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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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 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 水务局

鉴定时间:2015 年6 月1 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年代)、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工程现状、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

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客观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

问题,特别是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

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

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

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

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

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

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

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

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

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

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

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

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

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

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

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

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

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二、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

定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

定大坝安全类别。

十三、小(二)型病险水库安全鉴定(评估)由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鉴

定组织单位,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含丙级)资质的单位作为鉴定承担单位,

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鉴定审定部门。

水库名称** 水库所在地点** 镇所在河流*** 总库容27.53万m3水库管理单位** 镇水利站鉴定组织单位** 政府

鉴定承担单位

******

设计有限公司

鉴定审定部门** 水务局

工程概况:

** 水库位于和县** 镇北部中山村小李和枣树自然村之间,属丘陵地

区,** 流域。该水库始建于1964年冬,其主坝由中山营大队、龙山大队组

织民工约6000余人挑筑形成,至1965年4月中旬大坝、放水涵、溢洪道建成,初步形成水库规模。后经历年修缮加固达到现有规模。水库枢纽由大

坝、溢洪道、放水涵等组成。水库保护人口200人,保护耕地面积600亩,设计灌溉面积500亩,现在效灌溉面积300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

的小(二)型水库。

2

** 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 1.12km ,为均质坝, 上游坝坡坡比1:2.0 ,

3

3, 死库容为下游坝坡坡比1:2.0 ;总库容为22.20 万m,兴利库容13.00

万m

3

0.60 万m;最大坝高为5.1m,坝顶宽4m,坝顶长210m,坝顶高程22.77m;校核洪水位28.60m,设计洪水位27.30m,汛限水位26.60m,死水位24.69m。

放水涵位于大坝东侧距离溢洪道28米处,为钢筋混凝土圆涵,洞身内

径300mm,进口底高程25.53m,设计流量0.40m

3/s。该放水涵进口无闸门

与启闭机控制,当水库水位升至25.53m自动放水灌溉,无控制调节功能。

下游出口为浆砌砖出水池,出水池长 1.5m,宽1.2m,出水池两侧边墙留置0.3×0.4m豁口接坝下灌溉渠道。

** 水库溢洪道位于大坝左端,为开敞式宽顶堰,堰顶宽度 6.00m,堰顶高程27.72m,堰顶上设置有简易浆砌砖桥墩,桥为两跨,跨间设置有钢

筋网编制的栏栅,墩上铺设预制块板作为桥面板,宽 1.80m。溢洪道堰长

3m,下接4.5m长泄槽,无消能防冲设施。

本次复核结果:坝址以上流域面积 1.12km 2 ,复核后校核洪水位

(P=0.33%) 29.93m ,设计洪水位(P=5%)28.87m ,正常蓄水位27.72m ,死水位25.53m 。总库容27.53 万m3,兴利库容12.45 万m3,死库容为1.00万m3。大坝为均质土坝,调洪演算复核后坝顶最小高程应为30.69m ,最大

3

1、坝体:从外观看,大坝上游无护砌,经多年运行,迎水坡

浪坎冲刷严重,且坝体表面植物丛生。下游坝后无排水设施,坝脚

有灌溉渠道横扫坝脚,坝坡坝脚汛期渗漏与散浸现象严重,白蚁活

动现象严重。

2、放水涵:放水涵洞进口端无闸门与启闭机控制,导致水库

无法保障正常蓄水,出口端为浆砌砖一字墙包住涵管口,浆砌砖出

水池结构基本完好,但两侧放水口连接的灌溉渠道杂草丛生,过流

条件差。通过现场观察,从出口观察,洞口有流水现象,估计洞身

存在损坏导致漏水。

3、溢洪道:溢洪道进口端无翼墙,在溢洪时水流扫刷坝体严

大坝重,现溢洪道两侧坝体边坡冲刷现象严重;交通便桥为两跨,跨间设置有钢筋网编制的栏栅,溢洪时影响过流,桥墩为浆砌砖结构,

砂浆脱落,勾缝风化,桥面板为预制块铺设,块间填缝混凝土已脱

现场

落,且预制块有明显裂纹;堰顶段与泄槽段挡土墙均为浆砌砖结构,

已现损坏;挡土墙高度不足,下游无消能防冲设施。

安全

(1)大坝上游无护砌,浪坎严重;检查

(2)坝体表面植物丛生;

