【2021年最新公司章程】【广州市】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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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最新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精选

2021最新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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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股东__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地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改变经营范围, 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须经批准的项目, 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

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认缴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 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应当自公告之日起__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五章公司类型第九条公司类型:第十_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_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解散;(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_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决定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维护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二章公司的出资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由_______股东出资。

第六条股东应在出资期限内按照出资比例全额缴纳出资款,如未能按期缴纳出资款的,则应按照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其未缴纳的出资款不计入股权数量及公司资本总额,如影响公司最终的成立,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可以使用资产、专利、技术等非货币性质的财产进行出资,其出资比例应当相当于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在全体股东出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经理由法定代表人聘任,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出具经认可的授权委任书。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不少于三人的董事。

其中股权占比最高的股东可拥有董事席位数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董事人数的50%。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监事。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由简历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利润应当根据出资比例分派利益;利润分配,优先安排公司应交税金、储备、新业务拓展,然后再执行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为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税务筹画、公司财务管理等。

第四章公司的变更和解散第十三条公司因必要的原因需要变更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确定解散方案,进行解散清算,并通过公告方式宣告解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市 区(县、市) 路 号 室。

第四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

第五条 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

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 公司由一个法人(或自然人)股东投资:(如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股东: (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共出资 万元,其中以 方式出资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如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共出资 万元,其中以 方式出资 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设执行董事、监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一人章程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XXX(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一人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工程,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七条公司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注: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该一人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

)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者证件)号码股东 XXXXXXXXXXXXX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以下简称“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x。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由一个自然人(以下简称“创始人”)独资组建的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

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元人民币,创始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相应的注册资本。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六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创始人担任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创始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应遵守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章程。

第七条:经理公司设立经理,由创始人担任经理。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八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创始人担任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创始人。

创始人拥有公司全部股份。

第十条:股东出资创始人应按照约定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其出资比例即为其在公司中的所有股份比例。

第十一条:股东会和股东决策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创始人担任股东会主席。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等。

股东会的决议应由过半数股东出席并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外部审计等。

第五章:公司权力与义务第十三条:创始人权力创始人拥有公司最高管理权力,可以对公司进行决策和指导。

第十四条:创始人义务创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权益,不得违法从事其他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不得由创始人个人承担。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执行董事)范文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执行董事)范文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成都市XX区XX路XX号XX室XXX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类型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商品批发与零售…………。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单位:万元第九条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监事)参考文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监事)参考文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设执行董事、监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币种:人民币。

(备注:外商投资企业可选择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第四章股东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XXX国籍(注册地):认缴出资额: 500万元出资比例: 100%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时间:X年X月X日前(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可自行约定)第五章股东及其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及职权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备注:公司不设经理的,此条不需写入章程)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备注:经理、财务负责人也可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副经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修改)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

监事由公司股东委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七章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备注:也可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根据《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宅:**************。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状况详细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打算时,实行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打算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不设经理)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不设经理)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制定公司章程应当遵循合法、自治、真实、公平的原则。

章程制定后,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选择一种),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注:名称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五条原有名称:。

(注:非公司制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同时记载原法人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应当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并与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记载一致。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明确表述的,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标准、文献资料、国际惯例、习惯说法等通行用语。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注: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注:股东名称应当与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自然人股东应当与其身份证记载的姓名一致,非自然人股东应当与其主体资格证明记载一致。

2021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2021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目录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公司名称和居处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四章股权第一节股权结构第二节出资增减第三节出资转让第五章股东第六章董事会第七章法定代表人第八章监事第九章领导第十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一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二章劳动人事制度第十三章通知第十四章归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归并、分立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五章章程修改第十六章章程文本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踊跃响应和贯彻落实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增进公司标准经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系依据《公司法》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之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老实守信。

第五条本章程生效后即成为标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标准公司与股东、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治理人员、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治理人员的具有相当于法律约束力之文件。

股东、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治理人员均须遵守。

第六条本章程所称高级治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领导、副总领导、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确信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本章程为公司最高行为准那么,对股东、董事、领导具有普遍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居处第八条公司注册名称:某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九条公司注册地址:住所: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前款规定之公司经营范围,依照公司进展需要和市场情形,经公司股东决定能够改变。

公司之经营范围,依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之规定,须审批、核准、备案的,公司应在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后向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办理记录。

第十一条公司之宗旨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公司治理理念,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依法独立开展生产经营,进展地址经济,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运作,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住所:XXXXXXXXX。

注册资本:XXXXXXXXX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

公司成立日期:XXXXXXXXX。

第三条公司章程的修订权归公司股东所有,任何股东在没有得到全体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独修改章程。

第四条公司以董事、监事制度管理,设有执行董事1名,监事1名。

第二章董事会第五条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对公司的全面管理和决策权。

第六条董事会由执行董事组成,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的选举程序和任期由股东会决定。

