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使用 - 苏州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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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企业公积金网上申报流程

苏州园区企业公积金网上申报流程

苏州园区企业公积金网上申报流程1.进入苏州园区企业公积金网上申报平台。

Enter the online platform for enterprise provident fund declaration in Suzhou Industrial Park.2.输入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Enter the company's username and password to log in.3.在个人信息中填写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

Fill in the basic information such as company name, organization code, etc. in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4.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Upload a copy of the business license and the copy of the organization code certificate.5.填写员工的公积金缴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缴纳基数等。

Fill in the information of employees' provident fund deposits, including name, ID number, deposit base, etc.6.确认并提交申报信息。

Confirm and submit the declaration information.7.在网上支付公积金缴存款项。

Make online payment for provident fund deposits.8.下载并保存申报表并打印备份文件。

Download and save the declaration form and print the backup file.9.确认公积金申报信息已经提交成功。

苏州社保办理流程指南

苏州社保办理流程指南

苏州爱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社保办理流程指南社会保险手册、证、卡的领取和补办一、首次领取1.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由用人单位办妥新增参保手续后,持《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至证卡管理部门领取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医疗保险证》,交清《社会保险卡》费用(每卡15元);并于首次参保当月25日后,至市社保中心一楼大厅江苏银行苏州分行“IC卡发放”窗口(在各区参保的单位至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卡》。

2.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由本人按规定在办理档案托管、参保登记、委托缴费等手续时分别向就业管理机构、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或购领。

3.新批准退休的人员,由原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待遇审批部门办妥退休及待遇审批手续后,持《苏州市企业参保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批表》至证卡管理部门领取其《职工退休养老证》。

4.参加学生医疗保险的人员,其《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由代办单位办理其首次参保手续后,分别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参保大学生不领取《社会保险卡》)。

5.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其《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卡》,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其首次参保手续后,分别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

6.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其《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险(征地社保)卡》,由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办理其基本生活保障有关手续后,分别到征地保障经办机构、江苏银行苏州分行领取。

7.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的人员,其《苏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证》,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二、遗失补办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遗失的,参保人员须先登报(《苏州日报》等)声明作废,然后由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本人)持书面申请、登有声明的报纸、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1张,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江苏省苏州市网上申报社保操作流程

江苏省苏州市网上申报社保操作流程

江苏省苏州市网上申报社保操作流程一、准备工作1.确认社保申报类型(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2.收集申报所需材料(1)身份证明文件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户口本复印件(2)单位相关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社保登记证(3)个人社保账户信息①社保卡号②个人社保缴费记录二、登录社保网上申报系统1.访问江苏省社保局官网(1)输入网址(2)查找“网上申报”入口2.进行身份验证(1)输入用户名和密码(2)输入验证码3.登录成功(1)确认个人信息(2)选择相应的服务模块三、填写申报信息1.选择申报类型(1)选择个人或单位申报(2)选择社保险种2.填写申报表格(1)输入个人基本信息①姓名②身份证号码③联系电话(2)填写缴费信息①缴费基数②缴费金额③缴费时间3.上传相关文件(1)上传身份证明文件(2)上传单位材料(如适用)四、确认申报信息1.检查填写内容(1)确认信息准确无误(2)检查附件文件格式和大小2.提交申报(1)点击“提交”按钮(2)等待系统反馈五、申报结果反馈1.查看申报状态(1)登录账户查看申报进度(2)查询申报是否通过2.接收审核结果通知(1)通过审核①系统发送确认邮件②保存电子凭证(2)未通过审核①查看未通过原因②按要求重新修改申报六、后续操作1.确认缴费事项(1)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缴费①在线支付社保费用②选择支付方式(如网银、支付宝等)2.保存相关记录(1)保存电子支付凭证(2)定期检查个人社保账户信息。

