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义工联义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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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义工联秘书组义工服务管理规定(确定版)

深圳市义工联秘书组义工服务管理规定(确定版)

深圳市义工联秘书组义工服务管理规定(确定版)《深圳市志愿工作者联合会秘书队志愿服务管理条例》1。

志愿服务基本准则:1,2,3,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者工作联合会志愿服务的人员,不限于注册志愿者、团体志愿者工作者、高校志愿者和有经验的服务人员志愿者工作者联合会秘书组的所有组长都是提供服务的志愿者。

他们负责签到、安排服务内容、保持志愿服务、确定服务时间等。

如本规定与《深圳市志愿服务条例》及其他未尽事宜相抵触,按《深圳市工作服务条例》2执行。

考勤系统:1,正常服务时间为实际开始时间。

任何在出发时间前到达的旅客可在15分钟内免于常规服务。

为避免时差造成的问题,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提前终止。

如果服务提前终止,当天值班队长应提前半小时在集合地点等待志愿者集合,并提前向相关队长报告参加每次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人数、队长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信息,以便安排工作,无论服务时间2、3、4、5、6、所有志愿者不得迟到。

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相关志愿者负责解释和处理3,志愿者服务规范:1。

志愿者有时间时,应积极参与集团内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2、严禁所有志愿者利用志愿服务活动从事任何商业活动3、在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志愿者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借钱、借物或谋取其他利益;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客户的捐赠;服务对象的隐私应保密4。

所有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应穿着整齐划一的志愿者服装。

服务活动结束后,志愿服于5当日退还给值勤组。

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所有志愿者应维护志愿者形象,举止文明,使用文明语言。

无不当行为(如喝酒、跳舞、唱歌、聊天、读书等)。

)以外的服务内容是允许的。

6。

在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所有志愿者应按照当日值班队长的统一安排提供服务。

列兵不准越岗或长时间离岗。

对不安排服务的,组长有权终止其服务安排,并同时向组长报告详细情况。

情节严重的,应当向志愿者联合会报告。

此外,还可通过宣传深圳志愿者网络7,取消该群体的服务资格。

在志愿者服务活动过程中,所有志愿者都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

深圳义工激励方案

深圳义工激励方案

深圳义工激励方案一、背景与目标深圳作为一座国际化的都市,拥有着众多的义工群体。

他们无私奉献,热心公益,为城市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更好地激励广大义工的参与热情,提高义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二、激励措施1.荣誉表彰:设立优秀义工奖,每年评选出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义工,给予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励,以表彰他们在公益事业中的贡献。

2.培训与提升: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和讲座,帮助义工提升服务技能和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服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3.优先参与活动:鼓励义工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并给予优先权。

在同等条件下,优秀义工可优先获得参与公益活动的机会。

4.免费公共服务:为优秀义工提供一定的免费公共服务,如免费乘坐公交、免费游览公园等,以体现对他们的尊重与嘉奖。

5.社交活动:组织定期的社交活动,增进义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为优秀义工提供一个展示才能和分享经验的平台。

6.长期激励:设立长期服务奖,对服务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的义工进行表彰,以鼓励他们坚持奉献,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三、实施方案1.设立评选委员会: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公益组织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优秀义工的评选工作。

2.制定评选标准:根据义工的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制定评选标准,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公开透明评选: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4.多样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如媒体报道、社交平台推广等,提高优秀义工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

5.定期评估与调整:对激励方案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以满足社会发展和义工队伍的需求。

6.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广大义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并处理相关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和完善激励方案。

四、预期效果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实施,预计能够达到以下效果:1.提高义工队伍的士气和参与热情,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荣誉感;2.提升义工队伍的服务质量和专业素养,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持续发展;3.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公益事业,扩大义工队伍的影响力和号召力;4.为深圳打造一个具有国际水准的志愿服务品牌,提高城市形象和竞争力。

