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县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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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及报备制度
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象
科级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需离开工作岗位者,均须提前一天请假并按规定报备。

二、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
(一)处级干部须向院长、书记请假(副处级干部同时要向分管领导请假);科级干部一天以内向部门领导请假,三天(含三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向院长、书记请假。

(二)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均需填写《领导干部请假条》(见附件),凡离开晋城市范围的还须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

(三)请假手续完善后要及时报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时按规定报考评办。

(四)原则上均为事前当面请假。

确因紧急事项或无法抗拒因素无法当面请假的,要与相关领导电话请假,返校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三、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切实执行请假和报备制度。

(二)无论何时何种原因请假,都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告知学院办公室,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联络通畅。

(三)院纪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请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四、原请假制度中如有与本制度不同的,按本制度执行。

关于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的规定

关于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的规定

关于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严肃组织纪律,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一)报告对象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出州开会、办事、学习、考察等。

(二)报告要求1、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含在职县级干部)须向县委书记请假,批假后,报县委办备案;2、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其在职县级干部须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报请县委书记同意后,报县委办备案;3、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助理调研员及其在职县级干部须向县人民政府县长请假,报请县委书记同意后,报县委办备案;4、县政协副主席及其在职县级干部须向县政协主席请假,报请县委书记同意后,报县委办备案;5、县人武部团职干部须向县人武部主持工作的主要领导请假,报请县委书记同意后,报县委办备案;6、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须向分管领导报告,报请县委书记、县长同意后,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备案;7、各乡镇党委书记须向县委书记请假,批假后,报县委办备案;8、各乡镇长须向县人民政府县长请假,批假后,报县政府办备案。

(三)责任追究各领导干部要认真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恪尽职守,树立良好形象。

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适时地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情况进行督查,若不请假,擅自离岗出州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当事人向县委书记、县长做出书面说明。

二、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除招商引资和县委、县政府组织考察团集中外出参观考察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

确因工作原因或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学习考察活动,需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最后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备案。

凡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公司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和改善公司干部队伍形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公司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根据公司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一、报备范围范围包括:公司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

二、报备内容内容包括:时间、事由、地点(外出期间如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说明变化情况及原因),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

三、报备程序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实行分级审批。

1.公司总经理出差(参加省、市、县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休假、学习,需报公司党委书记批准,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2.公司副总经理出差、休假、学习,法定节假日离开地方区域,需提前1天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时间在3天内(含3天)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时间超过3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加注意见,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3.各部门正职出差、休假、学习,法定节假日离开地方区域,需提前1天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

时间在3天内(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时间超过3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加注意见后方可外出,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4.各部门副职出差、休假、学习,法定节假日离开地方区域,需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时间在1天内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向本部门报备。

时间在3天内(含3天)的,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时间在7天内(含7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加注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向本单位报备。

时间超过7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四、报备方式1.公司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用书面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按外出请假报备流程报批后,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2.特殊情况需紧急外出的,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报备,不得以电话、短信代替书面请假报备,不得先外出后告知。

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

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

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管理,规范干部外出行为,确保外出期间工作不断档、不失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报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权责一致、简化高效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第三条各级干部外出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第四条干部外出报备范围包括:(一)因公外出:出差、调研、学习、培训等;(二)因私外出:休假、探亲、访友、就医等;(三)其他需要报备的外出活动。

第五条干部外出报备程序:(一)干部拟定外出计划,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提交《干部外出报备表》;(二)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干部外出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将报备材料抄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四)干部在外出前,应当向所在单位报告外出时间和地点,并保持通讯畅通;(五)干部外出期间,所在单位应当定期了解其外出情况和身体状况,必要时提供帮助和支持;(六)干部外出结束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外出成果和感受,提交外出总结报告。

第六条干部外出报备材料包括:(一)干部外出报备表;(二)干部身份证复印件;(三)干部所在单位审批意见;(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所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干部外出报备档案,保存干部外出报备材料,定期对干部外出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第八条对未按照规定报备的外出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条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准则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准则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准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准则对需求出差的领导干部的作业作风的整理,规则需求提早报备,并妥善安排单位内的各项作业,下面是这篇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准则以及校园领导班子外出请假准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准则典范一为改变作业作风,使上级领导及时了解干部意向、保证作业有序联接、正常作业,特拟定本规则。

