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冶金涉煤气等工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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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讯报道范文(3篇)

安全隐患排查讯报道范文(3篇)

第1篇正文: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接到上级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指示后,我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切实将行动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此次行动,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

1. 工业领域。

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

2. 建筑领域。

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状况等情况。

3. 道路交通领域。

对道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桥梁、隧道、涵洞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情况。

4. 食品安全领域。

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销售环节的安全状况。

5. 公共安全领域。

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等情况。

三、强化整改,立查立改在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同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我市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发文字号】安委明电[2015]2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8.07【实施日期】2015.08.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但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

全面检查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统称各单位)。

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矿区,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2.26•【字号】陕安委办〔2016〕15号•【施行日期】2016.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委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吸取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内蒙古根河市金河兴安人造纸板有限公司“1·31”较大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事故防范和源头治理,坚决遏制和预防粉尘涉爆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2016年全省继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详细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划定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质效果。

联系人:刘卫锋电话:************电子邮箱:******************.cn附件:2016年全省继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2月26日附件2016年全省继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吸取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粉尘爆炸事故、内蒙古根河市金河兴安人造纸板有限公司“1·31”较大粉尘爆炸事故教训,继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4〕68号),坚决遏制和预防粉尘涉爆企业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从即日起至2016年底,在全省工贸行业继续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整治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整治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整治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5.15•【文号】安委[2014]3号•【施行日期】2014.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整治情况的通报(安委〔2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去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油气输送管线及城市燃气、隧道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专项整治。

报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2014年2月下旬至4月上旬,国务院安委会组织16个督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马凯副总理和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审定督查方案、亲自动员部署。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通力协作,16名部级领导同志带队,采取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重点抽查检查了116个市(地)、600余家企业(单位),涵盖各重点行业领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和隐患1300余项,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地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甘肃、广东等22个省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机制的文件。

二是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出一般隐患474.7万项,重大隐患4093项,打击典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1.9万起,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66万起。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应急管理部聚焦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应急管理部聚焦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应急管理部聚焦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整治据中国网消息,应急管理部于5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部机关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

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表示,今年以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均继续保持下降,但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各种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主要任务是一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重点把握“三个层面”和“四个突出”。

从“三个层面”分别进行细化部署:一是企业层面,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研究并组织好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挥好安全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电气焊、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等开展排查整治,按要求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是部门层面,制定印发专项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本次整治的重点,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监管”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三是党委政府层面,专题学习并逐条对照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迅速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党政负责同志的动员部署和督导检查,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财力人力保障,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与以往相比,这次专项行动有“四个突出”:一是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不搞“大而全”,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8.13•【字号】•【施行日期】2024.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应急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2024年第三季度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三检查组明查暗访提出的突出问题。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点,围绕粉尘涉爆、金属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高风险领域,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狠抓隐患整改消除,真正实行台账式统计、清单式销号、闭环式管理,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2024年8月13日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任务,围绕2024年第三季度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三检查组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推动各区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管理局定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底,在我市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回头看行动(以下简称“回头看行动”)。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扣工贸八大行业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强化精准排查、精准整治、依法整治,精准打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5•【字号】定政办发〔2021〕44号•【施行日期】2021.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定政办发〔202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定西生态科创城,市安委会各成员及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全市石油天然气和液化气等城乡燃气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6月15日至9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输油输气管道、油气道路运输、液化气天然气加气站等燃气输送、储存、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6月13日关于安全生产“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至关重要性、当前形势的复杂严峻性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实践紧迫性,充分认识到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与此前安排的“六大领域”安全生产同等重要,聚焦道路交通、消防、建筑、防汛、学校、地质灾害和燃气“6+1”关键领域,集中开展七大领域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抓好预防燃气安全事故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追赶发展创造优质燃气安全环境,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重点(一)集中开展输油气管道安全整治1.输油气管道安全。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1.07•【字号】津安监管办〔2016〕59号•【施行日期】2016.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区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专职专责、企业主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安全天津建设,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至2017年9月底,在全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务必做到“警钟长鸣”“警钟常鸣”,切实强化“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和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新成效。

二、整治范围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及冶金、机械、有色、轻工、纺织、建材、烟草、商贸行业(以下统称工贸行业)企业,并突出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检查石化小区、油气存储单位和场所设施、化工厂、加油站、危化品企业;工贸行业方面,重点检查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外租外包厂房场所的企业。

此外,要着力加大对下述四类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力度:1.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2.被媒体曝光的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3.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且未完成整改的企业;4.造成严重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

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范文

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范文

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范文为严格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工作对象底数清、安全检查家家到、问题隐患动态报、整改落实要闭环、责任清单条条明、宣传培训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排,现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对全区1660家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家家到,现制订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主线,通过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集中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检查要做到全覆盖,突出高温熔融金属(42家)、粉尘涉爆(57家)、涉氨制冷(2家)等重点领域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围绕专项整治要求,重点检查以下重点内容:1.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氛围营造浓不浓厚,有无横幅和宣传标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是否签订和公示;2.企业是否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是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是否结合自身实际,找准自身风险点、明确具体管控措施,员工对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内容是否清楚;3.企业是否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每月向属地安监部门上报自查自纠隐患;4.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5.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6.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教育培训;7.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8.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建立情况;9.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10.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11.企业对危险作业和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情况,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现场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2.生产现场发现的其它安全隐患和问题。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前已到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 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爆燃事故(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和盛华化工有限公司"11. 28”爆燃事故(事故造成23人死亡、22人受伤)的教训,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本行业、本部门的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企业风险分布图和隐患分类分级表),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文件要求,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推动危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督促我县6家试点企业在本月内完成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工作。