吴中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操作指南

吴中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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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业务结果查询中查看操作结果, 点击成功笔数和失败笔数可以下载查看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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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 • • • • • • • • 1、批量导入的时候,要注意导入文件中的单位账号,一定要与个人账户变 更交易页面中的单位账号相同,否则导入的时候系统会给出报错提示(单 位账号不一致); 2、月工资总额数据一定要准确,系统会月工资总额计算个人缴存基数: 如果月工资总额>中心规定的最高工资上限,则个人缴存基数=中心最高工 资上限; 如果月工资总额<中心规定的最低社保基数,则个人缴存基数=中心最低社 保基数; 其他情况:个人缴存基数=月工资总额 3、个人补贴标志是‘否’的时候,个人补贴月缴存额必须是0 ; 4、个人补贴标志是‘是’的时候,个人补贴月缴存额可以修改,并且不得 大于个人缴存基数*补贴缴存比例; 5、系统控制相同的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不得重复开户,即如果证件信息在 系统内已经存在未销户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那么再次用这个证件做开户的 时候,系统会给出报错提示; 6、缴存比例类型:统一填写“比例类型1”; 7、如果单位账户存在没入账的汇缴,则该单位下的个人不能办开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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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 • 1、添加或导入的个人账户必须是外单位的封 存状态的个人; 2、批量导入的时候,个人账号+姓名 必须与公 积金系统内对应的账户信息匹配; 3、转移个人存在未办结的补缴、退缴、提取 业务,则不能做职工转移; 4、批量业务处理成功后,可以通过‘本单位 员工基本信息查询’交易查看转入员工信息。
等待系统处理
在批量业务结 果查询中查看 操作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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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 • • 1、点击【添加】按钮可以实现手工添加数据;点击 【导入】按钮可以实现导入批量数据; 2、批量导入的时候,请使用正确的导入模板(导入 数据中不需要包含‘行号’列);请在‘客户服务批量模板下载’中下载各交易的批量导入模板; 3、业务提交后,可以在‘批量业务结果查询’里看 到业务处理状态。(当前系统每5分钟处理对网厅提 交的批量业务处理一次); 4、系统对提交的批量业务完成处理前,同一个单位 不可以再发起其他任何类型的批量业务。(系统提示: 您存在未处理的xxx业务,请稍后提交,可在【批量 结果查询】业务中查询处理状态)

苏州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操作指南

苏州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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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开户 点击“添加”,如下图所示,输入相关信息后提交 该笔业务,在批量业务结果查询界面中查看操作结果
单笔录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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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导入界面
如果开户人数多,也可以选择 使用模板导入 批量业务模板在—客户服务— 批量模板下载(参考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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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是开户导入文件 说明(每个导入页面 都配有相关说明)
即以前的年检 功能,每年度 基数调整时核 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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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可给职工进行部门和编号分类,便于单位经办人管理 (主要用于缴存人数多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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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批量业务
单位批量业务提供单位用户对单位批量业务进行网上申报办理。 目前包括:个人账户变更、职工转入不启封、职工转入启封、个 人基数调整、个别补缴申报、汇补缴申报加入托收队列、退缴申 报、批量业务结果查询 8种批量业务。
业务操作流程和老系统一致,如下图:
逐个添加 (或者使用模 板清册导入) 将添加(或者 导入的信息) 提交
等待系统处理
在批量业务结 果查询中查看 操作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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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缴存比例类型”的说明
为适应今后可能会出台的政策变化(今后可能会允许一个单位存在几种缴存 比例的职工),我们苏州公积金新系统新设立了单位“缴存比例类型”这一 字段。 目前一个单位只能有一种缴存比例(例如:单位10%、职工10%,且两个比 例必须相同),所以系统将缴存比例统一设置并显示为“缴存比例类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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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转移启封界面 (操作步骤参考15-19页) 注:个人转移启封指职工转移和启封一起操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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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基数调整界面
导出本单位基数调整表
个人基数调整操作与原先一致,先导出基数表,修改表单后导入系 统,最后点击提交“按钮”。(同时也支持单个添加录入)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完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创造园区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根据国家、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决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含住房保障项目,下同)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通过调整社会保障计划类型、基金账户设置和缴费水平,逐步向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过渡,最终实行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三条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保障项目,保障参保员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并为参保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制度保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园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员工):(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五条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

