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半年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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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上半年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1

我县河长制方面最近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和重点河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我县“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我县开展入河排污口暨清河清湖、重点河湖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我县入河排污口总共24个,其中规模以上10,规模以下14,符合登记条件的10处,要求补充审批手续的14处,目前为止,全部登记和审批完成,全部纳入县域污水处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其中4处完成封堵、截污,另外6处将倒排工期,确保20XX年底按要求完成。本次6个项目全部纳入凤阳县县域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目前发改委该项、环保审查意见已经具备,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

二、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我县从去年11月底开始就开展了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结合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方案,我县开展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有:

对本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向水域、滩地、提防及护堤地倾倒垃圾、弃置废土废渣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

打捞水面垃圾、漂浮物等,集中清运至城镇垃圾处理点进行集中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加强河湖日常管理。河湖及河岸保持干净、清洁,

有人员进行清理,做到到“四个无”堤身无杂树高草、滩地

无乱垦乱种、河面无漂浮物、河滩河岸无垃圾。

杜绝乱采乱占现象。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清理河湖管理范围逋章堆放砂石杂物等,打击非法采砂现象,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对禁养区要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反弹;对限养区、可养区的养殖企业加强监管指导

目前我县清运处理河道垃圾约26吨,清理较大规模垃圾堆放点1处,完成了禁养区内35家养殖场和专业户的关闭、搬迁工作,完成任务的100%

三、重点河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我县重点河湖综合治理项目有三个,分别是:

濠河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凤阳县濠河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

评审,根据方案,拟实施7项工程,具体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老城区排水体制改造工程、截污纳管工程、清淤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生态浮床工程、人工湿地工程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

淮河干流凤阳段风光带建设:结合淮干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将我县境内的公里淮河堤防堤顶硬化,并铺设沥青路面,在合适的位置建设观光区。项目由淮委建管局负责实施,目前已完成约5公里,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

濠河治理三期工程: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和设计院专家评审,拟实施三项工程:

河道清扩。清扩河道断面,对弯曲严重的河段边滩进行适当切除。

治理段岸坡防护。对河道两侧岸陡弯急且冲刷严重岸坡进行固基护岸,对跨河建筑物上、下游进行护坡处理。

建筑物加固:拆除重建两座自排涵;拆除重建2座漫水桥;拆除重建3座滚水坝,加固1座拦河坝。

20XX年休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汇报2

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自20XX年2月份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河长办的支持指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直接指挥调度、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相互配合、21个乡镇通力协作下,我县河长制工作成效初步显现。现将全县河长制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河湖基本情况

我县是新安江、富春江和钱塘江的正源,境内“一源两水三百河,七十水库五千塘”。全县共有大小河流237条,水库74座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70 座),大小山塘5455处,全县水资源总量有亿立方米。

二、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高度重视,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黄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后,在我县《工作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与我县已出台的《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守护碧水”行动实施方案》所提出的目标、指标充分衔接,力求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又符合我县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XX年5月15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正式印发了《休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6月中

旬我县21个乡镇全面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6月底,全县15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是立足县情,建立健全河长组织体系

我县河长制实施范围覆盖全县全部河湖,实行县、乡镇、行政村三级河长体

系。县级设立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河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我县境内率水、横江、新岭水、夹溪河4条主要河

流设立县级河长,由县级负责同志担任。全县已明确县、乡级总河长34人、副总河长12人、河长74人,行政村级河长203人。

三是突出实效,制定河长制各项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责任意识,强化河长履职担当,确保河长制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我县建立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验收、巡查等7项制度,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全县已制作或更新243块河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开河长手机号码、河长姓名、职务、责任人、工作职责以及环保热线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坚持因河制宜,编制一河一策

在开展休宁县河湖分级名录调查工作、砂石企业大排查活动基础上,20XX 年7月底编制完成设县级河长的率水、横江、夹溪河、新岭水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乡镇、村级编制工作由县河长办编制乡镇、村级“一河一策”模板,采用打捆方法编制,全县21个乡镇153个行政村的“一河一策”编制工作于8月中旬已全部完成。为进一步提高“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解决今后河道监管、治理“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我县对四条设县级河长的率水、横江、夹溪河、新岭水建立了档案,对沿岸入河排污口进行定位和编号,对河道存在污染源、河道保洁、河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同时委托设计单位对4条河的“一河一策”进行了补充完善。今年元月份县级4条河的“一河一策”印发实施。

五是实行河长制林长制一体化管理。今年我县创新生态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实施河长制林长制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生态保护工作中系统性、协同性、集约型问题,立足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守护青山” “守护碧水”等六大行动,创新建立符合休宁实际的河长制、林长制有机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体系,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工作机制、责任落实、考核奖惩等方面入手,着力形成组织架构共建、山水林田共治、资源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长效管护格局。6月12日,印发了《关于实行河长制林长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7月12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正式印发《关于实行河长制林长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六是综合治理,开展“守护碧水”行动

我县河长制工作启动后,结合我县出台的《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守护碧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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