深圳志愿者义工证由深圳市义工联合会携手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深圳志愿者义工证由深圳市义工联合会携手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XX2:**志愿者(义工)证由**市义工联合会携手共青团**市委员会、**市卫生和人口委员会、**市文体XX 局、**市志愿服务基金会、**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XX**分行、**分XX、**通有限XX、中银保险有限XX**分XX等共同发行.由**市义工联合会委托XX**分行进行制证,初次XX或到期换证不需缴纳任何费用,使用不需要缴纳管理费或年费.**志愿者(义工)证的发行鼓励和规范了志愿服务活动,将不断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XX主义道德风尚,促进XXXX,有效推动志愿者(义工)队伍与志愿服务组织的壮大发展。

样式介绍(1)“**市义工联合会”代表本证具有志愿服务功能,提供身份识别、志愿服务计时、志愿服务实时统计、培训记录、信息XX、信息恢复等服务.(2)“中国共青团"代表本证具有团员服务功能,提供作为志愿者中团员身份的凭证功能。

(3)“**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市志愿服务基金会”代表此证具有公益服务功能,提供对志愿服务的公益支持。

(4)“”代表此证具有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功能,提供专业的信息平台开展志愿服务计时、培训、XX等服务功能.(5)“**健康卡”代表本证具有医疗便民功能,提供志愿者自助挂号、健康信息存储、跨医疗机构就医和医院内外通用支付等功能。

(6)“**通”代表本证具有XX便民功能,提供志愿者在**市范围内搭乘公交、地铁等快速支付的服务. (7)“**XX”代表本证具有XX服务功能,提供在**市范围内已签约XX景点开展志愿服务和休闲游览时享受XXXX策的服务。

(8)“中银保险"代表本证具有保险服务功能,提供志愿者在**市范围内履行志愿服务时的免费保险服务.(9)“XX”代表本证具有金融服务功能,提供志愿者储蓄、信和电子现金账户小额快速支付等服务。

特点推介一、安全性:储存志愿者个人数据的数据库设置在市电子XX务**中心,并建立严格的等级授权机制,杜绝信息泄露的风险.同时,**志愿者(义工)证的发行方之间相互签订了信息保密协议,保证志愿者的信息保密安全。

深圳市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深圳市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深圳市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注册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者之城”建设的意见》(深发〔2015〕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志愿者,除符合《深圳市义工条例》第三条定义外,还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登记,并常态化参加服务活动。

第三条注册志愿者须按规范参与志愿服务,并享受相关培训、服务记录、权益保障、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四条志愿者是在履行志愿服务过程中的特定称谓,是在志愿服务期间向被服务者表明的一种身份。

个人在工作、生活中的任何其他行为,与其志愿者身份无关。

与其志愿者身份无关。

任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不得在其工作、生活中以志愿者身份进行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对志愿者身份进行恶意炒作。

对志愿者群体名誉造成损害的,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市义工联)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注册登记第五条基本条件:(一)年满10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三)热心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事业;(四)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全市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义工联合会管理体系,实行各级义工联合会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为服务主体的组织架构。

各级义工联合会及其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为志愿者注册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实行逐层管理、逐级负责。

第七条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网络平台。

注册机构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注册和管理,促进注册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第八条注册程序:(一)登录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签署注册协议等,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及服务意向等信息,选择注册机构,提交注册后生成预备志愿者号;(二)注册机构须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三)初审通过后,注册机构须于20个工作日内,通知预备志愿者参加培训;(四)参加培训后,预备志愿者须在注册机构的组织下,参加至少10小时志愿服务后,予以认证通过,成为正式志愿者,取得注册志愿者号;(五)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全市注册志愿者的信息资料储存平台,注册志愿者号为志愿者的唯一身份识别号,志愿者可以凭借注册志愿者号在我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查询、下载、打印相关个人志愿服务信息;(六)取得注册志愿者号后,志愿者可以在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自愿申办电子志愿者证,不申办电子志愿者证不影响个人注册志愿者的身份;(七)申办电子志愿者证填写申请资料有误的,注册机构须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并协助志愿者完成相关办证工作。

企业义工服务管理制度

企业义工服务管理制度

企业义工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参与社会公益的意识,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志愿者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企业义工服务指企业员工主动参与、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的行为,强调自愿、无偿、服务和互助原则。