园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另行制定。

园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将依据国家、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后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住房保障基金。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指南一、业务范围1.业务政策查询2.业务表单下载3.单位账户信息查询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5.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6.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7.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封存8. 住房公积金个别补缴9.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市内转移10.新职工补贴职工账户设立11.新职工补贴职工账户启封12.新职工补贴职工账户封存13. 新职工补贴个别补缴14.单位基本信息变更15.单位查询密码修改二、业务说明(一)业务政策查询单位登录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后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业务操作指南。

(二)业务表单下载单位登录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后可下载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表单。

(三)单位账户信息查询单位登录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后可查询包括单位帐户信息、职工清册、单位明细账、职工汇缴明细、业务变更清册、基数调整信息、单位年度对帐单等相关信息。

1. 单位信息查询包括:单位基本信息、公积金汇缴信息、新职工补贴汇缴信息。

(1)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联系地址、组织机构代码、基本结算户开户银行、基本结算户账号、单位设立日期、公积金缴存银行、单位代码、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公积金单位登记证证号、托收情况。

(2)公积金汇缴信息:单位账户登记日期、首次汇缴年月、最后汇缴年月、汇缴状态、汇缴比例、汇缴人数、月缴金额、公积金余额、挂账余额。

(3)新职工补贴汇缴信息:单位账户登记日期、首次汇缴年月、最后汇缴年月、汇缴状态、汇缴比例、汇缴人数、月缴金额、公积金余额、挂账余额。

2. 职工清册查询(1)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职工帐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汇缴状态、汇缴年月、工资基数、月缴存额、余额。

(2)新职工补贴信息:汇缴年月、月缴额、余额。

3. 单位明细账查询按业务类型、汇缴年份可分别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所属年度内的单位汇补缴、个人补缴、年度结息、部分提取、销户提取、转移等信息。

社保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数字证书安装使用说明

社保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数字证书安装使用说明

社保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数字证书安装使用说明1 系统运行要求1.1 硬件建议CPU主频:P4(或同等主频)或以上内存:256M或以上硬盘空间:500M或以上1.2 软件要求操作系统:Microsoft Windows 2000/XP/2003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6.0或以上1.3 运行环境设置1.3.1 网络连接ADSL宽带(带宽512K或以上)1.3.2 Internet Explorer设置◆安全设置启动Internet Explorer,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将Internet选项“安全”项中的“Internet”及“本地Intranet”的安全级别设置为“自定义级别”,并将“ActiveX控件和插件”项中的除“对没有标记为安全的ActiveX控件进行初始化和脚本运行”项和“下载未签名的ActiveX控件”项外,其余项均设置为“启用”◆受信任的站点(可选)启动Internet Explorer,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标签项中,选择“受信任的站点”项,将设置为受信任的站点。

1.3.3 显示器设置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dpi2 安装说明2.1 安装注意事项※请在安装USB Key驱动及CSP工具之前,勿将USB Key 插入计算机USB接口中;※请在完成1.3.2之后,再执行根证书安装操作。

2.2 USB Key驱动及CSP工具安装请您登录,在首页中点击选择相应的驱动下载并保存,完成后解压缩进行安装,完成后将USB Key插入计算机USB 接口中即可。

2.3 根证书安装登录,在主页中点击进行根证书的安装,安装过程中系统会弹出相应的提示,请您全部点击“是”进行确认,直至“广西CA根证书安装成功”。

3 USB Key使用注意事项3.1 USB Key介绍USB Key是一种USB接口的硬件设备,是数字证书的载体,用于存储用户数字证书。

【管理】公积金网上管理系统登陆详细说明

【管理】公积金网上管理系统登陆详细说明

【关键字】管理欢迎使用住房公积金网上管理系统目录一、欢迎使用住房公积金网上管理系统,各单位加QQ入群后请先到“群共享”中下载U盾驱动注:其他插件也请按此方法下载U盾驱动也可登陆进行下载各单位所发U盾为“住房公积金网上管理系统”身份识别U盾,不具备金融功能,和银行U盾不同,更不是U盘。

