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义工联秘书组义工服务管理规定(确定版)
深圳义工联义工管理办法
深圳义工联义工管理办法为有效地使用义务资源,保证义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义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深圳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深圳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一、会员条件1、个人会员条件。
几年龄在14周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承认本会章程,履行入会手续,并接受入会辅导者,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2、团体会员条件。
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30人以上的义工组织,承认本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并接受入会辅导,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会员入会登记手续1、个人会员登记手续由申请人亲自到就近市、区义工联秘书处填写《深圳市(区)义工联个人会员登记表》同时邀交本人身份证(非深圳常住户口者需附有效特区暂住证)复印件1份、个人一寸证件相1张和资料费10元。
2、团体会员登记手续由团体代表亲自到就近市、区义工联秘书处索取、填写《深圳市(区)义工联团体会员登记表》并交回。
三、会员辅导会员辅导分为人会辅导、服务技能辅导二种。
(一)人会辅导1、个人会员入会辅导。
个人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发出《深圳节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入会辅导通知书》。
个人会员持通知书参加当月组织举办的会员入会辅导。
个人会员登记后三个月内不参加入会辅导者,欲成为个人会员需重新登记。
2、团体会员入会辅导。
团体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在收到登记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入会辅导。
(二)服务技能辅导1、会员参加服务需接受相关的服务技能辅导。
2、服务技能辅导由各服务组织邀请专业人士或资深义工担任主讲。
3、专业技能要求高的服务项目,经辅导后达不到要求的会员,可重新选择其他服务项目。
四、会员服务项目选择1、个人会员服务项目选择。
入会辅导结束后,个人会员可根据个人特长选择1个服务组参加服务,服务6个月后可重新选择服务组。
没有选择服务组的个人会员由秘书处安排参加集体服务。
2、团体会员服务项目选择。
入会辅导结束后,团体会员以自主开展义务服务、参与市(区)义工联组织的义务服务二种形式结合开展服务。
义工小组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义工小组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义工小组的活动,促进义工活动的有序开展,提高义工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义工小组是指由一定数量的志愿者自愿组成,共同参与某一义工项目或活动的团队。
第三条义工小组成员应具有热情、奉献精神,积极参与义工活动,服从组织安排,共同完成任务。
第四条义工小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共秩序,文明礼貌,做到勇于承担,诚实守信。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义工小组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义工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团务干事等职位,由小组成员自行推举产生。
第七条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义工小组活动,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团务干事负责小组内务管理。
第八条义工小组设立纪检委员会,对小组成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纪律处置。
第三章小组活动第九条义工小组应定期组织义工活动,明确活动目的、内容和安排。
第十条义工小组活动应遵循“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互帮互助”的原则。
第十一条义工小组成员应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义工任务,保护环境,守护公共财物。
第十二条义工小组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反馈意见,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四章守则第十三条义工小组成员应积极融入团队,相互尊重,互相支持,建立和谐友好的团队氛围。
第十四条义工小组成员应遵守志愿者守则,做到守时、守纪、守责、守信。
第十五条义工小组成员不得利用义工活动谋取私利,不得损害组织形象和利益。
第五章处罚第十六条义工小组成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组织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警告、解聘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义工小组成员共同保管,如有修改需提出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自适用之日起,原有有关规定自行废止。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义工小组所有。
以上为义工小组规章制度范本,希望能对您的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义工小组规章制度内容
义工小组规章制度内容1. 引言义工小组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组成的团队。
为了确保义工活动的有序进行,保证志愿者的权益和义工服务的质量,本文档制定了义工小组的规章制度。
所有加入义工小组的成员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2. 志愿者资格要求•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已经获得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才能成为义工小组的志愿者。
•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言行规范,热心帮助他人。
•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和其他志愿者和项目负责人良好协作。
3. 义工服务内容义工小组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社区服务: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社区环境整治等。
- 教育服务:协助教师进行课堂辅助、学生辅导等。
- 环保服务:开展环保宣传、垃圾分类等工作。
- 文化活动:组织文化节庆活动、志愿者招募等。
4. 义工时间安排和管理•志愿者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参与义工活动。
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需提前请假并得到项目负责人的批准。
•义工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安排,并及时通知志愿者。
•志愿者需按时到达活动地点,如迟到或缺席需提前向项目负责人说明理由。
5. 志愿服务纪律•志愿者需遵守活动的相关纪律,不得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
•志愿者需准时到达和离开服务场所,不得擅自离开或提前离开,必须等到项目负责人的指示后方可离开。
