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定额计算规则第一章 (1)
上海2016土建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交(2012)第1057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的基础上,按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包括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与本市建设工程实际相衔接,并结合多年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而编制的量价完全分离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也是编制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以及作为工程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有关省(市)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与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
2.本定额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3.机械土方、桩基、金属构件驳运及安装等工程,人工是随机械台班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编制。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入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土建定额、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完整版)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及说明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建筑物首层面积(首层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以m2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基础垫层底面积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m3计算。
4、人工挖桩孔土方按图示桩的不同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含扩大头进入持力层部分)以m3计算。
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m3计算。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的钻孔总长度以m计算。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10、土(石)方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场地回填以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计算;室内回填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基础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计算。
二、说明1、土壤及岩石(普氏)的分类可按(附表一)确定。
2、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3、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
4、挖土方适用于±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的挖土或山坡切土,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的挖土,其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等。
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基础垫层底表面是指垫层与地基相接的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
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6、设计要求采用减震孔方式减弱爆破震动波时,可按预裂爆破项目编码列项。
7、土方开挖中,根据施工要求的放坡、操作工作面和机械挖土进出施工工作面的坡道等增加的工程量,可包括在挖基础土方报价内。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桩基工程的土壤级别鉴别可按(附表二)土质级别的规定和鉴别方法进行确定。
1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石方定额区分人工、机械施工,按开挖、运输、回填编制。
二、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种类。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下表:1.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土壤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2.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3。
无论淤泥还是淤泥质土,均套用淤泥定额.五、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1。
5m的,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六、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以上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基坑;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及平整为平整场地;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七、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八、机械挖土方、淤泥流砂应当合理考虑人工辅助开挖(包括清底、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人工辅助开挖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机械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可按实挖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按实挖土方量的5%计算;人工辅助机械开挖不超过总挖方量5%的,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定额相对应子目乘以系数1。
5,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超过总挖方量5%的,定额不调整.九、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
6m3的挖掘机,基础(含垫层)底宽≤1。
土建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石方定额分别开挖、运输、回填和人工、机械操作编制。
二、土石方定额中的岩土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中所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三、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类型和型号。
四、土方工程定额。
1. 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相应挖土、装土、运土定额人工和机械数量乘以1.18系数。
