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土建安装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精品】湖北省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0.1.术语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蓬: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湖北省土石方定额(2008年)说明及计算规则小结
湖北省土石方定额(2008年)说明及计算规则小结一、现场施工工艺改进,技术创新,仍可按照定额规定计取费用,此规定施工单位应加以充分利用,使之成为一个利润点。
见总说明中: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二、土石方工程及运输工程和回填土工程中,遇到以下情形应按规定调整相关系数:1.1人工挖土、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M乘以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的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1.2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查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
若含水率>40%,则另行计算。
1.3 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1.4 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破除砼桩头区域土方开挖需考虑此系数。
1.5机械挖土方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土方工程量。
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来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实际人工开挖过程中也需要机械配合,可按照机械土方100%,人工挖土方10%来计算向业主申报此费用。
1.6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7 挖密实的钢渣,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机械乘系数1.5。
1.8 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2.1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1。
2.2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土,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2.3 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3.1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以下系数计算。
土建定额综合解释及计算规则
土建定额综合解释及计算规则土建定额是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对工程量、工艺方法、材料消耗等进行综合考虑和衡量,确定一定数量的工程定额,以便在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工程结算等环节中用作计量和核算的基础。
土建定额的编制和使用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土建定额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量的确定:根据项目具体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对需要施工的各种工程量进行详细的测算和计算。
工程量通常包括人工量、材料量、机械量等。
2.单位量的确定:单一工程量与工程总量之间的关系需要通过单位量进行计算。
单位量一般是指在给定条件下,完成单位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安装、调试等总量。
3.单位成本的确定:单位成本是指在单位工程量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能源等成本。
单位成本的确定需要结合市场价格和实际消耗情况进行计算。
4.工艺方法的确定:工艺方法是指完成项工程所需采取的一系列具体操作和工艺。
工艺方法的选择应该符合施工工艺规范和施工安全要求,并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5.材料消耗的确定: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对材料的消耗进行详细计算和估算。
材料消耗的确定需要考虑施工过程中的损耗、废弃物回收利用以及材料供应的稳定性等因素。
土建定额的编制和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科学准确:土建定额的编制要基于科学、准确的工程量和技术要求,并经过实践验证。
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定额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综合性:土建定额需要对工程量、工艺方法、材料消耗等进行全面考虑和综合衡量。
不同工程的定额计算时应遵循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原则,确保各项指标的协调一致。
3.更新性:土建定额应根据工程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进行及时更新和修订。
随着科技的不断演进,施工工艺和材料消耗等方面也会有所变化,因此定额的更新非常重要。
4.适用性:土建定额的编制和使用应针对具体的项目特点和工程类型。
不同的项目和工程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定额的编制要考虑到工程的特殊性和差异性,确保定额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湖北13定额说明注意
湖北13定额说明注意一、土方工程1.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如含水率>40%时,另行计算。
2.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3.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4.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套用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5.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二、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依附于梁、墙上的混凝土线条适用于展开宽度为500mm以内的线条。
2.凡以投影面积(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的构件,如每平方米或每延长米混凝土用量(包括混凝土损耗率)大于或小于定额混凝土含量,在士10%以内时,不予调整;超过10%时,则每增减立柱是指周长在48cm以内、高度在1.5m以内的现浇独立柱。
4.当楼梯与现浇楼板有梯梁连接时,楼梯应算至梯口梁外侧;当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计算。
整体楼梯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梯井。
三、砌筑工程1.单面清水砖墙(含弧形砖墙)按相应的混水砖墙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52.清水方砖柱按混水方砖柱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06。
3.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士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线。
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土建定额是指根据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将一定数量的工作量分为若干独立的工作项,以及对每个工作项所需工作量进行定量评估的一种标准。
土建定额可以用来编制项目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图、进行工程竞标报价等。
土建定额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工程量计算和费用计算两个方面。
1.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合理划分和计算,从而得出工程项目所需的工程量。
(1)工程量计算基础工程量计算的基础是工程项目的图纸和规划设计要求,根据工程项目的各个部分进行工程量的综合计算。
(2)工程量计算方法常用的工程量计算方法有:直接测量法、综合测量法、估算法和比例法等。
其中,直接测量法是指通过现场实际测量,确定工程量的方法;综合测量法是指根据图纸和设计要求,综合计算工程量的方法;估算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类似情况,通过估算推算工程量的方法;比例法是指根据已知的工程量和工程部分的相对关系,推算未知工程量的方法。
2.费用计算规则:费用计算是指根据工程项目所需工程量,通过相应的工程定额和费率,计算出工程项目的费用。
(1)费用计算基础费用计算的基础是工程定额和相关标准规定的费率。
(2)费用计算方法费用计算方法一般分为综合单价法和综合总价法两种。
-综合单价法是指将工程项目的每个工作项按照定额计算工程量,然后根据工程量和相关费率计算出每个工作项的费用,最后累加得到整个工程项目的费用。
-综合总价法是指将工程项目的各个工作项按照定额进行估算,然后根据估算的结果和相关费率计算出整个工程项目的总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土建定额计算规则在不同的地区和工程项目中可能会有一些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适用。
另外,土建定额的编制和应用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建筑安装工程价格项目表12、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以建筑工程类别划分。
13、化粪池、检查井、地沟、支架等随主体工程划分类别;挡土墙、围墙等零星工程按四类工程取费。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1、设备安装工程一类:(1)各类机械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下注明者除外),以及精密、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量在30吨及其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4)自动化控制装置和仪表安装工程;(5)专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6)热力设备(蒸发量10吨/小时。
台及以下低压锅炉除外)及其附属设备与炉体砌筑;6.5吨/小时。
