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doc
HJ 1273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技术规程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技术规程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的内容、流程和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
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保护空间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1156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人类活动图斑human activities parcel通过遥感影像判读出的人类活动现状或其变化部分的轮廓。
3.2图斑漏勾parcel missed解译或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人类活动图斑应勾未勾的情况。
3.3图斑错勾parcel error解译或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人类活动图斑边界不吻合、拓扑错误或存在伪人类活动图斑等勾画错误的情况。
3.4图斑属性错填parcel attribute error解译或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人类活动图斑属性填写错误的情况。
4审核与质量控制总则4.1内容与流程主要从影像质量控制、解译质量控制涉及的内容、流程、作业人员等方面进行规范。
4.1.1影像质量控制影像质量控制包括影像筛选、几何校正和影像融合三部分的质量控制,其中影像筛选包括影像时相、空间分辨率、噪声和条带等方面,几何校正包括坐标系、空间分辨率、配准精度等方面,影像融合包括配准精度、空间分辨率、色调等方面,详见图1。
4.1.2解译质量控制解译质量控制包括自审环节、专审环节、终审环节的质量控制。
其中自审环节由解译人员进行全面的审核,专审环节由专审人员进行全面的审核,终审环节由验收人员通过抽查方式进行审核,详见图1。
图1审核与质量控制流程4.2作业人员4.2.1主要对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和自审、专审、终审等环节的相关作业人员进行规范和要求。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附件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指导与规范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的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等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组织遥感监测技术单位开展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组织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结果进行实地核查。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结果开展实地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处理。
必要时,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开展。
—3—地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的遥感监测和核查处理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建立全国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本底数据库和全国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信息平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处理结果及时纳入信息平台。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结果处理的相关情况。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核查处理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经实地核查确认的本年度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结果应当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管理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考核和奖惩等环境监管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遥感监测第六条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分为常规遥感监测和专—4—项遥感监测。
第七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遥感监测技术单位应当在每年的三月和十月上报上一年度下半年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报告。
省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每年开展一次,遥感监测技术单位应当在每年的六月上报上一年度全国省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报告。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附件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填写人姓名:联系方式:核查时间:年月日填表时间:年月日
一、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1. 自然保护区名称:
2. 自然保护区情况(自然保护区建立/晋升/边界调整情况,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等)
—5—
二、人类活动现场核查情况(此表可复制延续)
序号(XXX)遥感监测
情况
编号经度纬度所在功能分区活动类型规模变化类型
现场核查
情况
活动/设施名称典型现场相片
活动/设施类型
经度
纬度
所在功能区
规模
变化类型
活动/设施现状
历史沿革(开工建设时间、建成时间、改扩建情况等)
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情况
生态影响及破坏情况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6—
三、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此表可复制延续)
序号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限期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备注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XXX)
—7—。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施方案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施方案本文档旨在提供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的实施方案。
以下将介绍该监测项目的背景和重要性。
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而设立的特定地区。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增加和不当利用,自然保护区面临着内外部的威胁。
为了及时了解和监测自然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成为一种高效和可行的手段。
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地面观测数据,对自然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进行监测和分析。
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工业开发、道路建设、采矿等。
通过遥感监测,可以实时获取自然保护区内各类活动的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估。
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的重要性在于能够提供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所需的准确和及时的数据。
监测结果可以指导保护区的规划与管理,帮助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总之,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可以帮助监测和防止不适当的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这将对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自然资源具有积极的意义。
该监测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有效地监测和评估自然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以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并维护生态平衡。
具体目的包括:确定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的类型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建筑、采矿等。
监测人类活动对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系统的影响,特别是对濒危物种、破坏原生植被和水资源的影响。
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以制定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划,确保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实施该监测方案,我们可以及时了解自然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状况,及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以保护和维护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该监测实施方案将依靠遥感技术,结合地面调查和科学数据分析,综合评估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的情况,并为决策者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本方案采用遥感技术和方法进行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的监测。