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如泥土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天然含水量W大于液限WL、天然孔隙比e小于1.0时为粘性土;天然孔隙比大于1.5时为淤泥;天然孔隙比大于1.0而小于1.5时为淤泥质土。
无论是淤泥还是淤泥质土一律套用淤泥定额。
2.回填土压实、碾压定额按压实后的体积编制,人工、机械松填土定额按松填体积编制,其他土方挖、运(包括装载机装松散土)定额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编制。
3.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4.人工开挖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的,按相应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43。
5.人工挖沟槽土方一侧弃土,槽坑一侧填土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3。
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沟槽、基坑基底开挖宽度在1m以内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6.人工在群桩间挖土的,挖土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5,工程量计算时桩省所占体积不扣除。
7.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1.5m的,挖沟槽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土方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一章和第二章
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人工土方、机械土方、石方及基础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类别不同,相互另有规定外,应分别列项计算。
土石方类别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三、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辗压夯实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下表: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注:虚方指未经辗压‘堆积时间≤1年的土壤。
四、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一下为湿土。
采用井点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土方开挖应按干土计算,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基础排水相应定额,不再套用湿土排水定额。
五、挖土方工程量应扣除直径800mm及以上的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等大口径桩及空钻(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桩孔所占一级。
挖孔承台土方时应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人工挖土方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8;人工挖土方单项定额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六、土石方、泥浆如发生外运(弃土外运或回填土外运),各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按本站阿哥相关定额执行;弃土外运的处置费等其他费用,按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人工土方:1.人工挖房屋基础土方最大深度按3m计算,超过3m时,应按机械挖土考虑;如局部超过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综合定额乘以系数1.05;挖其他基础土方深度超过3m时,超过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计算。
2.房屋基础土方综合定额综合了平整场地,地槽、坑挖土、运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内回填夯实和150m以内弃土运输等项目,不适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础土方及附属建筑物内的设备基础土方、地沟土方及局部满堂基础土方,不适用于房屋工程大开口挖土的基础土方、单独地下室土方及构筑物土方,以上土方应套用相应的单项定额。
3.房屋基槽、坑土方开挖,因工作面、放坡重叠造成槽、坑计算体积之和大于实际大开口挖土体积时,按大开口挖土体积计算,套用房屋综合土方定额。
天津2012土建定额计算规则及说明
第一章说明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土方回填,逆作暗挖土方工程,基础垫层,桩头处理等6节;共75条基价子目。
二、关于项目的界定1.挖土工程,凡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符合下列两条件之一者为挖地槽:(1)槽的长度是槽底宽度3倍以外;(2)槽底面积在20m2以内。
不符合上述挖地槽条件的挖土为挖土方。
2.垂直方向处理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属于平整场地,处理厚度超过30cm属于挖土或填土工程。
3.湿土与淤泥(或流砂)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具有流动状态的土(或砂)为淤泥(或流砂)。
4.基础垫层与混凝土基础按混凝土的厚度划分,混凝土的厚度在12cm以内者为垫层,执行垫层子目;混凝土厚度在12cm以外者为混凝土基础,执行混凝土基础子目。
5.土壤及岩石类别的鉴别方法如下:土壤及岩石类别鉴别表三、土方工程1.人工土方(1)人工平整场地系指无须使用任何机械操作的场地平整工程。
(2)人工挖冻土指施工时气温在摄氏零度以下,人工开挖已冻结的土。
(3)支挡土板基价子目综合考虑了连续支和断续支两种工艺,实际情况不同时不调整。
(4)先打桩后采用人工挖土,并挖桩顶以下部分时,挖土深度在4m以内者,全部工程量(包括桩顶以上工程量)按相应基价乘以系数1.2计算。
挖土深度超过4m时,每超过1m按相应基价子目增加28.99元/10m3(其中:人工0.44工日,人工费26.84元,管理费2.15元)。
2.机械土方(1)机械挖土基价子目中综合考虑了不同的挖土深度。
基价内包括挖土区清理机下余土所需的推土机台班,不包括卸土区所需的推土机台班,亦不包括平整道路及清除其他障碍物所需的推土机台班。
(2)先打桩后采用机械挖土,并挖桩顶以下部分时,可按下表系数调增相应费用。
┌────────┬───────┬───────┬────────┐│挖槽深度│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 4 m 以内│100% │35% │40% │├────────┼───────┼───────┼────────┤│8 m 以内│50% │18% │20% │├────────┼───────┼───────┼────────┤│12m 以内│33% │12% │10% │└────────┴───────┴───────┴────────┘注:上表计算基数包括桩顶以上的全部工程量。