台及以上散装锅炉安装;(7)100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设备;防爆电器安装工程;(8)各种压力容器的制作和安装以及1000立方米以上的贮罐制作和安装;(9)附属于本类型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金属梯子、栏杆以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10)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及电缆敷设工程。
二类:(1)小型杂物电梯、起重量在30吨以下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2)蒸发量10吨/小时。
台及以下的低压锅炉安装;(3)1000千伏安以下的变配电设备;(4)一般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5)一般工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6)厂区(室外)无操作要求的热力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7)共用天线和调试(已列入一类的除外);(8)附属于本类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和调试以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三类: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
2、建筑安装工程一类: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等工程。
二类: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等工程。
三类:三、四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煤气管道等工程。
湖北省建筑工程定额
湖北省建筑工程定额湖北省建筑工程定额是指在湖北省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时所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这些定额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基本指导和要求。
本文将对湖北省建筑工程定额进行全面的讨论和解析。
一、定额的概念和作用湖北省建筑工程定额是根据国家有关建筑法规和标准,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套施工标准。
它对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包括工程量、材料用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等等。
定额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可靠保证,使施工过程更加规范和高效。
二、定额的内容和要求湖北省建筑工程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工程量计算:定额详细规定了各类建筑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如土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等等。
通过合理计算工程量,可以准确评估工程所需的材料和人力资源。
2. 材料用量:定额对建筑工程中常用材料的使用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如砖、水泥、砂浆等。
这确保了施工过程中材料的科学配置和合理利用。
3. 施工方法:定额对建筑工程的不同施工工序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包括基坑开挖、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等环节。
这有助于施工人员根据规定的步骤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质量要求:定额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强度、墙体平整度、装修工程的质量等。
这些质量要求是施工过程中的基本准则,保证了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三、定额的实施和应用湖北省建筑工程定额在施工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工程招标和施工合同中,定额往往作为重要的参考文件,被用于确定工程报价和合同规定的工程标准。
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计划、工程量计算和材料选用时,都需要严格按照定额的要求来进行。
此外,定额还被用于监理、验收和质量评估等环节。
监理人员可以根据定额对施工过程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验收人员可以根据定额对建筑工程进行终验,以确认工程的合格性;质量评估人员可以通过对工程质量与定额要求的对比,评估工程的质量水平。
湖北省建筑工程定额计量规则
工程计量规则第一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一、本章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基础,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室内打桩工程。
二、本定额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首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级。
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米平均纯沉桩时间确定。
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的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
12m以外,按5m厚度确定.定额中未区别土壤级别的项目已综合考虑,在执行中不得另行换算。
土质鉴别见下表:土质鉴别表内容土壤级别一级土二级土砂夹层砂层连续厚度<1m >1m砂层中卵石含量<15%物理性能压缩系数>0.02 <0.02孔隙比>0.7 <0.7力学性能静默力触探值<50 >50动力触探击敷(次)<12 >12每米纯沉桩时间平均值<2min >2min说明桩经外力作用较易沉入的土桩经外力作用较难沉入的土,,土壤中央有较薄的砂层土壤夹有不超过3m的连续厚度砂层三、本定额中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液压静力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未包括接桩费用,如需接桩,应另按接桩定额计算。
静力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定额已经包括接桩费用,不另行计算。
四、预应力管桩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
桩头灌芯部分填混凝土的按人工挖孔桩红砖护壁内灌桩芯定额执行,设计要求设置的钢骨架、钢托板另计,分别按钢筋笼、预埋铁件定额执行。
五、人工挖孔桩、钻(冲)孔桩,对于岩层划分微风化岩、中风化岩、强风化岩三类。
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如下表。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风化程度特征微风化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中等风化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cm),裂缝中填充少量风化物,撞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湖北】土建安装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土建安装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蓬: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安装工程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安装工程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安装工程定额是指对于各类安装工程项目,根据工程量、工作内容、单位工程面积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计算,确定工程费用的一个标准。
它是对安装工程项目进行计量、计价和定额管理的依据。
安装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是编制安装工程定额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是指导安装工程定额编制工作的规程和规范。
1.确定安装工程的计量单位:根据安装工程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确定适宜的计量单位。
常见的计量单位有数量、面积、长度、容积等。
在确定计量单位时,要考虑到安装工程的实际情况,避免计量单位过大或过小,不便于计量和计价。
2.制定安装工程定额的基本原则:包括勤俭节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等原则。
这些原则是编制安装工程定额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有利于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
3.确定安装工程的划分方法:根据安装工程的性质和工程量的大小,确定适宜的划分方法。
可以按照工程部位划分,也可以按照工作内容划分,还可以按照单位工程面积划分。
划分好单位工程有利于计算和比较工程造价,有利于编制和使用安装工程定额。
4.确定安装工程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根据安装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确定工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程量。
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内容,工程量包括数量、长度、面积、容积等指标。
5.编制安装工程定额表:根据上述确定的安装工程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按照一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安装工程定额表。
安装工程定额表一般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定额单价、定额费用等内容。
6.修订和更新安装工程定额表: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安装工程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也会发生变化。
因此,要定期对安装工程定额表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定额表的科学合理。
