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PPT课件ppt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 康体检表
5、身份证明
6、拟聘用证明或在编人事证明
7、其他
.
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 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二年的
问:张某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还是医疗事故?
.
23
第三节 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医师的权利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
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 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 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
24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 团体的权利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申请参加执业助
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
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
大专、
中专起 点
专业条 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医学专 业
医学专 业
资历条件
试用期满一年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 格 并且中专5年
大专2年
地点条件
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
助理 执业 医师
师承方 式
大专或 中专
考核合 格并推 荐
医学专 业
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 多年实践确有专长
试用期满一年
.
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
8
师承方式
考核合格并推荐
重新申请注册的,应当先到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 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重新申
请执业注册。
.
22
案例分析
王某于2003年4月30日在A市市立医院 做骨外科手术失败。实施手术者为张某。 张某,2001年大学毕业后到A市市立医院骨 外科工作,2002年9月参加了全国医师资格 考试,成绩合格,2002年12月1日获得执业 医师资格,2003年底领到执业医师资格证 书,但未进行医师注册。
2009年的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 技能考试时间为2009年7月1日~7月15日。医学综 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 2009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为 2009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 00~16:30.
或多年实践确有专长)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
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
1、《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的人员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
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
4、其他情形
.
17
注册内容
执业人姓名 执业机构 执业地点 执业资格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
.
18
.
19
.
20
注销注册的情形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
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 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的权利 5、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 6、获取工资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
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
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
(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
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师承关系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申请参加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 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
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 他情形的。
21
重新注册的情形
1、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2、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
10
.
11
.
12
.
13
※二、执业医师注册制度
考试成绩合格
执业医师资格或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申请注册
审核
※不予注册的情形
通知
复议或诉讼
※注销注册
注册
医师执业证书
变更注册
重新注册
.
14
申请机构
.
15
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格,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及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专业机构中从业的专业 技术人员。
.
3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6月26日通过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
4
二、执业医师的社会责任
《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 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 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
(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师承和确
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
9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第14号公告,公 告显示,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可网上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20日~3月22日,现场 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23日~4月15日。
第四章 执业医师法
.
1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第三节 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医师的执业规则 第五节 医师考核和培训 ※第六节 医师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执业医师法试题分析
.
2
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一、执业医师的概念 医师是指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
.
5
三、执业医师工作的管理
《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 内的医师工作。
.
6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助
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
7
学历条件
执业 医师
本科起 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