第七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策略与业务计划;2.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和业务扩展方案;3.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4.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和文件;6.处理公司的重大纠纷和事故。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按照需求召开,由执行董事主持。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记录,并由董事长签署。

董事会会议决议的通过需要得到公司半数以上的董事一致同意。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可以通知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专家出席,但无表决权。

第十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和备案工作。

第三章监事会第十一条监事会是监督公司经营活动的机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2.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3.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4.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提出合理建议;5.向股东会提出关于公司运营情况的报告。

第十三条监事会会议按照需求召开,由监事长主持。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并由监事长签署。

监事会会议决议的通过需要得到公司半数以上的监事一致同意。

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制定公司章程应当遵循合法、自治、真实、公平的原则。

章程制定后,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 (“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选择一种),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注:名称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五条原有名称:。

(注:非公司制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同时记载原法人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应当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并与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记载一致。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明确表述的,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标准、文献资料、国际惯例、习惯说法等通行用语。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注: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注:股东名称应当与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自然人股东应当与其身份证记载的姓名一致,非自然人股东应当与其主体资格证明记载一致。

一人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一人公司章程参考范本

广东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本人保证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五条公司名称:广东〔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宅:。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畴:。

〔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九条股东姓名:,住宅〔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刻第十条,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实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100%,于年月日。

第七章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以下权益:〔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治理者等权益;〔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那么,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公司经工商行政治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隐秘。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纳书面形式,股东签字后公司归档储存。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具体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描述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

第六条公司出资方式:股东以货币出资,不得以实物出资。

第七条公司股东:本公司只设立一名股东,即(股东姓名)。

第八条公司经营期限:(具体经营期限,可以选择有限期限或无限期限)。

第九条公司章程的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机构: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公司股东担任董事,董事人数为一人。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目标和计划;2. 选聘和解聘总经理;3.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和合同事项;4.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财务报表;5.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公司股东担任监事,监事人数为一人。

第十五条监事会职权: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监督的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1. 监督董事会的决策是否合法、合规;2. 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监督公司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4. 提出对董事会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六条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执行。

第三章股东权益和责任第十七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2. 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3. 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以“一人有限公司”为名称,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市××区××号,适用中国法律。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为无限期,自公司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公司业务范围: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个体经营;2. 从事与公司注册登记有关的业务;3. 从事与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单一独资经营。

第七条公司股东责任:公司股东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限于其出资额。

第八条公司经营原则:本公司遵循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尊重员工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本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即××先生/女士。

第十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按比例分享公司收益的权益。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公司股东有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会议:公司股东可通过邮件、电话、网络等方式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会议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经理:公司经理由股东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公司财务由公司经理负责管理,确保财务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公司财产: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不得混淆使用。

第十六条公司纳税义务:公司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账目: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财务核算和记录,并定期公示。

第四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八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可以发生在下列情况:1. 公司股东自愿解散;2. 公司达到法定的解散条件;3. 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

第十九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程序,包括清算资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

第二十条公司资产分配: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住所为[具体地址]。

第三条公司由[投资者姓名]投资设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为[营业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第十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三)决定公司的管理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四)决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七)修改公司章程;(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公司名称、住所和营业期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住所为_______,营业期限为永久经营。

第2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

第3条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股权结构为_______。

第4条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并设有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

第二章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决策权第5条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

第6条公司的决策权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的业务经营方针、业务计划、投资决策、重大合同等事项具有最终决策权。

第7条公司管理机构和负责人员的任免公司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经理和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为_______。

第三章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8条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的股权,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讨论并对公司事务进行投票。

公司股东应当履行有关公司的义务,保护公司权益。

第9条公司的员工权利和义务公司员工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益,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10条公司的税收管理公司应当依法纳税,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供合法、真实、准确的财务资料。

第11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五章公司的修改和解散第12条公司的修改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申请登记,方可生效。

第13条公司的解散公司的解散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并依法申请登记,由公司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和债务。

第六章附则第14条本章程自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15条对于本章程未涉及的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附件:1、公司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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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限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申报的经营场所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公司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注: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第六条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价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决定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作出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署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决定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年(注:3年以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定;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执行董事(2选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股东/执行董事(2选1)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执行董事(2选1)决定;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设/不设(2选1)监事会,监事名,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决定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五条监事会/监事(2选1)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5.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条执行董事/经理(2选1)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1.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2.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经理(2选1)担任,但其丧失执行董事/经理(2选1)资格的;3.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4.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5.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法定情形。

第二十一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2.法定代表人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二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决定。

公司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决定,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所余税后利润,由股东分配。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清算第二十三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2.股东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四条公司出现除上一条第(三)项以外的解散事由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二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第二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股东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如与公司以往章程有矛盾以本章程为准,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并相应修改本章程。

第三十三条若股东为自然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于年月日订立。

股东签署: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年月日注:涉及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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