总之,安装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是编制安装工程定额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于科学计算安装工程的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控制工程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合理编制和使用安装工程定额,可以为安装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土建安装全套定额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A+4)×(B+4)=S底+2L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
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湖北土方定额
湖北土方定额
摘要:
一、引言
二、湖北土方定额的定义和作用
三、湖北土方定额的具体内容
1.土方量计算方法
2.土方工程分类
3.定额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四、湖北土方定额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五、总结
正文:
湖北土方定额是指在湖北省范围内,对土方工程进行量化和计价的标准规范。
它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湖北土方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土方量计算方法: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地形地貌、土壤类别等因素,采用相应的计算公式和方法,对土方工程量进行计算。
2.土方工程分类:湖北土方定额将土方工程分为一类工程、二类工程和三类工程,根据工程规模、地质条件、施工方法等因素进行分类。
3.定额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不同工程类别,列出相应的定额项目,明确各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和规则。
在实际工程中,湖北土方定额的应用能够帮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各方,更好地进行工程量核算、造价控制、进度管理等工作。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总之,湖北土方定额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计价标准,对于规范湖北省土方工程市场、保障工程质量及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定额规则土建装饰土石方安装及定额勘误
建筑工程总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挑选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治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时,除规定答应调整、换算者外,一样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普工:42.00元/工日;技工:48.00元/工日;高级技工:60.00元/工日。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算规则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一)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含: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2.奖金: 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3.津贴、补贴: 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4.加班加点工资: 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 ) 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进口材料的原价按有关规定计算.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2.材料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运输损耗费: 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4.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三 ) 施工机具使用费: 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租赁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 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得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机械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已包含在机械台班单价中.(5)人工费: 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 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费用.(7)税费: 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大型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按本省的相关定额规定计取.2.仪器仪表使用费: 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四 ) 企业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支付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2.办公费: 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工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4.固定资产使用费: 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企业施工生产所需的价值低于2000元或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6.劳动保险费和职工福利费: 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7.劳动保护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8.检验试验费: 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建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的材料等费用. 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按有关规定由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总额 1.5%-2.5%计提.11.财产保险费: 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保险费用.12.财务费: 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建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费用.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4.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企业管理费中未考虑塔吊监控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 ) 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措施项目费分为总价措施项目费(组织措施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费).( 一 ) 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 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更新和安装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的费用等.该费用包括:(1)安全施工费:是指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要求的环境和卫生标准,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内容包含: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五板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垃圾清运(指至场内指定地点)、现场防火等;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层作业防护等用;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不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_2011)规定的临时消防设施内容.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定额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定额1. 简介湖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定额是指在湖北省内进行建筑工程安装时,所能使用的标准化定额和指导价。
这些定额和指导价是根据湖北省地区的工程环境、材料市场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进行制定和调整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湖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定额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2. 定额类别湖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定额分为以下几个类别:2.1 电气安装定额电气安装定额是用于建筑中电气系统的设计、配电、照明、通信等方面的定额。
这些定额包括了电线管、开关、插座、照明设备、电力设备等的安装及配管要求。
2.2 给排水安装定额给排水安装定额是用于建筑中给水、排水、暖通设备等方面的定额。
这些定额包括了水管、水泵、水箱、水表、卫生器具、污水管等的安装及配管要求。
2.3 空调安装定额空调安装定额是用于建筑中空调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等方面的定额。
这些定额包括了冷气机组、风管、空调末端设备、空气处理设备等的安装要求。
2.4 消防安装定额消防安装定额是用于建筑中消防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等方面的定额。
这些定额包括了消防水源设备、消防管路、消防设备、火灾报警系统等的安装要求。