(3)下游坝坡无排水设施,灌溉渠道扫坝脚;

(4)坝坡坝脚有散浸渗漏现象,白蚁活动现象严重;

(5)放水涵无闸门与启闭机控制;

(6)放水涵涵身损坏,渠道过流条件差;

(7)溢洪道进口端无翼墙,堰顶及泄槽段挡土墙高度不足;

(8)溢洪道出口无消能设施;

(9)溢洪道交通桥损坏;

(10)无完善的运行管理设施;

(11)无观测、监测及通讯设施。

1. ** 水库属于典型的“三边”工程,其坝基清基不彻底,坝

体填筑夯实不密实,施工质量控制标准低,压实度不满足规

范要求,上游坡坝浪坎冲刷严重。

0.61 下游坝坡无排水设施,坝坡存在多处散浸点,坡脚有大坝

集中渗漏点,白蚁活动现象严重。

安全

工程

0.62 放水涵洞进口端无闸门和启闭机控制,洞身漏水,出质量

口存在积水现象,灌溉渠道过流条件差。

分析

评价

0.63 溢洪道进口端无翼墙水流扫刷坝体,交通桥老化影响

评价通行安全,挡土墙损坏且高度不足,下游无消能防冲设施,冲刷撇洪沟且掏空泄槽底板。

程度的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因此,** 水库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为“不合格”。

综上所述,** 水库大坝、放水涵洞、溢洪道均存在不同

4

运行管理评价

水库没有完善的通信和报警系统;管理设施不全、监测

设施不完善。因此从大坝运行、大坝维修及安全监测三个方

面均未能完全、有效的按相关规范和规程执行。因此,确定

大坝运行管理综合评价为“差。”

1、防洪标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

标准》(SL252-2000 )和“关于下发《安徽省小型水库除

险加固设计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小李水库设计洪

水标准为20年,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

本次复核小李水库总库容为27.53万m

3,属于小(二)型水库,正常蓄水位27.72m ,设计洪水位28.87m ,校核洪水位29.93m 。工程等别应为V等,主要永久建筑物为 5 级。

2、设计洪水:由于水库原设计洪水资料缺失,本次

根据“84 办法”对水库设计洪水进行计算,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大坝防洪标准复核20 年一遇洪水设计,300

防洪

标准

年一遇洪水校核。经复核,设计洪峰流量为18.20m 3 /s,复核洪水总量为25.47 万m3;校核洪峰流量为39.96m 3/s,洪水总量为58.06 万m3。

3、坝顶高程:根据调洪计算成果,小李水库坝顶高

程应由校核水位运行情况下控制,要求最小坝顶高程为

0.64m ,水库现状坝顶高程为28.95-29.98m ,故现有坝

顶高程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4、复核结论:防洪标准经过复核表明,小李水库现

有大坝坝顶高程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根据《水库大坝安

全评价导则》(SL258-2000 )的有关规定,大坝防洪安

全等级为“C”级。

5

大坝抗滑稳定分析采用瑞典圆弧法进行计算。稳定渗流

期稳定计算采用有效应力法;水位骤降期稳定计算采用总应

力法和有效应力法。

从大坝稳定计算成果来看,大坝上游坝坡在库水位骤降

情况下的最小抗滑稳定系数大于规范规定的最小值 1.05,大坝的下游坝坡在校核洪水位、设计洪水位、正常蓄水位等情

况下的最小抗滑稳定系数均大于规范规定的最小值,坝坡稳

结构安全评价定是满足规范要求的。

放水涵在设计工况下为有压流,实际过流能力为0.65m3/s。因此,不满足设计流量的过流要求。

3/s。因此,不满足设计流量的过流要求。

根据调洪演算及大坝顶高程复核结果表明,溢洪道泄洪

能力不满足现状过流能力要求。

坝坡稳定计算成果显示大坝抗滑稳定满足规范要求,放

水涵与溢洪道其结构上存在缺陷,严重影响坝身结构安全。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水库结构安全等级为“B”级。

