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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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备案需提交资料
一、工程勘察招标
提交《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及附件。
附件:1、土地使用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环境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许可手续;
4、资金落实情况证明(银行资金证明、或付款保函、或担保文件);
5、自行招标:提交已审定《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招标资格认定表》;
6、委托代理招标:提交委托代理招标合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7、公开招标:提交招标公告、工程勘察招标书、资格预审须知(采用资格预审的);
8、邀请招标:提交招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核准文件(项目审批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文件)、工程勘察招标书;
9、其他要求提交的资料。
二、工程设计招标
提交《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及附件。
附件:1、土地使用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环境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许可手续;
4、资金落实情况证明(银行资金证明、或付款保函、或担保文件);
5、自行招标:提交已审定《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招标资格认定表》;
6、委托代理招标:提交委托代理招标合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7、公开招标:提交招标公告、工程设计招标书、资格预审须知(采用资格预审的);
8、邀请招标:提交招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核准文件(项目审批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文件)、工程设计招标书;
9、其他要求提交的资料。
三、工程监理招标
提交《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及附件。
附件:1、土地使用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环境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许可手续;
5、已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6、资金落实情况证明(银行资金证明、或付款保函、或担保文件);
7、自行招标:提交已审定《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招标资格认定表》;
8、委托代理招标:提交委托代理招标合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9、公开招标:提交招标公告、工程监理招标书、资格预审须知(采用资格预审的);
10、邀请招标:提交招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核准文件(项目审批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文件)、工程监理招标书;
11、其他要求提交的资料。
四、工程施工招标
提交《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及附件。
附件:1、土地使用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权预登记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环境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许可手续;
5、已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6、资金落实情况证明(银行资金证明、或付款保函、或担保文件);
7、自行招标:提交已审定《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招标资格认定表》;
8、委托代理招标:提交委托代理招标合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9、公开招标:提交招标公告、工程施工招标书、资格预审须知(采用资格预审的);
10、邀请招标:提交招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核准文件(项目审批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文件)、工程施工招标书;
11、其他要求提交的资料。
五、工程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提交《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表》及附件
附件:1、资金落实情况证明(银行资金证明、或付款保函、或担保文件);
2、自行招标:提交已审定《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招标资格认定表》;
3、委托代理招标:提交委托代理招标合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公开招标:提交招标公告、工程设备材料招标书、资格预审须知(采用资格预审的);
5、邀请招标:提交招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核准文件(项目审批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文
件)、工程设备材料招标书;
6、其他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
1、土地使用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环境保护、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许可手续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还。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交加盖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2、资格预审须知提交纸质文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招标书提供纸质文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3、同一工程项目不同阶段招标,此前招标备案已提交的资料,内容完全相同的,在此后招标备案时不再提交。
4、其余提交资料未作要求的,均提供纸质文本原件。
5、付款保函由财政部门出具;担保文件由担保人按《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