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表文章单位署名的相关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发表文章单位署名的相关规定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的名称目前是国家认可的标准称谓,有其独立的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及与其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号和公章。

“天津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和“天津医科大学眼科研究所”目前则不具备和“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相同的属性。为了不影响视光学院和研究所未来的发展,保护我单位集体及职工个人的利益,今后本单位职工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文章,单位署名需按照下列排序进行:

1、医院、视光学院各类人员发表文章,单位署名顺序: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Tianjin Medical University Eye Hospital)、

天津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School of Optometry and Ophthalmology, TMU)、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研究所(Tianjin Medical University Eye Institute)

2、研究所科各类人员发表文章,单位署名顺序: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Tianjin Medical University Eye Hospital)、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研究所(Tianjin Medical University Eye Institute)、

天津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School of Optometry and Ophthalmology, TMU)

凡未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署名的文章,单位不予报销其发表所需版面费用。

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执行。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科教科

2014-02-2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