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学科学课程改革历史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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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学科学课程改革历史简析

人民教育出版社李华

仅就有文字记载部分而言,中国小学科学教育的发展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两千多年间,科学教育在整个小学课程中所占的分量、科学课程开设的形式、课程目标以及课程内容与教法的选择都经历过无数次重大的改革与变动,而且至今还在经历着一场新的变革。为了更好地认识当前正在发生着的这场改革的性质与意义,更清醒地思考与评价当前改革的各项举措,本文将对中国小学科学课程发展的历史和既往所发生的历次重大改革做一简要的回顾与分析。希望通过对历史的了解可以帮助我们今天的小学科学课程编制和实施人员吸取前人的经验,同时避免重复前人走过的弯路。

一、中国小学科学教学久远的历史

研究表明(刘默耕,1998),中国有文字记载的自然科学课程始于夏商周三代的教育。当时,自然科学课程是小学的基础学科,并被列于语文和数学之首。纵观中国古代的科学教青发展史,可以发现,中国古代政府对自然科学教学的重视在秦始皇时期达到了顶峰,而到了汉武帝时期却受到冷落,并由此一蹶不振,直到1903年在“废科举,兴学校”运动的推动下,自然科学教育才重新受到重视,并使“废读经,学《格致》”之风盛行起来。这里所说的“格致”就是当时科学课的名称。

自1903年以后〈除了袁世凯称帝的三个月〉尽管中国历经了各种国内外战争和运动,科学教育在小学课程中的地位仍几经危难最终被保留下来。然而,随着不同时期不同政府对科学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同,科学课程在整个小学课程计划中所占的权重、课程设置的具体形式以及课程内容和教法的选择等方面经历了大大小小十多次变动。(这些将在本文第二大部分加以详细介绍。)

除了科学内容在小学课程中所占的地位,作为久远的中国科学教育史的另外一个重要侧面的是中国古代的自然科学教材。1903年——这是一个重要的、值得记住的年代,因为在此之前的中国科学教育尚未受到西方文化和教育哲学的影响。而自从1903年以后,中国的科学教育才真正走上现代科学教育(即以哥白尼以来的近代科学为主要内容)的发展道路。此前,中国的自然科学在学校里从未被列为一门独立的课程,所讲授的内容多是古人对自然现象发生规律以及自然现象与农业生产之间关系的经验积累,科学教学都是以识字课和常识课的形式出现的。与此相适应地,古代的科学教材也是以识字课本和专门的常识课本两种形式出现的。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课本包括:先秦时期的《诗经》、西汉元帝时史游所编的《急救篇》、梁武帝时周兴嗣所著《千字文》、在旧中国盛行了几百年以至家家户户、老幼皆知的《三字经》,以及专门用于向儿童传授综合性常识的《小学绀珠》、《幼学琼林》等。这些影响深远的教材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科学教育的高度重视,也间接地记载了其时中国社会科技发展的先进程度,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二、1903年以来中国小学科学课程沿革

(一)课程设置的演变

1903年,对于中国的科学教育事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点。这一年,随着国家的进一步对外开放,西方民主教育的思想和制度传人中国,科学课(当时称“格致”)从此成为小学阶段的一门必修课程。然而,围绕着小学低年级学段要不要单独设置科学课,课程名称的确定以及科学课内容和教法的选择,在过去的近百年间,中国的小学科学教育工作者们却走过了一条蜿蜒曲折,有时甚至是看似循环往复、扑朔迷离的探索之路。中国老一辈小学自然科学课程专家刘默耕先生在他所著《小学自然课改革探索》一书中所列的自然教学事记表就直观地反映了这一点,现摘编如下。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

完全科初等小学设修身、历史、地理、格致等课程。

简易科小学将后三门合为“史地格致科”。

高等小学设修身、中国历史、地理、格致。

1910年(宣统二年),初等小学不再分完全科与简易科,历史地理格致全部并入文学课本内讲授,高等小学不变。此后,“格致”科曾易名为“理科”“博物”,或“理化”“博物”。袁世凯称帝时取消了格致科,改为尊孔读经。

1922年,小学改为四二制,初小设《社会》(包括卫生、公民、历史、地理)、《自然》两科。《自然》之名由此在过去的大部分年代成为中国小学科学课程的通用名称。高小设卫生、公民、历史、地理、自然五科。当时的政府文件规定,“乡村学校无力单独设科的,可将社会、自然合并为《常识》科”,《常识》由此成为由“社会”与“自然”综合而成的一门新课的名称。

1928年,《小学暂行条例》规定设历史、地理、卫生、自然、三民主义等课程。1929年,中国第一个小学科学课程标准问世。该标准把高小的历史、地理和部分卫生内容合并为《社会》科,个人卫生部分并入《自然》科。初小则把社会、自然合并为《常识》科。

1932年,高小历史、地理、自然、卫生各科又单设,初小仍是一门综合的《常识》。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1949年10月)前夕。

1949-1950年(即新中国成立初期),部分地区初小有《常识》,部分地区初小没有《常识》(这些地区的初小因而也就没有科学课程),高小都设历史、地理、自然。自然课是每周三课时(每课时50分钟)。

1951年,全国初小都取消了《常识》。高小都设历史、地理、自然。自然课仍是每周三课时。

1956年,中国在学习前苏联的基础上制定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自然教学大纲,规定初小阶段的自然课内容在语文课中进行教学。除语文课编有自然课文之外,大纲规定每周要专门拿一节语文课来上“自然专课”以使学生能有机会从事与自然科学学习有关的实践活动。高小每周两课时自然课。初小学习生物界自然,高小学习无生物界自然。

