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安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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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先进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先进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宜政秘[2012]48号【发布部门】安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19【实施日期】2012.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宜政秘〔2012〕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园区带动”战略,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加快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在全市园区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抢抓承接产业转移机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加快园区经济发展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安庆加速崛起、富民强市再立新功。

安庆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2011年度全市园区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一等奖(奖励10万元)一类园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桐城经济开发区二类园区:潜山源潭经济开发区(筹)二等奖(奖励8万元)一类园区:安庆临港经济开发区(筹)枞阳经济开发区望江经济开发区二类园区:桐城双新经济开发区(筹)二、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的通知宜政发〔2012〕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特别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民生工程、自主创新、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重大决策,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主要参加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网络问政,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问政互动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主要参加单位:市经济信息中心、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

根据省要求,我市牵头制定市级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

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和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法梳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职权,坚决取消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职权。

经政务公开、编制、法制部门审核,依法确定行政职权并编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编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行使主体、依据、行使条件、期限和监督措施,向社会公布,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裁量基准,对自由裁量空间分档设限,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安庆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安庆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安庆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3•【字号】宜政办发[2013]9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安庆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宜政办发〔20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2013年安庆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3日2013年安庆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四个安庆”的目标要求,以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一、做好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围绕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别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创新驱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明确本地区、本部门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安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安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安庆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1月12日在安庆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连同《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工作及“十一五”发展回顾刚刚过去的2010年,全市人民在中共安庆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奋力抗击新世纪以来特大的洪涝灾害,全面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速度加快、效益提升、民生改善、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预计地区生产总值接近一千亿元,增长13.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1.1亿元,增长25.8%;固定资产投资780亿元,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0亿元,增长19.2%;进出口总额6.5亿美元,增长3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00元,增长10.7%;农民人均纯收入4800元,增长1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一)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承接产业转移势头强劲。

大力实施示范区规划,开发园区扩容升级步伐加快。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晋升国家级。

安庆化学工业区加快建设,初步形成4平方公里骨干路网。

安庆临港开发区、宿松临江产业园、大观海口工业园获省政府批准筹建。

全市省级开发区增加到14个,开发面积达到90平方公里。

积极开展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合作交流,先后赴北京、上海、南京、厦门及皖江地区加强对接,与南京市政府签订融入南京都市圈战略协议。

望江与绍兴合作共建纺织服装产业园区。

积极参加西洽会、徽商大会、中博会和世博会安徽周等重大经贸洽谈活动,推进开放融合。

实际利用市外资金586.62亿元,增长21.34%;利用境外资金2.35亿美元,增长16.3%。

(二)有效投入不断扩大,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宜政秘[2012]31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宜政秘[2012]31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正文:----------------------------------------------------------------------------------------------------------------------------------------------------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宜政秘〔2012〕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实施民生工程作为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枞阳县、岳西县“2011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一等奖”;授予宿松县、宜秀区“2011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二等奖”;授予开发区、桐城市、怀宁县“2011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三等奖”;授予迎江区、潜山县、太湖县、大观区、望江县“2011年度民生工程组织实施鼓励奖”;授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房地产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妇联、市残联、市人口计生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2011年度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2011年度民生工程工作优质服务奖”。

2012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市继续实施42项民生工程,覆盖面更广,投入更大,任务更艰巨。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的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狠抓政策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和后续管养工作,为建设实力安庆、活力安庆、文化安庆、和谐安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宜政发[2011]10号【发布部门】安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8.09【实施日期】2011.08.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宜政发〔201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已经2011年7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安庆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安徽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1-2015)》,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以《纲要》、《决定》和《意见》的贯彻实施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2.工作目标《纲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社会管理创新取得切实成效。

--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有序,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11]2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11]20号

用地等决策部署 ,及 时公 布本地 区 、本 部 门落实措施 和执行情况 。抓好工 程建设 领 域信息公 开 ,加 强 工 程 项 目规 划 、立 项 、 审批 、招标和建设公 开 ,落 实政府 投资 项 目公示 制度 ,确保投资项 目实施 和资金 管
理 使用 的 公 开 透 明 。 .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将 《 0 全 省 2I 1年 政 务 公 开 工 作 要 点 》 印发 给你 们 ,请 结 合