以下是监测数据的获取和处理过程的说明:数据获取:利用卫星遥感数据获取自然保护区的图像信息,包括高分辨率影像、多光谱影像等。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目录1、适用范围........................................................................................................................................... - 1 -2、编制依据........................................................................................................................................... - 1 -3、术语................................................................................................................................................... - 2 -4、内容和指标....................................................................................................................................... - 3 -4.1内容.......................................................................................................................................... - 3 -4.1.1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解译.................................................................................. - 3 -4.1.2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实地核查.................................................................................. - 3 -4.1.3全国(省、区域)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分析 .......................................................... - 3 -4.1.4全国(省、区域)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评价 .......................................................... - 3 -4.2指标.......................................................................................................................................... - 3 -4.2.1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分类指标.................................................................................. - 3 -4.2.2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评价指标 .............................................................. - 4 -5、数据来源与处理............................................................................................................................... - 5 -5.1数据源...................................................................................................................................... - 5 -5.1.1遥感数据...................................................................................................................... - 5 -5.1.2保护区边界数据.......................................................................................................... - 5 -5.2数据处理.................................................................................................................................. - 5 -5.2.1遥感影像处理.............................................................................................................. - 5 -5.2.2矢量边界处理.............................................................................................................. - 6 -6、方法................................................................................................................................................... - 7 -6.1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解译.............................................................................................. - 7 -6.1.1解译方法...................................................................................................................... - 7 -6.1.2人类活动信息统计...................................................................................................... - 7 -6.1.3敏感人类活动斑块中经纬度提取.............................................................................. - 7 -6.2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实地核查.............................................................................................. - 7 -6.2.1核查组织...................................................................................................................... - 7 -6.2.2核查方法...................................................................................................................... - 8 -6.2.3核查内容...................................................................................................................... - 8 -6.2.4室内修正...................................................................................................................... - 8 -6.2.5精度要求...................................................................................................................... - 8 -6.3全国(省、区域)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分析...................................................................... - 8 -6.3.1分析方法...................................................................................................................... - 8 -6.3.2分析内容...................................................................................................................... - 9 -6.4全国(省、区域)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评价...................................................................... - 9 -6.4.1评价方法...................................................................................................................... - 9 -6.4.2权重确定...................................................................................................................... - 9 -6.4.3影响程度分级............................................................................................................- 10 -7、专题图制作.....................................................................................................................................- 10 -7.1制图要素................................................................................................................................- 10 -7.2图例........................................................................................................................................- 11 -8、报告编制.........................................................................................................................................- 12 -8.1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解译报告....................................................................................- 12 -8.2全国(省、区域)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报告 ....................................................- 12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为指导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的遥感监测与评价工作,提升全国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水平,特制定本指南。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环办[2014]12号)
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 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 动。
遥感 遥感是指非接触的、远距离的探测技术。一般指运用传感器/遥 感器对物体的电磁波的辐射、反射特性的探测,并根据其特性对物体 的性质、特征和状态进行分析的理论、方法和应用的科学技术。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 在自然保护区内,人类为了生存发展和提升生活水平,开展的具 有一定规模、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的生产、生活活动。
5.2.2 矢量边界处理
矢量边界处理包括投影转换、功能分区赋值等过程。 (1)投影转换 当矢量边界与自然保护区遥感影像不一致时,需要将矢量边界的 投影转换成纠正好的影像投影。 (2)功能分区赋值
