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的通知【模板】
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提升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 特制定本办法。
一.就业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考核观测点主要从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就业指导课与就业信息化建设和就业工作实绩等三方面进行考核。
(一)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考评1.考核指标体二级学院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2.考评办法就业工作考评项目分为8大项44小项,满分为100分,每项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另有单独加分项目4小项,总分控制在15分;所有项目得分总和为就业基本工作考评成绩。
就业基本工作考核达标分数为85分。
考评工作于每年12月份进行,分为各二级学院自评和学院考评两个阶段(相关考核项目由学院就业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予以记录)。
第一阶段(12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对照考评指标体二级学院对本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写出自查总结报告,由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报学院就业办公室。
第二阶段(12月30日前),由学院成立的就业工作考评小组组织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进行全面的考察评估,考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二)二级学院就业指标的核定方法1.就业率达标考核根据学院年初下达的就业指标,结合各二级学院实际上报到就业办公室的毕业生签约情况(协议就业、升学、人才代理、合同就业、灵活就业、以及按照政策落实就业去向的就业形式等)实施量化考核。
2. 就业工作实绩考核就业工作实绩考核截至日期为12月30日。
每年12月中旬,学院公布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实绩考核结果。
就业实绩考核计算方法: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实绩=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率+ 毕业生就业贡献率注:1.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率=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人数/ 二级学院毕业生人数X100%2.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贡献率=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人数/ 学院毕业生人数X100%3. 上述公式中,就业人数含:协议就业、合同就业、灵活就业、升学,以及按照政策落实就业去向的就业形式。
【2018-2019】职称聘任红头文件-word范文模板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职称聘任红头文件篇一:红头文件玉溪市人事局文件玉人事通?201X?21号关于201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稳步实施和推进职称改革,确保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现将我市201X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年度公布的评审计划,按照推荐评聘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认真组织做好各系列拟晋升人员的申报推荐、审核、材料上报等工作。
1、今年的评审工作安排在5月至11月份,各承办评审的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本年度所承办评审的各项工作安排,确定具体报送材料的时间及要求,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
2、对申报推荐评审的各类材料,承办评审的部门要认真进行审核整理,并于评审前十五天与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人事部门联系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申报高级不需下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的,统一由市直各系列承办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要求负责审核整理,并于省高评委评审计划的前一个月与玉溪市人事局联系进行资格审查。
3、各单位、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材料审核验证、资格审查和材料整理上报等工作,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推荐评审的人员,要及时通知单位和本人。
4、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的质量和上报信息的准确,申报人员、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规定如实提供有效的相关材料,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样式附后)。
5、“任职资格通知”文件下发后,承办评审的部门应及时按程序为评审通过人员办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并将评审材料(含评审未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按原渠道退回。
6、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实行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的除外),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9.04.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全面总结自2015年以来开展的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经验基础上,我厅继续委托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
一年多来,在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组织下,全省成立了14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对43种本科专业252个专业点进行了综合评价。
经公示,我厅审核,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高校要以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省教育大会,着力提升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附件:
1.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
2.2018年江西省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8日附件1
2018年江西省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
附件2
2018年江西省独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
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模板】
XX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3)二、总体目标 (3)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4)(一)评建工作领导组 (5)(二)评建工作办公室 (6)1.评估指标项目建设工作组 (7)2.评建保障工作组 (10)(1)学校自评报告撰写组 (10)(2)数据平台填报组 (10)(3)支撑材料工作组 (11)(4)信息化建设工作组 (11)(5)宣传工作组 (12)(6)校园环境建设工作组 (12)(7)校内自评专家组 (13)(8)接待工作组 (13)(9)督查工作组 (14)3.部门评建工作组 (14)(1)职能部门评建工作组 (15)(2)各院(部)评建工作组 (15)四、工作进程 (17)(一)学习及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3日-4月10日) (17)(二)自查阶段(2018年4月10日――4月30日) (17)(三)建设及校内自评阶段(2018年5月1日――12月) (18)(四)整改及正式预评阶段(2019年1月—2019年6月) (19)(五)完善与提升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 (19)(六)迎接考察与评估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 (20)(七)反馈与整改阶段(专家离校以后) (20)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20)(一)工作要求 (20)1.深入学习,认识到位 (20)2.统筹安排,协调到位 (22)3.把握内涵,措施到位 (22)4.狠抓落实,督查到位 (22)5.