•志愿者在服务期间需穿戴整齐、干净的服装,不得穿戴夸张或不雅的服饰。
6. 安全和保护措施•志愿者参与义工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组织的安全规定和要求,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如义工活动涉及到危险操作或特殊环境,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前告知,并做好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志愿者需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将个人贵重物品带入服务场所。
7. 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义工小组会定期对志愿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
•出色表现的志愿者将获得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
深圳义工联章程4
深圳义工联章程4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修正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是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简称市义工联。
本会的英文名称为 Shenzhen Volunteer Association,缩写为 SVA。
第二条本会是由自愿、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并经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本会通过组织、协调全市义工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义工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会奉行“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深圳市民政局,对本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地是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 1001 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包括: (一)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义工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协助政府统筹开发和整合优化全市义工工作资源,为城市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和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义工服务;(四)为具有特殊困难和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五)统一制定义工服务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 (六)招募、培训和表彰义工; (七)拓展义工服务领域; (八)加强义工服务理论研究; (九)开展义工服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实行会员管理制度。
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个人会员是指承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 (二)团体会员分为法人义工会员和团体义工会员。
法人义工会员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团体义工会员是指 200 人以上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机关、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团体义工。
义工中心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义工中心的管理,提高义工服务质量,保障义工权益,促进义工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义工中心的所有义工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友爱的原则,倡导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精神。
二、义工招募与选拔第四条义工招募应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第五条报名参加义工的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3. 热爱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4. 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或兴趣爱好;5. 能够遵守义工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义工选拔由义工中心负责,选拔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选拔结果的公正性。
三、义工培训与管理第七条义工中心定期对义工进行培训,提高义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义工应积极参加培训,接受义工中心的指导与管理。
第九条义工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组织安排,按时参加服务活动;2. 尊重服务对象,热情服务,确保服务质量;3. 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4. 不得以义工身份从事营利活动;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四、义工权益与保障第十条义工中心为义工提供以下权益保障:1.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2. 对表现突出的义工给予表彰和奖励;3. 为义工提供志愿服务证明;4. 保障义工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义工有权要求义工中心为其提供培训、咨询等服务。
五、义工考核与激励第十二条义工中心对义工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服务活动考核。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1. 服务时长;2. 服务质量;3. 工作态度;4. 团队协作。
第十四条服务活动考核内容包括:1. 服务态度;2. 服务效果;3. 遵守纪律。
第十五条对考核优秀的义工,义工中心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义工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内容
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章程内容深圳市义工联合会是一个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以下是根据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相关精神和规定,为其制定的章程内容。
一、名称与宗旨1.名称: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
2.宗旨:本会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致力于团结和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会员1.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能力,愿意履行会员义务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2.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交流的权利,并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
