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管理事业部管理办法(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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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北京)有限公司

财富管理事业部管理办法

签发人:

第1条考核的基础原则

1.1公司的战略包括“三四线城市突进”、“鼓励拓展”的原则;

1.2以团队建设以及业绩拓展为导向的原则;

1.3以个人考核和团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1.4以管理岗和销售岗分向发展的原则;

1.5公司实行差异支持与考核原则。

第2条定义

2.1本办法中的区域分公司、省分公司、城市管理部、营业部、团队统称为“组织”;

2.2本办法中的区域分公司、省分公司、城市管理部、营业部、团队负责人统称为“组

织管理者”。

第3条财富管理事业部的组织(参见附件一)

3.1财富管理事业部业务工作人员分为管理岗、销售岗、行政岗。

3.1.1管理岗包括团队副经理、团队经理、营业部副经理、营业部经理、城市管理

部副经理、城市管理部经理、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

3.1.2销售岗包括实习理财顾问、理财顾问、高级理财顾问、资深理财顾问、理财

经理、高级理财经理、贵宾理财经理、理财规划师、资深理财规划师、贵宾理

财规划师;

3.1.3行政岗由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3.2财富管理事业部的管理单位包括区域分公司、省分公司、城市管理部、营业部、团

队。

3.2.1一个团队以八名成员为基础组成,团队设定一名团队经理,可以根据需求设

立一名团队副经理,团队经理可以兼任。根据实际情况,一个团队可以超编三

名成员,但绩效目标亦同比例增加。

3.2.2五个团队可以成立一个营业部(参见附件三),营业部设立了一名营业部经理,

可以根据发展需求设立一名营业部副经理。营业部可以设立前台、行政、销售

支持、培训等后勤岗位,营业部经理可以兼任。

3.2.3除本办法明文规定的,五个营业部设立一个城市管理部(参见附件二),城市

管理部设立一名城市经理,可以根据需求设立一名城市副经理。城市管理部的

组织架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城市管理部经理可以兼任。城市管理部可以

设立前台、行政、销售支持、培训等后勤岗位。

3.2.4除本办法明文规定的,五个城市管理部可以设立一个省区分公司,省区分公

司设立一名省区分公司总经理,可以根据需求设立一名省区分公司副总经理。

省区分公司总经理可以兼任。省区分公司的组织架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3.2.5在省区分公司运作良好的情况下,财富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可以根据需求适时

地向公司管理层建议设立区域分公司。

3.3公司以团队作为基础管理单位。

3.4人员聘用

3.4.1公司前期以“带人组团”为基础,亦即,公司招聘团队经理、营业部经理以

上人员,团队经理、营业部经理到任之后,自行招聘组建团队。团队经理、营

业部经理应当在被聘用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团队组建任务。

3.4.2营业部经理、城市经理、省区分公司总经理由财富管理事业部负责人初试,

公司总经理复试。

3.4.3后勤岗位聘用由营业部(省区分公司)人员初试,在初试完成之后由总部对

应职能部门复试。

3.4.4在现阶段,财富管理事业部业务人员的选任以营业部经理为核心,如果所聘

用的人员具备城市经理乃至省区分公司总经理的潜力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可以聘用为城市经理、省区分公司总经理,但工资按照营业部经理的标准发放。

第一个考核期完成之后,其完成相应职位的考核业绩的,并且业绩持续稳定两

个月(业绩稳定期)的,从稳定期结束之日起正式按照所聘用职务的标准发放

薪资,并且补发稳定期间的薪资。

3.4.5《绩效考核约定书》:聘用团队经理、营业部经理、省区分公司总经理,应当

与受聘人员签署《绩效考核约定书》,确认受聘人员在第一个考核期内的绩效考

核任务。

3.5人员管理

3.5.1团队成员的汇报对象为团队经理;

3.5.2团队经理的汇报对象为营业部经理;

3.5.3营业部经理的汇报对象为城市管理部经理;

3.5.4城市管理部经理的汇报对象为省分公司总经理;

3.5.5省分公司总经理的汇报对象为财富管理事业部总经理;

3.5.6财富管理事业部的后勤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同时向所属组织的负责人及总部

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第4条与绩效考核相关的说明

4.1标准产品体系

现阶段,公司产品列表如下:

4.2特别产品

4.2.1支持产品

以上产品仅限于营业部成立之初的五个月可以销售,计入提成考核。

4.2.2区域产品:公司根据区域发展的需求另行向区域营业部发出通知予以确认。

4.3薪资级别

4.3.1公司根据不同的任务设定了不同的任务级别和薪资级别。

4.3.2无论是招聘进来的管理员工或者衍生组织的新晋管理员工一律按照三级进行

确认薪资级别和任务级别,之后在第一次考核期、缓冲期的两个月共三个考核

期核定所达到的最低一个级别确定后续的级别,如果核定级别存在差异的,补

发第一次考核期、缓冲期的薪资。

例如:团队经理晋升营业部经理之后,均按照营业部三级设定薪资和任务级别,

但是在第一次考核期、缓冲期的两个月共三个考核期中,其中最低达到的目标

的为二级,则后续级别按照二级定级,并且补发前五个月薪资。

第5条劳动合同有效期、试用期及薪资

5.1财富管理事业部所有人员第一次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

5.2除后勤岗工作人员以外,财富管理事业部的人员的试用期均为入职之日起六个月,

任何人员不得提前转正。

5.3所有销售岗位以入职时间界定试用期限,每月15日之前(含)入职当月为第一个业

绩考核月,每月15日(不含)以后入职,次月开始计算第一个业绩考核月。

5.4试用期间,薪资按照转正之后工资的80%计算,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薪资可

以提前转正,但最多只能提前四个月。

5.5交通及通讯补贴转正后享有。

5.6管理岗位薪资及任务体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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