及早规划,建设到位 (23)(二)保障措施 (23)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计划 (23)2.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最佳效果 (23)3.建立工作机制,提高评建效率 (24)我校将于2019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为扎实做好迎评促建工作,确保高水平通过合格评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为依据,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为方针,以“三个基本”(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和“两个突出”(突出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以常规规范为基础、以评建项目带动常规为工作方式方法,以院(部)和职能部门为工作主体,以分级落实评建责任为组织形式,扎实做好本科教学评建工作,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通过评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深化学校的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全面提高我校的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834万人。
当前,正值毕业生就业签约的高峰期,媒体发现仍有个别高校要求所有毕业生必须签署就业协议或提供就业证明,暗示就业证明材料将作为论文答辩或证书发放的条件,严重损害毕业生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现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
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强化就业统计工作责任落实和追究。
各地要与高校签订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高校院系要签订就业统计工作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
各地各高校要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或邮箱。
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牵头负责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对举报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情况,要认真核查,一经核实要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校分管领导、就业部门及院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在省级范围内予以通报,违反规定的就业工作人员不得再从事就业相关工作。
三、健全就业工作核查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高校、地方、国家三级核查机制。
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制度实施方案
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切实提高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和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材料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制度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
开展毕业生就业考核评估工作,是适应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新形势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行为,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力为毕业生顺利就业做好各项服务,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
我系要把评估的过程,作为提高就业工作管理、指导、服务水平的过程,作为加快专业建设、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
通过评估真正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之目的。
二、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就业政策,参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硬环境建设(包括:组织机构、经费投入及基本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就业工作软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创业工作、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建设与服务、就业研究等),以及就业工作实效、就业工作创新与特色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就业评估工作的领导,我系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组长:陈祖坤副组长:肖世荣成员:李雪梅,张忠文,岳增武,各毕业班班主任四、工作程序及措施1、评估工作在2009年七月份进行,主要考核09届材料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
2、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系自评(1)系要结合系部工作实际,按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测、自评,填写得分表,结合200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写出自评报告。
(2)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评估工作准备、就业工作基本情况、工作采取的措施、就业特点及存在问题、意见与建议、工作设想等。
就业工作考评办法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闽人发【2007】109号文评估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工作考评是被考评对象(集体或个人)奖惩的基本依据之一。
考评的目的在于正确掌握和评价被考评对象在就业工作中的实际表现,激励先进,合理实施奖惩,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确保国家和省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持续发展中不断提高。
第三条就业工作考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测、自评与组织考评综合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定时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分管领导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就业工作的考评与领导工作。
就业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就业考评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办理考评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考评的范围与对象第五条就业工作考评分集体考评和个人考评二类。
集体考评主要考评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软件工程系、商贸管理系、应用语言系、传媒艺术系。
个人考评主要考评各系当年毕业班辅导员。
第六条担任毕业班辅导员不足6个月的,其就业考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第三章考评内容和细则第七条集体考评的主要内容见(附件1)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自评表及(附件2)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标准三级指标计算办法;个人考评的主要内容见(附件3)个人就业工作考评计算办法。
第八条集体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
个人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基本合格(70分以下)。
第九条年度集体考评结果名列前2名的系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由学院发文表彰,一次性奖励2000-3000元),年度个人考评结果为优(>90分)的辅导员为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由学院发文表彰,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四章考评结果第十条集体考评结果是集体参加学院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评结果为基本合格的集体,不得参加当年度学院的评先评优。
高校就业工作考核表
访企拓岗
按期完成访企拓岗任务(2分)
辅导员和班主任责任