实际 ,认 真贯彻落实 。
安 徽 省 人 民 政府 办公 厅
二 。一 一 年 四 月一 日
2 一 6
安省民府报2 年 1 徽人政公》1 第 0 2 1
关部 门应 当对 《 范 区 规划 》 和有 关政 示
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将示范 区建设
目 标任务纳入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考核 目标
管 理 ;对 妨 碍 示 范 区 建 设 的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依 法追 究 责任 。
第二十条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明确
规 定 由省 人 民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或 者 设 区 的 市
誉 糕褰 囊 蘸 蠢簿
2 1 全 省 政 务 公开 工 作 要点 0 1年
21 0 1年 ,全 省 政 务 公 开 和 政 务 服 务
控 、房 地 产 调 控 、节 能 减 排 、控 制 和 节 约
工作总体要求是 :以邓 小平理论 和 “ 三个
代表 ”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坚 持 围绕 中 心 、服 务 大 局 , 以 “ 次 创 业 ” 为统 领 ,以监 督 行 政 权 力 、 二
服 务方式 ,提高行政效 能 ,依法处理投 资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宜政办发[2017]6号【发布部门】安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5.13【实施日期】2017.05.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发〔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13日安庆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着力在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致力打造“阳光政府”,为“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和“四个强市”建设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五公开”1.强化公文办理环节“五公开”。

各地、各部门要在本单位公文流转程序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并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通过审核的文件,要在文件末页标注公开属性字样,其中,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要编入依申请公开目录。

2.强化会议办理环节“五公开”。

市政府于2017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各地、各部门也要在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该项制度,增强会议决策事项透明度。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宜政发[2011]2号【发布部门】安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2.16【实施日期】2011.0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宜政发〔20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做好2011年工作,对于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推动我市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市政府确定了30项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单位。

各牵头负责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落实。

重点工作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市政府将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努力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坚持不懈扩大有效需求年度目标: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进出口总额增长25%。

主要措施:扎实推进省“861”和市“3231”行动计划,强化项目责任制,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力争开工建设望东长江大桥、岳武高速、合安城际铁路、热电联供、宿松风力发电一期等工程。

抓好北沿江高速、桐城至池州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大力开拓城乡市场,积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消费能力。

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社区双进工程”和“新网工程”,继续推进家电、农机、建材下乡活动。

积极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培育发展文体健身等消费热点,支持和规范网上消费。

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和市场监管。

积极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巩固纺织、机电、农产品等出口,扩大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份额,促进外贸出口增长。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2•【字号】宜政办发[2008]22号•【施行日期】2008.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安庆市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皖政办〔2008〕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考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

三、考评项目(一)组织领导。

落实组织领导;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有必要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领导机构认真履行督促指导职责。

(二)政务公开。

1.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清理、确认并公示法定行政权力;编制并公布行政权力目录;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及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2.“一站式”服务。

审批项目、便民项目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理;落实首席代表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内部运行流程,改善软硬件环境,打造政府综合服务平台。

3.办事公开。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等行为;推进单位财务、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事务公开。

4.示范点建设。

开展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示范点建设实施细则;发挥示范点带动辐射作用。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4•【字号】宜政办秘[2012]46号•【施行日期】2012.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宜政办秘〔2012〕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密切跟踪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关注社情民意,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下,通过广大信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全面、及时、准确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综合考评,评定望江县政府办等25个单位为先进集体,桐城市政府办吴建国等40人为先进个人,现予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25个)望江县政府办公室、潜山县政府办公室、桐城市政府办公室、怀宁县政府办公室、迎江区政府办公室、宜秀区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港口局、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房地产局、市林业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公路局、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分行。

二、先进个人(40名)桐城市政府办公室吴建国枞阳县政府办公室周劲松怀宁县政府办公室孙青松潜山县政府办公室徐小进岳西县政府办公室吴巍巍太湖县政府办公室戴江涛宿松县政府办公室陈丰望江县政府办公室金运宝龙知兵迎江区政府办公室何硕大观区政府办公室何宏伟宜秀区政府办公室吴礼河市发改委周芳红市教育局黄暑市民委姚琳娜市财政局叶武乐市商务局陈一中市水利局章莹市环保局徐积涛市房地产局周新市公安局胡燕燕市地震局魏敏市旅游局丁亮市档案局王琪市扶贫办龚关市残联杨传斌市国税局王斌市城投公司余明月市社保局何彬煜市就业局王中群市交警支队钟玉鸿市公路局汪志国市农行李德元市地方海事局华丛发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冯金晶安庆职业技术学院闻胜海邮储银行安庆分行李洁安庆皖江发电公司杨军市政府办公室储江汪五洲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卫办[2011]103号【发布部门】安庆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11.04.26【实施日期】2011.04.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办[2011]103号)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宜政办秘[2011]29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医疗卫生服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国家的形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将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作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措施,作为促进医疗卫生单位规范管理的基本制度,进一步认识医院院务公开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持续推进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1、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公开医疗服务各项措施。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安庆市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制度》(卫办[2010]195号)要求,将缓解群众看病难作为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公开改善医疗服务的各项措施和服务承诺(包括门急诊服务流程、入出院服务流程、检查结果查询及互认、改进护理工作措施、确保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改善就医环境、落实廉洁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部分重点工作任务1—9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皖政[2011]9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部分重点工作任务1—9月份完成情况的通报皖政[2011]99号
2 .各 市情况。
快重点 节 能 工 程 实 施 进 度 ,确 保按 期 完 工 ;全 面完成绿色照 明推广任务 。
( )减排 工作 。 二 1 .全省情况。
据初 步 判 断 ( 考 虑 电 力 增 长 因 未 素 ) _9月 份 ,合 肥 、淮北 、毫 州 、蚌 ,1 埠 、淮南 、六 安 、马 鞍 山 、芜 湖 、宣 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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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主 媾 主 教 张
《 徽 人 政 公 》0 年 1 安 省 民 府 报 2 第2号 1 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 1 年 0 1 部分重点工作任务 1 —9月份完成情 况的通报
经初 步 测 算 ,1. _ 9月 份 ,全 省化 学
需氧量排放量 为 7 .9万吨 ,比上 年同期 11
池州和安庆等 1 个市节能工作进展顺利 , 1
实现年度节能进度要求 ;阜 阳、滁 州 、铜 陵 、黄 山等 4个市能耗 降 幅与全省仍 有较 大差距 ;宿州市能耗不 降反升 ,节 能形势

