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评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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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人口密集区之一,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本篇文章中,我将对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进行全面评估,并从深度和广度上探讨该主题。

1. 背景介绍随着上海市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长。

然而,养老机构存在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老年人和家属对于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普遍关注。

上海市政府为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旨在提高机构的服务质量和透明度。

2. 评价指标的制定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制定首先需要考虑老年人的需求和权益保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服务项目:对于养老机构而言,服务项目是评价服务质量的关键指标之一。

包括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饮食提供、文体娱乐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2.2 人员配置: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直接受到人员配置的影响。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养老机构的医护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数量、培训水平等。

2.3 环境设施: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老年人的心理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养老机构的建筑设施、卫生条件、安全设施等方面。

2.4 统计数据:通过统计数据,可以客观地评估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包括服务人次、投诉处理情况、满意度调查等。

3. 监测评价的实施实施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需要政府、专业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共同努力。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制定评价标准:政府可以与专业机构合作,制定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价标准,便于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3.2 监测机制建设:政府可以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的机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和监督,确保其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3.3 公开透明:政府可以要求养老机构公开其服务质量监测评价的结果,并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提高整个养老服务行业的透明度。

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

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

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导语:医务社会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服务工作,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社区关怀和家庭辅导等服务。

上海市作为中国的国际大都市,为了提供高质量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制定了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全面评估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并分享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深度评估1.1 服务范围及目标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明确了服务的范围和目标。

服务范围包括院内服务和院外服务,旨在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目标是帮助患者在医疗过程中获得更好的心理状态和生活质量。

我认为,服务的范围和目标的明确性为医务社会工作提供了指导,使得服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1.2 服务内容及方法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详细列举了服务内容和方法。

服务内容包括心理支持、社区关怀、家庭辅导等。

服务方法包括面对面咨询、通信方式热线、小组互动等。

我认为,这些细致的列举可以帮助医务社会工作者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也为患者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

1.3 专业素养和能力要求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强调了专业素养和能力要求。

医务社会工作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需要具备强大的沟通能力和情感智慧。

我认为,这些素养和能力要求的提出可以提高医务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准,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广度评估2.1 覆盖范围与地域性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的制定不仅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还包括了私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

从地域上看,服务范围不仅限于上海市内,还包括了周边地区。

我认为,这一广度的覆盖可以确保更多的患者受益于医务社会工作服务。

2.2 多学科协作与资源整合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标准强调了多学科协作和资源整合。

医务社会工作者与医生、护士、心理咨询师等多学科专业人士形成协作机制,共同为患者提供全面的服务。

医务社会工作者还整合社会资源,为患者提供更多的支持。

summary 上海评分标准

summary 上海评分标准

summary 上海评分标准上海评分标准总结上海市作为中国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一直致力于提高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水平。

为了更好地监测和评估城市的综合质量,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套评分标准来评估城市的各个方面,如环境、经济、教育和社会等。

本文将对上海评分标准进行概述和总结。

第一部分:环境评分标准在环境评分标准方面,上海市政府关注空气质量、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垃圾处理等问题。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空气质量:上海市将空气质量划分为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六个等级,并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估城市的空气质量。

2. 水污染:上海市通过监测水质指标来评估城市的水污染程度,如水中污染物的含量和水体的透明度等。

3. 噪声污染:上海市对不同区域的噪声水平进行测量,并根据噪声指数评估城市的噪声污染程度。

4. 垃圾处理:上海市要求所有居民按照规定分类垃圾,并建立了完善的垃圾处理系统,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等。

第二部分:经济评分标准经济评分标准主要评估上海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商业环境。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指标:1. 经济增长:上海市通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率评估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稳定性。

2. 就业情况:上海市关注就业率、失业率和工资水平等指标,以评估就业情况和劳动力市场的状况。

3. 商业环境:上海市评估商业环境的指标包括企业注册时间、营商环境指数和创业成本等。

第三部分:教育评分标准教育评分标准主要评估上海市的教育质量和教育资源配置。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指标:1. 教育质量:上海市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升学率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评估教育质量。