毕业班辅导员须全部在“全国高校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平台”注册(1分),依托平台开展就 业咨询、转发就业信息、查看就业进展、发布和推送就业岗位信息等,强化政策宣传、做好就 业服务,聚焦重点帮扶、加强心理疏导(1分)。
截至当年6月31日,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70%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3分为止;截至 上一年12月31日,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95%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1分为止。
依据省平台评分 依据省平台评分 材料、新闻报道等
职业规划设计大赛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比赛(1分),在省级比赛中获奖(三等奖1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5 分),以最高奖项计,不累加
通知、获奖证书
赋分
第 1 页,共 2 页
(30分)
创新创业大赛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市级比赛(2分),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数达在校生数的10%(3分),在 省级比赛中获奖((三等奖1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5分),以最高奖项计,不累加
基地建设协议、新闻报道截图 招聘毕业生详表
指导服务 (30分)
就业招聘
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招聘活动(2分)
就业信息完备
当年毕业生登录省就业平台小程序完善简历数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70%(2分),当年毕业生在 省平台网签数不低于毕业生就业人数的50%(2分)。
就业育人
邀请行业企业负责人或优秀校友等来校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3分)
文件、宣传或者通知截图
困难群体帮扶 就业基地建设良好
制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方案、建立困难毕业生帮扶档案(2分),困难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 高于学校平均水平(2分)。
注重拓展就业渠道和市场,每年新增省内就业基地1个以上(2分)。校企合作单位年招聘毕业 就业人数占毕业生总数5%以上(2分)。
就业工作汇总统计表【模板】
就业工作月报〔2019〕第1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编 2019年4月8日根据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月报制度安排,经统计整理学生工作部(处)及各学院(部)上报资料,现将3月份毕业生就业工作通报如下:一、2019届毕业生就业招聘情况:1.举办2019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月活动。
3月份,成功举办毕业生校园招聘月活动,同时学校分别于3月13日、20日、27日在中和食乐广场三楼篮球馆举办了三场200多家用人单位参会的集中招聘活动,中国化学工程第二工程局、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等700多家次用人单位参会,提供就业岗位120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2000余个,校党委常委曹庆奎莅临现场指导工作并与用人单位领导、求职学生交流。
招聘月期间举办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中建八局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专场招聘会115场,就业指导中心43场,各学院72场。
2.创新地方组团招聘新模式。
3月12日,**市人力资源市场主任崔满城组织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组团来校举办**市专场招聘会。
300余名毕业生参会,达成就业意向150余个,现场40余名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
3.临床医学院举办2019届毕业生春季医学专场就业洽谈会。
3月27日,临床医学院在医学校区网球场举办了2019届毕业生春季就业洽谈会。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医学部主任刘志军,临床医学院党委书记王庚辰、党委副书记付斌到现场指导工作,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状况、招聘进展、福利待遇等情况。
沙河市人民医院、深泽县医院、邯郸市**区中心医院、河间市人民医院、辛集市第一医院等65家单位参会。
二、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情况:创新拓展省内外地方毕业生就业市场,3月新建**市人力资源市场首家省内地市毕业生就业基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首家省外副省级毕业生就业基地,土木工程学院新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新建广平县污水处理厂、临床医学院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水利水电学院新建北京盈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毕业生就业基地。
2018级、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与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安排【模板】
2019级学生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在[转专业报名]模块下进行网上报名→自行打印《中南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本学院教学秘书处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的学生视为报名无效或未报名。
11月5日9:00至11月6日16:00
12月12日前
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大类学生进行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宣讲。宣讲工作应做到深入、细致。
12月17日前
涉及大类分流的教学单位,按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本单位学生进行志愿确定并完成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学生名单须经本单位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各单位按规定程序解决。
12月2日至12月5日
各教学单位对拟录取学生名单通过本单位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若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各单位按规定程序解决。
12月6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教务处。报告内容应包括人选产生过程、公示情况和拟招收(转入)学生名单等。
12月7日至12月13日
教务处汇总各教学单位拟同意接收的学生名单,经复核通过后通过教务处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大
类
专
业
分
流
பைடு நூலகம்11月1日前
涉及大类专业分流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分流专业条件、专业就业情况等制订本单位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其中,若一个大类的学生要分别分流至3个及以上专业的,应有专业分流预案,即本大类学生在第一次分流时,出现2个或2个以上专业招录人数不足时,如何再次完成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招收专业、招收人数、招收条件等相关内容。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内容经本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须通过本单位网页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实施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执行。
【2018-2019】邀请指导单位,函word版本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邀请指导单位,函篇一:指导邀请函关于邀请××××××××××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的函××××××××:为进一步促进我×××会计财务工作规范开展,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执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我××××拟举办一期会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
经会议研究,兹定于201X年7月举办,恳请贵×××给予大力支持,帮助联系、安排×××××会计人员2-3名,担任培训班授课老师。
培训时间:201X年7月24日-7月30日培训对象:×××××××××××××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培训地点:××××××五楼会议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篇二:邀请函样本邀请函xxx总医院:我院急需建设解放军总医院远程医学中心远程站点医院,贵院已经同意我院的联网申请。