三、组织机构1.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等。
2.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会的各项活动,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3.本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四、活动与任务1.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关爱弱势群体、环保、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应急救援等。
2.培训和选拔志愿者,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加强与其他志愿服务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4.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提高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五、经费与管理1.本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捐赠、政府资助、活动收入等。
2.本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六、附则1.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义工团队管理制度
义工团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义工团队的管理和运作,确保义工活动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义工活动的团队成员,在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义工团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 义工团队成员有权参加团队组织的义工活动,并享有在活动中获得指导和支持的权利。
2. 义工团队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团队活动,服从组织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活动现场。
3. 义工团队成员有义务遵守团队的纪律要求,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得损害团队的利益和形象。
4. 义工团队成员应当尊重团队的领导和其他成员,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团队的团结和稳定。
第三章义工团队的管理方式1. 团队成立:义工团队由团队负责人负责组建,成员经过筛选和培训后加入团队。
2. 团队领导:团队设立团队负责人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和组织活动,团队负责人由团队成员自行选举产生。
3. 活动安排:团队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每月的活动计划,由团队负责人统一安排和指导。
4. 活动考核:团队每月进行一次活动考核,评选最佳成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彰。
第四章义工团队的管理制度1. 活动守则:团队成员须遵守团队的活动守则,包括服从组织安排、尊重他人、不得迟到早退等。
2. 安全保障:团队负责人负责保障团队的安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组织安排急救措施和应急处理。
3. 团队纪律:团队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团队的纪律要求,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得影响团队的正常活动。
4. 组织活动: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的需要组织活动,确保义工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章义工团队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团队监督:团队负责人要对团队成员的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 成员评估:团队每月进行一次成员评估,评选最佳成员并给予奖励或表彰,及时纠正不良行为。
3. 活动评估:团队每月进行一次活动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活动方案,提高活动效益。
第六章义工团队的奖励和惩罚1. 奖励制度:团队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团队成员进行奖励和表彰,鼓励其继续努力。
深圳市义工联秘书组义工服务管理规定(确定版)
深圳市义工联秘书组义工服务管理规定一、义工服务基本准则:1,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义工联义工服务的人员,不限于注册义工、团体义工、院校义工及体验服务人员。
2,义工联秘书组所有组长是为义工提供服务的人员,负责签到、安排服务内容、保管义工服、确认服务时间等工作3,本规定如与《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相冲突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为准二、考勤制度:1、常规服务时间均为实际开始时间,只要在开始时间前到达均可2、常规服务迟到15分钟内可豁免,避免因时间差导致的问题3、义工服务活动时间不得提前结束服务,若有提前结束者,当天不计服务时间4、该天当值组长应按照相关工作安排,提前半小时在集合地点等候义工集合5、每次参加义工服务活动应提前报人数、带队服务人员姓名及电话等信息给相关服务组长知悉,以便安排工作。
6、所有义工参加服务不得迟到,若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天当事义工自行负责解释处理三、义工服务规范:1、义工应在有时间的情况下,积极参加组内各种义工服务活动。
2、禁止所有义工利用本义工服务活动从事任何商业活动3、在义工服务活动期间,,义工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4、义工服务活动期间所有义工应统一整齐穿好义工服,服务活动结束后,统一将义工服交回给该天当值组5、义工服务活动期间所有义工应保持义工形象,举止文明,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出现任何服务内容以外不恰当的行为(如喝酒、跳舞、唱歌、聊天、看书等)6、义工服务活动期间,所有义工应按照该天当值组长统一安排进行服务,不得私自串岗、长时间离岗,对于不服务安排者组长有权终止其服务安排,并同时上报大组长说明详情,情节严重者上报义工联,并可通过深圳义工网公示取消本组服务资格7、义工服务活动过程中,所有义工应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同时请保管好个人随身物品(尤其钱包、手机等),并保留好存储凭证。
义工服务管理制度
义工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义工服务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高义工服务管理水平,保障义工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义工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个人爱心义工等。
