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1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五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使用管理责任第二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责任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三条管理人员应具备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相关知识,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四条员工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并且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选用和购置管理第五条安全工器具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六条购置安全工器具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的类型和规格。
第七条购置安全工器具的经费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进行预算和审批。
第八条购置安全工器具的过程应按照用人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保证采购的透明和公正。
第九条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进行验收,并且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管理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十一条保养和维修应由专人负责,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二条已损坏或无法修复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十三条对于经常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建立定期检测的制度,并将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并不得随意变动规格或用途。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遵守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其使用范围和限制进行。
第十七条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工器具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记录应准确详细,并且及时归档。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的,应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应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并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二)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三)1.范围本规定规范对安全工器具的计划、验收、试验、检验、检查、使用、保管、存放、报废、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安全工器具使用维护管理规定(四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
三、安全工器具的定义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的设备、器具、防护用品等。
四、安全工器具的分类安全工器具分为个人防护用品类和安全设备类两大类别。
个人防护用品类包括安全鞋、安全帽、安全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
安全设备类包括瑞士军刀、灭火器、安全带、逃生绳等。
五、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原则1. 员工使用安全工器具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员工应按照安全工器具的说明书和标识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3. 个人防护用品类的安全工器具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其功能正常。
4. 安全设备类的安全工器具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发现安全工器具存在缺陷、损坏或不合格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六、安全工器具的保养与维护1. 对个人防护用品类的安全工器具,每周应进行外观、功能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2. 对安全设备类的安全工器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作。
3. 安全工器具的保养维护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记录和跟踪。
七、新安全工器具的购买与验收1. 新安全工器具的购买应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购正规渠道的产品。
2. 新安全工器具到货后,由技术人员进行质量验收,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安全工器具的存放和管理1. 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存放在专用库房或柜内,分类摆放,避免与其他杂物混杂。
2. 库房或柜门应加锁,并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潮和防尘环境。
3.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属于申领制,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工器具的及时补充和更新。
九、备用安全工器具1. 对于个人防护用品类的安全工器具,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产品,以确保员工随时能够更换。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1(1)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1(1)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电力安全工器具(不不含带电作业专用工器具)全过程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理”的原则,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有关规定,为强化安全工器具的选型、招标、订货、布局、采用、看管与试验、除役、更新等全过程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配置第二条个人安全工器具包含:保安线、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脚扣、护目镜、试电笔等。
第三条公用安全工器具包括:电容性验电器、绝缘杆、绝缘隔板、绝缘罩、携带型短路接地线、验电发生器、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胶垫、绝缘梯子、绝缘凳、安全网、绝缘测杆、绝缘测绳、安全警示带、标志牌、防毒面具、核相棒、安全围网等。
第三条供电所安全工器具布局标准按照陕地电中发(2021)75号文件继续执行,变电站安全工器具布局标准按照标准化变电站建设规范建议继续执行,各县分公司应当结合实际,制订出来各站所具体内容布局标准,确保数量充裕。
第三章管理部门第四条安全工器具由安监部门归口管理。
市分公司安监部就是本市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能部门,各县分公司安监部门就是县分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安全工器具管理,基本建设安全工器具布局计划,并创建领有用记录。
第五条各县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工器具入库、保存、发放。
第六条财务部门做好安全工器具配置资金预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订货第七条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由集团公司招标确定,并发文公布,各单位只能采购公布厂家的工器具。
第八条安全工器具布局所须要资金推行财政预算、计划管理。
各县分公司安监部门在每年9-10月份上报次年“两措”计划时,上报工器具配置资金计划,集团公司批复后,由分公司组织生产厂家招标并签订供货合同。
第九条对于临时急需补足的工器具,各县分公司基本建设计划呈报分公司非政府订货。
第十条订货前,应当审查确切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以下条件,就可以办理订货相关手续,否则,无法订货该厂家产品。
安全工器具配备、管理及使用规定(4篇)
安全工器具配备、管理及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员工。
第三条安全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配备第四条单位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配备安全工器具。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的配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并经过质量检测合格。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工作风险程度和需求,提供适当的安全工器具。
第七条单位应保证员工配备齐全的安全工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
第九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购买、保管和分发,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放置在明显位置,方便员工获取和存放。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的保养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的报废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自使用和销毁。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第十三条员工在进行相关工作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工器具。
第十四条员工应正确佩戴安全工器具,不得随意取下或摘掉。
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规程,不得滥用或逾期使用。
第十六条员工在发现安全工器具有异常或破损时应立即报告,并停止使用。
第十七条员工离岗时应按要求归还安全工器具,严禁私自携带或转借他人。
第五章督查和处罚第十八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单位的安全工器具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发现单位存在安全工器具配备不合格、管理不到位或员工使用不当等问题的,应及时指出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发生因安全工器具使用不当导致的事故,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安全工器具配备、管理及使用规定,共计____字。
安全工器具配备、管理及使用规定(2)1. 安全工器具的配备:- 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所需的安全工器具种类和数量。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一、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1. 所有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定期检验。
2. 安全工器具应进行分类统一管理,按照种类、规模、规格进行编码,并建立器具台账。
3.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养。
4. 每个部门负责用于本部门作业的安全工器具的登记、存放、保养和报废工作。
5. 安全工器具的存放库房必须设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与保养1. 使用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掌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使用前必须检查安全工器具是否完好,如出现损坏或失效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或更换。
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保养安全工器具,并按照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