第四条企业义工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义工服务活动主体、服务组织、活动项目、服务时长、服务记录、服务奖励等方面。

第五条企业义工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企业义工服务活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监督管理义工服务活动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义工服务主体第六条企业全体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义工服务活动,志愿者是义工服务活动的主体。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引导员工参与义工服务活动,营造支持和鼓励氛围。

第八条企业可组织员工成立义工服务团队,定期开展义工服务活动,形成长期稳定的义工服务模式。

第九条企业鼓励员工主动组织义工服务活动,提倡员工发挥个人特长,为社会公益事业献计献策。

第十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拔、表彰和奖励优秀的义工服务者和义工服务团队,以激励更多员工参与义工服务活动。

第三章义工服务组织第十一条企业义工服务活动可由企业义工服务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策划,也可以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但需报备企业义工服务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企业义工服务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制定义工服务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义工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联络合作伙伴,共同开展义工服务活动,以扩大影响力和参与度。

第十四条企业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具有针对性的义工服务活动,如环保、扶贫、助老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义工服务活动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服务活动安全、有效进行。

第四章义工服务项目第十六条企业义工服务项目需要与企业文化和企业社会责任相结合,服务内容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企业义工服务项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植树造林、义务教育、社区服务、助残助老、灾难救援等活动。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内容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内容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内容深圳市义工联合会是一个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以下是根据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相关精神和规定,为其制定的章程内容。

一、名称与宗旨1.名称: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

2.宗旨:本会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致力于团结和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会员1.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能力,愿意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交流的权利,并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

三、组织机构1.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等。

2.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会的各项活动,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3.本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四、活动与任务1.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关爱弱势群体、环保、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应急救援等。

2.培训和选拔志愿者,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加强与其他志愿服务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4.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五、经费与管理1.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捐赠、政府资助、活动收入等。

2.本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六、附则1.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深圳市义工联秘书组义工服务管理规定(确定版)

深圳市义工联秘书组义工服务管理规定(确定版)

深圳市义工联秘书组义工服务管理规定一、义工服务基本准则:1,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义工联义工服务的人员,不限于注册义工、团体义工、院校义工及体验服务人员。

2,义工联秘书组所有组长是为义工提供服务的人员,负责签到、安排服务内容、保管义工服、确认服务时间等工作3,本规定如与《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相冲突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为准二、考勤制度:1、常规服务时间均为实际开始时间,只要在开始时间前到达均可2、常规服务迟到15分钟内可豁免,避免因时间差导致的问题3、义工服务活动时间不得提前结束服务,若有提前结束者,当天不计服务时间4、该天当值组长应按照相关工作安排,提前半小时在集合地点等候义工集合5、每次参加义工服务活动应提前报人数、带队服务人员姓名及电话等信息给相关服务组长知悉,以便安排工作。

6、所有义工参加服务不得迟到,若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天当事义工自行负责解释处理三、义工服务规范:1、义工应在有时间的情况下,积极参加组内各种义工服务活动。

2、禁止所有义工利用本义工服务活动从事任何商业活动3、在义工服务活动期间,,义工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4、义工服务活动期间所有义工应统一整齐穿好义工服,服务活动结束后,统一将义工服交回给该天当值组5、义工服务活动期间所有义工应保持义工形象,举止文明,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出现任何服务内容以外不恰当的行为(如喝酒、跳舞、唱歌、聊天、看书等)6、义工服务活动期间,所有义工应按照该天当值组长统一安排进行服务,不得私自串岗、长时间离岗,对于不服务安排者组长有权终止其服务安排,并同时上报大组长说明详情,情节严重者上报义工联,并可通过深圳义工网公示取消本组服务资格7、义工服务活动过程中,所有义工应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同时请保管好个人随身物品(尤其钱包、手机等),并保留好存储凭证。

深圳志愿者(义工)证使用说明手册[策划]

深圳志愿者(义工)证使用说明手册[策划]

