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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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3篇)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3篇)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重点提请注意的是,以下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本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工作场所中的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规定范本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人员,并且应被视为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的最低标准。

任何对本规定范本的修改或注释必须经得到相关管理层的批准并妥善记录。

一、目的和范围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以减少工作场所中的起重机械事故风险,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工作场所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工地和其他类似环境。

二、责任与义务1. 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包括但不限于:1.1 提供合适的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1.2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具备正确操作和维护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知识和技能;1.3 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确保其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1.4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2. 员工责任所有使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员工应自觉履行以下责任:2.1 准确理解和遵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2.2 参与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学习正确操作和维护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方法;2.3 检查和确认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工作状态良好,并在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运行;2.4 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三、操作规程1. 基本准则在进行任何使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操作之前,请务必遵守以下规则:1.1 确保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周围没有人员或障碍物,以确保操作安全;1.2 确认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承载能力,不得超过其额定负载;1.3 在操作前,检查仪表和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并确保所有安全装置完好无损;1.4 使用合适的吊具和附属设备,并保持其良好状态;1.5 确保所选用的起重点固定牢固,并合理分配重量;1.6 操纵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时,应平稳操作,不得突然启动或停止。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1. 所有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合格的检测和认证。

2. 企业必须购买或租赁合适的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并确保其适用于特定的工作环境和任务。

3. 所有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维修和检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使用说明书上所示。

4.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如何正确和安全地操作这些工器具,并且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 在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时,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措施:
- 检查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包括电源线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等;
- 在操作工器具时,必须穿着适合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周围无障碍物;
- 不要超过工器具的最大承载能力;
- 在使用工器具时,必须保持注意力集中,避免分心或疲劳;
- 使用工器具时,必须遵循正确的操作方法和顺序;
- 在使用工器具时,必须确保周围没有其他人员;
- 使用工器具时,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6. 管理层必须定期检查和审核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其安全性。

7. 所有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必须在没有使用时正确地储存和保管,以防止丢失、损坏或被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

8.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工器具,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处理问题。

9. 违反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10.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起重工作的安全与高效,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对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管理进行规范与引导。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定义3.1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指在生产过程中用于起重、搬运、运输等作业的小型机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手动葫芦、电动葫芦、手推车、搬运车等。

3.2 使用人员:指企业内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员工。

4. 起重工器具的选择与购置4.1 起重工器具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依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选择。

4.2 起重工器具的购置应经过正规渠道,由专人负责采购,并保存相关购置凭证和说明书。

5. 起重工器具的检查与维护5.1 使用人员在使用之前应认真检查起重工器具,确认其正常运行状态,严禁使用有损坏或故障的起重工器具。

5.2 定期进行起重工器具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并做好记录。

5.3 对发现的起重工器具故障或隐患,应立刻上报,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6. 起重工器具的操作和使用6.1 使用人员应熟识起重工器具的操作方法,必需时应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操作证书。

6.2 在操作和使用起重工器具时,应依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负荷限制进行,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6.3 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越过人员或设备,严禁超负荷操作、超高抬升、折叠套索使用等违规行为。

7. 起重工器具的存放和保管7.1 使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将起重工器具归放至指定的存放位置,做到规整、乾净。

7.2 不得将起重工器具存放在易燃、易腐蚀或有其他不安全性物质的场合。

7.3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借用、挪用、损坏或调换起重工器具。

8. 起重工器具的报废和更新8.1 对于实现报废标准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起重工器具,应及时报废,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废手续。

8.2 对老化、损坏但仍可修复的起重工器具,应及时维护和修理或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办法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办法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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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合理使用与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全部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一、管理标准1.公司应委派专人负责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并确保该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

2.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购置和验收应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3.公司应建立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台帐,对每台器具进行编号并记录器具的购置、验收、领用、维护和修理等信息。

4.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应配备专用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应认真介绍器具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维护要求,并由专人进行培训。

5.公司应定期对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严禁转变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结构、参数和功能,如需更换零部件,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7.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禁止外借、转让、私自拆卸或改装。

8.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刻停用,并上报相关负责人。

二、考核标准1.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公司认可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工作人员应依照操作手册的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严禁违反操作规程。