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A.1 土、石方工程 (2)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A.3 砌筑工程 (19)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A.6 金属结构工程 (42)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A.11 脚手架工程 (66)A.12 模板工程 (72)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上海2016土建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交(2012)第1057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的基础上,按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包括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与本市建设工程实际相衔接,并结合多年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而编制的量价完全分离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也是编制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以及作为工程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有关省(市)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与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
2.本定额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3.机械土方、桩基、金属构件驳运及安装等工程,人工是随机械台班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编制。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入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说明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计算规则(一).一般规则1. 土壤、岩石体积,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度体积(自然方)以立方米计算。
2.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挖地槽、地坑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计算:注:(1)计算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放坡处重复量过大,其计算总量等于或大于大开挖方量时,应按大开挖规定计算土方工程量)(2)原槽基础垫层,放坡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4.基础施工需增加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注:原槽基础垫层,基础的工作面应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二).人工土石方1. 外墙地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按槽底净长计算,其突出部分体积并入地槽工程量计算。
2. 地坑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 地槽、地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自然地面(场地平整的平整后的地坪)高度计算。
4. 挖地槽、地坑需支挡土板时,按图示槽、坑底宽尺寸,单面支挡土板加100mm,双面支挡土板加200mm。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支撑的垂直面积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5. 人工平基土、石方,使用人工运土、石方时,深度超过1.5m,按下表增加工日:.人工平基土、石方,深度在1.5m~6m内时,无论人工或机械进行土石方垂直运输,均按以下规定增加超深工日:①.人工平基挖土、石方增加用工以其深度确定增加用工的标准,例如:人工挖土方深度为3.5m,则其全部工程量按每100m3增加14.71工日计算。
②.如在斜坡上进行人工挖土、石,其增加用工的深度以主要出土方向的深度为准。
③.机械不能施工的土石方部分(如:死角等),如挖土深度超过1.5m,也应按此规定增加工日。
④.深度超过6m以上时,在原有6m深内增加工日基础上,土方深度每增加1m,每100m3增加6.01工日,石方深度每增加1m,每100m3增加7.08工日。
)(9.在平基完成后的地下室进行基础开挖,基槽(坑)、挖孔桩土、石方从地下室底面至自然地面的垂直运输每1m折合10m人力水平运输计算)6. 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量按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土建定额
┃
│
2 以内
│
0.59( 双 侧 )
┃
┃ 沟 槽 ───────────────────┨
┃
│ 2 以外
│
0.83 (双侧)
┃
┠───────────────────────────
┃
│
2 以内
│
0.48
┃
┃ 基 坑 ├──────────┼──────────
┃
2 以外
│
0.82
┃
┠─────────────────────────
附表一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
┓
┃ 基础类别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
┃ 砖基础
┃
200
┃
┠────────────────────────────┨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第三章 降水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带(柱)形基础降水、满堂基础降水、明沟排水共12个 子目。 (二)地下降水应根据地质水文勘察资料和设计要求确定,计算地下降水 费用。 (三)明沟排水适用于地下潜水和非承压水工程;采用井点降水的工程, 不区分降水方式,应根据其基础类型、槽深和首层建筑面积分别执行相 应定额子目。 (四)降水周期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自开始降水之日到基础回填完毕的 全部日历天数。如设计要求延长降水周期,其费用另行计算。 (五)构筑物降水按设计要求,执行建筑物工程降水相应定额子目。 (六)本章定额子目中已包括工程水电费。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 250~350 │ 0.80
河北省2024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河北省2024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一、定额总说明:1.定额分类:河北省2024年土建定额按照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铁路工程等不同类型进行分类。
2.定额编制依据:定额的编制依据包括国家建筑设计和施工规范、相关标准和规范、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3.定额适用范围:定额适用于河北省内的土建工程和相关项目的施工过程,包括工程概况、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施设备、工程管理和建设机械等方面。
4.定额单位:定额中的单位以国际通用计量单位为准,如米、平方米、立方米、吨等。
5.定额计算规则:定额计算采用综合指标法和市场预测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确保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二、定额计算规则:1.定额计算方法:定额计算分为工日定额和工程量定额两种方法。
工日定额是指根据工种、工时和工效进行计算,工程量定额是根据工程量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计算。
2.定额计算步骤:定额计算的步骤包括确定工程量、确定定额名称和编码、确定单位工程造价、计算单位工程定额和作业的劳动强度等。
3.定额计算内容:定额计算内容包括基本项目的定额、施工组织及劳动组织、施工条件和工期、标准工日和平均生产定额、编号和编码、定额表的组成和使用方法等。
4.定额计算依据:定额的计算依据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建设方案、工程规划及相关技术要求等。