深圳志愿者(义工)证使用说明手册一、志愿者(义工)证样式(1)“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代表本证具有志愿服务功能,提供身份识别、志愿服务计时、志愿服务实时统计、培训记录、信息查询、信息恢复等服务。

(2)“中国共青团”代表本证具有团员服务功能,提供作为志愿者中团员身份的凭证功能。

(3)“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深圳市志愿服务基金会”代表此证具有公益服务功能,提供对志愿服务的公益支持。

(4)“中国电信”代表此证具有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功能,提供专业的信息平台开展志愿服务计时、培训、查询等服务功能。

(5)“深圳健康卡”代表本证具有医疗便民功能,提供志愿者自助挂号、健康信息存储、跨医疗机构就医和医院内外通用支付等功能。

(6)“深圳通”代表本证具有交通便民功能,提供志愿者在深圳市范围内搭乘公交、地铁等快速支付的服务。

(7)“深圳旅游”代表本证具有旅游服务功能,提供在深圳市范围内已签约旅游景点开展志愿服务和休闲游览时享受优惠政策的服务。

(8)“中银保险”代表本证具有保险服务功能,提供志愿者在深圳市范围内履行志愿服务时的免费保险服务。

(9)“中国银行”代表本证具有金融服务功能,提供志愿者储蓄、信用卡消费和电子现金账户小额快速支付等服务。

二、关于志愿者(义工)证的办理和使用(一)办理条件1.深圳志愿者(义工)证由深圳市义工联合会携手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志愿服务基金会、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深圳通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共同发行。

由深圳市义工联合会委托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进行制证,初次办证或到期换证不需缴纳任何费用,使用不需要缴纳管理费或年费。

深圳志愿者(义工)证的发行鼓励并规范了志愿服务活动,将不断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有效推动志愿者(义工)队伍与志愿服务组织的壮大发展。

地铁义工联管理细则 修改(2)资料

地铁义工联管理细则  修改(2)资料

深圳地铁义工联管理细则为加强义工管理,推动地铁义工联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根据本会《章程》有关“组织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地铁文明乘车秩序”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义工条件1.个人义工条件。

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18岁以下需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志愿从事义务工作,承认本会章程,履行入会手续,双方签订地铁义工服务协议,并接受入会培训者,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义工。

2.团体义工条件。

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10人以上的义工组织,承认本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双方签订地铁团体义工服务协议,并接受入会辅导,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义工。

二、义工入会登记手续1、个人义工登记手续申请人可到就近地铁站(除四号线龙华线)边门保安处领取《深圳地铁义工报名表》并填写,同时提交一寸证件相1张;或者登陆深圳地铁官方网站/cms/page?arg=service_dtygl&cod e=39153填写报名表;2、团体义工登记手续由团体代表联系深圳地铁义工联处索取、签订地铁团体义工服务协议并填写深圳地铁义工联团体义工登记表并交回,电话:0755-88 960691、88962727,传真:88960355。

3报名表收集纸质报名经车站边门报名,实行中心车站管理模式。

即:纸质报名表每月15日交至中心站,义工大组长每月20日前到中心站收集报名表。

网络报名经公司外网报名,由义工干事负责将报名表交由义工大组长无义工车站职责:每月15日前将车站收集到的义工报名表上交至中心站。

三、义工培训义工培训分为入会培训、服务技能培训、岗前培训三种。

(一)入会培训。

1.个人义工入会培训。

个人义工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由秘书处电话或短信通知入会培训时间及地点,或通知三次参加培训仍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入会培训者,地铁义工联则视为其不再参加地铁义工联,如仍需加入,则需重新填写《深圳地铁义工联报名登记表》并交回。

2.团体义工入会培训。

义工义务

义工义务

团体义工报名须知网络服务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市民与深圳市福田区义工联合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上办理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网上办理业务的前提必须完全同意本协议条款及相关网上办理业务的服务条款,才可以办理深圳市福田区义工网(本网站)的各类业务。

本网站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市民进入注册程序并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市民已与区义工联达成本协议,市民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和条件。