3.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保证器具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4.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工作应依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5.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确保器具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6.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正确穿着个人防护装备,保障个人安全。

三、责任和奖惩1.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引导工作,确保员工的遵守规定。

2.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模版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模版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本文旨在提供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管理规定模板。

小型起重工器具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建筑施工等领域,其操作和管理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本规定旨在确保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建筑工地、仓库、船舶等场所。

三、安全措施1. 在使用小型起重工器具前,务必进行操作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并确保其了解并能够遵守操作规程。

2. 在操作小型起重工器具时,操作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小型起重工器具的使用地点必须保持干燥、整洁,避免液体、油污等物质的存在,以免发生滑倒或起重机器受损。

4. 操作员在使用小型起重工器具时,必须确保操作环境内没有人员和障碍物,以免造成人员伤害或起重机器受损。

5. 长时间使用小型起重工器具时,操作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电池电量或燃料情况,并及时进行充电或补充,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维护保养1. 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维护保养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

2. 维护保养期间,必须对设备的电路、电源线和控制器进行检查,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电路问题引发的火灾和设备损耗。

3. 定期对小型起重工器具的机械部件进行润滑,保证设备的灵活性和稳定性,减少磨损和故障的发生。

4. 对设备的外观进行清洗和护理,保持设备整洁干净,减少腐蚀和老化的可能性。

五、应急措施1. 在发生小型起重工器具事故时,操作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通过呼叫紧急电话或按下紧急停止按钮等方式报警求助。

2. 在发生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或相关管理部门,及时修复并记录。

3.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调查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4篇)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4篇)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规范使用行为,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员工,包括职工、实习生、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由本单位负责指定,具体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指定或委派。

第四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归还、维护等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

第五条本单位员工应按规定使用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不得私自改变相关设置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备。

第六条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第七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归还、维护等管理工作应写入员工的个人档案,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应填写领用单,并经领用人及领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并留存档案备查。

第九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完毕,应当立即归还到指定的存放位置,并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归还单。

第十条员工不得私自调换、转借或擅自带离本单位的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正确使用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不得随意拆卸或损坏,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并定期对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维护第十三条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功能齐全、完好,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第十四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保养和维修需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对于无资质的人员不得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十五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保养记录应详细、准确地记录下来,并经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保管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报废应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4篇)

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4篇)

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使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科学规范管理、分工负责、法制管理、整改归纳、追究责任。

第五条相关术语定义:1.小型机械:指机械设备中的轮式、履带式、爬行式运输机械,以及移动式、悬吊式的起重机械等。

2.工器具:指工业生产、修理、装配等作业中使用的手持式、带电后悬式和依靠压缩气体等能源驱动的工具设备等。

3.起重吊具:指用于夹持、吊升、翻转、固定等作业的设备和工具,包括吊钩、夹具、绳索、链条、起重索等。

第二章机械工具及设备管理第一节机械工具及设备使用管理第六条管理岗位责任1.本单位应设立专职的机械工具及设备管理员,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2.机械工具及设备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专业知识,熟悉机械工具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3.机械工具及设备管理员应制定机械工具及设备的使用计划,并审核、监督、指导其他人员的使用行为。

第七条使用要求1.机械工具及设备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或经过专业培训,并熟悉机械工具及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人员在使用机械工具及设备前,应检查其工作状态和安全装置,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3.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机械工具及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4.使用人员应定期对机械工具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检查与维护保养1.机械工具及设备管理员应定期对机械工具及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2.机械工具及设备管理员应建立机械工具及设备维修记录,记录维修情况和结果,以便日后参考。

第九条事故调查和处理1.发生机械工具及设备事故后,机械工具及设备管理员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1. 起重工器具的分配和管理:公司应对起重工器具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确保每个部门和员工能够按需使用起重工器具。

2. 起重工器具的使用要求:员工在使用起重工器具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3. 安全检查和维护:公司应定期对起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同时,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以延长使用寿命和避免事故发生。

4. 起重工器具的存放和保管:公司应为起重工器具设置专门的存放和保管场所,避免受到损坏或遭受外部环境的影响。

员工应将起重工器具放置到指定位置,避免乱放和堆放。

5.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公司应定期组织起重工器具的使用培训,加强员工对起重工器具使用的安全意识,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

