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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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发表时间:2018-12-19T16:12:08.96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3期作者:周峰焦保良[导读] 摘要:在所有的建设工程中关于工程项目报行政机关审批的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最繁琐复杂的,因为关于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多且办事程序相互交错,如何在建设工程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提质增效,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
南京苏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在所有的建设工程中关于工程项目报行政机关审批的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最繁琐复杂的,因为关于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多且办事程序相互交错,如何在建设工程中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提质增效,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
关键词: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提质增效;优化 1 前言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环节一直是个让工程管理人头大的环节,因为这个环节涉及的行政部门、环节及程序永远都是错综复杂的,例如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环节中方案报审环节就涉及:卫生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消防局、供电局、供水局、交通局、规划局、地震局、水利局、公安局、气象局等行政部门,并且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后面的报审环节时间延长,由此可见,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或者项目管理单位如果不加强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管理工作,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推进。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进一步优化精简了关于建设工程中的行政审批流程,本文作者则重点分析了国办发〔2018〕33号的发布对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的影响。
2 国办发〔2018〕33号文件的影响 2018年5月14日我国国务院办事厅重磅出击,正式发布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此文件的发布大大精简及优化了工程项目的行政机关的审批环节,文件主要针对以下几点:(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2)社会投资的房建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如: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3)将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主要划分四个阶段;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4)根据工程规模、类型、投资分类细化行政审批流程。
(5)将技术审查合并到图纸设计审查中,施工图设计审查后,送审人不需再次涉及到技术方面的设计;如:消防、人防、抗震等设计图再次送往消防局、地震局等机构送审。
(6)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而以往则是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7)参与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大大缩短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周期。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报审人不必在往返不同的部门提交相同的报审资料。
(6)建设单位不必在组织具有相关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及节能等有关事项进行评价及评估,而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区域评估。
(7)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及节能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条件。
(8)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热力及排水等基础设施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报装办理。
而以往的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由于行政审批流程的不规范、审批环节相互交错;国务院对于审批事项只是针对于审批条件、审批期限及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对于审批事项的差异化和模糊化;不协调的审批环节;政务大厅及电子政务系统的行政审批模式未充分建立,总是需要办事人员拿着各种资料穿梭于个个机关及部门来回的重复着相同的工序:重复的提交材料;重复的提交申请,因此每个工程项目的报审人都在报审环节上浪费着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正常推进。
经过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对工程项目中行政审批环节的优化和精简后,另外我国对于建设工程归档资料的审批及存放也较为落后,目前主要的资料备案方式还是建设单位到城建档案馆开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然后到建设局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带着由建设局的出具的备案证明在转至档案馆开具接收证明,在转至产权处办理产权,但本次的国办发〔2018〕33号文件并未明确规定这项审批制度的优化。
3 仍需注意的行政机关重点审批的环节 3.1 项目立项阶段
国办发〔2004〕20号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这也是立项阶段的第一步,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选择合适的报批制度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即视为立项完成。
3.2 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向工程所在地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也是建设单位的产权凭证,但须注意的是:根据土地取得方式的不同,报审的材料也不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者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则自行失去效力。
3.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各类工程建设的扩建、新建、翻新以及改建项目都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到工程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审。
3.4 初步设计报审
各类设计文件都应报审至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经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并出具修改意见后,设计单位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再次报审直至最终通过相关的行政机关审批。
3.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由政府部门购买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审图机构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经过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并在工程验收阶段,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验收。
3.6 施工许可证
⑴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少、建设规模小、施工简单及在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⑵对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不再另行报审领取施工许可证。
⑶除以上两点的建设工程项目,均由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到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建设主管部门申报。
⑷在施工许可证领取3个月内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超过3个月自行失效。
3.7 专项验收
以项目专项批复文件及合同作为依据,相关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3.8 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或具有相关工程咨询资质的服务机构在建设工程验收合格15日之内报至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4 结语
国办发〔2018〕33号文件的发布,大大规范了我国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环节的标准化及流程化,将报审环节简化、调整审批时序;使得工程项目的报审人不必在报审环节上浪费着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效的将审批时间缩减至一半以上,推进了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1]国办发〔2018〕33号
[2]未知.我国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A].
[3]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指南[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07).378-385 作者简介:
周峰,男,建设(建筑)专业-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