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示范~黄山杯”申报流程--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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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杯申报文字材料

黄山杯申报文字材料

本工程为合肥金华实业公司2#生产厂房,单体面积为7300平方米,为三层框架结构,属II类工业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裂度为7度,使用年限为50年。

建筑设计概况:本工程总平面位置及室内地坪+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39.500米,室内外高外高差150MM,一层层高5.4米,二层、三层标高4.5米,构架高3米,檐高度为17.40米,外墙1米以下贴白色仿花岩面砖。

上面刷青灰色外墙涂料,内墙采用中等抹灰白色乳胶漆(卫生间用用磁砖墙面),天棚采用中等粉刷白色乳胶漆(卫生间和办公室采用轻钢龙骨白色塑料扣板吊顶),楼地面采用现制水磨石地面,嵌钢条门,其余门采用塑钢门和双面夹板木门。

屋面为不上人平屋面,有组织排水。

本工程充分发挥公司自身优势,实行项目管理,严格按公司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模式组织施工,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承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琥珀杯”奖,争创“黄山杯”奖。

本工程项目管理,选派具有丰富施工经验和管理水平、具有国家项目经理资质的宁波汝铸同志任项目经理,其它管理人员由项目经配备。

模板工程为了保证模板在混凝土侧压力作用下不变形,拼板外采用钢制柱箍,柱箍间距400mm,柱模底部应开有清理模板内杂物的清除口,沿高度每隔2m开一振捣口,为防止柱棱角碰损、钉一三角木条,柱底放一个木框,以固定柱子的水平位置,柱模板与梁模板连接处留有预留口。

安装柱模板前,先绑扎好钢筋,测出模板标高,标在钢筋上,同时在已灌注的基础顶面弹出中心线,同一柱列拉一通线,按边线和模板厚度将柱底木框固定,再对准边线将柱模板竖起来,用临时支撑固定,校正垂直后,将柱箍箍紧,再用支撑钉牢,同一直线上的柱应先校正两头柱模,在柱模板上口拉中心线校正中间柱模,柱模之间用水平撑及剪刀撑相互撑牢。

以确保砼成型后观感。

混凝土工程,砼运输水平方向采用手推车,以上采用机具运输。

在楼面上对臂长以外运输时由于已绑扎好钢筋,运输砼的手推车在专门铺设的架空跳板上行走,跳板的布置与砼浇筑方向相配合,一面浇注砼,一面拆迁,直到整个楼面砼浇筑完毕。

黄山杯申报表 (1)

黄山杯申报表 (1)

附件1: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日期:年月日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制填表说明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并装订完成。

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文字清楚。

2、填写的工程名称必须与立项批文的工程名称一致。

如有更改,应说明并需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

3、单位名称必须与相应的承包合同中的单位名称(公章)一致。

如有更名,要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4、单位简介主要填写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

5、工程类别一栏,按(一)工业、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类,(二)公共建筑、园林古建筑类,(三)市政公用工程类(四)住宅工程类分类填写。

6、申报说明按“黄山杯”奖的申报条件逐项加以说明。

7、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中,质量验收结论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如所申报工程是一个单位工程,应填写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如所申报工程含多个单位工程,则需填写每个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论,表格不够可另加附页。

8、工程质量情况简介主要填写施工的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情况,以及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9、经济效益是指施工企业合理组织施工,在缩短工期、节省劳力、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和保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综合效益。

10、各市建筑业协会或省有关厅、局(专业协会)或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评价意见,是指推荐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组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意见。

11、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意见,应含有工程质量水平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

承建单位(申报单位)简况申报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简况申报说明申报工程概况项目负责人概况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注: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分别包括子单位、子分部及子分项;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项目,第2、3列分别填单位、分部工程情况:申报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时,填括号中的内容。

