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人所得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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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1、综合所得税:概念、优缺点 2、分类所得税:概念、优缺点 3、分类综合所得税:概念 类型: (1)交叉型(英国) (2)并立型(日本)
参考视频
补充: 英国个税的主要征税项目包括: 工资薪金、退休养老金、失业救济金、 营业利润、财产所得、银行存款与建筑 协会存款利息等
2007财政年度英国个税税率表 2007财政年度英国个税税率表
四、关于税率结构问题 1、综合收入:除少数国家外,大多数采 用超额累进税率,而且还有一些国家如 美国和德国在超额累进税率制度中安排 了“累进消失”的安排 。 2、专项收入:普遍实行差额比例税率 。
3、目前世界上有简化税制的趋势,即由 多变少,由高变低,简化级距。 4、发达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率纷纷实行指 数化管理,以消除通货膨胀对应纳税额 的影响。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分为四类: 表Z: 单身个人申报; 表X:个人以户主身份申报表; Y- 1 : 已婚联合申报; 表Y- 2 : 已婚单独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不同的申报身份, 享受的纳税待遇完全不同,即不同的纳 税填报身份,使用不同的纳税申报表; 而不同的纳税申报表,纳税人适用的税 率表各不相同,纳税人享受的标准扣除 额、个人宽免额等也有较大的差异。 税率表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 1、课源法 :优缺点? (1)累计扣缴法(英国),年终不必调整 (2)非累计扣缴法(北美国家) 2、申报法 3、测定法 一 净值法;二 消费支出法;三银行账户法 4、估计法(适用于小企业、个体工商业者)
测定法和估计法都不能作为精确计量应 纳税额的方法,主观估计的色彩较重, 纳税额的方法,主观估计的色彩较重, 估算结果很可能远远偏离实际所得额和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因此只能作为课源法和申报 法的补充, 法的补充,但可以在避免逃税方面发挥 其独特的作用。 其独特的作用。
(二)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管理方面的问 题 1.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税收收入流失严 重 2.税务机关的征管经验不足 3.征管的配套条件不够完善
二、改革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一)征税对象的确定 (二)综合所得费用扣除的设想 (三)税率的设计 (四)税收征管的完善 (五)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配套 条件
3、家庭所得份额化(或家庭系数)办法 。 例如:法国
下一次课堂讨论题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改革建议
作业
1.请谈谈你对本课程教学的要求、意见 或建议 2.试从国际比较的视角,分析我国现行 流转税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你的改革 建议(增值税或消费税,选一即可) 要求:5月10日交(1000字左右、书面、 手写)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课堂讨论) (一)关于征税所得的学说(略)
1. 来源说 2. 净增值说
(二)各国关于税基的确定 1、关于所得来源的合法性 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合法、非法收 入都列入征税范围 发展中国家:只有合法所得才征税
2、各国对于实物所得的处理 多数国家在一定条件下视同货币所得列 入征税范围 例如:美国税法规定,总所得中包括现 金以外的资产分红(原则上以分配当时 该资产的市场公正价格计入总所得) 难题:实物福利的估计? 多数发展中国家:免税 发达国家做法各不相同
美国总统夫妇缴纳多少税收?(视频)
美国联邦政府1913年建立了以家庭户为 纳税单位、按年度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制 度,98年来,最低边际税率平均为 11.78%,最高边际税率平均为59.20%, 个人所得税一直占美国联邦政府财政收 入的80%以上。 美国联邦、州、县和市镇各级政府重复 计征个税,有的州个税最高边际税率在 10%以上。