一、院首要领导离黔出差、出访或离岗度假、学习,按省地矿局规则报备和请假。

二、院其他领导、院助、副总出差、出访或离岗度假、学习,须向院长陈述。

各单位担任人出差、出访或离岗度假、学习,须经院分担领导赞同。

三、各级领导干部离黔出差、出访或离岗度假、学习,须提早奉告院作业室,由院作业室报备。

报备内容包含外出人员、事由、动身和回来时刻(详细到上午、下午、晚上)、地址,在此期间主持作业的担任同志名字、职务。

主持作业的担任同志应按职务排序断定,原则上首要担任同志与担任日常作业的副职不能一起外出。

确因作业需求一起外出的,应在报备时加以阐明。

四、各级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坚持通讯疏通。

若行程发作变化,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方法向分担、联络的局领导、院领导陈述,并奉告院作业室。

五、各级领导干部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单位的各项作业,外出时刻较长的,应报院领导赞同,指定代其主持作业的担任人,若本单位发作严重紧迫突发性事情,应及时回来,到岗履职。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准则典范二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准则,关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把握和了解状况,处理紧迫事项和各类突发事情,保证作业正常作业,改善领导干部作业作风,严厉领导干部安排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

依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践,现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准则有关事项告诉如下: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规模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大街)党政首要担任同志,县委各部分、县直各单位首要担任同志因公因私脱离本县,须实施请假报备手续。

二、陈述内容首要包含:外出人员、事由、时刻、地址,在此期间代其主持作业的担任同志名字、职务及联络方法。

领导干部外出报备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的通知

领导干部外出报备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的通知

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外出请示报备是中央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

认真做好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对于及时掌握情况、处理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管理,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经局党组、政务联席会议研究,现就加强__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外出请示报备的对象市局副县级(含)以上干部、局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二、外出请示报备的事项离开本市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及其它紧急事项临时外出。

三、外出请示报备的程序1、市局主要领导外出请示报备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

市局主要领导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紧急事项临时外出及时报告)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局办公室按程序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2、市局其他副县级(含)干部、局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需提前__天(紧急事项临时外出及时报告)向市局主要领导请示,并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3、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__天以内(含)的,需提前__天(紧急事项临时外出及时报告)向市局分管领导请示,__天以上的还须向市局主要领导请示,并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四、其它事项1、市局主要领导外出,须按领导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市局其它副县级(含)干部外出,执行ab角制度。

局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外出,须按领导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2、局直单位党政分设(企业中董事长、总经理分设)的原则上不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须说明理由。

3、在国家法定假期(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等),双休日外出,须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4、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可口头请示报备。

外出期间如调整行程,应及时补充请示报备。

5、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保持工作联系,干部外出期间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干部外出请假汇报制度

干部外出请假汇报制度

干部外出请假汇报制度1. 引言干部作为组织中的领导者,责任重点,执行公务时必需符合肯定的规定。

干部外出请假汇报制度旨在规范干部的请假行为,加强组织对干部外出行程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透亮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干部外出请假的情况。

3. 请假程序干部外出请假必需依照以下程序进行:3.1 提交请假申请干部在外出前提前适当的时间向上级提交请假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外出日期和时间;•外出地点和目的;•请假天数;•是否需要临时代理。

3.2 上级审批上级收到请假申请后,对请假内容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包括:•审批通过;•审批不通过。

3.3 请假报备上级在审批通过后,将请假信息报备给组织内的相关人员,包括:•同级其他干部;•组织秘书。

3.4 备案登记组织秘书在接收到请假报备后,将请假信息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内容包括:•请假人姓名和职务;•外出日期和时间;•外出地点和目的;•请假天数;•是否需要临时代理;•上级审批看法。

4. 请假事项处理4.1 代理布置假如请假干部需要临时代理,组织秘书依据请假事项和干部层级,布置合适的临时代理人员。

代理人员需要供给代理期间的联系方式。

4.2 外出期间联系请假干部在外出期间,应保持与组织的有效联系。

请假干部应向组织秘书供给外出期间的联系方式,并定期向组织汇报工作进展。

4.3 事后填报请假干部在外出回来后,应依照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和组织秘书填报外出期间的工作情况。

填报内容包括:•外出期间的工作事项;•完成情况;•碰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5. 请假汇报制度的监督和纪律5.1 监督责任组织秘书负责对干部请假汇报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组织秘书应在规定时间内定期检查请假申请和备案登记情况,并追踪外出期间的工作进展。

