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管理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引言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一系列的养护管理标准。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并以 Markdown 格式输出,以方便编辑和分享。
目录1.定义和概述2.城市园林绿化规划3.植物养护管理4.绿地养护管理5.设施设备养护管理6.病虫害防治7.绿化检查和评估8.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9.总结与展望1. 定义和概述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是指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用于指导和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其目的是确保城市绿化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市民创造美好的居住环境。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应包括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植物养护管理、绿地养护管理、设施设备养护管理、病虫害防治、绿化检查和评估、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工作,是确保城市绿化养护工作有序进行的关键。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绿化区划划定:根据城市的功能区划和建设规划,确定各个绿化区的位置和范围。
•绿化设计方案:根据城市的地形、气候和功能需求,制定相应的绿化设计方案,包括植物配置、景观构思等。
•绿化施工计划:制定绿化施工的时间表和工序,并确保合理使用材料和设备。
•绿化质量控制:制定绿化质量验收标准,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评估。
植物养护管理是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的核心内容。
在植物养护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种植选择:根据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土壤类型,选择适应性强、抗病虫害能力好的植物品种进行种植。
•浇水管理:根据不同植物品种的需水量,合理安排浇水频率和用水量。
•施肥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施肥方案,并确保施肥的时机和用量适宜。
•修剪管理:定期对植物进行修剪和整形,保持植物形态的美观。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1、范围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阜新地区的城市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
2、术语和定义2.1 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2 花蕾期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2.3 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2.4 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2.5 不定芽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2.6 生长势植物的生长强弱。
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2.7 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2.8 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2.9 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2.10 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2.11 主枝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2.12 侧枝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2.13 小侧枝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2.14 春梢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2.1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2.16 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2.17 冬季修剪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2.18 夏季修剪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2.19 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2.20 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2.21 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2.22 疏枝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2.23 摘心、剪梢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2.24 施肥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与验收要求园林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
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与验收要求园林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与验收要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园林绿化工程成为美化城市环境的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管理规范,制定了一系列的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与验收要求。
本文将对这些规范与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一、绿化养护管理规范1. 种植规范绿化工程的种植规范是保证植物生长健康的基础。
在选择植物的种类、数量和布局时,应符合当地气候条件和土壤状况。
同时,需要注意植物的合理搭配,营造丰富多样的景观效果。
2. 物资供应与管理绿化工程所需的苗木、肥料、园艺工具等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正规渠道采购。
在物资管理方面,应做到分类储存、定期检查和合理使用,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有效利用。
3. 养护工作养护工作是园林绿化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定期除草、修剪、浇水等工作能保持植物良好的生长状态,同时注重病虫害的防治。
养护工作应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操作规范,并配备专业养护人员进行执行。
4. 安全管理绿化工程的安全管理是保护人员和设施安全的重要环节。