( ) 总体情 况。 一 1- "- -9月份 ,皖 江 示 范 区实 现 地 区 生 -
是加快城镇污水处 理设施 、管 网的
产 总值 73. 674亿 元 ,占全 省 的 6.% , 89 比上年 同期 增长 1. % ,高于全省平均增 49 长水平 11 . 个百 分点 ;实现规模 以上工业
实 基层 环 保 部 门 日常监 管 责 任 和巡 查措
施 ,严厉查 处违法 行为 ,继续加强 环境准
入管理 。
六是加 强监 督 监管 ,强化 奖 惩措 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9•【字号】宜政办秘[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宜政办秘〔2012〕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和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时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图、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核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疑似违法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有关情况。

通过认真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全面掌握我市违法违规用地及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促进各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确保我市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检查验收,力争零问责、零约谈。

二、方法步骤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分四个阶段:(一)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3月1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培训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6月1日前)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通知》的工作要求,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疑似违法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开展核查。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1•【字号】皖政办[2011]20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1〕2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四月一日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二次创业”为统领,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以公开服务科学发展(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的要求,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理解、参与、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努力在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二)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

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大工作力度,以公开促进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等决策部署,及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5•【字号】皖政办明电[2011]63号•【施行日期】2011.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6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皖政办〔2008〕4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1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二、考评程序、内容原则上按照《办法》规定开展考评。

考评程序包括自评、网上测评、民主评议、考核和社会评价五项程序,结合今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并参照2010年度考评情况,对《办法》部分规定作如下调整:(一)加大社会评价力度。

社会评价程序除请网民打分外,增加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打分环节。

(二)合理调配考评权重。

适当调整各种考评方式得分在考评结果中所占权重,其中,自评占10%,网上测评占30%,民主评议占20%,考核占25%,社会评价占15%。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分值。

对各市的考评,“政府信息公开”所占分值调整为22分;对省直单位的考评,“政府信息公开”所占分值调整为24分。

(四)丰富考评内容。

根据今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将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开展、政务服务体系化建设、服务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财政预决算公开、行政职权清理和行政职权办理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等重点工作纳入考评内容。

(五)对省直单位分类考评。

将省直单位分成三类进行考评,其中,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是否在省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分成两类,中央驻皖有关单位为第三类。

安庆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1•【字号】宜政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通知(宜政发〔201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11〕93号,以下简称《决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决定》的学习宣传工作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和工矿企业等部分行业和领域内事故仍呈易发多发态势,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坚守安全这一发展前提。

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做好《决定》的贯彻实施和学习宣传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决定》精神。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决定》,使人民群众了解并监督《决定》的实施。

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机构,要周密安排,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各行业要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重点突出对非煤矿山、建设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集中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督。

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和消防安全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整治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2•【字号】宜政秘[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宜政秘〔201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圆满完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和任务,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签订的《安庆市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经过严格考核,市政府决定,授予岳西县、望江县、大观区“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给予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40000元;授予桐城市、宜秀区、怀宁县“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等奖”,给予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30000元;授予市卫生局、市公安局“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一等奖”,给予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授予市人社局、市民政局“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二等奖”,给予通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4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和部门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进步。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争先进位,为建设“实力安庆、活力安庆、文化安庆、和谐安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安庆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1•【字号】宜政办发[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宜政办发〔20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11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1〕21号)精神,全面完成今年的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认清形势,整体推进各项任务落实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