二、U盾安装及使用说明1.下载解压缩后,找到图标,双击安装U盾驱动程序2.弹出U盾驱动安装画面,单击“下一步(N)”继续安装3单击选中“支持智能卡登陆操作系统或者VPN”选项,然后单击“安装(I)”按钮继续安装4.驱动安装中,请稍后……5.单击“完成(F)”按钮,完成驱动安装6.安装完成后,桌面右下角出现U盾软件图标,此时插入U盾7.鼠标左键双击U盾软件图标,加入软件。

首次登陆软件要求用户修改密码8.默认当前用户PIN码为“1234”,新密码用户自行设置,新密码位数不限,尽量以数字与字母组合为宜9.密码修改后,软件自动显示证书10.若证书管理工具中显示“没有证书”,此为U盾未被电脑识别,请更换U口,尽量使用机箱后置U口三、Internet Explorer(即IE)设置注:本设置以IE6.0为例,IE其他版本请参照修改1.如何查看IE版本,点击图标打开IE浏览器,选择“帮助”——“关于Internet Explorer”2.在弹出窗口中可以看到IE版本。

3.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对进行IE设置4.选择“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站点(S)”添加信任网址5.输入,并取消“对该区域验证”选项,然后单击“添加(A)”加入网址6.单击确定后自动返回“安全”选项卡,直接点击“自定义级别(C)”7.将所有带“ActiveX”字样的控件都启用,标记提示的也改为启用,剩余项不用设置8. 设置完确定返回,如有提示,选择确定更改9. 选择“隐私”——取消“阻止弹出窗口”——单击“确定”完成设置继续往下↓^_^四、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网站1.在浏览器地址栏内输入网址:,然后回车加入。

社保、公积金网上操作流程

社保、公积金网上操作流程

1、过程目的为规范公司的管理,现将社保、公积金操作流程书面化。

2、过程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事。

3、术语和定义3.1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和各人所承担的比例:养老保险,单位承担19%、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9%、个人承担2%+5,生育保险,企业承担0.5%、个人不承担,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承担0.5%,工伤保险,单位承担1.3%、个人不承担。

综上所述:企业承担比例30.5%,个人承担比例10.5%+5 。

3.2住房公积金: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8%。

4、作业流程结束日期、合同增加原因需要勾选、合同类型按照劳动合同上的类型勾选;点击参保信息选项卡,基数输入后点击核对,再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买入(以上操作是针对有苏州社保编号的人员);没有苏州社保编号的,需要在网上直接获取社保编号,可在"办事项目”的人员基本信息登记中,输入员工关键信息,再点击提交按钮即可获取编号;4.1.3社保减少人员流程:点击办事项目,找到“劳动合同解除与终增加流程止”,进入窗口,终止日期,离职日期即可,终止原因需要勾选,保存。

4.1.4社保局的结算日为每月8-10号,结算当月社保,增加和减少都要在8号前操作;文件号HF-RS-007-000获取编号流程减少流程公积金流程6、相关表单苏州市宏丰钛业有限公司社保、公积金网上操作流程办事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输入关键信息保存办事项目输入编号输入终止原因,日期职工开户点击录入部门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勾选□,全部提交版本号修订码第2页共2页社保扣费为每月11-26号,月底会将钱打入个人社保账户;社保编号苏州大市内是一致的;4.1.5补缴超过3个月以上社保基数为5600元;4.1.6制卡:提交信息采集表(贴有1张2寸白底照片)和申领表,单位盖公章,给到社保局,45个自然日后去指定地点领取即可。

4.1.7第二年3月10号前去社保局拷贝缴费基数表单,将职工一年的工资收入填入表格,然后打印出职工签字,公司盖公章,3月10日前将电子表,签字的表单送到社保局,4月1日去社保局拷基数,从4月份开始基数按新标准执行,并调整工资中社保扣款额;4.2公积金操作流程4.2.1登录公积金操作平台: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网上办理”,点击“单位业务”,“单位用户登录”输入密码,进入数字证书界面,输入“指令代码”。