5.定额计算公式:定额计算涉及的公式包括单位工程定额计算公式、工程量定额计算公式、单位造价计算公式等。
三、定额说明内容:1.定额编码和名称:定额中每个项目都有独立的编码和名称,以方便识别和使用。
2.定额基础信息:定额中包括每项工程的基础工日、基础单价、材料消耗量等基本信息。
3.定额工程量:定额中规定了每个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包括单位工程量和总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4.定额用工量:定额中规定了每个项目的用工量,包括各工种的用工量和工日计算方法。
5.定额价格计算:定额中规定了每个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设备成本等。
安徽省2000年土建定额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折算虚方体积系数为1.30,折算夯实土体积系数为0.87,折算松填土体积系数为1.08。
2、挖土深度超过1.50m时,人工挖土的放坡系数为0.33;机械挖土的放坡系数,机械在坑内作业时为0.25,机械在坑上作业时为0.67。
二、人工土、石方1、挖土工程量按下式计算:⑴地槽:V=(B+KH+2C)HL⑵地坑(方形):(圆形):式中:V椡谕撂寤 ╩3);L椈 〉壮ざ龋╩);B椈 〉卓矶龋╩);H椡谕辽疃龋╩)(设计室外地面至槽、坑底);R椈 〉装刖叮籆椆ぷ髅婵矶龋 1-2);K椃牌孪凳 ㄗ酆衔0.3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表1-22、平整场地按底层建筑面积计算。
3、就地回填区分夯填、松填以立方米计算。
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棧ㄉ杓剖彝獾仄阂韵碌娌+基础+管、沟外形体积)管、沟外形体积按下列规定扣除:当管径小于500mm时不扣除所占体积,管径小于1000mm时,每米扣除0.6m3,管径小于1600mm时,每米扣除1.3m3体积。
4、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式计算: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椈靥钔凉こ塘俊£5、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⑴人工凿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⑵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沟槽、基坑深、宽允许超挖:次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⑶槽坑、地面摊座、修整边坡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三、机械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石方有关规定外,还执行下列计算规则: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土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四、地基强夯地基强夯按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
土建清单和定额计算规则
一、土建计算规则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A+4×(B+4=S底+2L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建筑工程计量规则(土建)
建筑工程说明1。
1 土方1.1。
1 土壤分类:详见《计价规范》表A。
1。
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1。
1.2 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1。
1。
3 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人工挖土方时如地表水需要排除时,另行计算。
1。
1。
4 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1。
1.5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
3.1。
1.6 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1.1。
7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
1。
1.8 机械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1 挖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5%计,人工挖土方5%计算。
2 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3%计,人工挖土方7%计算。
1。
1。
9 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机械挖湿土时按定额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1。
1。
10 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定额相应子目的工、料、机乘以系数1.1。
1。
1。
11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1.1。
12 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
18).1.2 石方1。
2.1 岩石分类:详见《计价规范》表A。
1。
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1.2.2 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另行计算.1.2。
3 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1.2。
甘肃土建定额
目录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2)第二章桩基工程 (6)第三章砌筑工程 (8)第四章混泥土工程 (15)第五章钢筋工程 (19)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22)第七章木结构工程 (23)第八章屋面与防水工程 (24)第九章保温隔热工程 (26)第十章防腐及防火涂料工程 (27)第十一章普通楼地面工程 (29)第十二章普通抹灰工程 (30)第十三章门窗工程 (32)第十四章装饰楼地面 (33)第十五章装饰墙柱面工程 (34)第十六章装饰天棚工程 (35)第十七章门窗配套装饰及其他工程 (36)第十八章柜类工程 (37)第十九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38)第二十章措施项目 (43)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
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
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下表计算:6、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0.30m以内的挖、填、找平,以㎡计算。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7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150㎡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
凡坑底面积在150㎡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7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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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
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
