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
《2021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17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版号a更改号:01.0目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油漆,油库,液化石油气,易燃的装饰材料3.0可能的危险因素4.0职责4.1公司工程部负责制定“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其实施。
4.2项目部保证“规定”得到有效实施,具体落实和各项防护用品到位。
并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0工作程序5.1采购、运输5.1.合约部、项目部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
所采购的物品必须是经认证的指定厂家。
购买时必须验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以及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5.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一般由厂家送货,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自行运输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危险物品的规定,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行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的碰撞,氧气、乙炔瓶必须套上防震圈,平放在车厢内,头部朝向一方,防止滚动,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要有遮阳措施。
5.1.3装卸和运送过程中,必须有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不得肩背手扛或放在地上滚动。
(见附图)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版号a更改号:05.2储存、保管5.2.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必须远离人员居住密集区,并且必须距离明火10m以上。
5.2.2气瓶的储存、保管应按气瓶颜色分类堆放,不得曝晒在阳关下。
5.2.3气瓶储存,必须用栏杆和支架加以固定,防止气瓶突然倾倒。
(见附图)5.2.4气瓶严禁放置在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2.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场所内严禁明火,并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所有电源电器装置、照明开关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
保管仓库内显著位置应悬挂“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牌。
(见附图)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版号a更改号:05.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5.3.1氧气、乙炔的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气瓶上必须套有防震圈,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禁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放在同一处。
2021年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
2021年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1、供应部负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的危险品的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供应部负责建立危险品台帐。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1、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一归口实施采购。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
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
危险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1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
危险品的存放数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4、建立危险品管理档案。
供应部应当建立危险品的管理档案,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5、采购危险品时,必须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设备安全操作说明和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操作说明及安全标签的危险品。
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1. 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完善法规: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制度,提升法律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3.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职责分工、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
4. 提高员工意识: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化学品的认知和风险意识。
5. 加强事故应急能力: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事故应对和处理的能力。
6. 加强信息共享: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应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的共享和传播,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认知和参与度。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点,具体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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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其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期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
1.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2.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1. 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
1.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避免因车辆故障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2.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的规划和管理,选择安全可靠的运输路线和方式,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环境保护和治理。
1.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场所的环境监测和治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2.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群众造成危害。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1.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和安全防范知识,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无知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1.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市安监局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如下: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以遏制危化品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为主线,以管控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坚持综合治理、源头管控,过程管控,狠抓依法治理、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快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实现“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理清各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岗位、职工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在企业层面继续推进“五落实五到位”。
二、严格行政审批和许可。
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程度较大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严禁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建设项目准入,从源头上阻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工艺应用的安全监管。
新办危化品企业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方可依法办理安全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
要通过换证工作逐步提高现有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机械化、自动化控制水平,对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改造未能达标的,一律不予安全许可。
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计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颁发,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强化辖区内加油站打非治违工作。
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解读20XX年3月2日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发布,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的理解和把握《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的实施和运用,现就近期对新条例的进修情形做个小结。
总体来说,新条例突出四项备案轨制(公司负责)、五项名单通知轨制(当局负责)、七项其他司法规章(公司负责、当局负责)、十五项审查、审批轨制(公司负责、当局负责)。
以下是小编预备的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解读,一路来看看吧。
一、四项备案轨制(公司负责)备案轨制是指遵照法定程序报送有关机关备案,对相符法定条件的,有关机关该当予以登记的司法性要求。
为了保障《条例》在实施过程中能正当有效的对危险化学品的平安治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针对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的实际情形,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过程中的所存在的危险特征和风险程度,《条例》共确立了四项备案轨制。
1.平安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形备案(县级平安监管部门或口岸行政部门)(《条例》第二十二条)《条例》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公司,该当将平安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形报所在地县级人民当局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备案。
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公司,该当将平安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形报口岸行政治理部门备案。
2.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备案(县级平安监管部门或口岸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条例》第二十五条)《条例》第二十五条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该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治理人员的情形,报所在地县级人民当局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口岸行政治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3.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发卖情形备案(县级公安机关)(《条例》第四十一条)《条例》第四十一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发卖公司、购置单位该当在发卖、购置后5日内,将所发卖、购置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当局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必须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和标识。