工地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同时,应做好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绿化工程验收要求1. 设计要求绿化工程的验收首先要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方案应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并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
同时,设计应与整体环境相协调,具备良好的景观效果。
2. 施工要求绿化工程的验收还要查看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
施工过程中应符合相关规范,包括土地平整、植物种植、灌溉系统建设等。
施工质量要达到验收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材料检测。
3. 完成验收当绿化工程的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核查工程是否按照设计方案完成,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其中包括植物的健康状况、景观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等。
通过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4. 养护验收养护期是绿化工程的重要阶段,验收也需要对养护是否到位进行检查。
验收人员应查看养护工作记录、植物生长情况等,确认养护工作的效果。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引言:自古以来,园林绿化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缺乏规范和管理,许多城市绿化区域面临着养护不当、景观破坏等问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各个方面,以期为城市绿化管理者提供有力的指导。
第一章:园林绿化养护设计规范1.1 植物选择与布局:选择生长适应环境的本土或能够适应当地气候特点的植物,合理布局以形成多层次、多色彩的景观。
1.2 绿地造型与景观布局:根据绿地的用途和环境特点,合理设计造型和景观布局,注重景观的连贯性和整体效果。
1.3 设施配置与人性化考虑:结合绿地功能,合理布置座椅、亭子、健身器材等设施,并保持良好的通行和防滑设施。
1.4 绿化建设与维护周期:根据植物的生长特点,合理安排养护周期,确保园林绿化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绿地养护与管理规范2.1 种植与更新:根据植物的生态需求,注重土壤改良、植物种植、定期更新等养护工作,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
2.2 病虫害防治:采取生物防治和合理使用农药等方式对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2.3 形态修剪与整枝:根据植物的生长情况和景观要求,进行定期的修剪和整枝工作,保持植物良好的外观和形态。
2.4 土壤养护与保育:合理施用有机肥料、保持土壤湿润,通过疏松、覆盖等措施保护土壤质量和水源涵养功能。
2.5 除草与除斑:采用物理、生物或合理使用除草剂等方式,定期清除杂草和不良物质,保持绿地整洁和景观质量。
第三章:景观照明与安全管理规范3.1 照明设计与方案:根据景观的特点和功能需求,确定合适的照明设计方案,注重能耗节约和环境友好。
3.2 照明设备与维护:选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并建立定期巡检和维护制度,确保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3 安全防护与警示标识:根据绿地功能和人流密集程度,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标识清晰,以确保市民的人身安全。
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管理
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管理
1、对侵占绿地、践踏绿地、损坏植物和设施、乱摆乱卖、乱停乱放和其它破坏绿化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同时向单位及业主方报告,并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和修复。
2、对交通事故损坏的绿化和设施,要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
3、对损坏的园林设施(包括建筑物、小品、给排水设施、电力、照明、音响、园路、铺装地、台凳、垃圾箱、喷泉、护栏和公厕设施等),要即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修复。
4、对园林设施应在每年冬季翻新一次;对铁质或木质结构的设施,要涂刷油漆,防止表面生锈或腐烂;对木结构的设施,要加强白蚁防治工作。
5、对下水道要定期进行清疏,确保排水畅顺。
6、护树设施要保持整齐,对损坏的护树设施要及时维修。
园林绿化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园林绿化设施设备是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绿化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园林绿化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城市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维修保养责任部门2.1 园林绿化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责任部门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具体的维修保养工作由设备维修保养小组执行。
2.2 设备维修保养小组由具备专业技能的维修人员组成,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故障排除工作。
3. 维修保养流程3.1 维修保养申报 - 使用单位发现园林绿化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需要进行保养时,需向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交维修保养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故障描述和设备信息。
3.2 维修保养安排 - 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接收到维修保养申请后,会根据设备的紧急性和重要性进行安排。
紧急故障会优先处理,非紧急故障会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处理。
- 设备维修保养小组负责根据维修保养安排进行具体的维修工作。
3.3 维修保养执行 - 设备维修保养小组按照安排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包括设备故障排除、设备维护和设备零部件的更换等。
3.4 维修保养记录 - 设备维修保养小组需要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做好维修记录,包括设备故障原因、维修方法、更换的零部件以及维修日期等信息。
记录需要详细、准确,并及时汇报给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3.5 维修保养验收 - 维修保养完成后,设备维修保养小组将维修结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给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如果存在问题,需进行修正和重新验收。
3.6 维修保养汇总 - 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的维修保养记录进行汇总和归档,便于日后的查阅和分析。