工程质量情况简介。

安徽省黄山杯资料汇编

安徽省黄山杯资料汇编

安徽省黄山杯资料汇编安徽省黄山杯资料汇编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质量兴业战略鼓励建筑业企业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从而带动我省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黄山杯”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黄山杯”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开发企业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安徽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第三条“黄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50项左右。

评选原则是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在有上年度统计资料时获奖工程的类别比例按上年度竣工工程比例掌握。

第四条“黄山杯”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安徽省工程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水平的发展既要体现技术先进性和可行性同时兼顾经济合理性。

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评选“黄山杯”的工程应是已经实现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邮电、水利、电力和国防军工建设项目。

3 其中主承建单位合同承包额不少于2000万元。

参加建筑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有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参加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相应的建筑工程。

二、公共建筑、园林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规定一1万座以上的体育场二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三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四1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五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六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古建园林工程七用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4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三、市政工程一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公交保养场、桥梁、排水含泵站、防洪工程二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5万立方米/日以上供水厂、3万立万米/日以上污水处理厂三2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储备站、5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储灌站四日处理垃圾100吨以上的垃圾处理场五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含园林绿化。

黄山杯标准

黄山杯标准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建管[2008]129号各市建委:为适应建筑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根据各方意见和建议,结合近几年“黄山杯”奖评选工作实际,我厅对《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安徽省建设厅二○○八年七月一日附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黄山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安徽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黄山杯”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黄山杯”奖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

第三条“黄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获奖数额根据当年申报数确定,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申报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从获“黄山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四条“黄山杯”奖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安徽省工程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水平的发展,体现技术及工艺水平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单位承诺书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单位承诺书

附件2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单位承诺书
“黄山杯”奖评选工作委员会:
我单位申报了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
一、申报表及申报资料
本企业在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创建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全面履行各项应尽义务,自觉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报送的《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表》以及申报资料全部数据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工程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申报工程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位未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情况,未发生因信访投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情况。

我们深知提供虚假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此次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人及本企业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黄山杯”奖评选办法给予的处罚。

二、廉洁自律事项
我单位在接受专家复查过程中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向复查组成员赠送礼
品、纪念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组织宴请、旅游等与复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我单位任何个人不与复查组成员单独联系接触,不进行与复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如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按规定接受取消参评资格或荣誉称号等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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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杯奖评选办法

黄山杯奖评选办法

黄山杯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黄山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安徽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黄山杯"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黄山杯"奖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

第三条 "黄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获奖数额根据当年申报数确定,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申报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从获"黄山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四条 "黄山杯"奖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安徽省工程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水平的发展,体现技术及工艺水平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评选"黄山杯"奖的工程,应是已经实现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邮电、水利、电力建设项目。

其中,主承建单位合同承包额不少于2000万元。

参加建筑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有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参加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相应的建筑工程。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建造水平,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品质,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的评选活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4号)和《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黄山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

获奖工程为建设规范、设计施工先进、质量优良、运行安全可靠的工程,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成立“黄山杯”奖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黄山杯”奖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黄山杯”奖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标准、科学严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黄山杯”奖评选表彰周期为两年,获奖数量实行总量控制,不超过200项。

获奖单位为建设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七条“黄山杯”奖的评选工程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各类建设工程申报规模标准详见本办法附件。

第八条“黄山杯”奖申报名额分配根据当地建筑业产值规模合理确定。

第九条申报“黄山杯”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一)房屋建筑工程,承建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二)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承建了主体工程或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十条申报“黄山杯”奖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建设工作量应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主要参建单位申报不得超过三家,且应是承担设备、电气安装以及装饰装修等主要分部工程的单位。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一条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节地、节能、环保的规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二)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过程质量控制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三)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应为市级优质工程或交通、水利行业省级优质工程;(四)申报工程应为近三年内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未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安徽“黄山杯”评选办法

安徽“黄山杯”评选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贝U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黄山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安徽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黄山杯”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黄山杯”奖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