2. 教育资源:上海市关注教育资源的分配情况,如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的数量和师资力量等。

第四部分:社会评分标准社会评分标准主要评估上海市社会的安全性和公共服务水平。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指标:1. 公共安全:上海市评估犯罪率、火灾等事故发生率以及社会治安情况。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民政部令第39号)及本市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现将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公示如下:一、5A(13家)上海市医院协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上海奉贤区思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海市奉贤新世纪培训中心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卢湾教育评估事务所上海市嘉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民办阳浦小学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促进会上海普陀区小丫丫幼儿园二、4A(27家)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上海市民办协和双语尚音学校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方泰敬老院上海普陀区民办蘑菇亭幼儿园上海金山区卫夷健康管理服务中心上海两新组织党建服务中心上海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睦邻党建服务中心上海杨浦区国和托儿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民办娄塘小学上海杨浦区民办波波嘟双语幼稚园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长乐养护院上海慈爱公益基金会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残疾人服务社上海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浦东新区高桥幸福敬老院上海厚天减灾救援公益促进中心上海恒峰社会组织评估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养老服务协会上海市闵行区春申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闵行区同一屋檐下社区服务社上海闵行区小哈佛好第坊幼儿园上海市虹口区癌症康复俱乐部上海爱好儿童康复培训中心上海杨浦区优韵社工师事务所三、3A(9家)上海聚隆生态保护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百益社区服务中心上海现代高校智慧后勤研究院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上海设计之都促进中心上海文飞围棋运动俱乐部上海忧道公益服务中心上海东方脑科学研究所上海双平慈善基金会四、2A(1家)上海金刚博物馆本次评估等级名单公示10天。

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版)

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版)

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指标体系(2023年版)— 3 —— 4 —— 5 —说明:1.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建设应符合《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指南》(T/SSESB 000002-2021)相关要求。

2.“人员能力”应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中第六、十条相关要求。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与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现场测试人员、采样人员、样品管理人员、实验室分析人员(包括样品前处理等辅助岗位人员)、数据和结果处理人员、报告审核人员和授权签字人等各类人员。

对中级职称同等能力的认定是指: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3年及以上;大学本科毕业,— 6 —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5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8年及以上。

能力确认是指:通过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

3.“业务执行”应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沪环监测〔2022〕215号)相关要求;监测(测试)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报告上传说明》相关要求。

4.“收费信息公示”的项目(参数)应不少于机构上一评价年度上传至监管系统中监测项目能力范围的80%。

5.“监测报告上传率”中上传监测(测试)报告类型应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沪环规〔2020〕9号)中要求,如遇特定情况(如承担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委托的突发或应急监测)无法实时流转监测项目信息,应于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通过监管系统补传监测(测试)报告。

上海社会组织评估自评报告

上海社会组织评估自评报告

上海社会组织评估自评报告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一)单位简介(二)组织架构本站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5名理事组成,选举产生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名。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负责章程的制定、修改,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制订内部管理制度等。

每年召开理事会不少于二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开和主持。

(三)本站设立监事会,监事长1名,监事2名。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四)护理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人事内勤2名,财务会计1名,业务管理员9名(三)取得成果1、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以长护险服务为核心的护理站是松江区的新生事物,建站伊始无论设施建设还是制度规范都没有标准的样板可以参考。

在卫健委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努力探索、积极进取、克服困难、勇于创新,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长护险工作的要求制订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为了做好长护险服务工作,我们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了专业的医护人员和各类技术骨干,组成了专业化的管理班子。

护理站重视护理员队伍的建设和护理员的培训工作,花大力气培养基层护理人才,三年来从无到有,形成了由396名持证护理员组成的强大专业护理团队,为做好长护险服务奠定了基础。

