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资料编制顺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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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资料编制顺序及要求:

一、招投标备案资料目录

(一)招标准备阶段

1、招投标登记表

2、发改局立项批文、核准表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类)

4、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类)

5、招标单位资金证明材料

6、招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和法人委托书

7、已经图审机构通过的施工图纸(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

8、工程预算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盖章)、最高限价许可证、或标底编制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编制人员证件复印件资质证书

9、招标代理合同(副本)、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招标登记、报名、资格审查、发售文件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核表

2、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章印齐全并下载网上的公告)

3、报名汇总表和递交投标报名登记表(包括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一照一码”)、资质证书、安全

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拟定项目经理、五大员证书已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发售记录

5、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记录(实行资格预审时)

6、资格预审相关资料(递交预审申请书登记表及资格预审评审过程所有资料)

7、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不合格通知书(附投标人签收记录)

8、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资料

9、投标保证金核查情况表

(三)开标、评标、定标

1、投标文件送达签收记录

2、开标会议议程

3、开标会议记录

4、投标人证件核验记录(含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及工程担保保函等)

5、投标文件密封检验记录

6、评标专家抽取记录

7、评标专家签到记录

8、评委评标所有表格、资料(含书面质询等)

9、资格审查报告

10、评标报告

11、评标结果公示和网上下载的评标结果公示(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2、中标通知书

13、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四)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书(预审时)可另附

(五)施工合同、安全合同、廉政合同

二、存档组卷资料装订及递交要求

1、存档组卷资料应包括招投标全过程所有资料,按上述顺序组卷,整理齐全、装订整齐。

2、存档组卷资料统一用A4纸,必须采用侧面胶装,禁止使用订书针等金属材料或可撤换方式装订。大的表格可折叠。封面打印项目名称,招标人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所备案资料的日期、意见和印章必须齐全。备案资料须打印目录,并统一用打码器打印页码。(封面式样附后)

3、所递交中心的备案资料尽可能使用原件,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由招标单位在复印文件上写明“原件复印”字样,并注明复印日期后加盖公章。

4、存档组卷资料提交中心前,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审核把关,对备案资料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存档组卷资料须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40日内备案,不得拖延。

三、电子档案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关将招标备案资料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原件)进行扫描后递交中心存入档案。

2、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技术标书》的电子扫描件一律由投标方放入密封的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评标结束后当场递交中心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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