4. 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性能和使用寿命。
三、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验1. 根据安全工器具的使用频率和使用环境,制定定期检验计划。
2. 检验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修复或更换不符合标准的工器具。
3. 检验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管理部门,对检验合格的工器具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4. 不合格的工器具必须进行维修或报废处理,并立即补充新的工器具。
四、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考核办法1. 对每个部门的安全工器具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分类管理、登记记录、存放保管、使用保养、定期检验等。
3. 考核采用定量打分制度,各项指标根据重要程度分配相应的权重。
4. 考核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给上级管理部门,作为奖惩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总结以上是关于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确保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和保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合理安排培训和考核,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安全工器具使用与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工器具使用与管理规定一、工具使用规定1. 员工在使用安全工器具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了解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工具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私自改装、修理工具。
3. 使用器具时应当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具的功率、速度等参数。
4. 使用工具时应当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5. 使用工具完成作业后,应当将工具清洁干净并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放。
6. 工具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报告,不得继续使用。
7. 在使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插头良好接触,避免发生电击。
二、工具管理规定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具管理制度,明确工具的归属、使用和保养等流程。
2. 工具应当有明确的编号和标识,并做好工具档案,记录工具名称、型号、购买日期等信息。
3. 工具应当存放在专门设立的工具仓库或柜子中,保证工具的安全和完整。
4. 工具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5. 使用工具的员工应当填写借用登记表,记录借用时间和归还时间,并承担对工具的保管责任。
6. 离职员工必须归还所有借用的工具,并经过放行手续方可离开公司。
7. 对于频繁使用的工具,应当建立专门的维护记录和保养计划,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和延长寿命。
三、工具安全注意事项1. 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电源的接地,确保安全用电。
2. 使用刀具时应注意刀片的锋利度,避免刀片滑动引起伤害。
3. 使用锤子、扳手等敲打工具时要保持稳定,避免滑动伤人。
4. 使用电焊机、激光仪器等高功率工具时要佩戴防护设备,避免辐射伤害。
5. 使用工具时应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避免伤到他人。
6. 使用工具时应专注于操作,避免分散注意力而导致事故发生。
7. 使用工具时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
四、工具维护措施1. 定期对工具进行清洁和润滑,保持工具的良好状态。
2. 维修工具时应当按照工具的维修规范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配件。
3. 维修工具应当由经过培训和有相关证照的人员操作,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4篇)
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规范使用行为,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员工,包括职工、实习生、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由本单位负责指定,具体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指定或委派。
第四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归还、维护等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
第五条本单位员工应按规定使用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不得私自改变相关设置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备。
第六条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第七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归还、维护等管理工作应写入员工的个人档案,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领用,应填写领用单,并经领用人及领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并留存档案备查。
第九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使用完毕,应当立即归还到指定的存放位置,并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归还单。
第十条员工不得私自调换、转借或擅自带离本单位的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正确使用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不得随意拆卸或损坏,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并定期对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维护第十三条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功能齐全、完好,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
第十四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保养和维修需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对于无资质的人员不得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第十五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保养记录应详细、准确地记录下来,并经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保管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工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报废应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1.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国网公司颁发《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河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防止人员触电、灼伤、坠落、摔伤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用品。
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1.4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各有关单位,多经企业可参照执行。
2.管理职责2.1公司安监部的管理职责2.1.1安监部是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设安全工器具管理专责人(或兼职)。
2.1.2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2.1.3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付诸实施。
2.1.4负责公司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督促指导工区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2.1.5负责本公司所用安全工器具的选型、选厂(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单内选择)。
2.1.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和报废工作。
2.1.7每半年对公司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抽查,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2.2工区管理职责2.2.1各生产性部门应制订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分工和工作标准。
2.2.2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2.2.3负责对安全工器具的领用、发放建立记录。
2.2.4工区级安全员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兼责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安全工器具有关培训工作。
2.2.5各生产性部门应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式样详见附件2),并于每年3月、9月安全工器具试验后报安全监察科。
2.2.6各生产性部门每季对所辖班组、变电站、所安全工器具检查一次,所有检查均要做好记录。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员工在生产、办公和其他工作场合中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包含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耳塞、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三条定义1.安全工器具:指为保障员工的安全而使用的各类防护工具和设备。
2.工器具管理人员:指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分发、监管和维护的特地人员。
3.使用人员:指企业员工在工作场合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人员。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和分发第四条购置原则1.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稳定可靠。
2.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应供应合法的购货发票、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确保购买的安全工器具的可追溯性。
第五条配备比例依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风险性质,企业将订立合理的安全工器具配备比例,确保每位使用人员都能获得适当的工器具来保护自身安全。
第六条分发程序1.工器具管理人员应依据实际需求订立分发计划,并向主管部门报备。
2.安全工器具应统一编号,并登记在册,确保分发过程的可追溯性。
3.分发安全工器具时,工器具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应记录,包含工器具编号、使用人员姓名、分发日期等信息。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维护第七条使用规定1.全部使用人员应严格依照相关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工器具。
2.禁止擅自转变或私自调整安全工器具的设计、结构和性能。
3.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安全工器具有损坏、失效、丢失或过期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工器具管理人员。