第三条黄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获奖数额根据当年申报数确定,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申报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从获黄山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四条黄山杯”奖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安徽省工程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水平的发展,体现技术及工艺水平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评选黄山杯”奖的工程,应是已经实现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邮电、水利、电力建设项目。

其中,主承建单位合同承包额不少于2000万元。

参加建筑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有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参加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相应的建筑工程。

二、公共建筑、园林古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规定:(一)1万座以上的体育场;(二)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三)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四)1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五)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三、市政公用工程(一)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公交保养场、桥梁、排水(含泵站)、防洪工程;(二)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3万立方米/日以上供水厂、2万立万米/日以上污水处理厂;(三)2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储备站、5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储灌站;(四)日处理垃圾100吨以上的垃圾处理场;(五)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或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工程。

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要求

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1
地区: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表
申报奖项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园林工程
□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申报工程名称(全称) :
申报单位名称(全称) :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联系人姓名:
申报单位联系电话: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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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二、申报表及申报单位承诺书各二份,其中一份须与申报材料统一装订。

三、有关工程概况及施工质量情况(含设计及施工情况)的文字说明。

四、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许可证、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证书或综合竣工验收证书(交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程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或省级行业优质工程奖项的证书、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申报的主要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合同(或分包合同)复印件。

七、监理工作总结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八、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出具无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原件)各一份。

九、申报工程开展“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安心工地”,住宅工程实施开放日制度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属地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若有)。

十、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照片(不少于1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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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杯申报方式方法

黄山杯申报方式方法

“黄山杯”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黄山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安徽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黄山杯”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黄山杯”奖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

第三条“黄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获奖数额根据当年申报数确定,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申报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从获“黄山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四条“黄山杯”奖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安徽省工程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水平的发展,体现技术及工艺水平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评选“黄山杯”奖的工程,应是已经实现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邮电、水利、电力建设项目。

其中,主承建单位合同承包额不少于2000万元。

参加建筑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有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参加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相应的建筑工程。

二、公共建筑、园林古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规定:(一)1万座以上的体育场;(二)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三)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四)1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五)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三、市政公用工程(一)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公交保养场、桥梁、排水(含泵站)、防洪工程;(二)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3万立方米/日以上供水厂、2万立万米/日以上污水处理厂;(三)2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储备站、5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储灌站;(四)日处理垃圾100吨以上的垃圾处理场;(五)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或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工程。

安徽“黄山杯”评选办法

安徽“黄山杯”评选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黄山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安徽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黄山杯”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黄山杯”奖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

第三条“黄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获奖数额根据当年申报数确定,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申报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从获“黄山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四条“黄山杯”奖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安徽省工程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水平的发展,体现技术及工艺水平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评选“黄山杯”奖的工程,应是已经实现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邮电、水利、电力建设项目。

其中,主承建单位合同承包额不少于2000万元。

参加建筑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有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参加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相应的建筑工程。

二、公共建筑、园林古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规定:(一)1万座以上的体育场;(二)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三)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四)1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五)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三、市政公用工程(一)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公交保养场、桥梁、排水(含泵站)、防洪工程;(二)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3万立方米/日以上供水厂、2万立万米/日以上污水处理厂;(三)2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储备站、5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储灌站;(四)日处理垃圾100吨以上的垃圾处理场;(五)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或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工程。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条件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条件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条件第一篇: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条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

二、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附属设施配套齐全;三、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应是纳入本市或本行业(部门)争创“黄山杯”奖计划的工程。

对纳入创“黄山杯”奖创优计划的工程应按厅建管〔2004〕41号文件《关于对创“黄山杯”等省级创建工程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过程控制,并将“黄山杯”奖创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汇总报省建筑业协会。

各推荐单位应将本市或本行业(部门)“黄山杯”奖创优计划登记表(附件2)报送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备案,安徽省建筑业协会根据各市上年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各市或各行业(部门)创优计划及实施情况并参考上两年获奖工程数,提出各市、各行业(部门)申报“黄山杯”奖的建议推荐数量。