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理清思路,结合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体推进年度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良好开局,推动安庆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全市年度纠风工作要以落实专项治理任务为重点,强力实施对中央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

要认真组织实施强农惠农资金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以及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重点工作;继续深化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以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四项资金”监管、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防范反弹;扎实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1584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深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众诉求渠道,加大查处不正之风案(事)件力度,对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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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安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闭】【打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1‟2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安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五月四日2011年安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万名干部下基层,当好群众贴心人”活动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要求,以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努力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市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以公开服务科学发展(一)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不断拓宽政务公开领域,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深化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机构)负责推进“深化年”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切实做好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公开工作。

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大工作力度,以公开促进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积极宣传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等决策部署,及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

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招标和建设公开,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三)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公开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特别要做到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教育收费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公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规定。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深化行政决策公开。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开参与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明确群众参与决策的具体事项,引导群众有序参与。

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

积极推进网络问政,在政府网站开设问政互动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积极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程序化。

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充分利用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编制成果,动态向社会公布行政职权办理情况。

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积极开展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清理,依法公开裁量幅度与标准。

探索实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结果公开。

(六)完善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在清权确权、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中,加大行政审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公开力度,防止少数人滥用权力,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七)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完善新闻发布、政府公报等形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

(八)积极稳妥推行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发挥财政主管部门行业指导职能,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预算和决算,主动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三公”经费支出。

大力推进重大民生支出事项的公开,主动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预算安排情况、管理制度和分配方法。

(九)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培育和发现政务公开典型,通过抓点带面,典型推广,促进工作不断深化。

针对基层政府特点优化信息公开目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

大力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政务公开。

及时公开村民和社区居民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社区和村镇及时公开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低保、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等群众最需要知道的政策规定,以及办事程序、评定结果。

(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

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依法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依据、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监督渠道,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十一)推进审计信息公开。

切实推进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公开工作。

重点是向社会公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和部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结果。

四、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十二)创新政务服务体制和机制。

继续推广和完善全程无偿代理服务。

加大并联审批力度,凡需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都必须进行并联审批,严格执行并联审批缺席默认和超时默认制度,积极推行“联合踏勘、专家评审、并联审批”三会合一的新型并联审批方式。

制定清理精简前置审批和前置条件、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市场实施方案,推动行政审批权前移,完善重大事项审批“绿色通道”机制。

按照《安庆市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办理通知书》,采取集中指导、限时办结、预约办理、联审联办等方法,为重大项目提供快捷的服务。

努力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优质高效“一站式”审批服务。

(十三)巩固和完善政务服务改革成果。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各县要全面推进。

在巩固现有“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实现部门审批服务职能向审批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进中心到位,部门向窗口授权到位,切实提高现场办结率。

全面实施行政服务标准化,推进全市有条件行政服务中心打造高效、规范、便捷的综合服务平台,做到服务标准化、管理精细化,进一步提升、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水平。

(十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

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动态、全程公开。

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审批办公系统和网站的功能,在现有功能基础上强化信息资源共享、网上审批、服务监督、网民评议以及在线服务、在线互动等功能。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组织和管理,推动政府部门之间和市、县、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服务中心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做到上下联动、有效衔接。

探索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将行政效能监察“关口”前移,对审批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监督。

(十五)完善招商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强全市招商系统建设,加强与各县(市)、区和各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协作,实现招商服务信息共享、功能共用、前后互动、上下联动,为全市招商引资提供规范、阳光、高效的全程服务。

(十六)坚持三方分离的招标采购监管模式,建成全市统一的招投标有形市场。

不断完善“集中监管、有效制约”的三方分离的监管模式,健全招标采购制度体系,充分利用信息化、电子化手段,加大对国有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的监管,整合政府采购资源,加强横向交流及八县(市)业务指导,促进县(市)规范招投标工作,不断完善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和监管网络。

五、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十七)加强督查和考核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导,狠抓基层,夯实基础。

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

要充分发挥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结合政风行风建设聘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担任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

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要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机关政风评议和效能建设等考核的重要内容。

采取网上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进行考核评议。

对县市区进行考评时,其所属部门和乡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占一定比重。

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的应用,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

市政府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

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经常过问、主动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

要理顺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保障措施。

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十九)加强公开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和机构建设,强化职能,健全机制,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做好信息公开等业务培训,注重强化对基层业务人员和骨干力量的培训。

要把政务公开与政府自身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综合效应,推动政府管理创新。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系统和行业特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时效性、提高影响力。

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把这项工作与当地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

要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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