第三条凡参与义工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义工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义务的原则,发挥爱心和责任心,服务社会,帮助他人。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义工服务组织或者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六条义工服务组织负责人应当对义工服务管理制度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所有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义工服务组织或者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章义工服务项目管理第八条义工服务项目应当合理安排,明确任务目标,确定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
第九条义工服务项目应当与社会公益事业紧密结合,服务内容应当能够给予受益者实际帮助和支持。
第十条义工服务项目的组织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义工服务活动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义工服务项目的组织方应当为义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义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参与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义工服务项目的组织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定期评估义工的服务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第三章义工服务管理第十三条参与义工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文明参与义工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参与义工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当严格遵守义工服务项目的安排和指导,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和任务目标。
第十五条参与义工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当保障义工服务活动的安全和秩序,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参与义工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义工服务项目的纪律要求,服从组织安排和指挥,不得违反规定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义工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应当对义工服务活动的成果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促进义工服务的不断改进和提升。
深圳市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深圳市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注册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者之城”建设的意见》(深发〔2015〕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志愿者,除符合《深圳市义工条例》第三条定义外,还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登记,并常态化参加服务活动。
第三条注册志愿者须按规范参与志愿服务,并享受相关培训、服务记录、权益保障、表彰激励等服务。
第四条志愿者是在履行志愿服务过程中的特定称谓,是在志愿服务期间向被服务者表明的一种身份。
个人在工作、生活中的任何其他行为,与其志愿者身份无关。
与其志愿者身份无关。
任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不得在其工作、生活中以志愿者身份进行与志愿服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对志愿者身份进行恶意炒作。
对志愿者群体名誉造成损害的,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市义工联)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注册登记第五条基本条件:(一)年满10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三)热心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事业;(四)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全市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义工联合会管理体系,实行各级义工联合会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为服务主体的组织架构。
各级义工联合会及其所属团体会员单位为志愿者注册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实行逐层管理、逐级负责。
第七条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网络平台。
注册机构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注册和管理,促进注册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第八条注册程序:(一)登录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签署注册协议等,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及服务意向等信息,选择注册机构,提交注册后生成预备志愿者号;(二)注册机构须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三)初审通过后,注册机构须于20个工作日内,通知预备志愿者参加培训;(四)参加培训后,预备志愿者须在注册机构的组织下,参加至少10小时志愿服务后,予以认证通过,成为正式志愿者,取得注册志愿者号;(五)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为全市注册志愿者的信息资料储存平台,注册志愿者号为志愿者的唯一身份识别号,志愿者可以凭借注册志愿者号在我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查询、下载、打印相关个人志愿服务信息;(六)取得注册志愿者号后,志愿者可以在深圳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自愿申办电子志愿者证,不申办电子志愿者证不影响个人注册志愿者的身份;(七)申办电子志愿者证填写申请资料有误的,注册机构须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并协助志愿者完成相关办证工作。
义工秘书处规章制度
义工秘书处规章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义工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确保秘书处的运作顺利、高效。
秘书处作为组织与义工之间的桥梁,承担着协调、交流以及信息管理等重要职责。
因此,制定规章制度对于保障义工秘书处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2. 秘书处组织架构秘书处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2.1 行政部门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秘书处内部的行政事务,包括人事管理、日常会务、文件管理等。
2.2 项目部门项目部门负责协调各个义工项目的运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每个项目都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相关事宜。