根据危险性质,危险化学品可以分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不同类别。
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的标识和标牌,以提醒人们注意潜在的危险。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保管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对于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进行专门的设计和设置。
储存和保管场所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通风等安全措施,并且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存放温度、湿度等要求。
此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装置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以及使用方法,并且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
在使用和操作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注意安全风险,避免产生事故和伤害。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理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针对不同类型的事故,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且进行定期的演练和模拟,以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环境污染和扩大事故范围。
五、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和安全评估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和安全评估是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
通过有效的监控手段,可以对危险化学品的存量、使用情况和安全措施进行监测和记录,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六、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是保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手段。
必须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同时,对于一般公众也应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危化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危化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危化品的分类和标识1.将危化品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并进行正确的标示,确保人员能够清楚了解危化品的性质和危害。
2.针对不同类别的危化品,制定相应的使用和存储规定,并对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使用过程中符合规定。
二、危化品的储存管理1.制定危化品的储存位置、容量、数量、分类等相关规定,并将其明确告知相关人员。
2.定期检查危化品的储存状况,确保危化品的储存符合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储存安全。
三、危化品的使用管理1.制定危化品使用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并确保使用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2.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使用人员正确佩戴。
3.进行危化品的配料和混合时,确保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事故应急管理2.对使用人员进行应急演练,确保他们能够在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正确的反应和措施。
3.对于发生事故的情况,进行及时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进行改进。
五、培训和教育1.对于使用危化品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了解危化品的性质和危害,并学会正确使用和处理。
2.定期组织危化品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规程、操作方法、事故应急等内容。
3.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和教育,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六、安全设施和装备1.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消防设备、漏斗、盖子、保护眼镜、手套等。
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七、定期检查和评估1.对危化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2.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的指标体系,对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3.推行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和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危化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以上是一份危化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议,为了确保危化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危化品使用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2021年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1年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害,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辖范围等内容。
2 引用规定2.1 GBJ16-87消防条例2.2 国发(xx)14号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2.3 GBJ74-84石油库设计规范2.4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3 定义本制度采用以下定义:3.1 生产需用的化学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体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2 易燃物品:指闪点在61摄氏度以下的液体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的固体物品,统称为易燃物品。
3.3 易爆物品:指在外界作用下,易发生剧烈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3.4 有毒物品:指进入人体肌肤,达到一定的能量和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反应或生物物理反应,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功能,引起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统称毒害物品。
4 职责4.1 管理、使用部门必须各负其责,采购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安全负责,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采购。
4.2 采购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安全负责。
4.3 各相应使用部门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4 安全设备处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5 管理内容5.1 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5.1.1 化学危险物品相关人员(如采购员、保管员、管理员等)应认真学习有关理化知识,熟知、掌握各类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能和采购、运输、保管、使用中的安全规定。
5.1.2 凡需进入库房的各种油料,按照规定要求存放,对不包装、不符合要求、有渗漏现象的要拒收。
强化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和领用中安全运行控制措施,保障不出任何灾害性事故。
5.1.3 化学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5•【字号】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施行日期】2021.01.15•【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佛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8月6日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2021年1月15日佛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第一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且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适用本规定。
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强化和落实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转产、停产、关闭及搬迁工作。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职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XX集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XX集团〔2021〕00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XX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涉及与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相关的单位。
本规定所称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三条凡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章新设立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四条新设立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必须取得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批准书。
(三)非剧毒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必须取得所在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批准书。
第五条新设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第六条新建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应当向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购买环节的安全管理第七条购买危险化学品环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条件:(一)从事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销售活动。
(二)严禁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三)医疗等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政府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与对策
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与对策摘要:工贸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常涉及到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如:冶金企业涉及到煤气;机械企业会使用到氰化钾;轻工企业会使用到乙酸乙酯、丙酮;纺织行业会使用到过氧化氢、连二亚硫酸钠等。
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等特性,企业在使用过程中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很容易发生。
据统计,2016年到2020年我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929起,造成1176人死亡,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影响。
由此,通过对工贸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核查,经汇总研究,剖析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痛点、难点,据此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措施,明确治理要点,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相关从业者及监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对策1危险化学品概述根据《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对身体、机器、环境都有害的且具有腐蚀、易爆、燃烧、助燃等性质化学品。
根据中国开放的法律法规,危化品可分为八大类,即:第1类:爆炸物。
爆炸品指在外部作用力下(如受热、磨擦、碰撞等)能产生强烈的物理化学反射,在瞬间生成巨大的化学气体和热量,使附近自然环境的压力迅速增大,因而发生爆炸,并对周围环境、设施、人产生严重损坏和危害的物体。