利用 GIS 属性编辑功能,对保护区功能分区进行赋值,核心区赋 代码 1,缓冲区赋代码 2,实验区赋代码 3。
遥感解译结果进行核查。
6.2.2 核查方法
采用现场调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法,对各自然保护区人类活
动遥感监测结果进行实地核查。
6.2.3 核查内容
根据遥感监测提取的人类活动斑块的经纬度信息,到实地进行定
位验证,并记录其所在功能区、建成时间、设施现状、相关审批手续、
其它等,如表 3 所示。
表 3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地面核查内容表
遥感解译结果
实地核查结果
保护 区 名称
活 动 类 型
经 度
活 纬 所在功 动 度 能区 类
型
设 施 名 称
经 度
纬 度
所在 功 能区
建 成 时 间
设 施 现 状
环 评 手 续
三同时 验
收手续
其它
6.2.4 室内修正
根据地面核查结果,对解译过程中不易判读的人类活动类型,进 行补充,对错别、误判的人类活动类型进行属性修改。
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
表明,影像分辨率应以 5 m 为主、2 m 为辅;2015 年该保护区人类活动包括农业用地、居民点、工矿用地、采石场、道路和其
他人工设施 6 类,占保护区总面积的 17.08%;人类活动类型以农业用地为主,占人类活动总面积的 86.49%;人类活动主要分
布在实验区,但有采石场位于核心区;2013~2015 年面积减少最多的为林地,同时农业用地面积增加最多;保护区人类活动影
基期年数据
监 测 过 程
人类活动 动态信息提取
调查底图
外业核查
内业数据整理
成
果
人类活动监测成果
应
用
专题图制作 监测数据库 决策分析
图 1 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路线
3 监测过程
3.1 人类活动分级分类标准 为准确提取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及其变化信息,
需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分级分类。由于人类活 动的动态变化不仅发生在各种人类活动之间,而且与
原始影像
影像配准
影像融合
DEM
正射纠正
地理参考数据
影像镶嵌、裁切
调查影像成果
1 技术路线
本文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结合地面调查和已 有的自然保护区数据资料,探索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 活动遥感监测方案、技术以及关键参数,为省级自然 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方案的编制提供技术依据, 为生态环境决策提供参考 [2-5]。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 动遥感监测技术路线如图 1 所示。
类活动进行内业解译、外业核查、内业修正后,得到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的监测结果 [1-2,15];并统计各人类
活动的面积、数量、百分比状况以及不同功能区的人
类活动状况,再根据《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的监测与评价指标进行人类活动的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规范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的主要内容、技术流程、方法及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010—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自然保护地protected areas指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
3.2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human activities in protected areas指在自然保护地内发生的、影响自然保护地保护对象和生态环境状况的各类开发建设及生产、生活活动,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开发、能源开发、旅游开发、交通开发、养殖开发、农业开发、居民点与其他活动等。
3.3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remote sensing monitoring of human activities in protected areas 指利用遥感技术对自然保护地内人类活动进行的监测,包括数据和信息的获取、处理、提取、分析和报告编制等。
3.4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changes of human activities in protected areas指自然保护地内因人类活动造成的用地(用海)性质或面积发生的改变,包括新增、扩大和减少。
3.5中心经纬度center latitude and longitude指多边形质心坐标的经纬度。
4 总则4.1 人类活动类型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类型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开发、能源开发、旅游开发、交通开发、养殖开发、农业开发、居民点与其他活动等8种一级类型,在此基础上又区分了若干二级人类活动类型,见附录A。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实地核查结果00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实地核查结果及整改意见一、北京市保护区名称 1.北京市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林业保护区概况1985年建立,主要保护温带次生林。
遥感监测结果人类活动有农田、居民点、工矿、人工设施、旅游设施、道路6类。
1.人工设施有25处,4处分布在核心区,1处分布在缓冲区,其他分布在实验区,为生态定位站、灵山生态研究所、小龙门林场管理站、养鸡棚、气象站等,有些没有配套污染物防治设施,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环境。
2.旅游设施有8处,均位于实验区,为旅游区管理站、停车场、会议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等,均在保护区成立之后建立,多处旅游设施没有污水治理设施。
3.工矿有1处,位于实验区,为西达摩煤矿,2007年关闭,2010年起区政府对该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整改意见1.完善旅游开发污染治理设施。
2.关闭核心区、缓冲区的生产设施。
保护区名称 2.北京市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林业保护区概况1986年建立,主要保护温带森林和野生动植物。
遥感监测结果人类活动有农田、居民点、道路3类。
二、天津市保护区名称 1.天津市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海洋保护区概况1984年建立,主要保护贝壳堤、牡蛎滩古海岸遗迹、滨海湿地。
遥感监测结果人类活动有农田、居民点、工矿和道路4类。
工矿有6处,均位于实验区。
整改意见1.对工矿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2.对存在的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保护区名称 2.天津市蓟县中、上元古界地层剖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环保保护区概况1984年建立,主要保护中上元古界地质坡面。
遥感监测结果人类活动有农田、居民点、采石场、道路4类。
采石场有4处,已关停。
整改意见对关停的采石场进行生态恢复。
保护区名称 3.天津市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林业保护区概况1984年建立,主要保护森林生态系统。
遥感监测结果人类活动有农田、居民点、人工设施和道路4类。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12.20•【文号】环生态〔2020〕72号•【施行日期】2020.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环生态〔202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的职责,全面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20日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规范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全国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各级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
本办法所称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
第三条生态环境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实施重点监管。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市级及市级以下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日常监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人类活动图斑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人类活动图斑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公布日期】2018.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人类活动图斑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的通知各市林业局,厅直属自然保护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生态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重要批示,及时发现和查处人类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2017年我厅委托广西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全区48处林业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进行了遥感监测。
现将此次遥感监测情况及下一步实地核查、问题查处工作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林业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总体情况遥感监测结果显示,2016—2017年,全区已明确边界的48处自治区级以上林业自然保护区范围和自然保护区边界向外缓冲500米的周围影响区有人类活动图斑8762个,面积4612.84公顷,普通道路255.23公里。
人类活动图斑以疑似采伐迹地、农业用地、道路和居民点居多,60%以上的人类活动图斑位于实验区和周围影响区,但仍有少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存在较明显人类活动。
二、切实做好人类活动图斑实地核查工作对于遥感监测区划的人类活动图斑,我厅已委托广西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成《2016—2017年广西林业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报告》及外业调查图表分发给你们,请根据《广西林业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对人类活动图斑认真开展实地核查,查清人类活动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审批文件和生态环境影响情况等内容,确保实地核查质量。
对新增人类活动或人类活动规模明显扩大以及曾经被督办或通报的自然保护区,应当进行重点核查。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指南