折衷方法,最常见的是分割法(或商数 化),即将家庭各种人所得的总额除以 一个商数,将所得分割后求得每个人的 应纳税额,再将这个纳税额乘以该商数 ,得出总的应纳税额。
第三节 借鉴与完善我国个人所 得税制度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税制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分类征收的弊端 2.税率及税负设计不合理 3.没有家庭生计扣除不合理
(三)家庭生计扣除 依据纳税人的家庭结构、婚姻子女状况 来扣除。具体地: 1、生计扣除法:往往对配偶与子女规定 不同的标准 例如:美国
(1)Single ; (2)Head of household; (3)Married filling jointly or qualifying window(er); (4)Married filling separately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比较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制比较 第三节 借鉴与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个人所得税的历史起源? 最早开征所得税的国家是英国,开征的原 因是18世纪末拿破仑战争使英国的军事支 出大幅度增加,入不敷出。这个税种的开 征为当时的英国提供了约20%的财政收入。 为了筹措南北战争期间的战争费用,美国 于1862年开征了个人所得税,至1866年个 人所得税已占联邦政府全部财政收入的 25%。
级 数 1 2 3 应纳税所得额 小于2150英镑 超过2150英镑至 33300英镑 超过33300英镑 其他所得税率 10% 22% 40% 股息税率 10% 10% 32.5% 储蓄所得税率 10% 20% 40%
日本个税的征税项目有10项: 利息所得、股息所得、不动产所得、经 营所得、工薪所得、转让所得、偶然所 得、山林所得、退休所得、其他所得 对山林所得、退职所得、利息所得、土 地转让收益实行“分离征税”,采取源 泉扣缴,年终不再计入普通总所得中。 其他所得年终要合计后计税。
2009年为刺激经济,美国提高了不同申 报单位的标准扣除额: (3)增加500,提高到11400美元 (1)(4)增加250,达到5700美元 (2)增加350,达到8350美元 这样会使许多低收入者免于纳税
2、税额抵免法 即先计算出家庭的应纳税额后,每个受 抚养人可以冲减规定的税额。 例如:意大利 2001年每个受赡养儿童以285.01欧元进行 税额抵免 年收入小于51645.69欧元:第一个孩子 285.01欧元,其余每个孩子318.14欧元
根据哥斯达黎加媒体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 在全世界35个主要国家和地区中,香港的 个人所得税率最低。在香港,一个年工资 为4.58万美元、抚养4口人之家的职员,在 交纳所得税和其他税金后,其年总收入为 全年工资总额的95.7%。而在美国(纽约除 外),同样是年工资4.58万美元、抚养4口 人之家的职员的年总收入为工资总额的 81.9%;瑞士为81.8%;阿根廷为79.9%;巴 西为78.8%;西班牙为74.8%;墨西哥为 71.9%。而在瑞典仅为57.2%;意大利为 57.3%;比利时为57.8%。
案例一: 一个小孩在他十一岁的时候,随父母移民来加 拿大。全家在加拿大住了四个月,然后就返回 原居住地。三年以后,当事人已经年满十四岁 了,他又回到加拿大,同时声明,他在境外的 期间是有意愿要返回加拿大来居住的。移民上 诉庭的审判官认定,当事人在十一岁时,虽然 是随着父母离开加拿大,但是这并不是他本人 的意愿。一个十一岁的小孩,还无法形成自己 独立的意愿。但是到了十四岁,当事人回到加 拿大,明白地表示他有意愿要在加拿大永久居 住,这时他是已经有足够的行为能力,表达他 自己独立的意愿了。因此审判官认定,当事人 的移民身份并未丧失。此案中,当事人离境时 间为三年。
英国的两个征税原则: 一是须作为已提供服务的酬金; 二是须能转换为现金 新西兰、澳大利亚:开征附加福利税
3、对转移所得的处理 最典型的是:离婚赡养费、社会保险福 利 发达国家:征;免 发展中国家:免;免
4、对推定所得的处理(略) 5、对资本利得的处理(略) 6、关于所得的规则性(略)
三、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个税的免征额决定于税基的扣除项目和 扣除额度。 (一)成本费用扣除 (二)个人免税扣除(起征点;免征额) 如美国的免税扣除: 2002年3000美元,2008年3500美元, 2009年3650美元