4. 维修保养责任与权益4.1 设备维修保养小组成员有权利要求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有责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并对维修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汇报。
4.2 设备维修保养小组成员有对设备维修保养的建议权利,对于需要改进的工作流程或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中的优化方案,可以提出相应的建议并报告给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管理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管理规范1建筑物(构筑物)1.1古建筑1.1.1园林绿地中古建筑应严格保护,禁止一切损害文物古迹的行为。
1.1.2古建筑的维修和保养应严格遵循原材料、原工艺、原法式的原则,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1.1.3古建筑屋面应保持清洁,每年应拾屋(扫瓦)1次,无落叶积存、无杂草生长。
屋面应不漏水。
屋脊、檐口、戗角瓦应确保牢固。
1.1.4古建筑的油漆、粉刷面应清洁完好。
粉刷及屋面黑水等保养每3年至少1次,木构件调和漆面保养每2年至少1次,广漆面保养每3年至少1次。
落架保养视情况而定。
1.1.5制订并落实安全用电和防火、防雷、防台风暴雨、防蚁等灾害的保护措施。
1.1.6建筑内陈设应符合建筑的历史和功能。
利用古建筑从事经营或其它活动的,不得损害建筑本体,并应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
1.1.7每日早晚应清扫保洁,保持修建内设施及地面清洁。
1.2仿古建筑1.2.1园林绿地内的仿古修建应严格保护,确保使用平安。
1.2.2建筑屋面应保持清洁,每年应拾屋(扫瓦)1次,无落叶积存、无杂草生长。
1.2.3仿古修建维修和保养应严格遵守原材料、原工艺、原法式的准绳,易损坏部位应按期搜检,及时维修。
1.2.4建筑屋面应不漏水。
油漆、粉刷面应清洁完好,檐口瓦应牢固。
粉刷及屋面黑水等保养3年1次,构件调和漆面保养每2年1次,广漆面保养每3年1次。
1.2.5利用仿古建筑从事经营或其它活动的,不得损害建筑本体,并应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
1.2.6各种管道应按期清理,保持畅通。
1.2.7每日早晚应清扫保洁,保持建筑内设施及地面清洁。
1.3现代建筑1.3.1修建构件及外立面破损应采用同材料、同法式、同工艺及时更换,保持修建牢固和整洁。
1.3.2建筑装修不得破坏原结构,确需结构调整的,需履行合法手续。
1.3.3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为金属类板材、玻璃等的,外立面每月清洁1次,半年全面检查清洗1次。
1.3.4修建外立面装饰材料为涂料等的,外立面应保持整洁,普通每3年粉刷1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条例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条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条例(精选5篇)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加快绿色城市的建设,应制定规范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条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维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规划区域内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努力提高公民园林绿化和环境意识。
城区义务植树工作由市绿化委员会统一部署,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第五条在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规划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双线”控制,即规划部门划定规划红线,园林部门划定绿化“绿线”。
第七条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以下指标执行:㈠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㈡城市绿地率37%;㈢城市绿化覆盖率39%;㈣城市的苗圃、花圃、草圃、盆景基地等生产绿地应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㈤城市公园中绿化用地比率按建设部《公园设计规范》执行,并按公园的定位和内部的功能分区搞好公园建设。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用地面积的比例(简称绿地率)必须符合以下指标:㈠中小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5%;㈡高等院校、宾馆不低于40%;㈢企业单位不低于30%;㈣城市主干道不低于25%,次干道及其以下等级道路不低于20%;㈤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其中集中绿地不低于10%;㈥旧城区改造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低于30%。
DB13T 1168-2009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
分枝点 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主枝的部位。
3 . 8
D B1 3 / T 1 1 6 8 -2 0 0 9
整形修剪 使用剪、锯等工具,对树木实施截、疏、缩、捆、绑、扎、拉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
技术措施 。
3 . 9
伤流
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伤 口处流出人量树液的现象。
4 . 2 . 7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高度适宜,覆盖率 9 5 %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 2 %。草
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北京以南不得少于2 5 0 天, 北京以北不得少于2 0 0 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 6 0
天。
4 . 2 . 8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 采取相应的牵引、 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 视攀缘植物
型美观、基本整齐,直径以树干胸径 1 0 倍为准,有铺装 ( 包括草坪、色带、色块等)的地块以预留
池为准 。
4 . 2 . 4 花灌木。开花适时、正常, 花后修剪及时。 4 . 2 . 5 花坛、 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 适时开花,无残缺。 4 . 2 . 6 绿篱、 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3 . 1 3
成活率
植 物栽 植后当 年 成活的 株数 ( m Z , 丛、 延 米) 。 ! ! ・ 当 年总 栽植 株数 ( m 2 、 丛、 延米) 的 百 分 数。
3 . 1 4
保存率
植 物栽 植后 成活 两年以 上的 株数 ( m Z . 丛、 延 米) I I 总 栽植 株数 ( m 2 、 丛、 延米) 的 百 分数。
生命的全部或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水中,并且能够顺利繁殖下一代的植物, 称为水生植物。