目录1、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内容和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解译................................. 错误!未定义书签。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实地核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全国(省、区域)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全国(省、区域)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评价..................... 错误!未定义书签。
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分类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评价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数据来源与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导言: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珍贵的自然生态系统而设立的特殊区域。
为了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和管理,制定了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
本规程旨在规范科学考察行为,确保科学考察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一、考察目的和任务1. 确定考察目的:考察目的应明确,可以是对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功能、环境变化等科学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也可以是为保护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制定考察任务:根据考察目的,制定具体的考察任务,明确需要采取的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考察计划和组织1. 编制考察计划:根据考察任务,制定详细的考察计划,包括考察路线、考察时间、考察内容等。
计划应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确保考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组织考察人员:根据考察任务的需要,组织相应的考察人员团队。
考察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科学研究和实地考察经验,同时要注重跨学科的合作,确保考察工作的综合性和科学性。
三、考察方法和技术1. 采用多种方法:在考察过程中,应根据考察任务的需要,采用多种科学方法进行调查和研究。
可以包括实地观察、样本采集、数据记录、遥感监测、实验室分析等。
2. 运用先进技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遥感卫星、基因测序等,提高考察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要注意保护环境,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四、考察数据和报告1. 数据收集和整理:在考察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考察数据。
数据应准确可靠,便于后续的数据分析和研究。
同时要保护好考察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2. 编写考察报告:根据考察数据和研究结果,编写详细的考察报告。
报告应包括考察目的、任务、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内容,同时要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五、考察安全和保护1. 注意安全问题:在考察过程中,要注重人员的安全和生命安全。
考察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做好防范措施,确保考察工作的安全进行。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环办〔2015〕81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环办〔2015〕81号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环境保护部《关于通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实地核查情况的函》的精神,我厅定于5月至6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
现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5月4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精神,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通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实地核查情况的函》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我厅将环境保护部通报督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2015年黑龙江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黑环办〔2015〕73号),结合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二)《行政监察法》(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四)《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六)《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2〕146号)(七)《关于通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实地核查情况的函》(黑环函〔2014〕1720号)(八)《2015年黑龙江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黑环办〔2015〕73号)二、检查范围检查范围:环境保护部通报督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管理办法
附件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的遥感监测和核查处理等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结果处理与应用。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指的人类活动,是指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且可以通过卫星遥感手段进行监测与识别的各种人为活动,包括矿产资源开发、采石、能源开发生产、旅游、交通运输、养殖、种植、定居和其他类型的人为活动。
本办法所指的遥感监测是指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所开展的—3—监测,包括数据和信息的获取、处理、解译、分析和报告等。
第四条【职责分工】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工作的技术支持。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常规遥感监测开展实地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处理。
第五条【遥感监测工作要求】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影像数据的收集、处理和解译,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人类活动类型进行初步判读,编写遥感监测报告。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影像数据的解译、分析结果负责,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应当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本底数据库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信息平台。
第六条【常规遥感监测】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每半年—4—对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人类活动变化情况开展一次常规遥感监测。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应当在每年的2月和8月完成上一年度下半年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常规遥感监测,编写遥感监测报告,报送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目录1 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2)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分析 (4)2.1 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 (4)2.2 加强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的重要手段 (5)2.3 完善国家相关标准技术体系的现实要求 (6)3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7)3.1 基本原则 (7)3.2 技术路线 (8)4 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 (9)4.1 国外研究进展 (9)4.2 国内研究进展 (12)5 标准结构框架 (20)6 主要条文说明 (21)6.1 适用范围 (21)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6.3 术语和定义 (21)6.4 总则 (24)6.5 技术路线 (27)6.6 数据准备和处理 (28)6.7人类活动变化信息提取 (30)6.8人类活动现状数据生产 (35)6.9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报告编制 (36)7 与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的比较 (40)8 效益分析 (41)8.1 生态效益 (41)8.2 经济效益 (42)8.3 社会效益 (42)9 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 (43)1 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日益突出,人类活动造成的生境斑块破碎化是生物多样性的最大威胁,影响了自然保护地的管护成效和我国自然保护地的健康发展。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对自然保护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实施全面监控”。
2018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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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号:国环规生态[2017]3号
发布日期:2017-7-19
生效日期:2017-7-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规范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我部组织制定了《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19日