5.2 违规处理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不按规定汇报的干部,将视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批判教育;•记过;•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6. 结束语本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干部的请假行为管理,确保干部外出任务的有效完成。

领导请假制度

领导请假制度

领导请假制度领导请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岗情况及因公、因私外出活动情况,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集中精力谋发展、抓落实,依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请销假制度的人员范围全县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包括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均应按本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需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事项因公、因私需离开本县外出的;因病需在本县或县外诊治的;其他需离岗或外出的活动。

三、科级干部请假的程序1、县直部门(含党政群团,下同)副职领导干部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含2天,下同)的,向本单位主要领导请假;请假时间在2天以上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2、县直部门正职领导干部请假,2天以内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的,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均需同时报告办、政府办。

3、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2天以内的,由本乡镇党政主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的,由本乡镇党委书记审批。

属业务双重管理的站所负责人,同时报县级对口管理部门同意。

乡镇党政正职请假,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告办、政府办。

4、县直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请假,2天以内,经单位同意后,报主管局审批;2天以上的,经单位和主管局同意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5、县人大、县政协的科级干部请假由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审批。

6、全县副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因公需请假出国(境)的,个人必须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正科正职领导干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正科副职、副科级领导干部由县级分管领导审批,然后再按相关程序办理出境手续,并报告办、政府办。

四、县级干部请假程序、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副职领导请假,由本机关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县级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属业务双重管理的,同时报市级对口管理部门同意。

五、请假后应注意的事项1、科级以上干部请假批准后,要及时对本职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后,方可离岗或外出。

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备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备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备制度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xxx《xxxxxx》(xx发【xxx】x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报备的对象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报备对象)。

外出报备的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外出目的地、外出时间、返回时间及其他事项。

二、报备对象因私人事务等事项离开xxx时,在履行请假手续的同时还应填写《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备单》。

报备对象因公事离开xxx时,只填写《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备单》。

三、报备对象外出离开xxx,应按照规定提前一天向xx 请示,离开xxx市应提前2天向xx请示(包括公事和私事)。

四、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可通过电话向xx口头请示、报备。

但必须委托综合科人员帮助填写《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备单》。

外出期间如调整行程,应及时通过电话向xx主任补充请示、报备。

五、报备对象在国家法定假期、双休日和寒暑假期外出离开科尔沁区的,应以电话的方式请示、报备,并通知单位值班人员填写《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备单》。

六、外出请示、报备管理原则:综合科将《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备单》上报xx办公室;班子成员向xx请示、报备;《领导班子成员外出请示报备单》由综合科统一保管。

七、报备外出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八、本制度与请销假制度同时执行。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xxx
年月日。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关于严格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来源:中共廉江办公室文件发布日期:2004年7月22日阅读:8262 次字体大小:各镇委、镇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市直副局以上单位:为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建立完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证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重申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理的干部(副局级以上单位正副职干部,下同)必须带头遵守上下班纪律,严于律己,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论因公因私,凡离开廉江的.,均需事前请示报告,经批准后才能离廉外出。

二、加强组织纪律,实行逐级请假。

(一)市直单位的副职领导外出向正职领导请假,正职领导外出分别向或市政府领导请假。

副职请假时间超过10天的,还须向分管市领导报告,正职领导请假超过10天的还须向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二)镇(街道办)副职领导外出向正职领导请假,镇委书记、街道办工委书记外出向书记请假;镇长、街道办主任外出向请假。

三、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的,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把外出的时间、地点、所办事项等,报告办公室秘书室或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室,由秘书室呈办公室主任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四、领导干部外出返廉后要及时销假,如有超期的,要按原来请假程序报告。

五、其余干部的外出请示报告,由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本规定精神,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六、对没有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就擅自外出的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造成行政失职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中共廉江办公室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4年7月22。

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政领导干部外出的管理工作,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的程序,根据《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办字〔2011〕1号)和《关于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京办字〔201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外出,应按照本制度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本制度所指的党政领导干部是我校现职校级党政领导;党政管理部门、直属机构、群团组织、教学单位的处级党政领导干部。

外出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因出差、出访、学习、考察或因病、因事离岗或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离京等。

第二条校级党政领导外出,应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要求,向AA市委教育工委报备,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办理相关外出报备手续。

