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工作服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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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护工作服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医、护工作服

招标人: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文件编号:201101

日期:二零一一年六月

目录

一、总则 (3)

二、招标文件 (3)

三、投标文件 (4)

四、投标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5)

五、开标及评标 (7)

六、定标及授予合同 (9)

附件一:投标邀请函 (11)

附件二:招标产品一览表 (12)

附件三:招标产品报价一览表 (13)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及采购方式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医师服、护士服、护士裤。

1.2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1.3 招标人为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1.4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或其委托的唯一代理商。

1.5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6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3.2 投标书应包括:

(一)投标函(附件一)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招标产品报价一览表(附件二,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3.3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企业代码证书、企业经营许可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投标报价

4.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上,明确标明本次投标的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标的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相关辅助材料费和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4.3 投标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4.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由招标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拒绝接受投标。

5.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招标人签订了经济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中标通知发出后无息退还。

6. 投标文件的规定

6.1 投标文件一式贰份,其中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正本内容除本须知中第3条规定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内容均需用原件。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6.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6.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7. 投标书及样品的密封及标记

7.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7.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信封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7.1.2 封皮上均应写明

(1)致: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医、护工作服

(3)标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4)投标人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

7.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7.3 投标人应将投标样品装袋密封,样品不得带有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8.2 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8.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报价。

9.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第6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送达,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及评标

10. 开标

10.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由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

10.2 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授权代表须持本人法定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0.3 开标前由工作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0.4 唱标的内容主要是“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将做唱标文字记录。

11. 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筛选

11.1 符合性筛选内容包括:

(一)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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