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员工安全培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员工安全培训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第二章安全试生产基本常识
第三章消防安全
第四章电气安全
第五章机械设备安全
第六章危险化学品安全
第七章危险作业
第八章职业健康安全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国家为保障安全生产行动的落实,为保护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同时告知其应尽的义务,特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等。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知情权
(2)建议权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
(4)拒绝权
(5)紧急避险权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作业中必须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有义务及时报告单位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法第三章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法》是保障社会消防安全,加强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秩序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国家一直重视消防工作和消防法制建设。
每一个人都是消防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以防为主,防消结合。人们生产活动中的很多行为都与消防安全息息相关,在生产过程中若未按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就有可能引起火灾。
公民有义务和权利保护消防设施,破坏消防设备设施、阻塞消防通道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消防设施”是指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等用于灭火以及疏散逃生的设施,其不得随意破坏,消防通道应畅通。发现火情后,每一个人都有义务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保障消防安全试每个企业员工应尽的义务。《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不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乱扔烟头等不良习惯,都是可能引发火灾,甚至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后果。不管在任何时候,每一个员工都严禁在张贴有“禁止烟火”等标志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病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作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每一个员工都有入厂“三级教育”之时获得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的权利,有权被告知自己所从事的岗位是否存在职业危害,或是哪方面的职业危害。存在职业危害岗位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每年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可以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或没有个人防护用品保障的前提下工作,可以拒绝在不具备工作条件的环境下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在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防治法》第5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人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二: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裹(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五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第一节机械设备常见的伤害事故
一、造成机械伤害的主要原因
1、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管理不善、操作者违章作业或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机械设备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效;如:机械设备的旋转、运动部件"轴要套、轮要罩,工作区域有围栏,围栏要上锁”等;
3、工件装卡不牢,模具破裂,工件工具飞出,飞溅的切削伤人;
4、工作场地照明不良,地面湿滑;
5、机械设备本身缺陷,设备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行或长期不维修不保养。
第二节机械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机械伤害事故防范措施和方法非常重要,首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规定进行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保养,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使用。
1、传动装置
齿轮传动装置通常采用全封闭防护罩,使人与机械危险部位隔离,皮带轮传动机构、链轮传动机构都要安装防护罩。设备设施的传动部分没有安装防护装置是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
2、切削机床
为防止崩伤、烫伤、割伤,在机床切削部位安装防护罩或挡板。
3、磨削机械
平面磨床、外圆磨床、轨道磨床、砂轮机等,砂轮部位都要安装防护罩,防止砂轮破碎伤人。
4、冲压设备
严格按照“手不入模”的操作原则,在设计模具的同时设计防护装置,确保安全操作。冲压设备要采用双手按钮式保护装置,以保证双手始终离开危险区;安装光电式或红外线保护装置,当操作者的手误入危险区时,光电信号受阻,接收器指令控制线路闭锁,使冲压设备立即停止工作,从而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安全操作规程是保证每个操作者人身安全的最重要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文件之一,每个操作者都要严格遵守。
以下工种为例:
一、车工
1、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将工作服不襟和袖口扎好,工作时禁止戴手套,应戴上防护眼镜。
2、工作中,卡盘上不可放置扳手等物。清除车床上不用之物,工作场地应保持清洁。
3、粗车作业时,不可吃刀时停车。
4、在测量工件尺寸和换刀时,换齿轮时,必须停车。
5、工作时应站在车床刀架45度角,眼睛离车刀不能太近,以防飞屑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