社保公积金操作规范

社保公积金操作规范

01 社保公积金指引Q&A
11、Q:员工如何查询个人医保账户每月打款金额? A:下载登录“江苏医保云” APP ,点击首页“个账划入”,
可查询每月个账划拨金额。每月划拨金额为个人医保缴费基数*2%。
12、Q:员工如何使用电子医保卡就医购药? A:下载登录“江苏医保云” APP ,点击首页菜单栏顶部
公积金 员工在当前缴纳地已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连续或累计缴存满6个月,可在线通过当地公积金APP申请外地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时需提供转入地公积金账号。
备注
转移前置条件:原先参保城市已经停保,新城市已经参保。
01 社保公积金指引Q&A
19、Q:员工在原先参保城市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如何转移至当前工作所在地?或员工离职后如何将社保公积金转移至新城市? A:社保转移仅限于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无需转移。公积金视员工个人情况可转移可提取。
工护理假期满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男职工配偶非参保地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须由男职工用人单位持男职工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配偶
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及明细清单以及男职工社会保障卡、能证明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相关生育 证明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生育津贴于办妥申报手续及护理假期满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18、Q:员工在原先参保城市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如何转移至当前工作所在地?或员工离职后如何将社保公积金转移至新城市? A:社保转移仅限于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无需转移。公积金视员工个人情况可转移可提取。
社保公积金
江苏省内
养老保险 无需转移,所有记录集合于“江苏智慧人社”省系统平台查询。
“医保码”,可刷二维码就医购药。

苏州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苏州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
③住房保障待遇提高(指单独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租房可提取比例达16%; 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
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5)转移和提取
社保关系
老 转移

户 个人账户
存量提取
仍按新政实施前的社保转移计算办法 办理
2参保类型公积金a类计划公积金b类计划公积金c类计划参加参加原公积金a类会员原公积金bc类会员新参保人员甲类综合保障计划过渡办法乙类综合保障计划新办法住房公积金制度调整前保障计划类型调整后保障计划类型参保对象3账户设置和缴费比例阶段缴费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单位个人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医疗养老住房特殊补充养老失业大病生育工伤个人补充公积金a计划2222236251502甲类计划28191614住房可实行浮动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对等缴交上限为缴费工资基数的8阶段缴费比例账户设置及入账比例单位个人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医疗养老特别养老失业大病生育工伤公积金b计划182182511162502公积金c计划1421402乙类计划20114保障待遇甲类综合保障计划个人缴费比例减少工资净收入增加社会保险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医疗个人账户金额增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待遇与苏州市区相同住房保障待遇提高购买房源可至苏州大市范围
统筹账户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养老 个人 补充
住房
特殊 补充
养老
失业
大病
生育
工伤
公积金 A计划
甲类 计划
22.2 22 2
2
36
2.5
1.5
0.2
28
19 3
2
6 16 14 1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完善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创造园区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根据国家、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的决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含住房保障项目,下同)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通过调整社会保障计划类型、基金账户设置和缴费水平,逐步向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平稳过渡,最终实行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三条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保障项目,保障参保员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并为参保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制度保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园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员工):(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五条园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制度。

园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另行制定。

园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将依据国家、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后的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住房保障基金。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苏州园区企业公积金网上申报流程

苏州园区企业公积金网上申报流程

苏州园区企业公积金网上申报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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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参保员工的住房需求,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加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员工,以下所称员工均指甲类计划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动用公积金是指员工按规定动用本人社会保险(公积金)住房账户、公积金普通专户存储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下统称购房)或租房,以及动用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或借用社会保险(公积金)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基金偿还购房贷款(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下同)。

第二章动用公积金购房第四条员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购房时,可根据本细则规定动用公积金的相应账户。