第二条市民的账号、密码和安全网站市民账号和密码是市民重要的个人资料,市民务必注意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市民应按照机密的原则设置和保管自设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不应将本人自设密码提供给法律规定必须提供之外的任何人;市民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本人密码被窃取,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市民自行承担。

凡使用网站账号和密码办理的一切业务,均视为市民亲自办理的业务,由市民承担由此所导致的相关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费用的支付等。

本网站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障市民的交易安全,但区义工联不保证本网站绝对安全。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市民申请业务之前应先了解服务及详细使用情况,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浏览本网站的相关栏目。

2、市民必须提供准确的资料,区义工联将根据市民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如有不符,本网站将不予受理市民的业务办理。

3、市民通过区义工联网站发送短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行政规章制度;②不发送任何非法的、骚扰性、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挑衅的、庸俗的、淫秽等内容的短讯消息;③不发送任何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短讯消息;④不发送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短讯消息;⑤不向不认识的手机市民随意发送任何短讯消息。

如市民违反以上规定,区义工联有权配合公安部门追查信息来源,依法追究市民的相关法律责任。

4、市民应按规定准确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市民填写完毕后按提交键确认,即视为市民对所提交资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

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

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

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二五号《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2月25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五年四月十三日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2005年2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义工服务活动,推动义工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义工、义工服务组织及其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义工,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和社会责任,经过登记,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人员。

本条例所称的义工服务组织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以及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机关、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团体义工。

第四条义工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

第五条义工服务范围包括助老扶弱、扶贫济困、支教助学、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六条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市义工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义工服务活动,各区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区义工联)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工服务活动。

义工服务活动接受共青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义工服务纳入社会和谐发展的范畴,为义工服务提供必要的资助和支持。

公安、城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义工服务工作给予支持。

第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及其他组织应当鼓励义工服务活动,宣传义工精神,维护义工及义工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

义工考核管理制度

义工考核管理制度

义工考核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激励和管理义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建立起一个合理的义工考核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科学、规范、实用的考核机制,可以明确义工的任务目标,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为组织的发展和服务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二、义工考核管理制度的意义1. 促进义工进一步了解组织的使命和愿景,增强归属感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激励义工积极参与各项工作活动,提高组织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3. 明确义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和执行工作计划。

4. 为义工提供发展机会和成长空间,促进其个人和职业能力的提升。

5. 通过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分析,发现和解决义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义工考核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考核目标:明确义工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要求,确保他们清晰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实现分工合作和高效运作。

2. 考核内容:根据义工的具体工作内容和绩效指标,设计合理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客观地评价其工作表现。

3. 考核对象:明确义工考核的对象范围和标准,建立完善的考核档案和数据统计,保证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考核方式:制定科学、灵活的考核方式和制度,包括定期评定、问题反馈、奖惩措施等,激励义工持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 考核结果:根据义工的考核绩效,及时通知其工作表现和存在问题,为他们提供改进和发展建议,促进个人和组织共同成长。

6. 考核监督:建立相应的考核监督机制和责任制度,确保义工考核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性,防止人为干扰和数据造假。

四、义工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确定考核目标和内容:根据组织的发展需求和义工的工作特点,明确考核目标和内容,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和绩效指标。

2. 制定考核计划和流程:建立完善的考核计划和流程,包括考核时间表、评定标准、考核方式等,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及时反馈。

3. 组织培训和指导:为义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考核要求,提高工作技能和绩效表现。

义工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义工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义工联合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义工联合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义工联合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节约性、透明性原则。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财务收入管理:1. 收入来源包括捐赠、政府资助、企业赞助、社会捐助等。

2. 所有收入必须如实登记,不得隐瞒、截留或挪用。

3. 对于捐赠款项,应严格按照捐赠者意愿使用,并定期向捐赠者通报使用情况。

第五条财务支出管理:1. 支出项目包括义工培训、活动经费、办公经费、设备购置等。

2. 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非预算支出。

3. 所有支出应附具合法票据,不得虚列支出、虚报冒领。

第六条财务报销制度:1.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活动等产生的费用,应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2. 报销时需提供相关票据、行程单、住宿证明等材料。