2、以老人为核心的服务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教育护理员坚持以老人为核心的原则,一切以老人的服务满意度为标准,按照长护险的工作要求做到细心、真心、贴心。

我们建立业务员管理机制,每个街镇专门配备一个业务管理人员,保证服务的规范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三年来相比于其他民政为老服务机构平移了众多会员老人而言,众倚护理站从零开始凭借口碑相传,将长护险护理对象拓展到了2459人,以独居,高龄,孤寡老人为主,其中轻度1700人,中度450人,重度 309人。

在强化服务质量的同时,我们也重视对老人心灵的慰籍,让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和政策关怀。

2021年春节前夕,护理站管理干部与护理员组成慰问组,对1096名年龄在80岁以上的长护险对象老人,进行了上门拜访,并分发了近10万元的特色年货,征求老人及其家属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实地考核护理员对服务对象的服务效果。

上海养老机构90项指标内容

上海养老机构90项指标内容

上海养老机构90项指标内容为了推动养老机构的发展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上海市制定了一套包含90项指标的评估体系。

这些指标涵盖了养老机构的各个方面,从服务质量、环境设施到管理制度,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上海养老机构90项指标的具体内容:一、服务质量类指标(共20项)1.服务态度: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亲切、热情;2.服务效率:机构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响应老年人的需求;3.服务满意度:老年人对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4.护理质量:机构的护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照护计划:机构是否为老年人制定了个性化的照护计划;6.疾病管理:机构是否有专业医护人员进行老年人的疾病管理;7.康复护理:机构是否提供康复护理服务;8.饮食营养:机构的饮食方案是否合理、营养均衡;9.安全保障:机构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安全;10.活动安排:机构是否定期开展丰富多样的康体活动;11.精神慰藉:机构是否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工作;12.设施设备:机构的硬件设施是否满足老年人的需求;13.环境清洁:机构是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14.入住体验:老年人入住机构后的整体体验如何;15.服务人员素质:机构的员工是否经过专业培训;16.用药管理:机构是否对老年人的药物使用进行管理;17.住户满意度:老年人对机构住宿条件的满意度;18.通信网络:机构是否提供便捷的通信网络设施;19.消防安全: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消防安全措施;20.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有医疗卫生机构或医生驻点。

二、管理制度类指标(共25项)1.机构的管理层是否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能力;2.机构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3.机构是否建立了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4.机构是否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5.机构是否具备合法办学或办院资质;6.机构是否建立了人事管理体系;7.机构是否开展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8.机构是否建立了财务管理体系;9.机构是否建立了医疗护理管理制度;10.机构是否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1.机构是否建立了药品管理制度;12.机构是否建立了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3.机构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机构是否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机构是否建立了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16.机构是否建立了信息管理体系;17.机构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18.机构是否建立了评估改进机制;19.机构是否具备管理收费的规定;20.机构是否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21.机构是否建立了安全保卫制度;22.机构是否建立了保密管理制度;23.机构是否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24.机构是否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5.机构是否建立了合作与交流机制。