3 . 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实施中耕、除草、灌溉、 排涝、施肥、修剪、支撑、防寒、 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
城市园林绿化的维护与管理方案
城市园林绿化的维护与管理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园林绿化成为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和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解决方案。
绿地规划在城市规划中,应充分考虑绿地布局,将公园、街头绿地、生产绿地等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同时,对于公园的设计,应注重生态、景观和游憩功能的协调。
植物选种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树种,以提高树木的成活率和抗逆性。
在植物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栽植多种植物,以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
土壤改良在绿化过程中,应对土壤进行改良,提高其肥力和抗旱能力。
可通过添加腐叶土、泥炭等有机物质来改善土壤结构,同时合理使用化肥,以增加土壤养分。
苗木栽植栽植苗木时,应严格按照栽植规范进行,确保苗木成活率和施工质量。
栽植前应做好场地的清理和整地工作,栽植过程中需注意苗木的栽植深度和浇水等环节。
浇水施肥为保证苗木的正常生长,应定期进行浇水施肥。
在苗木生长的不同阶段,应采用不同的灌溉方式和施肥方案。
同时,要注意排水防涝,避免因水分过多导致根系腐烂。
植物修剪对树木进行合理的修剪,既能保持树形美观,又能防止植物生长过度。
应根据植物的生长特性和功能需求,定期修剪整形,同时注意避免对树木造成伤害。
病虫害防治定期检查植物,及时防治病虫害。
对于发现的病虫害问题,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包括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和物理防治等。
同时,要加强对植物的日常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园艺维护为了保持园林绿化的长期效果,需要定期进行园艺维护。
这包括除草、修剪、施肥、浇水、防虫等一系列工作。
同时,对于损坏的设施和植被,应及时修复和更换。
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园林绿化的安全稳定。
例如设置合理的游览路线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力度,防止游客进入危险区域等。
此外,对于大型活动和节日庆典,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总之,城市园林绿化的维护与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美化、环境改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城市园林绿化的良好状态,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制定和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是指在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中,为了保证城市园林绿化的良好状态,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一、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目标。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和改善城市绿地环境,提高城市绿地的生态、景观和功能价值,创造宜居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优美的休闲娱乐场所。
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原则。
1.生态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
2.科学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3.公益原则,坚持公益性、普惠性,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园林绿地服务。
4.便民原则,坚持便民、便利,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园林绿地设施和服务。
5.规范原则,坚持规范管理、规范运行,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内容。
1.绿地养护,包括绿地植物的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2.景观绿化,包括景观绿地的设计、建设、养护等工作。
3.设施维护,包括绿地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新等工作。
4.环境卫生,包括绿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垃圾清理等工作。
5.安全管理,包括绿地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等工作。
四、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要求。
1.制定养护计划,根据绿地类型和功能,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护计划。
2.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3.提高养护技术,加强对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养护技术水平。
4.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市民的园林绿地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
五、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评估。
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评估机制,对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园林绿化是指通过植树、种草、布置花坛、修建假山、设置喷泉等手段,在城市中创造、改造、修缮和维护具有绿荫、观赏、休闲、环保和社交功能的公共绿地。
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十分重要,下面是园林绿化的管养规范。
一、植物选择与配置在园林绿化中,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选择适应性强、观赏性好的植物进行种植。
在种植时考虑植物的高矮、枝叶茂密程度、花期和颜色的搭配,使植物布局具有美感和层次感。
二、植物养护1. 植树补栽:树木有病死、折断和老化的现象时,应及时补栽,在补栽时选择健康、品质好的苗木,确保种植成功。
2. 杂草清除:定期对园区内的杂草进行清除,防止其占据土壤养分和空间。
除草时应使用合适的草药剂,避免对植物生长产生伤害。
3. 病虫害防治:定期巡查植物,发现病虫害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可以选择有机、无公害的方法进行防治,以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4. 施肥浇水: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需要,合理施肥。
在浇水时要注意避开高温时段和雨天,以免造成水分浪费和病菌繁殖。
三、景观设施养护1. 清洁卫生:定期对景观设施进行清洁,包括花坛、喷泉、假山等。