3.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七条资产管理:1. 工义联合会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货币资金必须存入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借或挪用。

3.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4. 无形资产应合理评估,确保其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八条会计核算:1. 工义联合会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工作。

2. 会计核算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九条财务报告:1. 工义联合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

2. 财务报告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捐赠者等相关单位。

3. 财务报告应真实反映义工联合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监督与检查:1. 工义联合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

义工(志愿者)管理制度

义工(志愿者)管理制度

XXX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义工(志愿者)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义工招募 (5)2.1 来源与收集 (5)2.2 条件 (5)2.3 报名 (5)2.4 登记 (6)2.5 权利 (6)2.6 义务 (7)2.7 守则 (7)第三章培训 (11)3.1 目的和意义 (11)3.2 培训种类 (12)3.3 培训流程 (13)第四章义工服务 (16)4.1 义工服务来源与收集 (16)4.2 义工服务流程 (18)4.3 补贴和社会实践证明开具事项 (19)第五章激励 (19)5.1 星级义工评级制度 (19)5.2 年度优秀义工评级制度 (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使用义工资源,保证义工服务的质量,进一步推动XXX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义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义工)的服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义工是指自愿接受XXX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安排,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服务宗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传播文明。

第四条服务口号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第五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二章义工招募2.1 来源与收集义工的来源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渠道:(1)来自周边:比如附近高校、企事业单位等个体或者集体;(2)来自本地:由家访、个案、小组工作、社区活动过程中发展而来的,主要是本地居民义工;2.2 条件(1)自愿从事义工服务(2)自愿奉献个人的爱心、智慧、专长和时间,不为任何物质报酬,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3)年满14周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满14周岁须征得家长、监护人的同意或陪同下,方可参加。

(4)符合义工服务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6)需参加义工服务累计时数达10小时以上2.3 报名(1)现场报名:透过平时个案、小组、社区活动,社工随身携带义工报名表或现场设置报名处,接受现场报名,填写《义工报名表》;(2)电话报名:通过中心办公室义工部电话报名,事后填写《义工报名表》;(3)网上报名:义工报名专用邮箱(XXXXX@)报名,事后填写《义工报名表》;2.4 登记对于每位义工,中心会登记在《义工人数、培训、服务时数统计》(EXCEL文档),每位义工的登记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姓名;(2)出生年月;(3)身份证号码(4)现住址;(5)兴趣、特长;(6)可用于做义工的时间段;(7)联系电话;(8)年培训时数;(9)年服务时数;(10)属性(自有/合作)2.5 义工权利:1、自愿加入或者退出服务组织2、参加义工服务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3、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须的条件、必要的保障4、请求义工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5、有获得服务指导和培训机会的权利6、对义工服务组织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7、有了解参与义工服务的价值及成效的权利2.6 义务1、遵守义工服务组织的章程2、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它利益3、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4、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5、宣传本中心服务的宗旨,维护本义工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义工的社会影响。

宝安通义工服务时数管理办法

宝安通义工服务时数管理办法

宝安通义工服务时数管理办法
一、第十六届宝安通义工联统一使用新版“xx义工联合会标准签到表”,旧签到表即日起作废。

二、宝安通义工联七大职能部门、三大专业分会、十六个学院分会每月上交一次上月活动的电子版活动签到表(部门及专业分会每月1日上交、学院分会每月15日上交)及签到表确认文件。

所有文件统一发送至邮箱:**********,由宝安通义工联人力资源部录入宝安通义工联后台数据库,逾期不候(每月1日只可上交上月签到表,不可补交补录。

若出现同一部门发送两份签到表汇总的邮件,我们将自动筛选第一个邮件作为后台录入的数据。

工作类签到表各部门、分会自行保管,作为每学期绩效评估考核的相关凭证。

三、各部门、专业分会及学院分会应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对待义工时,义工时录入后台后,想查询义工时的义工,可于人力资源部值班时间(每周一——周五下午2:00——5:30到义工联办公室(xxx204)或致电办公室(26xxxx87)查询。