3. 定额编制原则湖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定额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3.1 实用性原则定额的编制应以实用性为主要原则,确保每一个工程安装过程能够具备合理的安装方案和施工要求。
3.2 经济性原则定额的编制应以经济性为主要原则,确保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
3.3 适用性原则定额的编制应以适用性为主要原则,考虑湖北省地区的特点和实际建筑工程情况,对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工程项目,提供相应的安装定额。
3.4 标准化原则定额的编制应以标准化为主要原则,将各种工程安装工艺、材料及设备标准化,以提高工程的可操作性和管理效率。
4. 定额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湖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定额时,需注意以下事项:4.1 综合考虑在使用定额时要综合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如工程地点、环境条件、工期要求、投资限额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湖北08土石方、建筑)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总说明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人工工日:(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元/工日。
2. 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1. 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 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 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 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倍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湖北土方定额
湖北土方定额【实用版】目录1.湖北土方定额概述2.湖北土方定额的内容3.湖北土方定额的应用4.湖北土方定额的发展趋势正文一、湖北土方定额概述湖北土方定额是指在湖北省范围内,针对土方工程所制定的一套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控制的技术规范。
它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湖北省的实际情况,经过专家论证、审查而定的。
湖北土方定额旨在规范土方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为湖北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支持。
二、湖北土方定额的内容湖北土方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包括土方体积计算、土方开挖与回填计算、土方运输计算等。
2.土方工程的单位工程造价:根据工程量计算结果,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单位工程造价。
3.土方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质量标准等。
4.土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明确各项工程量,便于工程管理和造价控制。
三、湖北土方定额的应用湖北土方定额在湖北省的土方工程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造价控制:通过制定合理的单位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防止工程造价过高,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2.工程量计算:为工程量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法,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有利于工程管理和施工。
3.工程质量管理:明确施工技术要求,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4.工程招投标:为工程招投标提供重要依据,有助于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湖北土方定额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湖北土方定额将面临以下发展趋势:1.逐步与国家定额体系接轨,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认互用。
2.完善和优化定额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工程建设的需求。
3.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推动湖北土方定额走向国际化。
4.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如 BIM 技术、大数据等,提高湖北土方定额的编制效率和精度。
湖北土方定额
湖北土方定额【实用版】目录1.湖北土方定额概述2.湖北土方定额的内容3.湖北土方定额的应用4.湖北土方定额的优势和特点正文湖北土方定额是湖北省建筑行业中使用的一种计价标准,主要用于计算土方工程的工程量和造价。
土方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土方开挖、回填、运输等环节。
湖北土方定额的制定,对于规范土方工程的计价、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平交易和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土方定额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方工程项目的划分: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将土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项目,以便于计算和计价。
2.工程量的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详细列出各个项目的工程量,为计价提供依据。
3.单位工程造价的计算:根据工程量和工程项目的特点,分别计算各个项目的单位工程造价。
4.工程造价的总计算:根据各个项目的单位工程造价,计算出整个土方工程的造价。
湖北土方定额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计价:为建筑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土方工程的计价依据。
2.工程招投标:为土方工程的招投标提供统一的计价标准,保障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性。
3.工程合同签订:为建筑企业和业主签订工程合同提供计价参考,防止造价纠纷。
4.工程审计:为审计部门提供土方工程审计的依据,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湖北土方定额的优势和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科学合理:湖北土方定额是根据大量的土方工程实际数据制定的,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简便易懂:湖北土方定额采用表格形式,便于查阅和计算。
3.适用性广:湖北土方定额适用于各类土方工程项目,具有较强的通用性。
4.动态更新:湖北土方定额会根据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实际需求,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保持其时效性。
总之,湖北土方定额是湖北省建筑行业的重要计价标准,对于规范土方工程的计价和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平交易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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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蓬: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骑楼: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时街楼房。
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该按其围护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该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m 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按其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面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 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仓库、商店、车站、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 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不足2.2m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蓬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m者,应按雨蓬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m以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总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即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
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的依据;是选择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
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执行定额计价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2.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堆放或操作损耗。
(2)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
(3)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打包并为零星材料费,以“元”表示。
3.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包括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