清除积水、杂草和垃圾,保持景观设施的整洁和美观。
2. 设施维修:定期检查景观设施的使用状况,如发现损坏、老化等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 照明维护:对于夜间照明设施,定期检查其照明效果和安全性能,确保夜间照明的效果和安全。
四、绿化带养护1. 除草修边:定期对绿化带进行除草和修剪,保持绿化带边界的整洁和美观。
2. 积水处理:定期对绿化带积水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理积水问题,防止蚊虫滋生和水源污染。
3. 垃圾清理:定期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和杂物,保持绿化带的整洁和卫生。
五、园区安全1.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园区的安全检查,检查园区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树木倒伏、护栏破损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
2. 防火管理:制定合理的防火措施,保护园区内的植物和设施免受火灾的侵害。
园林绿化安全养护管理制度(六篇)
园林绿化安全养护管理制度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保持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保持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
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____%以上。
针叶树针叶寄存____年以上,结果枝条在____%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____%,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____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____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____%。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
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
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
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
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绿化养护规范
绿化养护规范绿化养护是指对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城市花坛、园林景区等绿地进行科学管理和维护保养的工作。
绿化养护规范是指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以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下面是绿化养护规范的一些内容和要求。
一、植物选用和配置1.根据绿化区域的环境特点、景观要求、耐旱、耐寒、耐瘠薄、不易感染病虫害等要求,选择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植物进行绿化。
2.根据绿化区域的功能要求和美化效果,合理配置各类植物,包括乔木、灌木、草坪等。
3.在选用植物的时候要注意植物的生长习性、形态特点、根系发育等因素,以避免引起地下管线的损坏或影响建筑物结构稳定。
二、肥料和水分管理1.根据植物的生长需求和地方气候条件,合理施用有机肥料和化肥,确保植物营养供应的平衡。
2.合理浇水,根据植物的生长季节和气候条件,确定浇水的频率和水量,避免过度或不足浇水。
3.施肥和浇水的时间一般选择在早晨或夜晚,以避免阳光直射或蒸发过快。
三、除草和修剪管理1.定期除草,保持绿地的整洁和美观。
2.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美观要求,进行定期修剪和整形,以使植物保持良好的外观。
3.修剪和整形的时间一般选择在植物生长的休眠期,避免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开花。
四、病虫害防治1.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植物的病虫害问题。
2.对于普遍性的病虫害问题,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包括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
3.严禁滥用农药,采取合理用药措施,以保护环境和人的健康。
五、设施管理1.定期检查和维护绿化设施,包括喷灌系统、围栏、休息椅等。
2.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施,保持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
3.对于需要更换的设施,要及时进行预算和采购,确保更换的及时性和质量。
六、环境保护和垃圾处理1.定期清理绿地上的垃圾和积水,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2.对于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七、园林景观维护1.定期对园林景观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修剪、修整、重新种植等。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1. 引言园林绿化是指通过植物的栽种和管理来打造和美化环境的一项工作。
园林绿化不仅可以提供美丽的景观,还可以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增加城市绿地覆盖率等。
为了保护和管理好园林绿化,制定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2. 绿化设计与规划园林绿化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与规划的质量。
在进行绿化设计与规划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地形地貌:对于有坡度或沉积物的地方,应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泥石流的发生。
•植物选择:根据土壤类型、日照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应性强的植物,确保植物能够良好地生长和适应环境。
•绿化布局:合理安排绿地、花坛、行道树等绿化元素,以达到美观、实用和舒适的效果。
•技术设施:根据需要设置合适的喷灌系统、景观灯光等技术设施,提高绿化效果。
•绿化材料:选择绿化材料时,应考虑其环保性、耐久性和易维护性。
3. 绿化施工与养护3.1 绿化施工绿化施工是指根据设计方案在现场进行的实际施工工作,包括植物的栽植、土壤的改良、草坪的铺设等。
在绿化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栽植技术:选择适当的栽植季节和方法,保证植物能够快速扎根并生长。
•土壤改良:对于土壤质量较差的地方,可采取适当的土壤改良措施,以提高土壤肥力和通气性。
•草坪铺设:草坪的铺设应注意材料的选择、施工的细节等,保证草坪的整齐和美观。
•植保手段: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防治病虫害和杂草的控制,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
3.2 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是指在绿化施工完成后对绿化景观进行的日常维护工作。
绿化养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植物养护:对植物进行及时的修剪、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保持植物的健康和生长状态。
