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前课程发展历程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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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前课程发展历程及其启示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02日

作者:徐秀玲黄乾玉字号来源:《新课程研究》2015年第02期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学前教育课程发展呈现从模仿外国到日益本土化,从零散到逐步整合的特点。研究其发展历程,需要考究学前教育古代教育思想、近代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自从模仿国外学前教育模式后学前课程改革发展的特点等相

关内容。研究得出启示,学前教育改革应当在借鉴、吸收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向民族化、地方化、本土化方向发展。

关键词:学前课程改革模仿民族化地方化

学前教育课程是在教师组织、指导下,运用多种教育资源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经验,

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的总和。在整个课程体系中,学前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

中都处于最基础的位置,是学前教育的核心支柱,其对幼儿的成长影响深远。新中国成

立后,学前教育课程发展经历了从模仿到本土化,从借鉴、吸收到自我创新的过程。在

国内外各种观念的抨击下,保障学前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随之而出,各种学前教育机构

也应然而生。在学习、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应当注意回归本国的实际,建设本土化、

地方化的学前教育课程体系。

一、中国学前教育的古代渊源

中国古代就很重视幼儿教育,并强调幼儿教育的关键性和重要性,有“少若成天性,

习惯成自然”,“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之说。直到今日,古代教育家们的思想仍具有

深远的意义,颜之推主张胎教,墨子强调环境和人性的形成作用,孔子强调“有教无类、

因材施教、启发诱导、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在今日依然被世人谨记和沿用。

1.朱熹的儿童教育思想——主张儿童应当及早施教。朱熹有着丰富的教育经验,他

对人的心理特点有独到的认识,他把人的教育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在这两个

教育阶段中,朱熹更重视小学阶段的教育,他主张儿童教育应先入为主,及早施教。在

朱熹看来,小学儿童“人之初也,知思未有所主”,很容易受各种思想的影响,因此,

必须先入为主,为儿童提供形象、生动、能激发其兴趣的材料;他首创《须知》、《学

则》,培养儿童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朱熹强调儿童教育是打基础的教育,他指出,在

小学阶段打好基础,长大在此基础上加工,就可以成为圣贤;若儿童时期打好了基础,

大学就不费力,若少时这个基础没打好,再补救,就十分困难了,因此,他再三强调15

岁前儿童教育的意义。

2.颜之推的儿童教育思想——主张胎教。颜之推非常重视儿童教育,尤其注重儿童

的早期教育,他认为幼儿期是奠定一个人发展基础的重要阶段,应当抓住这个时机,及

早进行幼儿教育,因此提出了“胎教”的思想。颜之推的教育思想主要反映在其著作《颜氏家训》中:《颜氏家训》是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系统、完整的家庭教科书,它流传广泛,影响深远,内容全面,涉及胎教、教子、道德情操、勉学等家庭教育问题。就学前教育而言,这部著作系统地阐述了婴幼儿教育的意义、内容、原则和方法,书中所反映的儿童早期教育思想、儿童家庭教育的原则和方法等,至今仍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3.王守仁的儿童教育思想——教育必须顺应儿童的性情。王守仁十分重视儿童教育,他在《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中比较集中地阐述了他的儿童教育思想,他指出,教育必须顺应儿童的性情,教育的内容应是“歌诗”、“习礼”和“读书”,要“随人分限所及”,量力施教。他认为儿童要顺其自然,如若用对待成人的办法甚至用对付囚犯一样的办法来对待儿童,只会事与愿违。他继承了儒家关于“明人伦”的教育目的,认为儿童的性情总是喜欢嬉游而厌恶拘束的,必须顺应其个性特点,才能使儿童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他认为儿童时期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儿童的精神、身体、智慧都处于发展之中,必须循序渐进,量力施教,这就是“随人分限所及”的原则。

二、近代有关学前教育的法规

法规是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是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的颁布促进了学前机构的产生,规范了学前教育的教育目标。

1.癸卯学制。1903年,张百熙、容庆、张之洞重定学堂章程,并命名《奏定学堂章程》,也叫癸卯学制,这是我国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也是中国近代由中央政府颁布并首次得到施行的全国性法定学制系统。癸卯学制划分为三段七级,其中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包括蒙养院4年、初等小学堂5年和高等小学堂4年。蒙养院即幼儿教育机构,主要招收3~7岁的幼儿,将蒙养院纳入学制系统,标志着我国学前幼儿教育已进入到国

家规划发展的新阶段。

2.壬子癸丑学制。壬子癸丑学制是我国废除科举制度后第一个正式颁布施行的新式学制,它在学制结构上进行了局部调整,首先体现在初等教育方面。它将学制划分为三段四级,强调教学的教育性,提出各科目应随时提示国民道德教育的相关事项,需注意选择生活所需之知识技能进行教授,所选内容应当适应儿童生活、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并首次提出注意男女儿童的差别,强调注意各科教学目标、方法的相互联系和配合。虽然在壬子癸丑学制中没有明确提出关于学前教育的内容,但是关于儿童教育的思想和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3.壬戌学制。1922年9月,教育部通过《学制改革系统案》(又称“壬戌学制”或称“新学制”),它根据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划分教育阶段。受美国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影

响,壬戌学制采用美国的“六·三·三”制框架,提出“七项标准”,主要从社会进化的需要出发,强调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讲究个性发展;从国民经济力和生活教育的角度出发,强调应使教育易于普及,留各地方伸缩余地。新学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幼儿园的发展,1927年,在陶行知领导下先后在南京郊区燕子矶、迈高桥等地创办了我国第一批乡村幼稚园。同时还创办了一些实验幼稚园,如1923年,陈鹤琴在南京创设了我国第一所实验幼稚园,即私立南京鼓楼幼稚园。

三、从模仿到逐步中国化

国外在学前教育领域有不少先进的理念,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学前教育的目标由原来的“智育中心”向“注重整体发展”的方向转变。中国的学前教育课程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过程中经历了一个从模仿、借鉴到中国化的过程。

1.对日本学前课程的模仿。日本1868年明治维新,1872年第一个新学制诞生,1876年在东京女子师范学校就成立了日本最早的官立幼稚园。到19世纪末,日本已经形成了一套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学前教育模式,其标志是《幼稚园保育及设备规程》的制定。1904年,我国第一个颁布实施的近代学制系统《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首次确立了学前教育制度。《奏定学堂章程》主要是模仿日本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其专辟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规定蒙养院课程包括游戏、歌谣、谈话、手技4项,其具体教育内容为:从《孝经》《四书》《列女传》《女诫》《女训》及《教女遗规》等书中择其最切要而极明显者,分别依次浅深,明白解说,编成一书,并附以图;初等小学识字课本及小学前二年之各种教科书。

该章程颁布后出现了一批幼稚教育机构,官立的如1905年创办的湖南蒙养院,私立的如1905年创办的天津严氏蒙养院,皆聘日本人为教师,开设课程皆与《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要求相一致,具有很浓的仿日色彩。

2.对苏联学前课程的借鉴与吸收。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首次国全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中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教育方针。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在课程安排上,我国幼儿园既采用了老解放区幼儿园、保育院等托幼组织开设的看图识字、数数、手工、图画、游戏、唱歌、跳舞、观察、体操和自由发表意见等课程经验,又吸收了陈鹤琴课程实验研究的成果。直到1950年年底,陈鹤琴“活教育”理论及其课程体系受到批判,与此同时,全国上下开始了全面学习苏联幼儿教育经验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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