如因部门、分会上交签到表错误产生的义工时问题,人力资源部恕不负责。

四、每学期期末,各部门、专业分会及学院分会需上交电子版义工时汇总表和本学期所有义工活动的纸质版签到表。

上交汇总表为核实及认证本学期义工时;上交纸质版签到表以备查验。

五、各部门、专业分会及学院分会应明确活动、工作义工时的区别,每张签到表上每人每天服务义工时最多不得超过12小时。

活动
义工时包括宝安通义工联组织的义工活动项目及常规义工服务项目。

六、关于往届义工时认证问题:各会员或干事携带义工证于人力资源部值班时间(每周一——周五下午2:00——5:30到义工联办公室xxx204),核对后台证明活动记录无误后方可由人力资源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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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义工联义工管理办法
为有效地使用义务资源,保证义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义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深圳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深圳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一、会员条件
1、个人会员条件。

几年龄在14周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承认本会章程,履行入会手续,并接受入会辅导者,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2、团体会员条件。

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30人以上的义工组织,承认本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并接受入会辅导,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会员入会登记手续
1、个人会员登记手续
由申请人亲自到就近市、区义工联秘书处填写《深圳市(区)义工联个人会员登记表》同时邀交本人身份证(非深圳常住户口者需附有效特区暂住证)复印件1份、个人一寸证件相1张和资料费10元。

2、团体会员登记手续
由团体代表亲自到就近市、区义工联秘书处索取、填写《深圳市(区)义工联团体会员登记表》并交回。

三、会员辅导
会员辅导分为人会辅导、服务技能辅导二种。

(一)人会辅导
1、个人会员入会辅导。

个人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发出《深圳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入会辅导通知书》。

个人会员持通知书参加当月组织举办的会员入会辅导。

个人会员登记后三个月内不参加入会辅导者,欲成为个人会员需重新登记。

2、团体会员入会辅导。

团体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在收到登记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入会辅导。

(二)服务技能辅导
1、会员参加服务需接受相关的服务技能辅导。

2、服务技能辅导由各服务组织邀请专业人士或资深义工担任主讲。

3、专业技能要求高的服务项目,经辅导后达不到要求的会员,可重新选择其他服务项目。

四、会员服务项目选择
1、个人会员服务项目选择。

入会辅导结束后,个人会员可根据个人特长选择1个服务组参加服务,服务6个月后可重新选择服务组。

没有选择服务组的个人会员由秘书处安排参加集体服务。

2、团体会员服务项目选择。

入会辅导结束后,团体会员以自主开展义务服务、参与市(区)义工联组织的义务服务二种形式结合开展服务。

五、会员档案管理
(一)个人会员参加入会辅导后,由市(区)义工联秘书处对其编号,发放《深圳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会员档案管理。

团体会员参加入会辅导后,由市(区)义工联秘书处发放《深圳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服务记录卡》,由本团体会员负责人保存。

(二)会员档案包括会员编号、登记表、辅导记录、基本情况、参加服务记录等。

(三)会员服务记录
《深圳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服务记录卡》由市义工联统一印发,由个人会员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并交服务召集人签名,团体会员在每次服务后由活动负责人填写。

《深圳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服务记录卡》内容包括服务日期、服务地点、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效果等。

会员于每年11月上交《深圳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服务记录卡》统计去年II月至当年10月服务时间,并换发新的服务记录卡。

六、会员晋升
1、个人会员晋升采取星级制,星级制共分五级。

个人会员晋升以每累计服务时间100小时为一级晋升单位。

2、星级制指的是:个人会员服务时间累计达100小时者晋升为一星级会员,累计200
小时者晋升为二星级会员,如此类推,累计达500小时者晋升为五星级会员。

3、团体会员中的个体晋升参照个人会员晋升办法。

七、会员表彰
I、会员表彰的主要依据为会员服务记录卡。

2、市义工联每年12月集中表彰一次星级会员。

五星级会员以上者另行表彰。

3、市义工联可推荐优秀个人会员、先进团体会员单位参加其他相关的评选表彰。

欢迎光临西秦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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