大坝渗流计算采用的是二维稳定流渗流水工结构有限元

法对水库在校核水位29.93m、设计水位28.87m,正常水位0.4时进行渗流计算。计算结果表明,坝坡水平渗透坡降在

0.146~0.589之间,垂直渗透坡降在0.099~0.350之间。其允许坡降值水平坡降应为0.30~0.40,垂直坡降应为0.60~0.70。故典型剖面的水平渗透坡降不满足规范要求,垂直渗透坡降小

于允许坡降值。

大坝

安全分析渗流

安全

评价

由于坝体土层水平渗透性较强,在正常运用及非常运用时,计算坝体内浸润线较高,下游坝坡出逸点高程较高。结

合现场检查发现坝坡及坝脚高水位时渗漏与散浸现象严重,

验证计算结果与现场检查现象相符。

评价

放水涵与溢洪道所需防渗长度分别为17.60m、6.84m,而根据现场调查,放水涵实际地下轮廓线长度为18.20m,溢洪

道实际地下轮廓线长度为7.80m。两者均大于规范规定的最小

轮廓线长度,因此满足规范要求。

因此,根据上述情况,按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评价标准,水库大坝渗流安全性级别应定为

6

本工程区域构造稳定,《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该区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反应普抗震

安全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近期以来无新

复核

构造运动,区域构造稳定。按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SL258—2000)7.1.3条规定,本工程可不进行抗震复核计算。

金属

结构

安全

该水库无闸门、启闭机等金属结构,本项无评价。

评价

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水库属小(二)型水库,为Ⅴ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 原设计洪水标准满足规范要求,原设计洪水成果偏小。复核洪水标

准为:水库校核洪水300年一遇(P=0.33%)设计洪水20年一遇(P=5%)。

(2)水库抗洪能力达不到规范规定的要求,水库的现状抗洪能力低

于20年一遇。

(3)大坝存在散浸与渗漏现象,白蚁活动现象严重。

(4)放水涵涵首无控制,涵身断裂。

(5)溢洪道功能不全,出口无消能设施,进口无翼墙,挡土墙高度

不足,交通桥老化,水库泄洪条件较差,下泄洪水会危及大坝安全。

(6)无完善的运行管理设施及管理制度,无观测、监测及通讯设施。

水库无抢险救灾设施和措施。

大坝安全类别评定:三类坝

对运行管理或除险加固的意见和建议:

(1)除险加固前,应强化水库调度运行,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水库安全

运行;

(2)对大坝进行加高培厚,迎水坡进行护砌;

(3)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并在背水坡增设排水措施,进行白蚁防治;

(4)翻建放水涵;

(5)翻建溢洪道;

(6)新建管理房屋,完善大坝观测设施和水情自动测报系统;

(7)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加强大坝日常维修及养护;

(8)尽快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安全鉴定结论:

**水库属小(二)型水库,为Ⅴ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 复核洪水标准为:水库校核洪水300年一遇(P=0.33% )设计洪水20年一遇(P=5% )。

水库大坝工程质量评价为不合格;

工程运行管理评价为差;

抗洪能力评价为C级;

结构稳定安全性评价为B级。

工程渗流性态评价为C级;

通过以上现场检查、计算分析,综合评价小李水库为病险水库,而且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库大坝

安全评价导则》(SL258 —2000),小李水库大坝安全性评定为三类坝。

专家组组长(签名):

...

... ***镇***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家组成员表

姓名专家组

职务

工作单位职称职务从事专业签名

9

...