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10月20日版本)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一、评估目的为进一步构建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系就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和就业层次,建立健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现结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察工作指标体系》和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评估内容根据国家、省和学院的有关就业政策,同时结合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学院将对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机构、制度建设、就业管理、市场开拓、毕业生教育引导、信息化建设、科研情况、工作业绩等8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标准详见附件)1、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各系领导班子应充分认识学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要切实把就业工作放在重要和突出的位置来抓;各系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责任制,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需要,在学院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力改善就业工作条件,为就业工作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参与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2、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建立与就业工作相关的就业分工制度、例会制度、就业工作制度、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毕业生待就业登记制度等,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使就业工作有章可循。
3、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坚持“规范、高效、反应迅捷”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生生源审核、就业推荐、就业协议书管理、就业率和就业方案的上报、暂缓就业、档案转递、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就业流程工作;牢记服务宗旨,强化岗位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为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4、加强教育,科学指导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对学生教育引导,切实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从低年级开始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同时按照学院要求上好《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积极对学生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就业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毕业生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才观、就业观;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地区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就业、创业。
就业工作考核办法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就业考核改进办法四、考核结果的处理方案(一)考核等级集体考核:满分100分(不含加分项),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个人考核:满分100分(不含加分项),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奖项设置1、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1个2、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4个(分等级)3、就业工作单项奖若干说明:(1)“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须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指标任务,并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中携相关材料进行汇报;(2)“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先由各系就业工作人员参评,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1/5,然后结合招生就业处的意见,进行评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就业工作专员可优先评选;(3)就业工作单项奖(如:校企合作、信息服务、自主创业等)根据当年工作实际情况,由各系提出书面申请,连同相关材料报至招生就业处,由就业工作评估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设定。
(三)表彰及奖惩方法1、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励办法:(1)学院办法“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牌;(2)颁发5000元奖金。
惩罚办法: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系部,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进,并列入系部就业工作主管领导的期末工作考核。
2、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奖励办法:(1)学院颁发“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奖品;(2)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特等奖5000元;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一等奖3000元;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二等奖2000元;就业工作先进个人三等奖1000元;(3)获得“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奖可作为工作晋升和技术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并与《辅导员职级升等暂行办法》挂钩;惩罚办法:对于在就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者,取消其“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报人事室予以处罚。
3、就业工作单项奖校企合作、信息服务、自主创业等奖励1000元4、上述相关支出由招生就业处在就业专项经费中列支。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15•【文号】教学厅函〔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用人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教育部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工作(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内容,是检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
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是综合评价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的目的是促进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增强主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准确掌握高校及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对比中长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变化趋势,扎实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和就业工作,参与评价、监督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
二、调查内容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包括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个维度。