第八条日常检查1.全部使用人员应每天对本身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2.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工器具的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维护保养1.使用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安全工器具。
2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以下简称“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859/ GB26860)、《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中毒、窒息、火灾、雷击、淹溺等事故或职业危害,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个体防护装备、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工器具、安全围栏(网)和标识牌等专用工具和器具。
安全工器具分类见附件1。
多选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公司系统承包和管理的境外工程项目,以及公司系统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参照执行。
第四条安全工器具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严格计划、采购、验收、检验、使用、保管、检查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合格有效”,管理工作流程见附件2。
多选1第五条安全工器具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模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总(分)部、各省公司、直属单位及其所属单位逐级承担本单位的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和监督工作。
单选第七条国网安质部负责公司系统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体系和规章制度,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安全工器具安全质量事件,推广应用新型安全工器具,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工器具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司总部相关部门职责:(一)国网发展部负责将列入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电网基建和生产大修技改等的安全工器具购置、更新及试验等需求计划纳入综合计划。
(二)国网财务部负责将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电网基建、生产大修技改和可控费用等业务预算中安全工器具资金需求纳入公司预算统筹平衡、足额列支,保证资金投入,并按规定组织有关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我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治理,保证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工器具,是指为防止触电、灼烫、高处坠落、中毒和窒息、火灾、淹溺、机械伤害等事故或职业危害,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个体防护装备、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工器具、安全围栏(网)和标识牌等专用工具和器具。
第三条安全工器具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专业负责、分级实施的模式,严格计划、采购、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检查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做到配置齐备、安全可靠、合格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工器具管理的总体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体系和规章制度,组织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规定在本单位得到有效执行。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工器具采购部门负责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安全工器具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章购置及验收第十条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二)具有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三)价格合理,性能优良。
第十一条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采购部门对安全工器具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要求;(二)安全管理部门对验收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进行备案;(三)使用部门对验收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实际使用需求。
第四章试验及检验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和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性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二)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三)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四)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维护和报废工作;(三)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五)定期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设立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检查、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接收、登记、发放和回收工作;(二)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三)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培训和操作指导工作;(四)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报废申请和报废手续办理工作;(五)负责本部门安全工器具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第八条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九条日常检查:(一)操作人员在使用安全工器具前,应当对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靠;(二)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工器具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条定期检查:(一)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员应当每月对工器具进行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外观、功能、性能、磨损程度等;(二)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记录并报告给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专项检查:(一)安全工器具检查管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二)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等。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作场所安全工器具的管理,预防和避免工器具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事业单位,在工作场所从事安全工作的劳动者。
第三条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工作场所安全生产的探测、预警、监测、保护、救援等设备和工具。
安全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安全鞋等。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工器具的选择、购买、保管、使用、检修、更新等。
第二章选择和购买第五条安全工器具的选择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合格证书,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
第六条安全工器具的购买应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正规销售单位,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的购买应按照实际需要和使用人数进行合理数量的购买,避免过多或过少的情况发生。
第八条购买的安全工器具应与劳动者的工作属性相匹配,确保其安全有效地使用。
第九条购买的安全工器具应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并在使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的购买应保留购置凭证,并备有购买记录和进货台账。
第三章保管和使用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和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管理程序。
第十二条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应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并标明明显的存放位置和数量。
第十三条安全工器具的存放区域应保持整洁、干燥,远离火源和易燃物,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十四条安全工器具的存放区域应定期清点,确保数量和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按照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更改、篡改或私自拆解。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熟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保证正确、安全地使用。
第十七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程序佩戴,并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八条安全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失效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附件1: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确保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臵、验收、试验、配备、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各管理电厂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鲁能发展公司)系统直属、全资、控股或代管的各电力企业(包括上述企业领导的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多种经营企业)。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分类第五条安全工器具是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和安全围栏(网)、安全标示牌三大类。
第六条绝缘安全工器具分为基本和辅助两种绝缘安全工器具。
(一)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器具。
包括:电容型验电器、绝缘杆、绝缘隔板、绝缘保护罩、携带型短路接地线、个人保护接地线(俗称“小地线”)、核相器等。
(二)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的绝缘安全工器具,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电部分。
属于这一类的安全工器具有: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胶垫等。
第七条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
