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患者腕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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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患者腕带管理制度

(一)医院将佩戴腕带作为住院患者身份识别措施。急诊住院患者均须佩戴识别身份的腕带,确保在院期间各项诊疗活动中正确识别患者。

(二)腕带标识清楚,须注明患者姓名、出生年月住院号、性别、药物过敏名称等信息,应与患者、患者家属与患者医院建档信息核对无误后生成患者本次住院腕带及其腕带条形码。红色腕带代表药物过敏者,蓝色腕带代表无药物过敏史者;急诊昏迷、神志不清的无名氏患者佩戴的“腕带”,标记为“无名氏+大写字母”作为临时姓名。

(三)患者入科时,由值班护士再次与患者、患者家属及其住院证患者身份证和/或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共同核对患者信息系统建档信息、腕带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佩戴,核准的腕带条形码用于患者本次住院期间的身份识别。腕带通常佩戴于患者手腕,特殊情况下可佩戴于脚踝腕带佩戴松紧适宜,保证皮肤完整无损伤、手部血运良好。

(四)严格一人一腕带,护士告知患方佩戴腕带重要性和注意事项,住院期间不得随意摘取,保证腕带完好。若腕带损坏、脱落或丢失仍须双人按腕带佩戴程序核对无误立即生成新腕带后补戴。

(五)护士执行医嘱时,首先应确认患者身份。经与患者口头核对患者身份与腕带信息后,核对腕带信息与医嘱开具药品、器械条码,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相应医嘱。

(六)检查科室工作人员为患者进行检查前,经与患者口头核对患者身份与腕带信息后,核对患者腕带和检查申请单信息,确认患者身份和检查信息无误后执行相关检查项目。

(七)手术患者术前由病区护士与接患者的手术室护士、患者和其家属共同核对患者与腕带信息。

(八)患者办理完出院手续后,责任护士为患者安全剪断腕带,作废腕带按生活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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