2.3 沟通部门沟通部门负责与外界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调。
包括与组织其他部门的沟通,以及与义工之间的信息交流等。
为了确保秘书处的工作高效有序,需要明确每个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3.1 行政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负责招募、培训和监督行政人员;•组织和安排行政内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秘书处的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管理、档案管理等;•协助其他部门处理相关行政事宜。
3.2 项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负责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控制;•组织召开项目会议,跟进项目进展并记录会议纪要;•负责与项目相关的文件管理和信息交流;•协调各个项目之间的资源分配和合作。
3.3 沟通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负责与组织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组织和协调义工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传递;•维护秘书处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管理组织内部的通讯录和义工名单。
为确保秘书处的工作高效进行,需要明确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
4.1 工作时间•秘书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工作时间,但需提前向上级报备。
4.2 考勤制度•所有秘书处成员需要按时参加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出差、请假等需提前向上级申请,并按照规定进行请假手续。
5. 保密与信息安全为确保组织的信息安全和保密,秘书处成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5.1 保密工作•所有与组织相关的敏感信息和文件都属于保密范畴,不得外泄;•在秘书处工作期间,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机密信息带离办公室;•临时工作文件和纸质文档在使用后需妥善处理,如彻底销毁或密封存放。
深圳志愿服务文件
深圳志愿服务文件一、引言深圳市作为中国互联网产业的重要发展地区,志愿服务在促进社会和谐、共建共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志愿服务,深圳市政府制定了深圳志愿服务文件。
二、背景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新兴技术与志愿服务相结合,不仅能够提高志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更能够促进公众参与和社会共建。
深圳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动互联网+志愿服务,将互联网技术和创新应用应用于志愿服务行业。
三、文件内容根据深圳市政府的要求,深圳志愿服务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志愿服务的宗旨和目标该文件明确指出深圳市志愿服务的宗旨是倡导并发挥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意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志愿服务的目标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创新应用,提升志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共建共享。
2. 志愿服务的组织和管理文件规定了志愿服务的组织形式,包括以社区为基础的志愿者组织、企业组织、社会组织等。
同时,明确了志愿服务的管理机制和责任分工,以确保志愿服务的良好运行。
3. 志愿服务的项目和领域深圳志愿服务文件明确了志愿服务的项目范围和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关爱老年人、助残助学、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事业。
文件还鼓励创新项目和领域的志愿服务,以满足社会的不同需求。
4. 志愿服务的培训和奖励为了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文件对志愿者的培训和培养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志愿服务的培训机制和内容。
此外,文件还设立了志愿服务的奖励措施,以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四、实施与展望该文件在发布后,深圳市政府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全面贯彻落实深圳志愿服务文件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未来,深圳市将持续推动互联网+志愿服务的创新发展,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五、结语深圳志愿服务文件的制定,标志着深圳市将互联网技术与志愿服务相结合,推动社会公益事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通过规范和推广志愿服务,深圳市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共建共享的社会环境,激发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义工小组规章制度文案范本
义工小组规章制度文案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义工小组的管理,促进义工小组的健康发展,提高义工服务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1.义工小组由组长领导,成员组成。
2.组长具有组织、协调、管理、带领义工小组服务等能力。
3.成员需服从组长的指挥,团结协作,共同完成义工服务工作。
第三章义工服务宗旨本义工小组的服务宗旨是: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造福人群。
第四章义工服务内容1.义工小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保服务、慈善服务、公益服务等。
2.组织义工小组成员开展义工服务活动。
3.跟随组长的安排,认真履行义工服务任务。
第五章义工服务对象义工小组的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流浪动物等弱势群体。
第六章义工服务时间和地点1.义工服务时间由组长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安排决定。
2.义工服务地点根据具体服务项目确定。
3.义工服务时间和地点需提前通知组员,保证能正常参与义工服务活动。
第七章义工服务行为规范1.义工小组成员要文明礼貌,尊重服务对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2.义工小组成员要遵守服务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组长的指示。
3.义工小组成员要保持服务热情,积极参与义工服务活动。
4.义工小组成员要遵守服务活动安全规定,注意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章义工服务管理1.组长定期组织义工小组成员开展义工服务活动,安排服务任务。
2.义工小组成员要按时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
3.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组长有权进行相应处理。