鉴定组织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年月日鉴定审定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印章):年月日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方案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方案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水库名称:涟源市扬名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娄底市水利局 鉴定时间:二00七年五月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XXX水电站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XX水电站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1 任务与工作范围 1.1 任务 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的要求,受XXXXX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XXXX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多XXXXXX水电站水库大坝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1.2 工作范围 经与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本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范围为拦河大坝、厂房、导流泄洪洞、进水闸、冲沙闸等。 2 基本要求 安全鉴定应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初期与蓄水安全有关的问题逐一进行安全评价。 (1)蓄水安全鉴定应严格遵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工作。 (2)评价设计质量依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变更须阐明原因,重要设计变更需有原审批的文件。超出规范要求的问题须进行充分论证。 (3)评价施工、安装质量依据现行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对工程及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要进行处理并提出评价。 (4)参建各方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鉴定单位提出的鉴定报告必须客观、公正、科学,并对鉴定结论负责。 (5)所有文件中的数据、术语、符号应规范、统一。 3 安全鉴定的主要内容 3.1 工程形象面貌与工程防洪、度汛安全性评价 (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下闸蓄水要求; (2)工程防洪安全性评价(包括设计洪水标准是否合适,坝顶安全超高是否满足)。

3.2 大坝(厂房)安全性评价 (1)坝基及库岸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 (2)坝基及库岸工程处理措施安全性评价; (3)大坝抗震安全性评价; (4)大坝渗流安全性评价; (5)大坝结构安全性评价。 3.3 泄洪导流洞安全性评价 (1)泄洪导流洞泄流能力评价; (2)结构安全性评价; (3)消能防冲设施评价。 3.4 进水闸安全性评价 (1)进水闸水力学安全评价; (2)进水闸的结构安全性评价; (3)进水闸的运行可靠性评价。 3.5 冲沙闸安全性评价 (1)冲沙闸水力学安全评价; (2)冲沙闸的结构安全性评价; (3)冲沙闸的运行可靠性评价。 3.6 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监测资料分析评价 4 安全鉴定成果 《多贡麻水电站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5 蓄水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 为满足水电站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项目法人应组织建设各方准备工程安全鉴定所需的各种工程资料(含图片、录象样本等)。 鉴定工作所需工程资料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类:初步设计报告、设计自检报告、施工自检报告、监理自检报告、运行管理自检报告、工程安全及分析报告、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论证报告等,这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 鉴定审定部门: 鉴定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一、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本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城山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城山水库库水名称: 鉴定审定部门:日25 间定鉴时:月4 年2007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

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一、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本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巴河镇城山村所在地点城山水库名称万立方93.总库所在河望天湖水巴河镇政水库管理单鉴定组织单巴河镇城山县水利鉴定审定部鉴定承担单巴河 镇政工程概况此水库位于巴河镇城山村,库区内承雨面2.1平方公里,1951月开工197月竣工投入运行,总库93.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生态等综合效益小(二)型水库 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管组成。水库为粘土心墙大坝坝16米,坝顶米,最大坝16.米,坝顶高50.米,大坝上游坡3大坝下游坡2下游过坝渠为50,

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监理自检报告

市三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监理自检报告 河海工程建设监理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一、对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工程质量的检查、签证制度是否完善的评价 (3) 1.1开工审批制度 (3) 1.2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3) 1.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4) 1.4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5) 二、各类原材料的质量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成果是否可靠,监理单位采取何种方法和手段进行复检, 对原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的评价 (5) 2.1制定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 (5) 2.2制定现场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6) 三、对重要部位的施工准备、施工技术、生产性试验及施工具体情况的评价 (11) 3.1监理工作程序及方法 (11) 3.2准备阶段控制 (12) 3.3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12) 3.4事后控制 (24) 四、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按规定进行,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评价 (24) 五、对闸门、启闭机以及相应的供电、照明、控制、通讯等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的评价。 (28) 六、对工程安全监测仪器安装埋设质量及是否同步观测,对监测资料系统性、准确性和对编制的专题 报告提出评价。 (28)