•病虫害防治:定期检查植物的健康状况,发现病虫害问题及时采取合适的防治措施。
•病虫害的草地管理:经常检查草坪的质量,对出现病虫害的地方采取及时的草坪管理措施。
•施肥管理:根据不同植物的养分需求,合理进行施肥,并注意施肥的时间和方法。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绿化质量,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势在必行。
一、植物选择与配置。
1. 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土壤特点,选择适宜的绿化植物品种,确保其对环境的适应性和生长状况。
2. 合理配置不同种类的植物,形成多样化的绿化景观,提高城市绿化的整体观赏性和生态效益。
二、绿化施工与养护。
1. 绿化施工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植物的栽植、修剪、浇水等工作符合标准,避免对植物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 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养护管理,包括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状态。
三、绿地环境卫生管理。
1. 定期清理绿地内的落叶、杂草等杂物,保持绿地环境整洁。
2. 加强对绿地内垃圾桶、座椅等设施的清洁和维护,确保市民休闲环境的舒适性和卫生程度。
四、绿地景观维护。
1. 定期检查绿地景观设施的安全性和完好度,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施,确保市民的安全和利用体验。
2. 对于绿地内的艺术雕塑、喷泉等景观元素,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观赏效果。
五、绿地照明管理。
1. 合理设置绿地内的照明设施,确保夜间照明效果和节能环保要求的兼顾。
2. 定期检查照明设施的使用状况,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具,保证绿地夜间照明的正常运行。
六、绿地安全管理。
1. 加强对绿地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确保市民在绿地内的安全。
2. 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绿地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绿地宣传与教育。
1. 加强对市民的绿地环境保护意识宣传,引导市民文明游园,保护绿地环境。
2. 定期开展绿地环境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绿地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形成良好的绿地管理氛围。
总之,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城市绿地环境质量、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管理标准,加强养护管理工作,才能打造更加宜居宜游的城市绿化环境,让市民享受到更好的生活体验。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园林绿化作为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美化城市、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标准旨在规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的良好状态。
一、植物养护。
1. 对于公园、绿地等开放场所的植物,应定期进行修剪、浇水、施肥等工作,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
2. 对于街道两侧的绿化带,应及时修剪乱长的树枝和枯叶,保持道路的通畅和整洁。
3. 对于花坛和草坪等景观植物,应定期除草、翻土,保持植物生长环境的整洁和有序。
二、景观设施养护。
1. 对于公园内的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可用性。
2. 对于喷泉、人工湖等水景设施,应定期清理水体和设备,保持水质清澈,景观效果良好。
3. 对于座椅、休息亭等休闲设施,应定期清洁和维护,确保市民的休息体验。
三、绿化管理。
1. 对于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应定期修剪树木、修整花草,保持整洁有序。
2. 对于公园、广场等开放场所的绿化管理,应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更换植物种类,保持景观的多样性和鲜明性。
3. 对于居民小区的绿化管理,应加强居民参与,共同维护小区的绿化环境,营造和谐宜居的社区氛围。
四、园林病虫害防治。
1. 对于园林绿化中的植物病虫害,应及时采取防治措施,避免病虫害的蔓延和危害植物生长。
2. 对于草坪、花坛等地面绿化,应加强施肥、浇水等管理,增强植物的抗病虫能力,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五、园林绿化保洁。
1. 对于公园、街道绿化等场所,应加强保洁工作,定期清理落叶、杂草等垃圾,保持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2. 对于城市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应定期清理垃圾,保持道路的整洁和通畅。
六、绿化养护管理人员。
1.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的园林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园林养护设备,保障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能够积极协助市民解决园林绿化方面的问题,提升市民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地方原则)都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原则前言为适应北京都市园林绿化行业旳发展, 根据《北京都市园林绿化技术原则汇编》和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 《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原则》, 特制定本原则。
本原则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原则起草单位: 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原则重要起草人: 姚士才。
都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原则1 范围本原则规定了园林绿化中旳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旳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原则,合用于北京市规划市区旳都市绿地、京郊城镇绿地以及北京市属风景名胜区绿地旳养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旳条款通过本原则旳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旳条款。
但凡注日期旳引用文献, 其随即所有旳修改单(不包括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 然而, 鼓励根据本原则到达协议旳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旳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旳引用文献, 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北京都市园林绿化技术原则汇编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 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原则3 术语和定义3.1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旳部分。