第九章义工服务评优1.组织义工小组成员开展义工服务活动的过程中,根据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优。
2.优秀成员将被表扬,激励其继续发扬优良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章义工服务责任1.组长有责任组织、管理义工小组,保证义工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2.义工小组成员有责任参加义工服务活动,执行组长的指示,维护义工小组的形象。
第十一章义工服务奖惩1.对于表现优异的义工小组成员,组织可给予奖励,鼓励其继续努力。
义工管理办法
义工管理办法义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义工工作,提高义工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所有开展义工工作的组织和单位。
第二章义工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义工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义工工作应基于义务和自愿的原则,义工有权自愿选择和退出义工工作。
2. 组织管理原则:义工工作应由相关组织或者单位进行组织和管理,并向义工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3. 公开透明原则:义工工作的招募、培训、评估和奖惩等过程应公开透明,让义工和社会公众了解。
4. 公平公正原则:义工应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和权益保障。
第三章义工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四条义工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或者义工工作部门,负责义工的招募、培训、管理和奖惩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机构或者义工工作部门职责应包括:1. 制定义工管理政策和制度,确保其执行。
2. 组织义工的招募和培训工作,确保义工的素质和能力。
3. 监督和评估义工工作,保障义工工作质量和效果。
4. 协调义工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义工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义工招募和培训第六条组织机构或者义工工作部门应制定招募和培训计划,确保招募和培训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招募义工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广告、宣传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培训义工应包括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的培训。
第五章义工工作的管理第九条组织机构或者义工工作部门应建立义工档案,包括义工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工作时间等。
第十条组织机构或者义工工作部门应定期对义工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义工的工作表现、态度和能力等。
第六章义工权益保障第十一条组织机构或者义工工作部门应为义工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义工在义工工作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组织机构或者义工工作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对优秀的义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第七章其他事项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由组织机构或者义工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义工管理办法
义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义工队伍建设,提高义工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工”,是指自愿无偿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并经组织认可并接受任务安排的个人或团体。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组织注册的义工,不适用于未注册的志愿者。
第二章注册、培训和考核第四条注册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志于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愿意遵守本组织的规章制度和义工服务准则。
第五条注册程序:(一)填写《义工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组织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进行面试;(三)参加本组织的义工培训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六条培训内容:(一)本组织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服务准则等;(二)基本法律法规、道德礼仪及应急知识;(三)服务技能训练及岗位安全培训等。
第七条考核制度:(一)义工服务岗位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二)服务时间可累计,达到规定时长后,可进行相应等级考试;(三)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技能、安全操作、服务态度等方面。
第三章服务内容和保障第八条义工服务内容:本组织汇集各项公益服务任务,根据服务需求和义工自身特长,进行合理安排。
第九条服务保障:(一)义工参加本组织的公益活动期间,享受必要的服务保险;(二)义工在履行服务任务过程中,如遇到意外伤害或其他问题,本组织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条义工团队的领导架构:(一)义工服务队长:负责义工服务任务安排以及服务效果评估等;(二)义工培训师:负责义工的培训及考核等事宜;(三)义工服务员:负责具体的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管理制度:(一)义工服务任务由组织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二)义工服务岗位分级,按照不同等级报酬;(三)义工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义工服务队长负责处理。
第五章惩戒与奖励第十二条义工服务过程中,应按照服务准则和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素质和行为习惯。
第十三条义工的惩戒:(一)违反组织的规章制度和服务准则;(二)擅自撤离或逃避义工服务任务;(三)携带毒品、武器等违禁物品参加义工服务等行为。
义工安全管理制度
义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义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义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义工安全管理的基本体系、义工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义工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区所有的义工和义工管理机构。
第三条义工安全管理是指为了保护义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义工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义工的身心健康而组织实施的一系列安全措施。