市三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监理自检报告 一、对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工程质量的检查、签证制度是否完善的评价 2012年10月05日监理进驻工地后成立工程质量管理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岳大鹏担任组长,成员有翔、段洪斌等。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和执行情况。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即:开工审批制度;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测量报验制度;现场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单元工程及工序质量自检“三检”制度。 1.1开工审批制度 项目监理部进驻工地后,立即对施工准备期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1)核验建设单位办理的各项手续。 (2)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月进度计划。 (4)核验工程控制点的高程、桩号、大坝轴线等移交给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测量,施工单位将测量成果报监理部和建设单位。 (5)核查施工单位进场队伍的资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质、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及数量是否满足施工的需要。 (6)进场工程材料报验单、钢筋焊接质量检验报告单、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通知单、施工测量成果报审单、资金流计划申报表、砂石骨料质量检验报告单。 以上容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申请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监理部签发单位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1.2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1)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将覆盖的工程,以及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将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提出验收报告.关键部位也有同样要求。 (2)监理单位接到承包人申请报告后,在36小时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

XX水库安全鉴定地质报告

5 工程地质和土工试验 5.1前言 5.1.1基本概况 xxx水库位于xxx市xxx县xxx镇狮螺村,距离xxx县城26km,距离xxx市128公里,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和水产养殖的小(2)型水库。 水库工程枢纽建筑物由主副坝、放水设施组成。主副坝为均质土坝,主坝坝顶高程xxm,坝顶长度xxm,最大坝高xxm;副坝坝顶高程xxm,坝顶长度xxm,最大坝高xxm。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 据调查了解,xxx水库建坝时未进行详细地质勘察工作,水库建成后及运行期亦未进行补充地质勘察工作。 本次勘察采用了地质测绘及地质调查等,未进行详细的钻探勘查。水库位于离xxx水库xxkm处,坝区分布的岩(土)层情况相同,大坝填土成份与筑坝工艺相同,因此,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类比xxx水库的试验成果。 5.1.2本次安全评价勘察工作简述 受xxx县水利局的委托,由我院承担xxx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地质勘察工作,本次勘察任务是: (1)全面复查影响工程安全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检查工程运行后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 (2)了解水库区地下水类型,了解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相互关系; (3)初步查明坝体及坝基岩土层的厚度、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和透水性能,提出安全评价复核所需的物理力学参数; (4)对坝体填筑质量作出地质分析,并对坝基、近坝岸坡及放水设施等重要建筑物基础稳定作出地质初步评价; (5)查明工程区存在的地质病害及其危害程度,为工程安全评价分级提供地质资料。 5.1.3.本次勘察依据和主要规范规程有: (1)《xxx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委托书》; (2)《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2005); (4)《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SL299-2004); (5)《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

水库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xx县x水库工程 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目录 1 工程概况 (1) 1.1工程概述 (1) 1.2规划设计过程 (2) 1.3工程建设概况及蓄水前工程形象面貌 (2) 1.4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监理工作概况 (3) 1.5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概况 (5) 1.6工程特性表 (6) 2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 (8) 2.1工程等级与设计洪水标准 (8) 2.2水文计算 (8) 2.3水库泥沙 (9) 2.4特征水位及工程防洪能力复核 (10) 2.5抗震设计标准 (12) 2.6评价意见与建议 (12) 3 工程地质 (14) 3.1区域构造稳定与地震 (14) 3.2库区工程地质条件 (14) 3.3坝址区工程地质条件 (16) 3.4边坡工程地质条件 (18) 3.5溢洪道工程地质条件 (19) 3.6输水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 (20) 3.7天然建筑材料 (21) 3.8评价意见与建议 (21)

4 枢纽布置及水力设计 (23) 4.1枢纽布置 (23) 4.2溢洪道水力设计 (25) 4.3竖井进水口水力设计 (31) 4.4评价意见与建议 (32) 5 均质土坝设计与施工 (34) 5.1坝体布置与设计 (34) 5.2坝体填筑及质量 (41) 5.3评价意见与建议 (43) 6 泄水及引水建筑物结构设计 (44) 6.1结构设计概述 (44) 6.2溢洪道结构设计 (44) 6.3竖井进水口结构设计 (51) 6.4评价意见与建议 (53) 7 开挖与地基处理 (54) 7.1建基面基本情况及评价 (54) 7.2坝基开挖与处理 (54) 7.3溢洪道开挖与处理 (58) 7.4输水建筑物开挖与处理 (58) 7.5评价意见与建议 (59) 8 混凝土工程 (60) 8.1混凝土设计指标 (60) 8.2混凝土原材料 (60) 8.3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65) 8.4混凝土施工 (66) 8.5混凝土施工质量 (67) 8.6混凝土施工质量缺陷及处理 (67) 8.7评价意见与建议 (68)