如:安全帽、高压近电报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梯子(登高工具)、脚扣、防静电服、防电弧服、护目眼镜、滤式防毒面具、防护面罩、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氧量测试仪、耐酸手套、耐酸服及耐酸靴、临时遮栏、遮栏绳(网)等。
第八条安全标示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示牌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九条鲁能发展公司安监部统一负责公司系统安全工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中使用各种安全工器具时必须遵守。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选择和使用一、根据工作需要和风险分级评估,选择合适的安全工器具。
二、员工在使用安全工器具前应认真阅读工具的使用说明书,了解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在使用安全工器具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将工器具维护保养好。
四、使用安全工器具时,不能随意进行调整和修改,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同意并指导才能进行。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保养一、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工器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安全工器具的采购、管理和处置。
二、安全工器具应定期检查,并建立相应的检查记录,确保工器具的功能正常和完好。
三、工器具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包括定期清洁、润滑和更换关键零部件。
四、员工在使用安全工器具后应归还到指定的存放位置,并及时向工器具管理人员报告有任何错误或破损情况。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处置一、对于无法修复的严重损坏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予以报废,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二、已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进行适当的处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三、对于过期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进行更换,并将更换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五章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一、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工器具使用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二、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包括通知员工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定期进行反馈和评估,及时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总结本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公司将严格执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批评和处罚。
同时,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提出改进建议,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的安全健康。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维护和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工作场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管理。
第三条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装备、设备和工具的统称。
第四条安全工器具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化管理、人员培训、科学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并持续改进安全工器具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有序、规范地使用和管理安全工器具。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分类和要求第六条安全工器具按照其使用的场所和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一)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二)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系统等。
(三)紧急救援器材:如急救箱、救生圈、应急灯等。
(四)安全监测设备:如安全气体报警器、安全监控摄像头等。
(五)工作台、设备和工具:如作业台、叉车、扳手等。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无标识、标志的安全工器具。
第八条安全工器具应经过严格的检测和验收,确保其符合安全工作的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工器具的颜色应根据其作用和使用场所进行统一规定,不得混用或者私自更改颜色。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并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单位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检修维护标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安全工器具。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和使用第十二条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和采购必要的安全工器具,并保证其数量充足。
第十三条单位应在安全工器具的选购过程中,重点考虑产品的质量、性能、安全性和持久性等因素,并充分了解供应商的信誉和售后服务情况。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英吉沙尚检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保护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防止工作人员高空摔跌、物体打击、触电和化学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用品的工器具。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及监督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第六条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拉)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接地线等。
第七条机械及化学安全工器具:梯子、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安全绳、登高板、脚扣、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毒面具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安生部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2、督促指导各风电场、光伏场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3、监督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
4、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
第九条风电场、光伏场管理职责:1、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公用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员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
保管人应做好发放和收回日期的登记;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报废工器具按要求履行报废手续。
29417 72E9 狩21827 5543 啃q24506 5FBA 徺34775 87D7蟗- 23251 5AD3 嫓3、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及维护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4、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发放和管理第十条安全工器具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使用期限根据其技术标准而定。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5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我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保管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第三条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电气工作人员触电、坠落、灼伤、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主要分三大类:(一)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高压感应静电验电器包括验电笔、低压、高压通用验电笔、绝缘杆、个人保安线等。
(二)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护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工器具:安全帽、脚扣、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
(三)安全围栏(网)和安全标识牌包括各种安全警告牌等。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第四条农村用电部、输变电工区按照实际所需负责制定各供电所、变电站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并报安监部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购置、发放及到货后验收、试验等工作。
所购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
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若由此而发生事故,后果由购置人承担。
第五条安全工器具毁坏、增配,由各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交安监部,由安监部依据台帐及有关规定批配。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检验第六条各单位、班组要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账,按规定填写工器具的名称、型号、编号、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和安全许可证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试验结果、合格证号等。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必须由使用单位或班组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使用必须做好记录。
第八条电气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场所,严禁叠放。
第九条电气安全工器具必须放在室内固定地点,编号一一对应。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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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1.为保证员工在生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工器具安全使用,规范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班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安全工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