社会服务评估

社会服务评估
服务对象感受到的服务质量达到其期望值的程 度。其包括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能迅速准 确地回应服务对象的需要;充分具备提供服务 所需的知识与技能;热心接受服务对象的要求; 服务态度谦虚有礼;能够倾听服务对象的不同 意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等。
4)APC理论 Accountability问责性 助组织树立社会信誉,
比较不同评估方式的优劣: 工作员本身进行评估工作:了解 低廉 偏向 外界的专业评估者:客观 权威 昂贵 工作员与外界的专业评估者组成的评估小组
第四节 社会服务方案实施的评估
一、社会服务方案的输出评估 期中输出评估
期终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出评估
二、社会服务方案的品质评估 可信度 及时性
服务品质的输出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树立品牌
Performance绩效 提高组织效率和服务质量 Capacity组织能力 促进组织的持续发展
APC评估指标体系
(1)问责性评估指标
治理结构 资金的使用和运作 经营收入的比例 财务与信息的披露 劝募的信息 筹资行为 活动 与宗旨及使命一致性 综合财务报告 组织成员 不得分红原则
(2) 绩效评估指标: 项目的适当性(实施的项目是否与组织使命一致;与
第十章 社会服务评估
彭善民 副教授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学系
评估的概述 评估的过程 组织的评估 方案的评估
第一节 社会服务评估的概述
评估涵义? 广义:评估主体对评估客体的价值大小或高低
评价判断预测等活动,是人们认识和把握某些 事物或活动的价值的行为 狭义:在一定的时限内,尽可能系统的有目的 的对实施过程中或已完成的项目、计划或政策 的设计、实施和结果的相关性、效果、效率、 影响和持续性进行判定和评价
参与式评估遵循原则:是一个灵活的学习过程; 是一个分享的过程;是寻求多样化尊重差异的 过程;是一个协助的过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沪府办发[2013]5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沪府办发[2013]5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沪府办发〔2013〕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是社区政务综合服务平台、政府为民办事窗口和基层社会管理载体。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国务院办公厅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11〕51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深化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化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要全面落实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建设规范、标识标牌、管理软件和评估体系“六个统一”,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

(一)统一领导,分类指导。

依据《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服务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467-2009),在街道镇(乡)建设受理中心。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摘要:
一、背景介绍
二、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概述
三、监测评价指标的内容与要求
四、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五、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举措
正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是为了全方位提升养老服务细节和品质而制定的。

该评价指标根据2019年4月16日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培训记录整理,共计90项,旨在对养老机构的服务提供、服务安全、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评估。

监测评价指标的内容包括:服务提供、服务安全、服务提供、服务保障等。

具体来说,服务提供方面主要评估养老机构是否能够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照护服务,包括照护等级、照护计划等;服务安全方面主要评估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应急预案等;服务提供方面主要评估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等;服务保障方面主要评估养老机构的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物资资源等。

评价结果根据养老机构在各项指标上的表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档。

评价结果将用于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分类管理,以便针对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同时,评价结果还将对社会公开,便于公众了
解和监督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为了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上海市采取了多种举措,包括: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信息系统,实现评价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反馈;加大对优秀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综上所述,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为全方位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上海市制定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旨在提供一个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价体系,促进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本文将对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

一、服务设施和环境评价指标1.建筑设施:评估养老机构的建筑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建筑安全、卫生条件、通风、采光等因素。

2.房间布局:评估养老机构的房间布局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居住需求和活动空间。

3.室内装修:评估养老机构的室内装修是否温馨、舒适,是否符合老年人的审美需求。

4.环境设施:评估养老机构的公共区域、庭院、休闲娱乐设施等是否完善,是否能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活动空间。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评价指标1.老年人照护:评估养老机构的照护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是否能够提供全面、细致的照护服务。

2.健康管理:评估养老机构是否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定期体检、疾病预防、康复护理等。

3.社交活动:评估养老机构是否能够组织丰富多样的社交活动,满足老年人的社交需求,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4.心理支持:评估养老机构是否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心理支持,包括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关注老年人的内心需求。

三、服务态度和满意度评价指标1.服务态度:评估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否热情、耐心,是否能够关注老年人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2.沟通能力:评估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老年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和意见。

3.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评估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的满意度,了解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为服务质量改进提供参考。

四、服务安全和保障评价指标1.安全管理:评估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包括火灾防控、防盗措施、紧急救援等。

2.食品安全:评估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等环节。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0〕17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0〕17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的通知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0〕17号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和《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现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请在开展等级评定工作中对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2020年7月16日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A.基本要求序号评定项目一级必备二级必备三级必备四级必备五级必备1基本要求1.1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原许可证尚在有效期限内必备必备必备必备必备1.2养老机构运行时间开办运行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新办养老机构、首次申报等级评定养老机构(不含已参加过2015年—2018年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最高只能申报评定三级。