第五条员工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并申请动用公积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并动用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以及借用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基金(限员工偿还购房贷款计划生效后的养老补充账户及特殊补充账户的入账基金,下同)偿还购房贷款:(一)按规定正常缴费期间;(二)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苏州大市范围包括苏州市行政区域所辖的七个城区和五个县级市,下同)住房;(三)首次或第二次动用公积金(包括2011年6月30日前已动用公积金购房次数,下同);(四)本次动用前的住房账户、普通专户存储额满足《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存量基金使用管理规定》动用条件。

第六条员工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且不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其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本次动用前的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以下简称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提取并偿还购房贷款。

第七条员工在2011年6月30日前购买园区内住房且在2011年7月1日后申请动用公积金的,参照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办理。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系统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网上申报缴费系统

目录第1章 软件安装与配置 (5)1.1系统运行环境 (5)1.2安装数字证书管理工具 (6)1.3 设置浏览器选项 (7)第2章 网上缴费客户端安装与更新 (10)2.1 安装环境 (10)2.2 安装步骤 (10)2.3 更新步骤 (11)第3章 登录网上缴费客户端 (12)3.1 权限开通 (12)3.2 登录界面 (12)3.3 操作流程 (12)第4章 单位月缴费 (17)4.1 功能 (17)4.2 界面 (17)4.3 操作流程 (17)第5章 在途缴费查询 (24)5.1 功能 (24)5.2 界面 (24)5.3 操作流程 (24)第6章 月申报单位补缴 (27)6.1 功能 (27)6.2 界面 (27)6.3 操作流程 (27)第7章 年申报 (34)7.1 功能 (34)7.2 界面 (34)7.3 操作流程 (34)第8章 在途申报查询 (42)8.1 功能 (42)8.2 界面 (42)8.3 操作流程 (42)第9章 年申报单位月缴费 (45)9.1 功能 (45)9.2 界面 (45)9.3 操作流程 (45)第10章 缴费明细查询 (51)10.1 功能 (51)10.2 界面 (51)10.3 操作流程 (51)第11章 年申报单位补缴 (54)11.1 功能 (54)11.2 界面 (54)11.3 操作流程 (54)第12章 在线会员状态查询 (61)12.1 功能 (61)12.2 界面 (61)12.3 操作流程 (61)第13章 退休到龄人员查询 (63)13.1 功能 (63)13.2 界面 (63)13.3 操作流程 (63)第14章 工伤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64)14.1 功能 (64)14.2 界面 (64)14.3 操作流程 (64)第15章 单位信息维护 (66)15.1 功能 (66)15.2 界面 (66)15.3 操作流程 (66)第16章 社会化发放账户采集 (68)16.1 功能 (68)16.2 界面 (68)16.3 操作流程 (68)第17章 个人权益记录单分发流水号 (71)17.1 功能 (71)17.2 界面 (71)17.3 操作流程 (71)第18章 修改密码 (74)18.1 功能 (74)18.2 界面 (74)18.3 操作流程 (74)第19章 锁定系统 (76)19.1 功能 (76)19.2 界面 (76)19.3 操作流程 (76)第1章 软件安装与配置用户在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操作之前,请首先检查用于进行业务操作的计算机是否符合运行条件,并且检查是否已进行相关配置。

苏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苏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苏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3、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所需资料:用人单位用工参保: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或《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书。

3、非市区户籍人员(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3)《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注:1、对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在市区首次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属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应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2、在市区就业的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就业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对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协定)国家国籍的人员,申请免除协议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缴费义务的,应提供协议国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参保居民养老保险: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申请表》。

参保流程;用人单位用工参保:1、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

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苏州公积金系统操作流程

苏州公积金系统操作流程

苏州公积金系统操作流程(一)登录系统1.搜索输入公积金系统网址,点击“数字证书用户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2.插入苏州数字认证中心颁发的USBKEY,输入用户名、密码、PIN码,点击“登陆”按钮,进入系统界面。

(二)具体操作一、人员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

进入“查询中心”→“外单位员工信息查询”,输入员工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该是否有缴存过公积金,如有缴存过则可查询到其原缴存单位、缴存状态、公积金账号。