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关于发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通知 水建管〔2003〕271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对《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 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 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他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 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 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 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他小型水库 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 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

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一)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满足第十一条规定的大坝安全评价单位(以下称鉴定承担

下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河南国网宝泉抽水蓄能电站 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设计自检报告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Yellow River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二OO六年五月

审定:毛文然 设计总工程师:谢遵党李泽民 审查:李海荣孙胜利李纪新 校核: 慕平 李卫莉 杨顺群姚乐燕王跃编写及主要工作人员: 水文:刘红珍 张志红宋伟华 刘占松 易元俊李伟佩 水工:郭莉莉 刘许超宋修昌 许凯 巴海涛 王美斋 卢玲 何楠 金属结构监测: : 陈丽晔 李海河 孙鲁安

目录 1 工程概况 (1) 1.1宝泉抽水蓄能电站概况 (1) 1.2改建前宝泉水库概况 (1) 1.3下水库工程总体布置 (3) 1.4蓄水前工程面貌 (4) 2工程防洪 (6) 2.1水文资料复核 (6) 2.1.1 水文基本资料 (6) 2.1.2 设计洪水 (21) 2.1.3 水文资料和设计洪水成果的评价 (31) 2.2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和主要特征水位复核 (39) 2.2.1 可研报告中设计采用的泄洪建筑物及泄洪能力 (39) 2.2.2 泄洪建筑物模型试验的泄流曲线 (41) 2.2.3 对泄洪建筑物泄洪能力的评价 (42) 2.3工程防洪 (43) 2.3.1 宝泉水库2006年、2007年度汛标准 (43) 2.3.2 2006年宝泉水库度汛方案及评价 (43) 2.3.3 2007年宝泉水库度汛方案及评价 (44) 3 大坝设计 (45) 3.1设计依据 (45) 3.1.1依据文件 (45) 3.1.2 主要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45) 3.2基本资料 (45) 3.2.1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 (45) 3.2.2 工程地质条件及地震烈度 (45) 3.2.3流域概况及水文、气象资料 (47) 3.3坝体结构和泄水建筑物型式 (49) 3.4泄水建筑物的水力设计 (50)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 (1)

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供参考) 1 一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缺乏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坝高小于15m 或一般小(2)型水库大坝。 对有设计、地质、施工与大坝观测等基本资料的,或重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可参照一般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方法执行。重要小型水库是指坝高大于15m、库容较大,下游有人口聚集的村镇、重要公路、铁路、重要通讯设施、重要厂矿及军事设施等安全将受到其影响的小型水库大坝。 主要技术工作内容 大坝安全现场检查,检查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现行工作状态,编写大坝安全现场检查结果报告。 复核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的高程和基本尺寸,必要时应进行补充测量。 复核大坝的洪水标准和抗洪能力。 经技术认定,大坝在渗流稳定或结构稳定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隐患时,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或专门的质量检测与认证工作,也可结合除险加固工作进行。 编写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报告(提纲见附录3)。 2 大坝安全检查 对土石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1《土石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对混凝土坝大坝安全检查可按《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 336-89(试行)参照执行,检查时可按附表2《混凝土坝安全检查项目内容表》执行。

大坝安全检查主要对象是拦河坝、输泄水洞(管)和溢洪道等三类建筑物;主要内容是涉及渗流稳定和影响结构安全的项目。 大坝安全检查人员中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水工专业工程师(必要时还须有一名金属结构专业工程师)。 编写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并与历次检查结果(如有)作对比分析。附录2《大坝安全检查结果报告》的格式可供参考。 3 洪水标准复核 复核大坝等级,按现行规范确定洪水标准。 按《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摘录如下: 水库大坝等级标准 洪水标准[重现期(年)] 缺乏流量资料的水库可用雨量资料推求设计洪水。 缺乏实测雨量资料的水库可直接查读暴雨图集来计算库区流域设计