6. 事故和故障报告:员工在使用起重工器具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发现故障,应立即向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事故和故障得到及时处理。

7. 紧急救援和应急预案:公司应根据起重工器具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制定紧急救援和应急预案,以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得到救援和处理。

8. 监督和考核:公司应建立起重工器具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和员工的起重工器具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9. 外包和租赁管理:如公司将起重工器具外包或租赁给其他单位使用,应与对方单位签订明确的管理协议,确保起重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测试(一)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应定期进行测试,确保其安全可靠。

(二)测试内容包括电动机部分、起重部分、密封部分、控制部分等的功能和性能测试。

(三)测试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

第三条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维护(一)每个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都应有明确的维护责任人。

(二)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

(三)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安全操作规程(一)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二)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

第五条安全检查(一)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工器具的外观、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等方面。

(三)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能。

第六条事故报告(一)发生安全事故后,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事故调查应详细记录,找出事故原因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第三章电动管理第七条电动设备检查(一)电动起重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电动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检查内容包括电动机的绝缘强度、接地装置、电源线路等方面。

(三)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电动设备维护(一)电动起重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电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

(二)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电动设备运行限制(一)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起重工器具。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5篇)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5篇)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以下简称工器具)的管理职责、试验、使用、检查、保管、采购、报废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及外包施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____《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国家电网安监[____]____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国家电网安监[____]____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监[____]____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3 工器具的分类3.1 安全工器具3.1.1 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杆、高压验电器、验电笔、接地线等。

3.1.2 一般防护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绳)、耐酸碱胶靴、耐酸手套、速差自控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

3.1.3 登高作业工器具:梯子(包括竹梯、木梯、铝合金梯、绝缘梯、软梯)、脚扣、升降板(平台)等。

3.1.4 安全围栏(网)、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示牌。

3.2 电动工器具3.2.1 手持式电动工具:电钻、手枪钻、冲击钻、电锤、手提砂轮机、角向磨光机、电动磨头、手提切割机、电动坡口机等。

3.2.2 移动式电动机具:金属切割机、交直流电焊机、小型空压机、潜水泵、滤油机、移动式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等。

3.3 小型起重工器具:手拉葫芦、千斤顶、钢丝绳(套)、卸扣等。

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及依据1. 目的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2. 依据(列举相关法规及标准)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使用、维护及管理工作。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公司应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管理工作负有责任,必须明确相关职责和义务,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使用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管理负责,并确保使用人员遵守本管理制度。

3. 使用人员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并配戴相关个人防护装备。

四、安全要求1. 选择和购买(列举相关要求,如:选用具有国家认证的产品、购买符合标准的工器具等)2. 检查和试验使用前必须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记录检查结果。

3. 维护保养定期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并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4. 存放和保管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避免外物侵入和损坏。

5. 操作和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试后方可操作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正确使用工器具,不得超过其额定负荷;禁止无经验、无资质的人员操作起重吊具。

6. 废弃和更替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损坏、过期或失效时,必须及时报废或更替,并进行相应记录。

五、安全防范1. 防止触电必须确保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电源线和插头符合要求,严禁擅自拆解、改装以及私拉乱接电线。

2. 防止火灾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必须注意机械及器具的使用期限,防止过载、短路等引发火灾。

3. 防止机械伤害在操作小型机械和工器具时,必须佩戴相关个人防护装备,注意机械的旋转、运动轨迹等,避免造成伤害。

4. 防止起重吊具事故使用起重吊具时,必须确保其安装牢固、无松动,使用时要注意提前判定重量,同时严禁操作人员下方通行。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1 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施工现场、工厂、仓库等场所。

二、安全防护措施2.1 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明显缺陷和损坏。

2.2 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戴上安全帽、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2.3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4 在工作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5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或触碰设备,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设备维护与保养3.1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厂家提供的说明进行。

3.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3 如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4 不得私自拆卸设备或更换设备的零部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3.5 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洁并存放在指定的地方,防止损坏和被盗。

四、应急措施4.1 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援,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2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故障或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3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应急救援的知识和技能,保证及时处置各类紧急情况。