1.3养老机构规模(床位)≥10≥50≥50≥150≥1501.4床位入住率要求≥30%≥35%≥50%≥60%≥80%1.5消防设施、安装、配置与使用符合相关部门专业要求,并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有关材料必备必备必备必备必备1.6年内无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事故必备必备必备必备必备1.7护理员与入住老人配比(依照《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DB31/T685—2020相关条款执行)必备必备必备必备必备1.8内部设立医疗机构——————必备必备2场地及硬件设备要求2.1医疗用房————有专门的医务用房符合相关医疗部门要求2.2单床使用面积————≥6m2≥6m2≥6m22.3就餐功能区域(重度且长期卧床、日常生活完全依赖他人的服务对象是否不计在比例中)设置含就餐功能的区域设置含就餐功能的区域设置含就餐功能的区域,餐位与至餐厅就餐的老人比例达到1:2设置含就餐功能的区域,餐位与至餐厅就餐的老人比例达到1:2设置含就餐功能的区域,餐位至餐厅就餐的与老人比例达到1:22.4康复活动区域——设有康复活动区,并配备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设有康复活动区且总面积≥60m2,并配备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设有康复活动区且总面积≥80m2,并配备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设有康复活动区且总面积≥100m2,并配备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2.5护理型床位占机构总床位的占比(适用于公建养老机构)≥40%≥50%≥60%≥70%≥80%2.6认知症照护单元床位占机构总床位的占比(适用于公建养老机构)————≥10%≥15%≥20%3其他要求3.1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兼职专职专职3.2未列入信用信息失信名单(严重失信机构不得参与等级评定)必备必备必备必备3.3护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要求100%;持等级证书要求(持等级证书要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作进一步修改)持证率100%;等级证书持证率≥30%持证率100%;等级证书持证率≥50%持证率100%;等级证书持证率≥70%持证率100%;等级证书持证率≥75%持证率100%;等级证书持证率≥80%3.4社会组织等级要求(适用于社会服务机构类养老机构)——————应取得社会组织AAA或以上应取得社会组织AAAA或以上B.评分标准序号评定项目次分项分值得分1安全标准(200分)1.1院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救护车、消防车出入畅通。

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施办法

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施办法

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本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实行登记,申请办理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后,如开展需要许可或者批准的业务活动,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在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第三条市、区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依照规定直接向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第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程序是受理、审查、决定、发证、公告。