第2类:可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即挤压的、液化的或加压溶出的废气。
当这些物质被加热、碰撞或强烈振动时,容器内的压力迅速上升,导致容器破裂或物体泄漏、破裂等。
第3类:易燃液态物质。
本类物质在正常温度下易挥发性,其蒸发和室内空气的混入可产生爆炸性混合物。
第4类:易燃固态物、热自燃物体和遇湿的易燃品。
第5类:金属氧化物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所有毒品。
有害品指在流入人(哺乳动物)肌体内后,积累或超过规定的剂量时能与体液和组织引发生物化学相互作用或生物物理效应,进而干扰或损害人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并造成短暂或持续的疾病变化,以至威胁生存的化学物质。
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
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研究机构或其他单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和措施。
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旨在确保危化品的合理、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一、管理目标1.确保危化品的选择、储存、运输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建立和实施相应的危化品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加强危化品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修复存在的隐患。
4.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危化品安全意识。
二、危化品分类及风险评估按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多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确定该危化品的危害程度及其对员工和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危化品的选择和采购1.危化品的选择应尽量选择不危害人体和环境的替代品,避免使用高毒、易爆、腐蚀等危险化学品。
2.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供应商是合法合规的,并有权威认证。
四、危化品储存与保管1.危化品的储存室应符合安全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避光和防火等条件。
2.根据危化品的不同性质和等级,采取相应的储存方式和容器。
3.危化品的储存区域应进行标识,明确危险性和危害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危化品运输和使用1.危化品的运输和搬运应遵守相关法规,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设备,并注意包装的完好和标识的清晰。
2.在危化品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控制危险源。
六、事故应急与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员工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方法。
2.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及时报告、记录并调查危化品事故,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培训与教育1.针对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
2.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实际操作演习,培训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监督和检查1.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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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2021年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2021年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
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由于化学品普遍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因此在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且采取积极的技术措施,防止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对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伤害。
(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国务院于2002年5月12日批准公布并施行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除该条例之外,《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对使用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作了规定。
综合这些规定,主要内容有:1.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
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禁止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4.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6.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7.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8.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
劳动者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9.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10.用人单位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事先制定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
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1.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采取下列措施:(1)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未采取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3.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用人单位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
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依据规定行使权利,而取消或者减少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14.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5.劳动者有权在正式上岗前从用人单位获得下列资料:(1)作业场所使用的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教育和培训资料。
(2)有毒物品的标签、标识及有关资料。
(3)有毒物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4)可能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关资料。
16.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二)预防职业中毒的综合性措施工业毒物的种类繁多,影响面大,职业中毒约占职业病总数的一半。
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为预防职业中毒发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对职业中毒的防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预防职业中毒必须采用综合性的防治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企业的各级领导必须十分重视预防职业中毒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防职业中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内部接触毒物的性质,制定预防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2.消除毒物在生产中,利用科学技术和工艺改革,使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的物质。
3.降低毒物浓度降低空气中毒物含量使之达到或者低于最高容许浓度,是预防职业中毒的中心环节。
为此,首先要使毒物不能逸散到空气中,或消除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其次,对逸出的毒物要设法控制其飞扬、扩散,对散落到地面的毒物应及时消除;第三,缩小毒物接触的范围,以便于控制,并减少受毒物危害的人数。
降低毒物浓度的方法包括:(1)改革工艺。
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采用远距离程序控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等等。
如用真空灌装代替热灌法生产水银温度计,用四氯乙烯代替四氯化碳干洗衣物,用静电喷漆代替人工喷漆等。
(2)通风排毒。
应用局部抽风式通风装置将产生的毒物尽快收集起来,防止毒物逸散。
常用的装置有通风柜、排气罩、吸气罩等,排出的毒物要经过净化装置,或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后排空。
(3)合理布局。
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
有毒的作业应与无毒的作业分开,危害大的毒物要有隔离设施及防范手段。
(4)安全管理。
对生产设备要加强维修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4.个人防护做好个人防护与个人卫生,对于预防职业中毒虽不是根本性的措施,但在许多情况下起着重要作用。
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供应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
如接触强碱、强酸应有耐酸耐碱的工作服,对某些毒物作业要有防毒口罩与防毒面具等。
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减少毒物作用机会,应设置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等。
5.增强体质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发体育锻炼,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组织青年进行有益身心的业余活动,以及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等,对提高机体抵抗力有重要的意义。
6.严格进行环境监测、生物材料监测与健康检查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将其控制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
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除职业禁忌证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
坚持定期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工人健康问题并及时处理。
(三)预防职业中毒的通风排毒措施工业毒物进人人体的途径有三种,即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其中主要是呼吸道。
从大量事故案例来看,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排毒,是防范事故的一个重要技术措施。
通风按其动力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按其范围又可分为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
通风排毒措施是一种简便易行又十分有效的防毒措施。
1.局部通风局部通风是指有毒物质比较集中,或作业人员经常活动的局部地区的通风。
局部通风有局部排风、局部送风和局部送、排风三种类型。
2.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是用大量新鲜空气将作业场所的有毒气体冲淡至符合卫生要求的通风方式。
全面通风多用于毒源不固定,毒物扩散面积较大,或虽实行了局部通风,但仍有毒物散逸点的车间或场所。
全面通风只适用于低毒有害气体、有害气体散发量不大或作业人员离毒源比较远的情形。
全面通风不适用于产生粉尘、烟尘、烟雾的场所。
3.混合通风混合通风是既有局部通风又有全面通风的通风方式。
如局部排风,室内空气是靠门窗大量补人的,在冬季大量补人冷空气,会使房间过冷,往往要采用一套空气预热的全面送风系统。
(四)预防职业中毒的个体防护措施根据有毒物质进入人体的途径,相应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劳动者在使用化学品时的安全。
1.呼吸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呼吸防护器是防止有毒物质从呼吸道进人人体引起职业中毒的重要措施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防护只是一种辅助性的保护措施,根本的解决办法还在于改善劳动条仵,降低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浓度。
用于防毒的呼吸器材,大致可分为过滤式防毒呼吸器和隔离式防毒呼吸器两类。
2.皮肤防护皮肤防护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眼镜等,这些防护用品可以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皮肤的接触。
对于外露的皮肤,则需涂上皮肤防护剂。
由于工种不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也因工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