3.2花蕾期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旳时期。
3.3叶芽形状较瘦小, 先端尖, 能发育成枝和叶旳芽。
3.4花芽形状较肥大, 略呈圆形, 能发育成花或花序旳芽。
3.5不定芽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 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旳芽。
3.6生长势植物旳生长强弱。
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洁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旳繁茂程度等。
3.7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 并构成街景旳树木。
3.8古树名木树龄达百年以上或宝贵稀有, 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旳树木。
3.9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如下), 用于覆盖园林地面旳植物。
3.10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旳部位。
3.11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 上承树冠, 下接根系。
3.12主枝自主干生出, 构成树型骨架旳粗壮枝条, 。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为了保障北洛镇旧城区园林绿化发挥美化环境的作用,保持北洛旧城区绿地的整洁、优美、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化的维护与不被损坏,为市民创造一个优美、洁净、祥和的环境,承包人按此作为日常养护管理标准。
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环境卫生维护:1)每天8:OO前完成绿地内大扫清洁,在规定的保洁时间内(6:00-21:30)保持绿地清洁,产出垃圾当天清运;保持绿化设施的清洁,及时清理乱涂写、乱张贴。
2)保持园林绿化范围内卫生整洁,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
及时清除〃树挂〃污染物及杂物。
3)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及时清理枯枝叶和清扫修剪的枝叶,每天先清洁打扫后淋水,清洁归堆的垃圾杂物及管筐等器具应放在隐蔽的地方,垃圾杂物做到日产日清,每天的垃圾由中标单位自行清运,不许在绿地内过夜,严禁焚烧垃圾、杂物和枯枝落叶。
2、苗木种植作业规程:1)乔灌木种(补)植前应首先确认:2)苗木修剪:在种植前,为减少树木体内水份蒸发,使能新种迅速成活和恢复生长必须先剪去部分枝叶,修剪时,在保持树冠基本形态下,适当剪去:a荫枝;b病弱枝;C徒长枝;d重叠或过密枝条。
3)苗木栽植一般情况下高大乔灌木在先,依次栽种矮生植物最后铺草皮。
4)花坊种植程序a独立花坊,应按“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b斜坡上花坊,按由上而下的顺序种植;C高低不同品种的花坊苗混种时,先种高的后种矮的;d按设计要求,花坊绿篱一般采用“品”字型或“一”字型种植,疏密适宜。
5)新种树木由于回填的土蔬松容易歪斜倒状,超过3m的乔木种植必须加固日期至少要有3个月,高度超过Iom时至少加固6个月。
6)种植树苗时,现将树苗放入树穴内,把生长姿势好的一面朝外竖直看齐后,垫上固定土球,填满并播实。
一般需加填土20—30cm,以补充淋水时土壤下降。
7)袋苗栽种时必须解除胶袋。
8)需要在非适宜季节直接种植时,必须做好准备,合理安排程序。
应做到随挖、随运、随栽植尽量缩短施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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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管理规范1 建筑物(构筑物)1.1 古建筑1.1.1 园林绿地中古建筑应严格保护,禁止一切损害文物古迹的行为。
1.1.2 古建筑的维修和保养应严格遵循原材料、原工艺、原法式的原则,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1.1.3 古建筑屋面应保持清洁, 每年应拾屋(扫瓦)1次,无落叶积存、无杂草生长。
屋面应不漏水。
屋脊、檐口、戗角瓦应确保牢固。
1.1.4 古建筑的油漆、粉刷面应清洁完好。
粉刷及屋面黑水等保养每3年至少1次,木构件调和漆面保养每2年至少1次,广漆面保养每3年至少1次。
落架保养视情况而定。
1.1.5 制订并落实安全用电和防火、防雷、防台风暴雨、防蚁等灾害的保护措施。
1.1.6 建筑内陈设应符合建筑的历史和功能。
利用古建筑从事经营或其它活动的,不得损害建筑本体,并应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
1.1.7 每日早晚应清扫保洁,保持建筑内设施及地面清洁。
1.2 仿古建筑1.2.1 园林绿地内的仿古建筑应严格保护,确保使用安全。
1.2.2 建筑屋面应保持清洁,每年应拾屋(扫瓦)1次,无落叶积存、无杂草生长。
1.2.3 仿古建筑维修和保养应严格遵循原材料、原工艺、原法式的原则,易损坏部位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1.2.4 建筑屋面应不漏水。
油漆、粉刷面应清洁完好,檐口瓦应牢固。
粉刷及屋面黑水等保养3年1次,构件调和漆面保养每2年1次,广漆面保养每3年1次。
1.2.5 利用仿古建筑从事经营或其它活动的,不得损害建筑本体,并应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
1.2.6 各种管道应定期清理,保持畅通。
1.2.7 每日早晚应清扫保洁,保持建筑内设施及地面清洁。
1.3 现代建筑1.3.1 建筑构件及外立面破损应采用同材料、同法式、同工艺及时更换,保持建筑牢固和整洁。
1.3.2 建筑装修不得破坏原结构,确需结构调整的,需履行合法手续。
1.3.3 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为金属类板材、玻璃等的,外立面每月清洁1次,半年全面检查清洗1次。
1.3.4 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为涂料等的,外立面应保持整洁,一般每3年粉刷1次。
1.3.5 建筑外立面装饰材为石材、面砖等的,外立面每年清洗2次。
1.3.6 每日早晚应清扫保洁,保持建筑内设施及地面清洁。
1.4 假山叠石等构筑及设施1.4.1 假山叠石1.4.1.1 应在假山叠石的显著位置设置警示、引导等标志。
1.4.1.2 假山叠石每月应至少检查1次,保持完整、稳固、安全。
出现松动、开裂等现象应及时检修,有安全隐患时应停止开放。
1.4.1.3 假山叠石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假山基础及预埋件不应暴露。
1.4.1.4 提供种植的石缝、种植穴不得空缺,种植的植物品种应适宜,影响假山安全时应及时处置。
1.4.2栏杆、廊架1.4.2.1 栏杆、廊架应定期进行检查,遇有损毁应及时修复。
损毁的构件,应按同材质、同规格、同式样、同色泽等进行复原。
1.4.2.2 金属、混凝土、竹木材质的栏杆、廊架应半年检查1次,每3年保养1次油漆(涂料)。
1.4.2.3 石料、化学复合等材料的栏杆,外立面每年清洗2次。
石料栏杆出现松动、勾缝开裂等现象应及时检修。
1.4.2.4 廊架、护栏所使用的钢化玻璃及附件等,每半年应进行1次检修。
1.4.3雕塑1.4.3.1雕塑应定期进行检查,保持基础及主体完整、稳固、安全。
1.4.3.2雕塑应定期进行清洁,保持表面无垢、无刻划,每半年至少清洗一次。
1.4.3.3由风力、机械力移动转动的雕塑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
1.4.4喷泉(水景设施)1.4.4.1 应定期检查动力设备,确保安全无事故。