(一)受理。

申请登记的举办者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全部有效、齐全后,方可受理。

(二)审查。

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

(三)决定。

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举办者。

(四)发证。

对准予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有关证书,并办理领证手续。

(五)公告。

对准予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登记管理机关网站上发布公告。

第五条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下列所属行(事)业申请登记:(一)教育事业,如民办托幼机构,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校或学院,教育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二)卫生事业,如民办医疗机构,民办健康、保健、卫生、疗养院(所、中心)等;(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非遗保护机构、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中心)等;(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民办科技服务中心、民办技术评估所(中心)等;(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中心、院、社、学校等;(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七)民政事业,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儿童照护服务机构,民办婚介机构,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九)法律服务业,如民办法律咨询事务所或中心等;(十)其他。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示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示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5.02•【字号】•【施行日期】2017.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示各相关社会组织: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现将有关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示如下:一、5A(27家)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上海市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上海市医师协会上海党建文化研究中心上海市产业发展研究和评估中心上海市长宁区企业联合会上海梦晓心理辅导支持中心上海市崇明新华癌痛转化研究所上海黄浦区市民综合帮扶服务中心上海市黄浦区公益慈善联合会上海黄浦区五里桥街道志愿者协会上海复源社工师事务所上海嘉定区关爱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上海静安区江宁路社区生活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上海青艾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静安区拥军优属协会上海文来中学上海好帮手社区服务发展中心上海浦东现代物流行业协会上海市浦东新区旅游业协会上海市浦东国际商会上海杨浦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上海杨浦区华智进修学校二、4A(64家)上海消防工程设备行业协会上海临港产业区企业协会上海市通信制造业行业协会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上海美丽心灵社区公益基金会上海市动漫行业协会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协会上海惠众绿色公益发展促进中心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上海联合非常规能源研究中心上海市蟠桃研究所上海市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上海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上海知青博物馆上海驰翰美术馆上海创业力传播中心上海市宝山区焊接技术协会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上海颐家养老服务中心上海文杰护理院上海长宁区逸仙第二敬老院上海市崇明惠民爱心服务社上海崇明明之助老服务社上海市崇明农旅商贸战略联盟上海杨浦区时事语言进修学校上海弘益青年公益服务支持中心上海新时代教育研发与评估中心上海夕悦老年颐养服务中心上海黄浦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市瑞金二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上海市黄浦商业人才培训中心上海祥光老年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新世界进修学院上海华莘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上海嘉定工业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建筑协会上海嘉华进修学院上海市嘉定徐行镇民办少农幼儿园上海金山区张堰镇企业服务中心上海和众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上海众谷公益青年发展中心上海闵行区乐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人民调解协会上海闵行区吴泾拾星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协会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浦东新区机场第一敬老院上海浦东新区我和你助残服务社上海星杰芭蕾舞艺术培训中心上海市青浦区老年人体育协会上海青浦区阳光宝贝民办幼儿园上海同德青年心理咨询中心上海杨浦区创安安全管理服务中心上海杨浦工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海杨浦区民办沪东双语幼稚园上海市杨浦区就业促进会上海阳光微爱社工师事务所上海新力社会公益项目评估事务所上海百特公益发展中心上海松江妈祖文化交流中心上海松江石湖荡镇恬润新苑民生服务站三、3A(14家)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上海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上海市东方青少年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上海华韵中欧文化交流中心上海市申童青少年棋类俱乐部上海桃研究所上海农业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现代文化旅游促进中心上海张江中科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技术人才引进服务中心上海市百灵鸟少儿艺术团上海市滨水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上海市曹燕华乒乓球俱乐部上海产业转型发展研究院四、2A(1家)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发展中心本次评估等级结果公示10天。

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绩效评估

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绩效评估

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的原则、要求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资助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组织运作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进行事先、事中、事后的绩效评估。

亦适用于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对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管理、运作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进行自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39-2009 顾客满意测评通则GB/T26315-2010 市场、民意和社会调查术语GB/T26316-2010 市场、民意和社会调查服务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26315-201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社区公益服务 community public welfare service在政府、社会的资助和扶持下,由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具有公共性、福利性的服务,以及居民之间的互助性服务。

3.2社区公益服务项目 community public welfare service projects在政府、社会的资助和扶持下,为满足社区或社区中特定群体的特定的服务需求,由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预定的服务目标、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服务要求,使用一定的资金,所提供的无偿或低偿的社区公益服务。

4 评估的基本原则4.1 科学性原则以科学理论为导向,准确反映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在投入、运作、产出以及效能等方面的实际状况。

4.2 定量化原则绩效评估指标通过赋值量化,以定量统计方法进行评估。

4.3 系统性原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层次化结构予以分类,以层次分析法界定各类评估指标的权重。

4.4 可操作性原则评估方法简单易行,统计演算直观,具有可操作性。

社会组织评估指南

社会组织评估指南

地方标准《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立项说明一、标准名称:社会组织评估指南二、项目提出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三、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浦东新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院、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四、立项理由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管理并重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民政部门开展评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民政部先后制定、发布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民发(2023)96号)等指导性文件。

本市按照部门规章及民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不断加强评估工作实践探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民社服(2018)4号)、《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的通知》(沪民社服发(2023)1号)、《关于规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民社服发(2023)1号)等工作文件,创新建立了评估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评估督导等制度,通过完善评估工作方法,分类设立评估指标,积极落实评估结果运用等一系列举措,引导社会组织参加评估,实现了全市评估率的显著提升,有力推动了本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长效发展。