校级副职领导外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报告;副校长应事先向校长请假报告。

第三条处级领导干部外出,应提前3天请假和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外出。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出活动(或会议)时,应由活动(或会议)召集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统一请假和报备。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第四条处级领导干部外出离京或在京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含3天),需填写《AA 信息科技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审批表》(见附件),说明外出请假事由和离岗、返岗时间。

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直属机构、群团组织的部门正职由分管校领导审批,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审核,向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

副处级干部由本部门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第五条处级干部在京请假3天以内,党政管理部门、直属机构、群团组织的正处级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应事先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向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

规章制度:XX市XX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规章制度:XX市XX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XX市XX局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及时掌握和了解干部外出情况,保障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厅字[2018]7号),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一、请假报备人员和事由、范围市局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局各直属单位、开发区分局、XX区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日期间因公、因私(出差、休假、学习)离开XX(不含太原市)外出,须提前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单》,经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批准并向市局办公室报备后方可外出;公休日离开XX(不含太原市),须提前履行报备手续。

二、请假报备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含同行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如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交通工具、联系方式,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假报备程序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实行分级审批。

1、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外出报备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厅字[2018]7号)文件要求执行,由市局办公室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办理请假报备手续。

2、市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调研员、副调研员外出须提前3天向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请假,经批准后,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公休日离开XX(不含太原市),须提前1天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3、市局各直属单位、开发区分局、XX区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须提前3天向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请假,经批准后,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公休日离开XX(不含太原市),须提前1天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4、如遇紧急事务、特殊情况等外出的,可随时报备或进行补报。

四、外出请假受理和报告1、市局办公室对受理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程序受理、及时上报;对不按时限要求请假报备的,要记录在案,并对请假报备的领导同志加以提醒;对领导批示情况,要及时反馈到请假人;对全局请假报备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要适时予以通报。

领导干部外出规定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规定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规定制度
**县为了加强对县管副局〔镇〕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外出的管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对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考察、探亲、旅游、休假、洽谈工程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南京〔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因公因私出国〔境〕;
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等情况作出了新规定。

一是镇党委书记、县直机关部门正职以上领导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的,分别向联系点的县领导、县分管领导和班子负责人口头请示;3天以上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是镇长和政府部门县管副职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的,向单位主要领导口头请示;3天以上,经县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是其他县管副职〔含镇副职〕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的,向单位主要领导口头请示;3天以上,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镇副职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并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是组团〔含县内组团和参加县外组团〕外出的,由带队领导事先报告外出地点、任务、参团人员、出国批件等事项,并按审批程序报批。

同时规定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一般不得同时离开乡镇3天以上〔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

上级部门安排的一般性外出考察,原那么上可按工
作需要轮流安排。

县管领导干部外出应有明确的任务或工程,并要严格填写审批表。

外出结束后,应向审批的县领导XX县区委组织部及时销假并汇报外出情况,因公出国〔境〕和组团外出的要有汇报材料。

外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大对我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出差、离岗等活动,增强组织纪律性,改进工作作风,防止领导干部擅自外出或擅离职守,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等现象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请销假是指因公或因私外出,或因公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因公外出”是指公派考察、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申办项目或办理业务等一切因公离开本地区范围以外的活动;“因私外出”是指非公派的学习、进修、探亲、看病、疗养等因私离开本地区范围以外的活动;“因公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是指组织安排在本地区学习、考察、培训、开会、办理业务等一切因公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在本地区原工作岗位以外临时性工作的活动;“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是指因身体原因需检查、治疗或疗养,以及因婚丧等家事需办理,虽未离开本地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县级领导干部及县管乡科级领导干部。

第四条审批权限和程序: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武装部党委主要领导在本地区内跨县公务活动须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离开本地区参加公务活动须报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县领导参加县上的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统一协调;需四套班子领导共同参加的重要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报请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县委办公室统一协调。

享受待遇的县级干部跨地区活动,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须向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报告。

全县科级干部跨地区活动,必须请假。

要认真填写在县委组织部领取的《阿瓦提县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卡》,经单位的分管领导或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意后,须报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审批,并在组织部干部室办理请假手续。

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制度领导干部请假制度1、科级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办事、疗养、休假及请病、事假等,时间在一天以上的均需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2、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经理、书记审批,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主管领导审批。

3、请假者均应填写请假单,领导签字后,将请假单递交党群工作部,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党群工作部销假。

4、科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

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2015-11-18 11:32 | #2楼一、领导干部请销假办理程序(一)县级干部请销假办理程序书记向州委书记或副书记请假,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副书记向书记请假,向书记或副书记请假,在组织部备案。