第四条义工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义工安全管理应当坚持“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管理科学、制度健全、宣教到位”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义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义工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各级义工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义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义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义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各级义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第九条义工安全管理应当从源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义工事故。
第二章义工安全管理的责任第十条义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义工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各级义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各级义工管理机构领导干部应当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义工安全管理岗位负责人应当落实《岗位责任制》、《授权委托书》,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三条义工安全员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生产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义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人员应当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义工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义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义工安全生产督查人员应当利用《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对义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义工群管理制度
义工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义工群管理工作,保障义工群成员的权益,提高义工群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义工群管理工作,义工群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等都应遵循该制度。
第三条义工群管理以服务为宗旨,以效率为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义工群成员之间的和谐互动。
第四条义工群管理工作应当与义工团队和社区服务等工作相衔接,形成协同合作、有机互动的良好态势。
第二章义工群管理基本制度第五条义工群管理应遵循自愿参加、平等竞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义工群成员应当遵循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尊重他人,服从义工群管理的组织和领导。
第七条义工群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参与义工活动,服从义工群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
第八条义工群成员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增强专业素养。
第三章义工群管理职责第九条义工管理工作由义工群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具体工作由义工群负责人牵头落实。
第十条义工群负责人是义工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义工群的组织管理、服务指导、服务评估等工作。
第十一条义工群负责人应当履行管理职责,保障义工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义工群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义工群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工作。
第四章义工群管理制度第十三条义工群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义工群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
第十四条义工群应当建立规范运作的管理制度,明确义工活动的组织实施、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等。
第十五条义工群应当建立细化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保障义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义工群应当建立服务记录和评估制度,对义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义工群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义工群活动的安全和义工成员的权益。
第十八条义工群应当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和激励优秀义工成员,惩罚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义工群应当建立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做好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第五章义工群管理工作流程第二十条义工群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有序进行。
义工管理制度
义工管理制度1. 引言义工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或机构中,用于管理和监督义工活动的一套规定和程序。
它旨在确保义工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促进义工与组织的有效协作。
本文将介绍一个基本的义工管理制度的主要必要性、目标、义工申请程序、义工任务安排、义工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2. 义工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义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组织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义工管理制度的几个主要必要性:2.1 维护义工的权益和利益义工管理制度可以确保义工的权益得到保护。
通过制度的规定,组织可以提供合理的补偿、福利和保险等,以激励义工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工作。
2.2 促进组织和义工的合作义工管理制度为组织和义工之间建立起了清晰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义工可以通过制度了解组织的需求和期望,组织也可以通过制度向义工传达信息和安排任务。