五、法律责任5.1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5.2 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事故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5.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使用设备等措施,直至责令停产停业。

六、附则6.1 本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6.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以上是《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对使用这类工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一些指导和规范,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项目。

第三条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指的是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无人驾驶、电动操作的起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吊车、吊篮、升降梯等。

第四条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具体管理措施由项目部负责起草,并报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六条项目部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设备和专业工具。

第八条项目部应定期进行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卸、修理或改装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条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购置和验收第十一条项目部应根据具体的施工需要,确定所需的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种类和数量,并编制购置计划。

第十二条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专业机构的验收。

第十三条购置的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应有明确的购置合同、发票和验收记录,并及时进行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购置的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在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不得放置于施工现场。

第三章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日常管理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档案,记录器具的型号、规格、编号、购置时间等基本信息。

第十六条项目部应保证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存放和使用场所的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防水、防火和防盗设施。

第十七条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存放和保管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标识进行,不得乱放乱堆。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模板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模板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模板1. 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订立本规定,旨在规范其管理和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购买、领用、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3.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定义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是指能够供应起重、搬运、牵引、推动等作业本领的工具或设备,其负载本领在10吨以下,且体积小、操作简单的机械设备。

4. 购买管理4.1 在购买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时,应依据工作需要和规格要求,选择合适的品牌和型号。

4.2 购买前,应进行性能测试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4.3 购买完成后,应及时将购买凭证、质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归档备案。

5. 领用管理5.1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领用时,需填写领用单,并注明领用人、领用日期、工器具名称及数量等信息。

5.2 领用人需经过必需的培训,了解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安全规定,确保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工器具。

5.3 领用后,领用人应按规定使用工器具,并妥当保管,禁止私自调换、调拨或借用他人使用。

6. 使用管理6.1 使用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时,应依照工器具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或违规使用。

6.2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6.3 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6.4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私自操作工器具,如需使用应事先申请并经过相关培训。

6.5 在使用过程中,应时刻关注安全风险,在操作结束后,应将工器具放置在安全可靠的位置,防止滑落、损坏或被他人误用。

7. 维护管理7.1 为确保工器具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常规检查和维护,如润滑、调整、紧固等。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8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版本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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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以下简称工器具)的管理职责、试验、使用、检查、保管、采购、报废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及外包施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DL 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8]2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3 工器具的分类3.1 安全工器具3.1.1 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杆、高压验电器、验电笔、接地线等。

3.1.2 一般防护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绳)、耐酸碱胶靴、耐酸手套、速差自控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

3.1.3 登高作业工器具:梯子(包括竹梯、木梯、铝合金梯、绝缘梯、软梯)、脚扣、升降板(平台)等。

3.1.4 安全围栏(网)、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示牌。

安全工器具及电动工器具管理办法

安全工器具及电动工器具管理办法

安全工器具及电动工器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安全工作和生产安全,规范安全工器具及电动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工程、安装、维修等部门,对安全工器具及电动工器具的购买、配备、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安全工器具指用于预防和减轻事故伤害的工具和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耳塞等。

电动工器具指以电能为动力的工具和设备,包括电钻、电锤、电锯、电磨等。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管理第四条单位应制定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器具的配备标准、使用范围和维护要求。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的配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布局,确保每个工作岗位配备适当的安全工器具。

第六条单位应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安全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进行正确使用,禁止私自拆卸、改装或非法使用。

第九条安全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清洁、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发生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报废或修理,并按照规定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工器具的存放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保持整洁干燥,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退役检测,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予以报废。

第三章电动工器具管理第十三条单位应制定电动工器具购买和使用的管理制度,明确电动工器具的配备标准、使用范围和维护要求。

第十四条单位应对电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包括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开关等,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电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电动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进行正确使用,禁止私自拆卸、改装或非法使用。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管理要求和电动工器具管理规定,以下是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的要点:
1. 起重工器具的选购和使用:选择具有安全保护措施,并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小型起重工器具。

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包括外观、电源线和配件的完好性,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 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授权:起重工器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获得操作授权。

3. 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起重工器具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包括清洁设备、润滑运动部件、检查电源线和插头的连通性等。