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
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
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
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
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
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5。
11.人工挖桩孔,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
如深度超过12m时,16m 以内按12m子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计算。
12.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及土方大开挖时(包括人工及机械处理)不再计算场地平整工程量。
13.石方爆破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4.孤石爆破:在单块体积0.5m3以上的石块爆破时使用。
二、机械土石方
1.机械土方子目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编制预算时不得换算。
2.人力车、汽车,其重车的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机械土方子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制定,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4.砂石基础垫层(换土)机铺机压定额子目为级配砂石材料,若使用无级配
砂石材料时,可按有级配子目换算材料(材料用量中已考虑了理论级配损耗及充盈系数),人工、机械均不得换算。
5.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子目乘以系数0.73。
6.石方子目系按正常条件考虑,如遇塌方及地下水时,处理塌方及排水费用按实计算。
7.装载机装土子目是专门为运输车辆承担装车工作时使用的子目,不得以机械类型、规格不同进行换算。
三、强夯工程
1.地基强夯子目综合考虑了不同土壤类别、不同机械型号与规格、不同夯击击数,不得以现场情况换算。
2.夯击击数是指同一夯击点夯击的次数,夯击遍数通常以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5cm且夯坑周围地面不出现过大隆起来控制夯点夯击的次数。
3.根据地基土性质经试夯后由设计确定的不同夯击遍数套用子目。
4.局部地基土含水量较大造成橡皮土的开挖、外运、回填、复夯应另行计算,套本章相应子目。
5.“地基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试夯消耗量不包含在本章子目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方
1.人工挖、运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工程量,土(灰土)方回填夯实按压实方计算。
运土量无法按自然方计算时,素土量按压实体积乘以系数1.22计算;灰土在场外集中拌和时,灰土运输量按压实体积乘以 1.31系数计算。
若灰土必须在现场拌和时,灰土中的素土量按比量乘以1.22系数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施工现场已按竖向布置进行土方挖、填、找平的工程和大开挖工程、道路及室外沟管道不得计算场地平整。
3.原土夯实以夯实面积计算工程量。
4.人工挖桩孔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5.人工挖土方、沟槽、地坑等,按设计要求尺寸以“m3”计算。
挖土深度≥
(2)槽、坑作基础垫层时,不论是否支模,均以垫层下表面计算放坡系数,并不再考虑垫层的工作面。
6.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7.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
线(当基础底面有垫层时,应为垫层底面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
9.挖管道地沟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时,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下表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
11.土方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管道沟槽回填,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3
填土平均厚度计算,不扣除垛、附墙烟囱、垃圾道及地沟等所占的体积。
13.钻探及回填孔,按建筑物底层外边线每边各加3m以“m2”计算。
设计
要求放宽者按设计要求计算。
1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下式计算: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回填体积。
二、机械土方
1.土方体积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为准计算,碾压工程按压实方计算。
运土量无法按自然方计算时,素土量按压实体积乘以系数1.22计算;灰土在场外集中拌和时,灰土运输量按压实体积乘以1.31系数计算。
若灰土必须在现场拌和时,灰土中的素土量按比量乘以1.22系数计算。
2.机械场内施工的运距,按以下规定计算:
1)推土机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方区重心间的距离计算。
2)铲运机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装载机现场倒运土,自卸汽车运土以挖方区重心至填卸土区重心距离计算。
3.机械土方若须放坡和开挖(填)临时坡道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工程量,招、投标时可暂不计算此项费用,结算时按实调整。
4.施工机械的子目选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使用的机械确定,如无规定时可参考以下数据选用:
1)推土机推土:推土距离在80m以内,开挖深度3m以内的土方施工。
2)铲运机铲运土:运土800m~1000m开挖深度在地下水位1m以上的挖运土方,并应考虑机械转向所需的场地要求。
3)挖掘机挖土(推土机辅助)配自卸汽车运土适用于运土距离在500m以上、挖掘深度8m以内,推土距离50m范围以内的土方施工。
4)装载机倒运土方适用于现场150m以内的土方运输。
5)翻斗车运土适用于运距在150m~500m时的土方运输。
三、石方工程
1.人工凿石方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地槽底宽在3m以内,长宽比为3以上者按沟槽计算;槽底宽在3m以上或坑底面积大于20m2者按平基计算;坑底面积小于20 m2者按基坑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并入岩石挖方量计算。
3.地面摊座为在爆破后的岩石表面找平,按需平整面积计算。
四、强夯工程
1.按图示强夯面积区别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2.低锤满拍按100t·m级3遍以内计算
2009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
本章除以下说明外,均同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及勘误》第一章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机械土方子目中没有计算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按本价目表第十六章附录二的有关子目另行计算。
补充定额
说明
1.水坠砂按机械施工考虑并考虑了人工配合的因素。
工程量计价规则
1.水坠砂按实体积计算,挖土方可另执行相应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