2.3 提高义工管理的效率通过建立统一的义工管理制度,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和监督义工的活动。
制度中规定了义工的申请程序、任务安排和培训要求等,可以确保组织在义工管理方面更加高效和有序。
3. 义工管理制度的目标义工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义工的参与顺利进行,并使组织和义工能够实现共同的目标。
以下是义工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3.1 招募优秀的义工制度中规定了义工的申请程序和要求,以筛选出合适的、有能力的义工加入组织,为组织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3.2 安排恰当的义工任务通过制度规定义工任务的安排和分配原则,以确保义工活动的有序进行,并根据义工的技能和兴趣进行任务的分配,提高义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3 提供必要的义工培训制度中明确了义工培训的内容和程序,以确保义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为其个人发展提供支持。
4. 义工申请程序4.1 申请资格义工管理制度规定了义工的申请资格,包括年龄要求、健康状况、教育背景等。
申请者需要符合组织的要求方可申请成为义工。
4.2 申请流程申请者需要填写义工申请表格,包括个人信息、相关经验、为什么选择成为义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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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义工联秘书组义工服务管理规定(确定版)
《深圳市志愿工作者联合会秘书队志愿服务管理条例》
1。
志愿服务基本准则:1,2,3,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者工作联合会志愿服务的人员,不限于注册志愿者、团体志愿者
工作者、高校志愿者和有经验的服务人员
志愿者工作者联合会秘书组的所有组长都是提供服务的志愿者。
他们负责签到、安排服务内容、
保持志愿服务、确定服务时间等。
如本规定与《深圳市志愿服务条例》及其他未尽事宜相抵触,按《深圳市
工作服务条例》
2执行。
考勤系统:
1,
正常服务时间为实际开始时间。
任何在出发时间前到达的旅客可在15分钟内免于常规服务。
为避免时差造成的问题,
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提前终止。
如果服务提前终止,当天值班队长应提前半小时在集合地点等待志愿者集合,并提前向相关队长报告参加每次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志愿者人数、队长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信息,以便安排工作,无论服务时间
2、3、4、5、6、
所有志愿者不得迟到。
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相关志愿者负责解释和处理
3,志愿者服务规范:
1。
志愿者有时间时,应积极参与集团内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2、严禁所有志愿者利用志愿服务活动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3、在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志愿者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借钱、借物或谋取其他利益;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客户的捐赠;服务对象的隐私应保密
4。
所有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应穿着整齐划一的志愿者服装。
服务活动结束后,
志愿服于
5当日退还给值勤组。
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所有志愿者应维护志愿者形象,举止文明,使用文明语言。
无不当行为(如喝酒、跳舞、唱歌、聊天、读书等)。
)以外的服务内容
是允许的。
6。
在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所有志愿者应按照当日值班队长的统一安排提供服务。
列兵不准越岗或长时间离岗。
对不安排服务的,组长有权终止其服务安排,并同时向组长报告详细情况。
情节严重的,应当向志愿者联合会报告。
此外,还可通过宣传深圳志愿者网络
7,取消该群体的服务资格。
在志愿者服务活动过程中,所有志愿者都应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
同时,请保管好个人物品
(尤其是钱包、手机等)。
)并保留存储凭证。
8.如果所有志愿者有任何他们不明白的问题,请咨询当天相关的组长或服务场所的工作人员。
不得向服务对象提供错误信息。
9,所有志愿者服务的着装要求:长裤、平底鞋、制服志愿者服、无花哨服装、裙子、
短裤、拖鞋、太阳镜、吊带服装等。
10,志愿服务时间统计及志愿证书办理情况。
每位志愿者应携带志愿者证或
服务登记表,统一记录服务时间。
已完成3个月注册、20小时服务并可申请志愿证书的人员,应将一寸照片和预备志愿服务登记表提交服务组长免费处理。
11、
志愿者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向秘书组提出建设性意见,维护秘书组利益,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班组长,可在志愿者工作联合会奖励中优先推荐。
同时,可优先考虑各类晋升培训
12。
未经
13批准,所有志愿者不得代表联合会或秘书组发表公开声明。
所有志愿者都受服务对象、志愿者和公民的监督。
个收到真实投诉的大集团将被严肃处理,其服务资格将被取消。
4。
班组长管理规定:
1。
首席团队领导由首席团队领导任命,由他自己推荐,并由其他服务团队推荐。
副组长由组长任命。
2.组长有一个学期的考核期,考核合格后,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继续任职。
如果他/她未能通过
的评估,他/她将不再留任,并由主要团队重新起草新的团队领导。
3年,所有志愿者都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积极带头参加由
志愿者小组和志愿者联合会组织的各种志愿工作活动。
他们不应说任何有损志愿者声誉的话或做任何有损志愿者形象的事
4,所有团队领导应随时更新团队人员名单,并将团队情况报告给团队负责人。
5、不定期组织群体联网活动,原则上每3个月不少于一次,成立一个群体QQ群,与
+飞信,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加强团队凝聚力。
6,及时高效地完成大型群体活动通知和注册:
1,活动通知流程:大型群体组长通知->组长->组员2,活动注册流程:组员注册->组长->大型群体组长3,活动注册信息应包括:志愿者号码、姓名、电话号码(短号码)
4,注册通知方式:飞信、QQ、短号码
7
工作认真,有责任心,不抱怨,不消极,遇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仍不能解决的
可要求大组长或内阁协助。
5。
会议规定:在
1和
会议期间,除特殊情况外,集团成员未出席会议(未请假)超过3次,并被直接开除出集团。
2、会议开始前,与会成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除特殊情况外,便于处理
的特殊情况迟到者的处理计划:任何开会迟到的人将负责当天联合会办公室的清洁。
如果你迟到超过20分钟,以书面形式回顾。
3,会议期间,手机必须设置为静音在特殊情况下,在离开会议或接听电话之前,必须通知会议所有者
持有者。
4年会议召开时,每个小组必须有2名成员出席。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班组长,并于
5年结束后方可办理。
参加会议的各小组成员必须将会议记录如实告知
的其他成员,并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报告任何问题。
成员不得越权反映他们想要更换团队。
他们必须解释原因,
应附有转让申请。
违反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并以书面形式公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