1.4.4.2 定期清洗保养喷嘴、阀门、管道、水泵等设施,防止堵塞及锈蚀;损坏的部件应及时更换,保证正常运行。
1.4.4.3 广场旱喷启动时应进行提示或疏导,避免启动时高压水柱伤及游人。
1.4.5花坛1.4.5.1 花坛应定期进行检查,遇有损坏及时修复。
损坏的构件应按同材质、同规格、同式样、同色泽进行复原。
1.4.5.2 叠石花坛每半年检查1次,出现松动、勾缝开裂等现象应及时维修。
勾缝颜色应和石材接近。
1.4.5.3 贴(饰)面花坛每月检查1次,及时修补损坏的贴面,并保持整洁。
1.4.5.4 具有座椅功能的花坛,应每天保洁1次。
1.4.6桌凳1.4.6.1 桌凳应定期检查,及时加固,确保安全。
1.4.6.2 桌凳及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
每日应对游人经常接触的桌面、凳面至少保洁1次,周围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
1.4.6.3 饰面应保持完好,竹木类桌凳每3年油漆1次。
1.4.7围墙1.4.7.1 围墙应定期进行检查,遇有损坏及时修复。
损坏的构件应按同材质、同规格、同式样、同色泽进行复原。
1.4.7.2 具有屋面的仿古围墙,屋面应保持清洁, 无落叶积存、无杂草生长。
每2年应拾屋(扫瓦)1次、检修屋脊、檐口1 次;每3年进行1次屋面黑水保养,每5年修整1 次花边滴水。
1.4.7.3 围墙外立面应保持整洁。
砖砌围墙采用粉刷及涂料进行饰面的,每5年粉刷1次;采用石材、面砖等饰面的,每2年清洗1次。
方整石围墙,外立面每3年清洗1次。
铸铁或其它金属围墙,外立面每年清洁1次,每3年油漆1次。
1.4.8树穴1.4.8.1 树穴应定期进行检查,遇有损坏及时修复。
损坏的构件应按同材质、同规格、同式样、同色泽等进行复原。
1.4.8.2 每日清扫1次,保持树穴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1.4.8.3 金属及木材质树穴应保持漆面完好,每3年油漆1次。
2 园路、桥梁、停车场2.1 园路2.1.1 园林绿地内的主路、次路(支路)、小径等路面应保持平整,无明显坑洼破损。
保持排水系统通畅,雨(雪)天应无积水(雪)。
2.1.2 路面铺装、侧石、台阶、斜坡等应平整、完好、稳固。
如有残缺,应及时按同材质、同规格、同式样、同色泽进行维修或更换。
2.1.3 每日保洁1次,每2天清扫1次,保持路面清洁,无垃圾及痰迹。
2.1.4 保持无障碍通道及应急通道通畅、整洁,严禁在通道上设置其它设施或堆放杂物。
2.1.5 因展览、展会等活动临时铺设的道路,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恢复绿地原貌。
2.2 桥梁2.2.1 园林绿地内的桥梁应定期进行专业检测,保证稳固安全。
2.2.2 通行车辆的桥梁应标明最大荷载,并设置相关交通和安全警示标志。
2.2.3 雨雪冰冻季节应采取防范措施,以保证游人及行车的安全。
2.2.4 定期对构件进行检查,分类进行桥梁的日常保养,及时对损坏构件进行维修或更换。
2.3 停车场2.3.1 林荫停车场乔木分枝高度应满足停车需要,各类树木枝叶应不影响行车安全。
2.3.2 停车场地应保持平整、清洁, 无坑洼、破损。
停车标志设置应规范,满足功能需求。
2.3.3 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应保持通畅。
2.3.4 有专人管理,保证停车秩序及停车安全。
3 水体3.1 安全管理3.1.1 水体周围及水面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1.2 可进入式水体应按照游泳池标准进行管理。
3.2 水体清洁3.2.1 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进入水体。
3.2.2 加强水面日常保洁,及时清除水面垃圾,每日至少清理1次。
3.2.3 每年清冼砌筑物、浇筑物形成的池岸1次,每5年清除水底淤泥1次。
3.3 水质控制3.3.1 定期监测水质,可进入式水体的水质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景观水体水质应达到Ⅳ类标准。
3.3.2 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时,应及时采用物理、化学和生态修复等技术方法进行综合治理。
3.4 水位控制应根据水体功能及景观等要求,控制好水体水位,及时进行人工补水或排涝。
3.5 岸、底维修采用土方堆坡等形成的池岸或使用杉木桩及其它砌筑物、浇筑物建成的池岸,应完好、稳固、安全、整洁。
池底、岸每半年检查1次,出现松动、面层破损等现象,应及时维修。
采用粉刷及涂料的池底、岸面层,每5年粉刷1次。
4 卫生设施4.1 公共卫生间4.1.1 公共卫生间应设立明显的性别标志,管理类型、管理单位、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信息应齐全。
4.1.2 保洁管理单位应建立保洁检查、巡查台帐,保洁人员要服装统一、佩戴上岗证作业。
4.1.3 内部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断板应洁净,无积灰、污迹、蛛网、刻画,内部地面应洁净,无积尿、积水等污物;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台面、面镜、挂衣钩、烘手机、冲水设备等应无积灰、积水、污物;蹲位整洁,大便器内应无积存物,小便器内无水锈、尿垢、污物;沟槽无积粪、无尿垢;纸篓不满溢。
卫生间内暴露管道外部每周擦拭1次。
4.1.4 洗手池不得以各种借口停止使用。
4.1.5 定时消毒、除臭,保持通风良好,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
4.1.6 应定期收运各类化粪池粪便,粪水不满溢,每年不少于1次。
清理过程不应影响园林绿化环境和厕所的开放使用。
清理时间应在游客较少的时间段进行。
4.1.7 外墙面、屋顶及卫生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洁,无私搭乱建,无杂物。
4.1.8 公共厕所开放时间,应与园林绿地的开放时间同步。
4.2 垃圾箱4.2.1 垃圾箱的设置应满足场地场所功能的需要,主干道或广场原则上每隔50米设置一个分类垃圾箱。
4.2.2 垃圾箱的形制、体量、材质、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2.3 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保持垃圾箱内外清洁、完整无损,清洗垃圾箱后的污水应排入污水管网。
4.2.4 提倡建立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机制;残枝落叶死树等严禁焚烧,提倡资源的再利用。
4.2.5 垃圾处理、运输应密封,严禁跑冒滴漏。
5 其它设施5.1 强电5.1.1动力5.1.1.1 泵房、配电房、游戏机等动力设备,应由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和日常操作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范要求。
5.1.1.2 园林绿地内已入地隐蔽的高压线路网络,应设立明显标志,档案图纸清晰。
5.1.1.3 动力电配电室及配电柜需按照相关要求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
5.1.2照明5.1.2.1 路灯、庭院灯、草坪灯、泛光灯、水下灯、霓虹灯等亮化设施, 应定期检测和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5.1.2.2 园林绿地内的照明灯具应随坏随换,保持完好。
5.1.2.3 提倡使用绿色能源,广泛使用节能灯具,有条件的推广应用太阳能。
5.2 弱电监控、报警、门禁、通讯、广播、网络等弱电系统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3 给排水5.3.1 给排水管道应保持畅通、无污染、无渗漏,提倡实行雨污分流。
5.3.2 园林绿地浇灌用水提倡使用地表水和再生水。
5.3.3 消防龙头、喷灌、滴灌、灌溉龙头、喷泉喷嘴、饮水水嘴、供水龙头等外露的给水设备,应随坏随修,随缺随装。
5.3.4 窨井、进水口、涵洞、闸门、泵房等外露的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
5.3.5 管道应定期检修疏通,并根据管道使用年限和需要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