一大批社会组织通过评估脱颖而出,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内部治理越发规范,工作绩效成效显著,社会评价好评不断,以此赢得了自身的良好声誉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同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许多方面得到了运用,成为衡量社会组织发展水平和社会信誉的重要标志。

截至目前,在评估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共计3151家,5A级社会组织已达305家,其中:社会团体132家,社会服务机构143家,基金会30家。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上海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上海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上海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1.12.21•【字号】沪民社工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推进上海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精神,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民办函〔2021〕20号)要求,完善上海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促进上海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上海市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下称“社工站”)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推进社工站建设,提升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是增强街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

要加强和规范建设社工站,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构建层级清晰、功能完备的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做强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打造一批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实现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设置、资源共享、注重功效的原则统筹推进社工站建设。

原则上每街镇应设置一个社会工作综合服务站(下称“综合社工站”),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若干个社会工作专项服务站(下称“专项社工站”),探索在居村层面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一)综合社工站综合社工站依托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设置,有条件的街镇可以独立设置。

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围绕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残疾人福利等社区群众需求策划公益项目、链接公益慈善资源;开展面向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社工知识培训,帮助社区工作者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

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实施办法

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实施办法

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上海市依法设立、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

第三条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机关负责对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备案及相关事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对于申请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审核,确保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依据和发展需要;(二)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能够提供合格的服务;(三)有适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能够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四)有足够的经费和场所,能够保障正常运营和发展;(五)有合格的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

第六条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登记证书。

登记证书应当包括社会服务机构的名称、机构类型、住所、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日期等内容。

第七条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有关信息,确保登记机关对其运行情况的了解。

第八条社会服务机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一)依法解散、撤销或者破产;(二)停止社会服务活动超过一年,且无正当理由;(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无法继续从事社会服务活动。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接到注销申请后3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并注销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注销后的社会服务机构应当自行处理相关事务,并公告注销事项。