3.本规定规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4.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购置、验收、试验、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5.本规定适用于维护部电气专业。
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6.高压试验人员负责检测全厂防止触电类安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的检测工作定期组织进行,每6个月一次7.负责电气专业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实施。
8.负责电气专业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9.负责开展电气专业安全工器具的安全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器具。
10.记录电气专业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1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12.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电力系统内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产品。
13.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工作必须遵守物资采购规定和工作流程进行。
14.安全工器具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1)必须对制造的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4)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安全工器具的备品、备件。
5)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
15.安全工器具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者方可入库,不合格者坚决予以退货。
16.应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如下: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3)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4)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5)存在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17.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必须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贴上合格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
18.检查及使用的总体要求1)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
2)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
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 )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2)对安全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 )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4)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20.安全帽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2)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
3)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21.安全带1)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
保险带、绳使用长度在 3 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3)使用安全带前应进行外观检查(1 )组件完整、无短缺、伤残破损;(2)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3 )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严重锈蚀;(4)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5 )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4)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
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
5 )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
22.脚扣1)脚扣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2)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3)橡胶防滑块(套)完好,无破损;4)皮带完好,无霉变、裂缝或严重变形;5)小爪连接牢固,活动灵活。
6)正式登杆前在杆根处用力试登,判断脚扣是否有变形和损伤。
7)登杆前应将脚扣登板的皮带系牢,登杆过程中应根据杆径粗细随时调整脚扣尺寸。
8)特殊天气使用脚扣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9)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摔脚扣。
23.绝缘手套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气泡、发脆等损坏时禁止使用。
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24.绝缘杆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的堵头,如发现破损,禁止使用。
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
罩的上口应与绝缘部分紧密结合,无渗漏现象。
25.电容型验电器1)电容型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和出厂编号。
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验电器还须标有配用的绝缘杆节数。
2)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器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3)非雨雪型电容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4)使用电容型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
人体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5)使用抽拉式电容型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6)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认验电器良好。
26.绝缘靴(鞋)1)绝缘靴(鞋)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漏洞、气泡、毛刺、划痕等缺陷。
如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
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变电站室外高压设备应穿绝缘靴。
27.接地线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2)接地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3)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纹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4)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5)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6)设备检修时模拟盘上所挂地线的数量、位置和地线编号,应与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内容一致,与现场所装设的接地线一致。
7)个人保安接地线仅作为预防感应电使用,不得以此代替《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工作接地线。
只有在工作接地线挂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挂个人保安接地线。
8)个人保安接地线由工作人员自行携带,凡在110kV及以上同杆塔并架或相邻的平行有感应电的线路上停电工作,应在工作相上使用,并不准采用搭连虚接的方法接地。
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拆除所挂的个人保安接地线。
28.梯子1)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
2)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
如需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切实卡住或绑牢并加设支撑。
3)梯子应放置稳固,梯脚要有防滑装置。
使用前,应先进行试登,确认可靠后方可使用。
有人员在梯子上工作时,梯子应有人扶持和监护。
4)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应为65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在距梯顶不少于2档的梯蹬上工作。
5)人字梯应具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6)靠在管子上、导线上使用梯子时,其上端需用挂钩挂住或用绳索绑牢。
7)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
梯子不准放在门前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8)严禁人在梯子上时移动梯子,严禁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9)在变电站高压设备区或高压室内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搬动梯子时,应放倒两人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29.电动工器具1)电动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存放。
2)使用中的电动工器具必须性能完好,检验合格证清晰、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3)电动工器具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检验合格的电动工器具必须贴检验合格证,注明有效日期、检验人姓名。
5)损坏的电动工器具须将检验合格证清除,及时修复。
经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6)班组要对工作人员进行电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培训,定期检查本班组电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及维修情况,落实定期检验工作,及时填写电动工器具台账。
30.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
31.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度—15〜35 C,相对湿度5〜80 %的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32.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33.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34.脚扣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
35.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圭寸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曝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3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1)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37.报废的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在一起,严禁使用报废的安全工器具。
38.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9.本规定由维护部电气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