附件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指导与规范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的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等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组织遥感监测技术单位开展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组织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结果进行实地核查。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结果开展实地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处理。
必要时,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
省级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开展。
地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的遥感监测和核查处理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建立全国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本底数据库和全国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信息平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处理结果及时纳入信息平台。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结果处理的相关情况。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核查处理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经实地核查确认的本年度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结果应当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管理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考核和奖惩等环境监管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遥感监测
第六条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分为常规遥感监测和专项遥感监测。
第七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遥感监测技术单位应当在每年的三月和十月上报上一年度下半年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报告。
省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每年开展一次,遥感监测技术单位应当在每年的六月上报上一年度全国省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报告。
第八条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开展自然保护区评审、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处理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投诉举报和案件调查等工作时,可根据需要开展专项遥感监测。
遥感监测技术单位对特定自然保护区进行专项遥感监测并及时上报专项遥感监测报告。
第九条遥感监测技术单位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影像数据的收集、处理和解译,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人类活动类型、面积、变化进行初步判读,编写遥感监测报告。
第十条遥感监测技术单位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数据的解译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分析解译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篡改监测数据、故意隐瞒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
第三章核查和处理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在收到遥感监测技术单位上报的常规遥感监测报告十个工作日内,将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常规遥感监测报告转发至相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和处理。
自然保护区专项遥感监测的实地核查应当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以适当形式开展。
第十二条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专业管理
人员,开展实地核查工作,确保现场核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实地核查时,应当对遥感监测发现的人类活动点位逐一进行现场核查。
如有必要,可以通过座谈交流、专家评估等方式深入了解并对有关情况进行研判。
第十三条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实地核查的内容应当包括活动(设施)名称和类型、经纬度、所在功能区、规模、变化类型、活动(设施)现状、历史沿革、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等情况。
第十四条对于存在下列情形的自然保护区,应当进行重点核查:
(一)上一年度(次)人类活动常规遥感监测后,又发现新增人类活动类型的;
(二)遥感监测发现,原有人类活动规模明显扩大的;
(三)曾经因违法违规开发活动被依法查处的。
第十五条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结果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并向环境保护部上报实地核查报告。
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较多、面积较大或存在其他情形导致实地核查任务较重的省份,可以适当延长实地核查报告的上报时间,但最长不超过四十个工作日。
实地核查报告应当包括实地核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情况一览表(见附表)配套现场照片、人类活动综合分析及核查结果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如实、及时上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处理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玩忽职守导致漏报、无故拖延迟报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
第十七条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完成本行政区域省级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结果的实地核查工作和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的情况,必要时,环境保护部可会同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抽查。
经遥感监测发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重大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环境保护部直接组织进行实地核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经遥感监测发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环境保护进行查处,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向司法机关移送。
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中发现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或其他相关法规的行为的,省(区、市)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移送。
第二十条对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核查处理中,存在《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环境保护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约谈和挂牌督办。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对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篡改遥感监测数据结果和故意瞒报、玩忽职守导致漏报、无故拖延迟报实地核查发现问题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环境保护部门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不予配合、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强行阻挠的,对相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第二十三条对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工作中,存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应当予以追责的情形的,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人类活动,是指在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的各类人为活动及其产生的结果,包括矿产资源开发、采石采砂、能源开发生产及水利工程、旅游设施、交通运输设施、居民点、农业垦殖及养殖场(区)等。
本办法所指的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是指利用卫星、无人机、固定翼飞机等技术对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进行的高空遥感监测或航空遥感监测,包括数据和信息的获取、处理、解译、分析和报告等。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依据的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技术规范,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填写人姓名:联系方式:核查时间:年月日填表时间:年月日
一、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1. 自然保护区名称:
2. 自然保护区情况(自然保护区建立/晋升/边界调整情况,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等)
二、人类活动现场核查情况(此表可复制延续)
序号
(XXX)遥感监测情况编号经度纬度所在功能分区活动类型规模变化类型
现场核查情况活动/设施名称典型现场相片
活动/设施类型
经度
纬度
所在功能区
规模
变化类型
活动/设施现状
历史沿革(开工建设时间、建成时间、改扩建情况等)
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情况
生态影响及破坏情况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三、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此表可复制延续)
序号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限期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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