1963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第二个自然教学大纲。因全国多数初小语文教师反对在语文课中承担自然教学任务,教育部又坚持初小不单设自然课,所以这第二个自然教学大纲只规定了高小的自然教学任务,而过去多少年初小都有的自然课或常识课无形中就被砍掉了。

1966-1977年,由于所谓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全国的教育机构和学校普遍陷于半瘫痪状态,此前制定的教学计划、大纲及教材都被否定,而各地自编的《科学常识》大部分不符合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客观需要,结果导致科学教育质量大幅度下降。

1978-1981年,在社会秩序刚刚从大乱转入初步稳定之后,教育部颁布了第三个全国通用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自然常识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该大纲规定,小学阶段只在最后两年开设《科学常识》课(每周两课时,而低年级的科学课仍然空缺。同时,由于设在高年级的《自然常识》课不仅包括了50年代低、中、高三个年级段自然课的所有内容,还为了“适应现代化的需要”增加了许多当代先进科学技术的内容。所以,当这个大纲的征求意见稿发至各省市时,教师们普遍反映新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偏深、偏重,不适于小学四、五年级(当时全国普遍实行小学五年制学制)学生学习。

1982年秋,基于各方面人士对1978年大纲草案的反馈意见,教青部修改了小学自然教学计划,决定将小学自然课的学习提前至三年级开设,从而使学习时间增加了一年。同时,教育部还委托人民教育出版社生物自然室修订并出版了新的自然教学大纲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第一册教材和教师用书。据当时负责主持编写新大纲和实验教材工作的刘默耕先生回忆,由于该大纲的编写是建立在研究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并辅之以试用教材在国内部分地区的实践结果,“新的这一轮大纲教材总算初步跳出了20世纪40年代的窠臼,走向了世界六七十年代的改革目标”(刘默耕,1998,前言部分,第4页)。

刘默耕先生关于中国小学科学教青改革大事记的记录到此截止,发生在其后的课程改革未及记录与评述。为填补这个空缺,笔者查阅了其他相关文献,现简介如下。

以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新大纲教材的面世为起点,各种改革措施接踵而来。与课程设置有关的实验项目包括:一、由北京教育学院组织编写、科普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一至三年级适用的自然课教材和教参,在北京市300多所小学和部分省、市的实验学校试用并受到欢迎。这是一项与国家教学大纲规定的小学三至五年级自然教学改革几乎同步进行的地区性改革实验。二、1986年初,基于人们对小学低年级开设自然课重要性认识的普遍提高,全国各地自发参与这种试验的学校越来越多,然而可供选择并能与高年级课程配套使用的小学低年级自然教材有限,应各地的要求,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北京市与湖北省的部分优秀自然教师编写了一套供小学一、二年级使用的低年级自然教材和教师用书,推进了小学科学教育向低年级段扩展的进程。三、基于上述两项实验成功的经验和课程专家们对于低年级开设科学课必要性的反复重申,1988年起草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自然教学大纲(初审稿)》和1992年出版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自然教学大纲(试用)》终于将小学自然课的开设时间修订为低、中、高三个阶段,并针对每个阶段做出明确的课时和内容规定,试用稿中还对各项内容要点的教学要求做出了三级规定。这些具体措施使得自然课在整个小学课程计划中的地位得到明显提高,使之建国以来第一次在国家教学大纲中被列为小学阶段的“基础学科”。从国家统一要求的角度看(即不包括各地的自发试验行为),全国小学自然课的设置由此结束了长达三十余年在低年级段不单独设课的历史,《自然》从此成为整个小学阶段全体学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这对进一步推动我国小学科学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加速提高全民族的科学素养无疑是一项巨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我国小学科学教学在整个小学课程计划中所占的地位随着不同时期人们对科学重要性的认识不同,经历了多少个起伏跌宕的过程。而今,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日渐明显,科学教学在小学课程中也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二)课程目标、内容和教法的演变

正如刘默耕先生在《小学自然课改革探索》一书中指出的,我国古代小学科学课程多以传授知识为主要目标,课程内容大多是前人总结的关于天、地、人、物、衣、食、住、用等方面的经验常识,教学方法则主要采用“老师讲、学生听”的注入式。1903年以后,随着西方科学教青思想传人我国,小学科学课程的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刘默耕先生在“自然教学的沿革”一章中介绍说,清末最初的《格致》课本和民国初年的“理化”课本内容均译自日本的小学科学课本,而日本又是从英美引进的。

自1929年中国制定了第一个自然学科课程标准以后,该标准几经修改一直用到新中国成立前夕。此间的自然(或常识)课教学内容不再从日本引进,而改为从英美引进教育学说指导我国科学课程工作者自编教材。由于年代久远,当时的教材已无从求得,但从1929年出版的《小学自然课程暂行标准》中我们或许能对当时小学科学课程的大概情况了解一斑。该标准开宗明义地规定,小学自然的教学目标有三:即“(一)启发进求理解自然的基本知识,并养成对于科学的研究态度和试验精神。(二)增进利用自然以解决物质和精神生活问题的智能。〈三〉培养欣赏自然,爱护自然的兴趣和理想。”(见课程教材研究所编纂的《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自然·社会·常识·卫生卷》第9至15页)。由此目标出发,教学内容取自存在于儿童身边的“自然现象、生活需要和卫生知能”三大领域,教学方法也强调“以乡土材料为出发点”,为儿童切身需要和儿童所能理解的,“不用或活用教科书”,提供多图表、通俗易懂的参考书,充分利用自然环境为教学场所,以及“引导学生用自己的方法”,“亲身经验”探讨、观察并解决问题的过程,等等。课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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