4. 使用环境的管理:起重工器具应在干燥、通风、无火源和易燃物质的环境中使用,避免设备受潮、受热、受损。

5. 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起重工器具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

不得超载使用,禁止改装设备,严禁擅自调整设备的电气、机械部分。

6. 安全防护设施:在起重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杆等,以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 废弃物处理:废弃的小型起重工器具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包括正确的分类、回收和处理方式。

以上是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的一些要点,具体的管理规定应根据所在国家、地区和行业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

2023年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部门或单位。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责任到人,追究责任。

第四条安全管理责任单位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

第五条设备管理1.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购买、使用和维护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

2. 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进行配备、清点、保养、维修工作,并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

3. 禁止使用损坏、老化或未经检修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

4. 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点,并登记相关信息。

第六条操作规程1. 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3. 在使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时,应有专人看护,确保安全。

第七条通风、照明和消防使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二章安全培训第八条安全培训的内容1. 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2. 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

4. 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安全培训的对象所有使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员工都应接受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安全培训的周期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根据不同岗位和需求,进行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

第三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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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2269(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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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以下简称工器具)的管理职责、试验、使用、检查、保管、采购、报废等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及外包施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DL 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8]2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3 工器具的分类3.1 安全工器具3.1.1 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杆、高压验电器、验电笔、接地线等。

3.1.2 一般防护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绳)、耐酸碱胶靴、耐酸手套、速差自控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

3.1.3 登高作业工器具:梯子(包括竹梯、木梯、铝合金梯、绝缘梯、软梯)、脚扣、升降板(平台)等。

3.1.4 安全围栏(网)、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示牌。

3.2 电动工器具3.2.1 手持式电动工具:电钻、手枪钻、冲击钻、电锤、手提砂轮机、角向磨光机、电动磨头、手提切割机、电动坡口机等。

3.2.2 移动式电动机具:金属切割机、交直流电焊机、小型空压机、潜水泵、滤油机、移动式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等。

3.3 小型起重工器具:手拉葫芦、千斤顶、钢丝绳(套)、卸扣等。

4 管理职责4.1 安全监察部4.1.1 安全监察部是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4.1.2 审查工器具生产厂方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产品鉴定证”和“入网证”,监督工器具购置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

4.1.3 监督工器具是否按时、按标准定期检查和试验。

4.1.4 监督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监督外包施工单位现场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1.5 收集和反馈工器具的质量信息,监督检查工器具的报废与处置工作。

4.1.6 每半年对各部门工器具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4.2 计划经营部4.2.1 按计划要求采购,按质量要求进行入库验收(外观检查)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交使用部门,不合格的坚决予以退货。

4.2.2 按要求对库存的工器具做好保管、保养工作。

4.2.3 做好报废工器具的回收处理工作。

4.3 工器具使用部门4.3.1 各部门安全员4.3.1.1 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本部门工器具的管理,制定本部门工器具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本部门工器具台帐。

4.3.1.2 安排本部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试验。

4.3.1.3 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4.3.1.4 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班组、个人工器具的管理和正确使用。

4.3.1.5 每季度对本部门工器具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4.3.2 班(值)组4.3.2.1 各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公用工器具的管理,工器具管理员应按要求建立本班组的工器具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和检查记录齐全;负责工器具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一般的外观检查、机构检查、功能检查等),防止工器具变形、锈蚀和损坏,确保使用前完好;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并设有不准使用的标志(见附录D),停止使用。

4.3.2.2 运行(包括燃料运行)使用的工器具按值(班)移交的,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工器具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4.3.2.3 个人保管的工器具,由保管人负责外观检查。

4.3.2.4 每月对本班(值)组工器具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并对班组、部门、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4.3.2.5 班组安全员负责制订、申报本班组工器具添置、更换或调换计划,并报部门安全员。

5 工器具的试验5.1 工器具的保管人应根据附录A中的要求进行日常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并配合部门安全员做好定期送交试验工作。

5.2 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杆、高压验电器、接地线、手拉葫芦、千斤顶、钢丝绳、卸扣、脚扣、升降板、安全带等安全工器具,统一委托舟山电力安全工器具检测站进行定期试验,试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标有试验合格标志。