排水库安全鉴定现场检查报告

常山县千家排水库安全鉴定现场检查报告 1 绪言 2006年8月31日,衢州市水利局组织了市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处、常山县水利局、常山县千家排水库管理处、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衢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到水库现场进行了检查。与会专家认真察看了水库现场,听取了水库管理处的介绍,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按水库安全鉴定程序,由我公司编制《常山县千家排水库安全鉴定现场检查报告》。

2 资料检查 2.1 工程概况 千家排水库位于常山县球川镇原千家排村,信江支流球川溪上。球川溪发源于江西省玉山县紫坑岭和球川镇的蔑岭两地,由西北向东流经乌麦田、荷家坞、千家排水库、球川、杨家、曹宅、西村,流入江西省玉山县境,汇入玉山县金沙溪。球川溪在常山县境内流域面积43.35 km2,主流长度16.85km,平均坡降13.36‰,坝址以上集水面积27km2,主流长度为9.1km,平均坡降25.9‰。千家排水库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结合供水、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灌溉面积5.06万亩,防洪保护球川镇,发电装机容量0.8Mw,设计供水能力10000t/d,多年平均发电量160万kw·h。 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上坝公路和水电站组成。工程于1970年6月开始筹建,同年10月动工,1984年工程竣工。水库正常水位为216.60m(原高程采用56黄海高程,减1.10m后为85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同),相应库容为1604万m3,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219.25m,相应库容为1846万m3,万年一遇保坝标准洪水位为221.03m,总库容2079万m3。 大坝为粘土心墙堆石坝,坝顶长度为276.5m,坝顶宽度为6m,最大坝高为43m,最大坝底宽度为192.5m。坝顶高程为221.90m,防浪墙顶高程为222.70m。上游坝坡在高程210.90m和201.90m处各设宽度为4.2m和3.0m的马道,自上而下三级坝坡坡比分别为1:2.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大纲

附件: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写大纲 1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概况 1.1任务和鉴定范围 1.2基本要求 1.3主要内容 2工程基本情况 2.1工程概况 2.2工程设计与审批过程 2.3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运行及质量监督 单位 2.4工程建设过程及当前形象 2.5下闸蓄水前应达到的工程形象要求 3工程防洪与度汛 3.1设计洪水复核 3.2工程防洪能力 3.3导流洞(孔)封堵方案及施工 3.4导流洞(孔)封堵后次年工程度汛要求及工程进

度安排 3.5导流洞(孔)封堵与下游用水要求 3.6水库蓄水安排 3.7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及操作运用方式 3.8工程防洪安全评价 4枢纽工程地质 4.1区域构造条件 4.2地形地质条件 4.3水文地质条件及水库渗漏 4.4枢纽区综合地质条件评价 5单位工程安全鉴定意见 5.1挡水建筑物(包括:工程地质及开挖后的工程地 质条件变化、设计及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及施工 缺陷处理、施工期安全监测的评价意见、存在问 题及建议) 5.2泄(溢)洪、冲沙、放空及消能建筑物(包括: 工程地质及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变化、设计及 设计变更、水工模型试验、施工质量及施工缺陷 处理、金属结构及电源、施工期安全监测的评价

意见、存在问题及建议) 5.3影响工程安全的边坡、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及防 护工程(包括:工程地质、设计、施工质量、施 工期安全监测、评价意见、存在问题及建议)5.4与蓄水有关的发电引水系统(包括:工程地质及 开挖的工程地质条件、设计及设计变更、施工质 量及施工缺陷处理、施工期安全监测、金属结构 及电源、评价意见、存在问题及建议) 5.5下闸蓄水对环境的影响及下游用水的要求 6特殊工程问题安全鉴定意见 7蓄水安全鉴定意见 7.1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及设计洪水标准 7.2区域构造稳定和枢纽工程地质 7.3挡水建筑物 7.4泄(溢)洪、排沙、放空、引水及消能建筑物7.5边坡稳定 7.6金属结构 7.7安全监测 7.8下闸蓄水方案及工程安全度汛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解析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涟源市扬名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娄底市水利局