课源法由于征税手续简便,可以节省这 课源法由于征税手续简便, 由于征税手续简便 方面的费用,并且在这种制度安排下, 方面的费用,并且在这种制度安排下, 纳税人合作与否并不关键, 纳税人合作与否并不关键,逃税现象相 对可以减少。 对可以减少。 申报法在发达国家推行较广 在发达国家推行较广, 申报法在发达国家推行较广,这种方法 基于纳税人对自身收入的信息来课税, 基于纳税人对自身收入的信息来课税, 一方面激发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一方面激发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一方 面为税务机关提供了便利,当然, 面为税务机关提供了便利,当然,它也 对纳税人有较高的要求。 对纳税人有较高的要求。
综合税制 欧洲 拉丁美洲 其他 其他 无 无
分类税制
混合税制 葡萄牙、英国 尼加拉瓜、多米尼 加、厄瓜多尔、智 利 塞内加尔、莱索托、 摩洛哥、喀麦隆、 突尼斯、阿尔吉尼 亚、安哥拉 无
非洲
其他
苏丹
亚洲
其他
阿拉伯、也门、中 国、中国香港、黎 巴嫩 无
大洋洲
全部
无
综上,综合税制占主导地位。 决定一国个税模式的因素很多: 历史或文化因素; 立法需要; 一国收入水平的制约; 社会目标的制约; 一国征管水平的影响等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制比较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各国通过认定他们的公民或居民身份来 选择不同的税收管辖权。 问题: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纳 税义务有什么不同? 通行的居民身份认定标准有: 1、住所标准 2wenku.baidu.com时间标准 3、主观意愿标准
例: 英国税法规定, 英国税法规定,本国居民至少要符合以 下条件中的一个:在英国有永久居所; 下条件中的一个:在英国有永久居所; 一个纳税年度至少在英国居住183天; 一个纳税年度至少在英国居住 天 一个纳税年度虽在英国居住没有半年, 一个纳税年度虽在英国居住没有半年, 但连续4年来访英国 每年达3个月 年来访英国, 个月。 但连续 年来访英国,每年达 个月。
视频新闻
五、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一般经济发达国家(人均在GDP在10000 美元以上)IIT/GDP的比例高。 如:美8.9%,英10.8%, 韩国2.64% 印度1.01%,埃及0.52% 中国呢?
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收入连 年大幅增长,特别是1994年新税制实施 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以年均34%的增 幅稳步增长。1994年,我国仅征收个人 所得税73亿元,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 。1994年~2008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 GDP的比重由0.15%上升至1.24%,占税 收收入的比重由1.4%上升至6.4%。
案例二:当事人是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公 民,移民加拿大以后,他在加拿大境内逗留 三个月,然后回到德国去照顾他的年达体弱 的母亲。他在德国一待就是十二年,期间他 曾回过加拿大,回来的时候,由于担心自己 的移民身份已经丧失,当事人曾经申请过一 份观光证。十二年以后,当事人又回到了加 拿大,并声称他仍保有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资 格。移民上诉庭的审判官认定,由于当事人 证明了他有意愿要返回加拿大来居住,所以 他的移民身份还没有丧失。此案中,当事人 离境时间是十二年。
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制度 1、个人制 优点:对婚姻“中性”。 缺点: 首先,容易出现家庭成员之间通过分散 资产、分计收入的办法分割所得,逃避 税收或避免适用较高档次的累进税率; 其次,不能做到按纳税能力负担税收 。
2、家庭制 优点:充分考虑了家庭成员的收支状况 确定税收负担,有利于税收负担的公平 与合理。此外,还可以防止家庭成员通 过资产和收入分割逃避税收。 缺点:首先对婚姻产生干扰 ,其次可能 会降低妇女的工作意愿。
法国税法把纳税人分为定居法国的与非 定居法国的, 定居法国的,前者实际上类似于居民身 法国定居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 份。法国定居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家 庭所在地、主要居所在国内, 庭所在地、主要居所在国内,在国内进 行从业活动,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国内。 行从业活动,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国内。 我国呢? 我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