5.3 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动机具的电气绝缘试验由所在部门的电气班组负责试验。

5.4 一般的外观检查、机构检查和功能检查由所在部门、班组负责实施。

5.5 新购置、经检修或更换过零部件的工器具必须经检查、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5.6 受损、受潮、不完整、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器具应停止使用,并送交部门安全员安排试验。

5.7 自制的安全工器具及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试验。

6 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6.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器具,凡不熟悉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准使用。

6.2 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器具。

6.3 工器具使用中发现损坏,应停止使用。

6.4 工器具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安规》的有关规定和使用说明书及规范中的要求。

6.5 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使用时谨防接触尖锐或油垢的物件,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后及时做好清洁干燥工作,并按定置要求存放。

6.6 手持式电动工具及移动式电动机具要接在漏电保护器后,使用前应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良好。

6.7 工器具发出或收回时,管理员必须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员也应进行常规检查。

如发现有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分开存放并立即向本部门安全员汇报,以便及时安排修复或更换。

6.8 绝缘手套6.8.1 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6.8.1.1 手套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标记清晰、完整。

6.8.1.2 手套表面必须平滑,内外应无针孔、疵点、裂缝、砂眼、杂质、修剪损伤、夹紧痕迹、粘连、发脆等各种明显缺陷和明显的波纹及明显的铸模痕迹。

6.8.1.3 吹鼓手套,由袖口向手指方向滚至手腕,滚卷过程中未卷部分应无漏气现象。

6.8.2 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6.8.3 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8.4 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6.9 绝缘靴(鞋)6.9.1 绝缘靴(鞋)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6.9.1.1 靴(鞋)面或靴(鞋)底有标准号,有绝缘标志、安监证和耐电压数值。

6.9.1.2 绝缘靴(鞋)宜用平跟,外底应有防滑花纹、靴(鞋)底(跟)磨损不超过1/2。

6.9.1.3 绝缘靴(鞋)应无破损,靴(鞋)底防滑齿磨平、外底磨透露出绝缘层者为不合格。

6.9.2 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内,并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

6.9.3 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6.9.4 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6.10 绝缘垫6.10.1 绝缘垫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6.10.1.1 带电作业用绝缘垫应有明显的双三角符号、等级和制造厂标识;普通绝缘胶垫应有明显等级和制造标识。

6.10.1.2 上下表面应不存在有害的不规则性,如小孔、裂缝、局部隆起、切口、夹杂导电异物、拆缝、空隙、凹凸波纹及铸造标志等。

6.11 绝缘操作杆6.11.1 绝缘操作杆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6.11.1.1 有醒目且牢固的型号标识。

6.11.1.2 操作杆的接头连接应紧密牢固。

6.11.1.3 绝缘杆应光滑,绝缘部分应无气泡、皱纹、裂纹、绝缘层脱落、严重的机械或电灼伤痕,固定联接部分应无松动、锈蚀和断裂等现象。

6.11.1.4 手持部分护套与绝缘杆连接紧密、无破损,不产生相对滑动或转动。

6.11.2 使用绝缘操作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操作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证有效的绝缘长度。

6.11.3 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6.11.4 运行人员使用绝缘操作杆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6.12 高压验电器6.12.1 高压验电器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6.12.1.1 验电器额定电压、使用频率等标志清晰。

6.12.1.2 手柄与绝缘杆与指示器的连接应紧密牢固。

6.12.1.3 绝缘杆应光滑,绝缘部分应无气泡、皱纹、裂纹、绝缘层脱落、严重的机械或电灼伤痕。

伸缩型绝缘杆各节配合合理。

拉伸后不应自动回缩。

6.12.2 高压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6.12.3 非雨雪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6.12.4 使用高压验电器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

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

6.12.5 使用抽拉式高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6.12.6 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

6.13 接地线6.13.1 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下列常规检查:6.13.1.1 标记清晰明了,应包括以下信息:厂家名称或商标、产品的型号或类别、接地线横截面积(mm2)、双三角形符号、生产年份。

6.13.1.2 接地线绝缘护套材料应柔韧,厚度不小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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