鉴定时间:二00七年五月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开启。 十、工程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

水库安全鉴定报告书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 鉴定审定部门: 鉴定时间: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持闸门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二、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本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 附件: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库名称:******** 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 水务局 鉴定时间:2015 年6 月1 日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年代)、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工程现状、规模、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 要问题及水库大坝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客观反映工程存在的主要安全 问题,特别是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 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质量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 要结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时的大坝运行情况, 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 调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指出水库大坝现状实际抗御洪水能力,及与标准的 比较。 六、结构安全评价:根据本次对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价结果,填明大坝 是否存在危及安全的变形,大坝抗滑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混凝土建 筑物及其他泄水、输水建筑物的强度安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等。 七、渗流安全评价:根据本次鉴定中对大坝进行渗流稳定性分析评价结果,填明大 坝运行中有无渗流异常,各种岩土材料中的渗透稳定是否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坝基扬压 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八、抗震安全复核:根据《全国地震参数区划图》或专门研究确定的基本地震参数 及设计烈度,土石坝的抗滑稳定、坝体及地基的液化可能性;重力坝的应力、强度及整 体抗滑稳定性;拱坝的应力、强度及拱座的抗滑稳定性;以及其它输、泄水建筑物及压 力水管等的抗震安全复核结果。 九、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是否做了检测,填明金属结构锈蚀程度,复核的强度、刚 度及稳定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闸门启闭能力是否满足要求,紧急情况下能否保证闸门 开启。 十、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及大坝安全评价结果,归纳水库大坝 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十一、安全鉴定结论:应根据现场安全检查和大坝安全分析评价结果,结合专家判 断作出安全鉴定结论。包括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安全 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指出水库大坝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结论要明确。 十二、大坝安全类别评定: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对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 定办法》的大坝安全分类原则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中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 定大坝安全类别。 十三、小(二)型病险水库安全鉴定(评估)由水库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鉴 定组织单位,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含丙级)资质的单位作为鉴定承担单位, 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鉴定审定部门。

水利水电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 安科中心 2004-8-9 11:22:27 国家安科中心阅读数:2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蓄水验收工作质量,保障工程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是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验收的必要依据,未经蓄水安全鉴定不得进行蓄水验收。 第四条蔷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设计、施工、监理、运行、设备制造等单位负责提供资料,并有义务协助鉴定单位开展工作。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蔷水安全鉴定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监督和指导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第六条已竣工投入运行的水利水电工程,其安全鉴定工作遵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86号)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蓄水安全鉴定的依据是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专题报告,设计变更及修改文件,监理签发的技术文件及说明,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等。 第八条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时,鉴定范围内的工程形象面貌应基本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蓄水验收条件,安全鉴定使用的资料已准备齐全。 第九条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大坝为重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边坡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 第十条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以及工程建设期发现的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并涉及工程安全的,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并作出评价意见;对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但专家认为构成工程安全运行隐患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桥和作出评价。 第十一条蓄水安全鉴定内容: 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1995年3月20日水利部水管[1995]86号通知发布) 第一章总则行,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 米以上或库容在100 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坝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大坝安全鉴定制度,保证大坝安全运高小于15 米、库容10 万至100 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发电和过船建筑物。 第三条大坝安全鉴定实行分级负责:大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70米以上的中小型水库大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中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 米以上小型水库大坝由地(市)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坝高15 米以上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型水库大坝,由县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水利部直辖的水库大坝,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鉴定。 第四条大坝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对大坝按期进行安全鉴定。大坝建 成投入运行后,应在初次蓄水后的2~5年内组织首次安全鉴定。运行期间的大坝,原则上每隔6?10年组织一次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期鉴定的,属违章运行,导致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鉴定的组织和程序 第五条大坝的安全鉴定应逐个分别进行,鉴定工作由组织鉴定的主管部门负责主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第六条大型水库的安全鉴定专家组一般由9~11 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中型水库的专家组人数一般由7~9 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名。小型水库专家组一般由5~7名专家 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 2 名。专家组应包括下列各方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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