县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向书记请假,并分别向州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报告,在组织部备案。

县四大班子副职向正职请假,并向书记报告,在组织部备案。

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向分管请假,并向副书记报告,在组织部备案。

(二)科级干部请销假办理程序各镇党委书记向书记或副书记请假,报组织部备案。

县直各部门正职向分管县级领导请假,报组织部备案。

县直各部门副职向正职请假,并向分管县级领导报告,报组织部备案。

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政府镇长、武装部长向镇党委书记请假,并分别向、县人大、县政府、县武装部主要领导报告,报组织部备案。

镇政府副镇长向正职请假,并向镇党委书记报告,报组织部备案。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外出监督管理(一)全县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干部请销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决不允许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再补行请假手续。

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外出的,一律视为旷工。

(二)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时,须本人到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办公室当面请假,遇紧急或特殊情况须用本人办公室座机口头请假,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组织部备案。

(三)不论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律不得同时外出,必须有一人始终在岗主持工作,坚决杜绝发生空岗现象,确保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县级干部请假制度

县级干部请假制度

县级干部请假制度县级干部请假制度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县科级干部的公务活动和外出情况,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组织纪律意识,规范科级干部行为,提高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乡镇、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群团组织、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副职领导或其他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

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

三、县属事业单位的正职领导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副职领导或其他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批准。

四、科级干部因事外出,到县外3天以内或在休息日、节假日出市外的,正职要向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副职要向本班子主要负责人汇报。

五、科级干部外出请假原则上以书面呈报方式进行,并填写《**县科级干部外出请假报告表》;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书面呈批手续的,可采取当面或电话方式请假。

六、请假人按期返回县内后,要在3天以内向同意人、批准人及登记备案机关销假。

七、科级干部未按本制度规定办理请假报告手续、擅自外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八、本制度由中共**组织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宾阳县古辣镇村级干部请销假制度2015-12-12 19:12 | #2楼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镇村干部的管理,强化村干部的.组织观念意识,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实施对象为我镇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以及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或经镇党委考察任命的定工、半定补干部。

二、干部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禁止书面形式以外的任何形式进行请假。

请假必须经本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镇领导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否则一律视为请“霸王假”,并视为无故缺勤。

政府单位请假制度

政府单位请假制度

政府单位请假制度政府单位请假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副、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县区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出差、学习、培训、考察以及请事假、病假、探亲假、公休假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请假程序:(一)离汉,须向主要领导报告;副、助理离汉2天以内的须向请假并告知秘书长,3天以上在向请假的同时,由秘书长报告。

(二)秘书长离汉,须向常务副请假并报告;副秘书长离汉,须向分管副请假并报告秘书长,保持通讯畅通。

(三)各县区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离开本行政区2天以内的,须向市政府请假,并报告秘书长;离开本行政区3天以上的,须向或常务副请假,并报告秘书长。

(四)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岗位2天以内的,须向分管副请假并报告秘书长;离汉3天以上须向分管副请假,并经同意,同时报告秘书长,保持通讯畅通。

第四条销假程序:(一)在履假外出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汉,请假人可通过电话直接向准假的市政府领导说明情况,由准假的领导决定是否延假,如批准须向秘书长报告返汉时间。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销假制度,准假后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本部门或分管工作后方可离岗。

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外出。

第五条对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

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三月十二日茶园乡政府请销假制度2015-11-19 20:18 | #2楼因事、因病需请假,须于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的,以旷工处理;其中,病假必须有医院病情证明。

请假前,必须作好工作衔接。

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经批准的请假条交由党政办公室登记保存。

(一)病事假批准权限:一般情况下分管领导可批准半天;1天以上3天以下的由乡长审批;3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班子成员由党委书记审批;中心工作期间,请假一律由书记、乡长研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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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范围
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县,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销假程序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实行分级管理,科级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

1、人大、政府、政协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县委书记请假。

其他副县级领导干部直接向县委书记请假。

2、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书记请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县长请假,同时报告县委书记。

3、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的,在征得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向县委书记、县长请假;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向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向政协主席请假;各纪工委书记向纪委书记请假。

4、各地、各单位的其他科级干部外出的,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5、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按管理权限请假。

6、领导干部获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7、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对外出不请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8、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领导干部请假登记备案工作。

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的,将外出报告事项报告至县委办公室秘书科或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由秘书科呈办公室主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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