申报工程的施工现场应积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创建“黄山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评价为优良的工程。

四、工程已按国家、本省有关规定进行了质量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获得市级或省级(含)以上专业部门优质工程证书,工程质量达到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六、申报工程应为上一年底前竣工的工程,经过冬、夏季的使用检验未发生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七、该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和省辖市质量监督机构(专业工程经专业厅局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推荐。

第九条申报“黄山杯”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三)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四)在房屋建筑工程中,应是承担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管[1998]281号各行署、市建委(建管局)、省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厅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实施“名牌”战略。

在总结以往创优工作基础上。

现将修订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尤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试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厅建筑业处。

附: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一九九八年月日抄报:省政府,建设部抄送:各地、市建筑管理处、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实施名牌战略,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

继续开展工程创优活动。

特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黄山杯”奖)。

第二条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省级工程质量奖),由省建设厅颁发。

第三条“黄山杯”奖的评选是由各建筑施工企业申报(住宅小区由开发企业申报),并经省、地、市或厅局建筑业协会推荐出来的工程中优中选优的项目,工程质量为省内一流水平。

第四条“黄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20~30项。

评选的具体工作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评选“黄山杯”奖的工程.其开工和建设过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邮电、水利水电和国防军工建设项目的主要建筑工程和主体设备安装工程。

评选建筑工程的必须含有工业设备安装;评选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的必须含有建筑工程。

XX PPP项目“黄山杯”评选方案

XX PPP项目“黄山杯”评选方案

关于印发《XX PPP项目“黄山杯”评选方案》的通知XX PPP项目各参建单位:为保质保量完成XX PPP项目合同第十七条及施工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加强施工各环节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力度,确保“黄山杯”,争创“鲁班奖”。

依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评选办法要求,现将《XX PPP项目“黄山杯”评选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XX 有限公司2020年6月20日XX PPP项目“黄山杯”评选方案一、目的依据PPP合同第十七条约定:本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确保“黄山杯”,争创“鲁班奖”。

为确保质量目标“黄山杯”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1)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2)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试行)(3)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办法(4)关于印发安庆市建设工程“振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5)安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和验收评审实施办法(6)《安庆市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申报和验收评审实施办法》三、成立创优领导小组由于XX PPP项目存在两家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了更好的协调创优活动,成立在SPV项目公司的协调领导下,集设计、监理、施工(各参建单位)等各方参加的创优领导小组。

组织结构体系如下:创优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经理设备经理工程管理部商务合约部综合办公室安全部物资设备管理各专业施工班组创优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执行组长: SPV 项目公司: 联络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其中施工单位项目部是整个工程创优活动的执行机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工程的施工和管理,SPV 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积极配合,并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价标准》《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完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内容;要求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成立项目自检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生产经理任副组长,每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整改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主动接受、配合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指导,虚心接受各级检查小组提出的意见,并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预防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获得安徽省“黄山杯”市住建局向省住建厅推荐向市住建局申报“黄山杯”获得安庆市“振风杯” 市质监站组织评审同意推荐省住建厅组织核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省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市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向市住建局申报“振风杯”市质监站审查市住建局复查五、奖罚措施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奖罚措施执行。

黄山杯奖评选办法

黄山杯奖评选办法

杯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规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建设工程"杯"奖(以下简称"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杯"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杯"奖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

第三条"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获奖数额根据当年申报数确定,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省领先水平。

申报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由省建筑业协会从获"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四条"杯"奖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省工程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水平的发展,体现技术及工艺水平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评选围第五条申报评选"杯"奖的工程,应是已经实现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邮电、水利、电力建设项目。

其中,主承建单位合同承包额不少于2000万元。

参加建筑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有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参加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相应的建筑工程。