(一)高校毕业生调查。
主要调查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成长度,采用全样本通讯调查方式,了解毕业生对毕业院校总体情况、培养效果以及自身就业状况、职业发展与成长等方面的评价情况。
(二)用人单位调查。
主要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的招聘主管和毕业生业务主管开展,采用抽样通讯调查等方式,了解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职业素养、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评价情况。
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模板】
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0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我校《XX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定范围和时间1.评定范围:我校注册的全日制2020届毕业生2.评定时间:2020年4月29日--5月9日二、评定要求1. 本次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包含2020届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和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2. 推荐评选区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本科毕业生总人数1%的比例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按照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应届毕业3.校级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XX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学生手册2019年修订)进行评选,对于实习、毕业设计和英语四级等要求,各二级学院在坚持推荐优秀的原则上,可自行拟定相应的评定要求。
4. 评选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学生认真填写《2020届XX大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二级学院统一填写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5. 区级优秀毕业生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20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进行评选。
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学生认真填写《2020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二级学院统一填写《2020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见附件4),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
6. 以上材料(附件1、2和附件3、4)的电子版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压缩打包,于5月5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学工处孔老师的电子邮箱:(******);附件3和附件4形成纸质版材料,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5月6日中午下班前交送到学工处办公室3114(5月6日-10日将公示评选名单),过时将视为放弃评选,不再受理。
7.填表说明:(1)“附件1”、“附件3”、“附件4”电子表格请用Word版,“附件2”电子表格请用Excel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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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的通知》(湘教通〔2016〕5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就业工作,学校决定每年进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现就2018-2019年度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领导机构
组长:周俊武
副组长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组员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财务处、教务处、监察处、学工部(处)、校团委
二、考评项目及内容
(一)考评项目
集体项目: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单位(3家)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3家)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特色奖(2家)
个人项目: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个人(按申报数50%计算,最多不超过8名)
(二)考评内容
重点考查各学院本学年贯彻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情况,尤其是初次就业率与就业质量、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就业分析与总结、就业困难学生帮扶等情况。
三、考评方式及流程
(一)考评方式
本年度考评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年度考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评流程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
各学院对照相关附件内容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时间段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及支撑材料于11月12日前报送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管理科。
第二阶段:综合评定。
12月10日前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细则,结合学院自查情况进行评分审定,确定考评结果。
第三阶段:结果公示。
四、考评结果及应用
(一)集体考评结果
依据考评细则,评分结果排名前三名的学院获“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依据考评细则,评分结果排名在四至六名的学院获“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特色奖由评委根据学院上报材料评选。
各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有特色的创新工作举措、实际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申报。
(二)个人考评结果
依据考评细则,评分结果排名按申报数50%计算,最多不超过8名个人,评为年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个人”。
五、考评要求
1. 全年就业工作不得违反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或发生就业创业安全事故等问题,若有违反取消评优资格并予以问责。
2. 所有学院须认真开展自查并上报就业工作总结及编写分专业就业分析报告,但初次就业率未达全校平均初次就业率(含)以上的学院,集体和个人所有奖项不予评优。
六、本通知解释权归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附件:1.《学院评分细则》
2.《学院自查评分表》
3.《优秀个人评分细则》
4.《优秀个人自评申报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考评评分细则
占本部指标名额和经费,但参与全校统一表彰会。
附件3:
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
优秀个人评分细则
1.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为当年实际从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职人员(含四年制辅导员)。
2.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注:独立学院可参照此细则自行组织,评比名额和奖励经费自定,不占本部指标名额和经费,但参与全校统一表彰。
附件2:
学院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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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学院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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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