扎实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聘请专家对我县7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家诊断,并按照新标准在2023年风险分级的基础上对生产经营单位重新进行定级。

持续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对我县两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力度。

二、扎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冬季天气干燥,历来都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要进一步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要督促化工企业认真做好防冻、保温工作,防范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要突出加强火锅店等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和农村液化气充装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偷盗燃气(倒罐)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切实保证城镇和农村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

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

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2024年,我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深化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整治工作背景202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关键时期。

近年来,我国工贸行业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与此同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切实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部署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力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整治工作目标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整治工作主要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 全面排查整治。

对工贸行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

3.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超能力生产、非法建设、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

4.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5. 提升监管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效能。

6. 加强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7.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17•【字号】云府办明电[2013]41号•【施行日期】2013.06.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3〕41号)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安排部署。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6月-9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国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作为代价。

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警醒起来,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对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周密安排部署。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实施方案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日期:2021年1月16日唐山#####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实施方案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实施(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双机制实施”工作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责表三、工作计划1.宣传发动,排查风险点(1月16日—4月25日)。

为切实做好“双机制实施”活动。

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公司安全会、车间安全周会、员工安全班前会、微信群等积极进行宣传。

利用学习时间和班前班后会时间,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机制实施实施方案》,围绕如何发现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学习和讨论,各部门员工要人人参与“双机制实施”活动。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风险因素辨识区域分为:生产区域;公辅区域;行政后勤区域,共3个区域;同时根据各自部门、岗位特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排查本部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仓储物流系统、公用工程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13•【字号】•【施行日期】2024.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进一步厘清和压实工贸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强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格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明确,省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粮食和物资储备、云南中烟工业、省烟草专卖等部门和单位,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8个行业37个大类176个中类企业履行省级行业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发挥规划引领、运用政策标准、严格安全准入、健全排查整治机制、化解重大风险、提升本质安全、加大宣传教育等8个方面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意见》指出,工贸行业企业点多、面广、链长,危险因素种类多,安全基础薄弱。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贯穿体现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实施、同检查。

要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生产要求纳入所管行业领域有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安全事项划定“红线”,联动用好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严把招商引资、新上项目等安全准入关,坚决做到不安全的项目不批、不安全的企业不建。

《意见》提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履行落实好31项重点安全生产责任事项,并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

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

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全镇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百日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7月26日全区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切实抓好下半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力争全年“零死亡”目标实现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工贸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暨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安全大检查暨百日攻坚行动及时发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进一步督促相关企业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二、工作时间 2021年8月15——11月25日。

三、工作重点(一)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以来“打非治违”、落实“七条规定”等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等情况; 4.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等“五落实”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 5.汛期安全度汛、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经发办及安监办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立即进行行政处罚或依据执法权限上报移交。

重点对下列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无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按规定上报或不按期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涉火、涉电、涉气等危险作业未实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制度的; 8.未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程序落实有限空间以及生产、使用(伴生)气体作业场所的管理规定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黑应急〔2020〕107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黑应急〔2020〕107号各市(地)应急管理局:今年以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省厅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管理基础,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促进了全省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截至6月30日,全省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11起、15人,分别下降45.8%、53.6%。

其中,非煤矿山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3起、6人,分别下降50%和66.7%;冶金等工贸领域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8起、9人,下降44.4%和47.4%。

13起事故均为死亡1人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从事故数据看,体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部分地区事故多发。

哈尔滨市共发生7起事故,占全省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总量的53.8%。

二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

金属非金属矿山和机械、轻工、商贸四个行业分别发生3起事故,累计死亡12人,占事故总量和亡人总数的92.3%。

三是同类事故频发多发。

物体打击、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类事故频发多发,造成8人死亡,占事故亡人总量的61.5%。

四是3、4月份事故多发。

3月份发生3起,死亡3人(期间发生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3.28”尾矿库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4月份发生5起,死亡5人,分别占上半年事故总量和亡人总数的38.5%。

另外,全省发生的13起事故均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引发,暴露出企业控制“三违”行为措施严重失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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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冶金涉煤气等工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最新)
按照镇安委会《X镇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X安发〔X〕16号)统一部署,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工矿商贸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监发〔X〕60号)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X年1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冶金涉煤气等工矿、工贸行业企业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点整治的内容
企业依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工矿商贸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监发〔X〕60号)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

(一)烟花爆竹企业
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对全镇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存放数量、人员素质及其周边安全距离等开展专项执法集中行动,严查企业不按许可核定存放、经营违
规品种、违规店外销售和非法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等行为,发现有“六严禁”和“三严禁”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提前谋划做好春节期间经营网点的布置规划,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事前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谁许可、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主动加强与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联合执法检查,并突出乡镇农村、城郊结合部和居民区等重点监管区域,增加监管执法力量和执法频次,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序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二)涉氨制冷企业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和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

2.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取证情况。

3.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出口、应急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疏散标示等;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企业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登记,建立档案,提出治理和控制措施,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

4.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是否形成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制冷方式;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是否采取安全防控措施、是否按规定安装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使用(储存)装置和各类压力设备是否经相关部门检验检测合格并登记备案。

(三)涉爆粉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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