二、公共建筑、园林古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规定:(一)1万座以上的体育场;(二)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三)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四)1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五)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三、市政公用工程(一)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公交保养场、桥梁、排水(含泵站)、防洪工程;(二)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3万立方米/日以上供水厂、2万立万米/日以上污水处理厂;(三)2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储备站、5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储灌站;(四)日处理垃圾100吨以上的垃圾处理场;(五)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或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工程。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规范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

“黄山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安徽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黄山杯”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黄山杯”奖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

第三条“黄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获奖数额根据当年申报数确定,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申报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从获“黄山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四条“黄山杯”奖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安徽省工程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水平的发展,体现技术及工艺水平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评选“黄山杯”奖的工程,应是已经实现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邮电、水利、电力建设项目。

其中,主承建单位合同承包额不少于2000万元。

参加建筑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有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参加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相应的建筑工程。

二、公共建筑、园林古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规定:(一)1万座以上的体育场;(二)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三)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四)1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五)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古建筑工程;三、市政公用工程(一)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公交保养场、桥梁、排水(含泵站)、防洪工程;(二)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3万立方米/日以上供水厂、2万立万米/日以上污水处理厂;(三)2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储备站、5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储灌站;(四)日处理垃圾100吨以上的垃圾处理场;(五)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或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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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评审专家复查,准备汇报材料: 1、 工程概况; 2、 工程特点、难点; 3、 施工技术及保证质量的措施; 4、 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评定结果。
准备全部工程质量技术管理和质量体系运行资料。 经安徽省评审小组现场评审、打分, 得分大于85分以上
在工程结构施工至1/2处到封顶之前,省辖市单体建筑面积需达10000 平方米或市政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建建筑工程,其他县 (市)需分别达到8000平方米或4000万元以上经市级“示范”活动小组推
报:合肥市建筑业协会 阜南路56号4楼 潘孝艳, 联系电话:2642599
1、 填写“琥珀杯”奖申请表(一式二份),经市(区)质量安全监督 机构同意;
2、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合格证; 4、 优质结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复印件; 6、总包合同、主要参见单位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7、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 竣工备案表复印件; 8、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情况和新技术应用等情况的彩色照片(15张左 右)及 文字说明; 备注:申报资料1份,单独装订(A4规格软封面) 报:合肥市建筑业协会阜南路56号4楼,潘孝艳,联系电话:2642599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申报流程图领取:施工许可证以后,工程开工前
质量方面 安全方面 编制“项目创优、创杯方案”,经审批 编制:“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目标计划表”、 “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创优措施” 报:合肥市优质结构评审小组[经市(区)质量监督站认可],市站:703 室张顺涛副站长,联系电话:2838022 基础验收前,委托专门检测机构,对基础结构进行检测 基础验收时,填写“优质结构报审表” [经市(区)质量监督站认可] 主体工程验收前,委托专门检测机构,对主体结构进行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装饰工程施工前报以下资料: 1、 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2、施工自评报告3、监理评估报告 4、 验收意见书5、优质结构专项检测报告至:合肥市优质结构评审 小组 经合肥市优质结构评审小组现场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粉刷 获得优质结构 开工15个工作日以内 填写1、“合肥市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标准示范标准化工地”申请表3份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准备原件、以备核验) 2、编制创建“双示范工程”的计划和保证措施,各1份 报:市站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10室:任聪, 联系电话2692777 待工程施工至结构1/3处,施工单位企业对现场安全进行打分,得分大 于85分以上 报:市站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10室: 联系电话2692777 经合肥市评审小组现场评审、打分, 得分大于85分以上 获得市级“示范工地”称号 竣工半年以上,有资格申报“琥珀杯” 编制:“琥珀杯”奖工程计划表 编制:“质量创优、创杯措施”
荐,报省级“示范工地”施工单位企业对现场安全进行打分, 得分大于85分以上
获得省级“示范工地”称号 获得“琥珀杯”, 且竣工一年以上, 经市协会推荐。
申报: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具体 流程及所提供的材料与“琥珀杯”奖工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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