复制该人员公积金账号,录入《社保公积金监控表》。

二、职工新开户1.进入“单位批量业务”→“职工开户”→“录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后系统自动导入该员工其他信息;输入缴存基数(一般与社保缴费基数一致),点击“添加”即新增该人员信息,之后可继续录入,点击“关闭”即关闭录入系统。

2.关闭录入系统后,核实已添加需开户的人员信息及缴费基数,无问题则点击“全部提交”,则该人员公积金账户已设立。

三、已开户职工转入1.职工转入(1)进入“单位批量业务”→“职工转入”→“录入”,输入原查询到的该人员公积金编号、姓名、身份证信息,点击“添加”即增加转入人员信息,之后可继续录入,点击“关闭”即关闭录入系统。

(2)关闭录入系统后,核实已添加需转入的人员信息及缴费基数,无问题则点击“全部提交”,则该人员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本公司。

2.职工启封(1)进入“单位批量业务”→“职工启封”→“录入”,输入原需启封的公积金编号、姓名、身份证信息,点击“添加”即增加转入人员信息,之后可继续录入,点击“关闭”即关闭录入系统。

(2)关闭录入系统后,核实已添加需转入的人员信息及缴费基数,无问题则点击“全部提交”,则该人员公积金账户转入本公司后已启封进入正常缴费状态。

四、职工封存1.进入“单位批量业务”→“职工启封”→“录入”,输入原需封存的公积金编号,点击“添加”即增加需封存人员信息,之后可继续录入,点击“关闭”即关闭录入系统。

2.关闭录入系统后,核实已添加需封存的人员信息及缴费基数,无问题则点击“全部提交”,则该人员公积金账户已进入封存状态。

苏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使用 - 苏州住房公积金

苏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使用 - 苏州住房公积金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甲方: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住房公积金代码:证书序列号:单位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经办人手机:经办人邮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事效率,单位经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并签订本协议后,通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按规定办理缴存等相关业务及实时查询。

二、使用约束(一)甲方负责指导乙方使用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乙方应按照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甲方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用户手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乙方若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负责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如遇技术故障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应立即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并指导乙方进行相关业务操作,确保乙方可按时准确办理。

(三)网上单位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日八时至十八时,周末、节假日照常办理。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其他时段系统只提供查询功能,乙方不能进行业务操作。

(四)乙方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的业务办理活动均视为乙方单位所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对办理业务的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无故输入虚假及无效数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应采取防病毒措施,不得恶意破坏和攻击“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

(七)乙方应采取保密措施,妥善管理使用本单位的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如因泄漏密码、泄露职工个人信息、工作人员差错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终止条件(一)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1.乙方办理网上单位业务资料被查实弄虚作假、伪造的;2.乙方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用户手册、系统提示等操作规定,对甲方的改正指令执行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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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
甲方: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
住房公积金代码:证书序列号:
单位经办人:经办人电话:
经办人手机:经办人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事效率,单位经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并签订本协议后,通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按规定办理缴存等相关业务及实时查询。

二、使用约束
(一)甲方负责指导乙方使用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乙方应按照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甲方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用户手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乙方若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负责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如遇技术故障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应立即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并指导乙方进行相关业务操作,确保乙方可按时准确办理。

(三)网上单位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日八时至十八时,周末、节假日照常办理。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其他时段系统只提供查询功能,乙方不能进行业务操作。

(四)乙方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的业务办理活动均视为乙方单位所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
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对办理业务的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无故输入虚假及无效数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应采取防病毒措施,不得恶意破坏和攻击“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

(七)乙方应采取保密措施,妥善管理使用本单位的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如因泄漏密码、泄露职工个人信息、工作人员差错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终止条件
(一)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乙方办理网上单位业务资料被查实弄虚作假、伪造的;
2.乙方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用户手册、系统提示等操作规定,对甲方的改正指令执行不力的。

(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业务请求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业务请求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四、其他
(一)本协议中的软件版权归属甲方,受相关法律保护。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直至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自然终止。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盖章)(公章)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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