第十条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备案,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登记机关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社会服务机构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登记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妨碍社会服务机构正常登记、备案和运营的行为,登记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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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或罢免程序规范
5 理事会人数为单数且在 5-25 人 5 重大事项表决为无记名投票
按时换届情况
5 按期换届,程序规范
1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理事会 (30 分)
四级指标
理事会召开次数
与本单位没有经济 利益关系人士担任
理事情况
指标 满分
评分内容
理事会召开次数符合章程规定且程序规范、 5
材料齐全
10 领导班子(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履职优秀 10 行政负责人专职
行政负责人产生方式 5 行政负责人产生方式符合章程规定
年度绩效考核
5 行政负责人年度有述职报告,并有绩效考核
合法运营 (20 分)
经费来源和 资金使用 资金列入符合规定 的单位账簿
会计人员配备
经费来源合法、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支出数 15
财务资产 管理
(160 分)
三级 指标
四级指标
指标 满分
评分内容
工作人员 (20 分)
年龄结构情况 学历情况 产生程序
5 年龄结构相对合理,45 岁以上不超过 30% 5 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不低于 30%
领导班子(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产生程序按 5
章程或制度规定规范
负责人 (35 分)
履职情况
行政负责人 专兼职情况
聘用情况
5 建立员工聘用管理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薪酬情况
5 建立合理的薪酬标准并实施
人力资源 (55 分)
人事管理 (35 分)
人员培训
劳动合同 (用工协议)
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员工定期开展业务培 训,且具有相应培训计划、材料;负责人和员 5 工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知识相关培训, 且有相 应培训证书等材料
5 建立工会或员工会议制度
5 工会或员工会议正常并发挥作用
按规定建立独立党组织(党委、党总支或党支 15 部)(以上均需提供党组织批复, 应建未建的
不能参加评估) 按时缴纳党费,有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党 15 组织活动(包括支部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学 习会等各种活动) 党组织每年组织 2 次及以上活动 ;未建立独立 5 党组织的,须提供党员所属党组织活动情况 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开展活动且内容丰富,党 5 组织起到引领、示范、先锋模范作用,获得表 彰,有详细记录
5 符合
组织机构 (65 分)
执行机构 设置、运转情况 (15 分) 工作职责、规章制度
监督机构 (10 分)
监事会(监事)
监事会(监事) 发挥作用情况
工会或 员工会议 (10 分)
工会或员工会议 建立情况
工会或员工会议 发挥作用情况
党组织建立 情况
(15 分)
建立党组织情况
内部治理 (390 分)
8 各项登记内容都按规定办理变更
3 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事项且材料齐全 单位公章、 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按
3 规定备案 近三年均在当年 3 月 31 日前报送上一年度
2 的年检报告 近三年年检均合格 (上年度年检不合格和连
6 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不能参加评估) 按章程规定章程规定选举产生或罢免; 产生
量大须经理事会同意) 5 资金收入与支出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3 会计、出纳分设
会计人员 管理
(10 分)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人员变动
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 管理
(30 分)
账务处理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电算化
会计档案管理
3 会计、出纳岗位职责明确
2 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 会计人员相对稳定, 调动需有移交手续并按
10 与专兼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
5 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工作人员 (20 分)
年金制度
人才发展计划与 工作人员数量
5 建立并实施年金制度 有人才发展计划,工作人员数量与单位业务发
10 展相匹配
2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人力资源 (55 分)
领导班子 (35 分)
内部治理 (390 分)
2 专职人员人均办公面积在 15 平方米以上
基础条件 (60 分)
章程 (10 分)
变更和备 案(14 分)
制定程序 (5 分) 章程核准 (5 分)
变更 (8 分)
备案 (6 分)
办公设备
表决程序
内容规范情况和 核准(备案)
名称、业务范围、住 所、开办资金、法定 代表人、业务主管单 位等变更登记情况 理事、监事、银行
2 相关规定执行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不执行《民
5 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不得参加评估)
15 账务处理真实、合法、准确且日清月结
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有明细账册、清单、附件材料齐全
2 实行会计电算化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
上海市社会服务机构评估要求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法定代表人 (5 分)
活动资金 (8 分)
四级指标 产生程序 年末净资产 银行账户
指标 满分
评分内容
按照章程规定范产生(选举程序规范,有会议 5 签到、会议议程、无记名投票票根,形成的会
议纪要或决议等)
查阅三年审计报告或年检报告、 机构登记证 5
账号等
印章式样
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 (8 分) (8 分)
参检时间 年检结论
理事产生、罢免情况
内部治理 组织机构 理事会 (390 分) (65 分) (30 分)
理事会人数 重大事项表决
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相应 3
办公设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且台账齐全 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制定程序规范,有修改 5 说明、会议签到、会议议程、无记名投票票根、 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等 章程内容规范,形成决议后按规定程序、时限 5 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存档章程盖有核准章
党组织 (40 分)
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情况
党组织活动 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情况 情况
(25 分)
党组织发挥作用 情况
7 执行机构设置合理、运转正常
8 执行机构职责明确,单位规章制度健全
成立监事会(不得少于 3 人,本单位理事、行政 5 负责人、财务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不得由理事
会选举产生 按规定召开监事会,有完整会议记录,监事会 5 (监事)履行职责好
书,近三年年度期末净资产不低于开办资金
3 有独立银行账户并备案
法人资格 名称使用 (28 分) (5 分)
办公条件 (10 分)
名称使用 名称牌匾 办公用房 场所规模
对外悬挂使用规范的牌匾、名片、信笺、海报、 3
宣传册等与核准名称一致 名称牌匾应悬挂于办公场所外; 名称牌匾与 2 印章一致 有独立办公用房,手续齐全(产权证、一年期 5 以上的租房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等证明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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