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前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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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一、本文概述《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是一篇旨在深入探讨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历史演变、现状分析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文章。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历程与变迁轨迹对于理解中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制度变迁过程、现状分析以及未来展望等多个方面,对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剖析。
文章首先回顾了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分析了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和变化。
接着,文章将重点探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变迁过程,包括制度设计、政策调整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分析,可以深入了解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文章还将对当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析,包括制度覆盖范围、筹资机制、医疗服务提供等方面的情况。
文章还将探讨当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未来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
文章将对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发展策略。
通过对未来发展趋势的探讨,可以为政策制定者和相关研究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推动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沿革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早期的农村合作医疗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当时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各地开始尝试建立农村集体医疗卫生体系。
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在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迎来了其发展的黄金时期。
当时,国家大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通过集体筹资、政府补贴等方式,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和实施,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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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是 一个 农 业 大 国, 大农 民 的医疗 保 障 广 问题 , 是解 决“ 三农” 问题 、 面建 设社 会主 义新农 全 村, 构建 和谐社 会 的重要课 题 , 也是使 农 民真正走 出“ 因病致 贫 , 因病返 贫” 的恶性 循环 的重要 手段 。 “ 以农 民为主体 的社 会变迁 , 世界史 上都 是一个 在 重 大的政 治 问题 。[ 新型农 村合 作 医疗 制度 是在 ”】
泽 东 同志 ‘ 自己动手 , 丰衣 足 食 ’ 的号 召 而 组织 的 保 健 药社 和卫生 合作 社 。 _ 这一 时期 产生 的农 村 ”3 ] 合作 医疗制 度 , 产 生 的那 一刻 起 , 处 于 中国共 从 就 产党领 导 的政府 的主 导之下 , 的兴起 和发 展 , 它 与
生 组织领 导 的指示 》 出 : 农 业 合 作 社举 办 的保 指 “ 健站 , 是农 业 生产合 作社 的卫 生福 利事业 机构 , 也 是农 村基 层卫 生组织 之 一 。…… 随着农 业合作 社
的巩 固和发 展 , 在需 要 与可能 的原 则下 , 稳步 地发 展 。②1 5 ” 9 8年全 国上 下掀起 的“ 大跃进 ” 和人 民公
李顺 芬 , 陈 明 , 王 向红 , 马 磊
( 通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政 史 系 , 云南 昭通 6 7 0 ) 昭 50 0 摘 要 : 农 村 合 作 医疗 制 度 的 产 生 、 展 、 缩 、 建 阶段 以及 今 天 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疗 制 度 的 推 行 这 一 历 史 从 发 萎 重
开 始 , 想进 程也应 当从 哪里 开始 , 思 而思想 进程 的
进 一步 发展 不过 是 历史 过 程 在抽 象 、 理论 上 前 后
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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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演变背景:解放初期农村卫生状况1949年以前,中国长期处于战乱之中。
经济凋敝,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发展十分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大面积流行。
全国人口的死亡率超过20%。
中国人均寿命在35岁左右,是当时世界上平均寿命最低的国家之一。
城市居民寿命略高于农民。
卫生服务能力低下,普遍“缺医少药”,是当时中国农村卫生状况的真实写照。
1949年中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只有50.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在人口中的密度仅为0.29‟;拥有医院2000所,病床80000张,平均每千人仅为0.15张。
而且,这些医疗设施还主要集中在城镇,占全国人口85%以上的农村地区,仅有病床20133张,医疗设备严重缺乏,药品供应严重不足。
中国的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就是在这样的缺医少药背景下启动和建立起来的,并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
20世纪40-50年代: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萌芽和产生合作医疗的萌芽是20世纪40年代在陕甘宁边区出现的医药合作社(或卫生合作社)。
1944年因伤寒、回归热等传染病流行,边区政府应群众要求委托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大众合作社办理合作医疗。
资金由大众合作社和保健合作社投资,并吸收团体和私人股金,政府也赠送一些药材,是一种民办公助的医疗机构,到1946年卫生合作社达到43个。
这个合作社虽然不同于后来的农村合作医疗,但成为合作医疗的先河。
20世纪50年代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山西、河南、河北等省农村出现了一批由农业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社。
1955年初,陕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在农业合作社保健站中最早实行了“医社结合”,采取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农业社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建立起了合作医疗制度。
具体办法是:第一,在政府领导下,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群众和医生共同集资建保健站。
第二,在自愿原则下,每个农民交纳2角钱的“保健费”,免费享受预防保健服务,患者治疗免收挂号、出诊等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践与发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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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展阶段
20世纪60年代,农村合作医疗在曲折中发展
1959年11月,在山西省稷山召开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肯定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首次在中央部委文件中使用了“合作医疗”一词。 1960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第一个有关农村合作医疗的文件,对 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结合当时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发 作出了“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六二六指示)。 1965年,山西、湖北、江西、江苏、福建、广东、新疆等地的部 分农村,实行了农村合作医疗 。
可以说,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 20世纪30—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 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 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
(2)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以政治运动形式推进农村合作医疗 二、片面追求覆盖率和医疗费减免率, 三、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初是随着互助合作化运动兴起 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1938年,在陕甘宁边区民间开始出现农村居民之间自发的合作医疗社。 1942年-1945 年,响应毛泽东同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组织 卫生合作社。政府应群众要求委托大众合作社(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办理 合作医疗,“卫生合作社”应运而生,总社设延安。 建国后,东北各省农民率先采取合作制和群众集资的方式创办农村基层 卫生机构,以解决农村缺医少药问题。 1952年,政务院和卫生部确定了公费医疗制度。(国办,公职人员) 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劳保医疗制度。(国办,工人) 1955年 -1958年山西、河南、河北、湖南、贵州、山东、上海等地农村 出现了一批由农业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和医疗站,建立起了集体医疗保健制 度的雏形。(集体/个人联合办,对象是农民)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历程及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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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Ⅰ2018/09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起源,国内学者存在争议。
如果从合作医疗的学理性质出发,1929年9月,中华平民教育会(简称“平教会”)设立卫生教育部,以河北定县为试验点,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保健制度。
其中村里设保健员一名,上岗培训后负责村级单位的卫生常识宣传、生计统计和日常小病诊疗等工作,村民看病只需1枚铜币,药品由村集体免费供应[2]。
保健所以乡为单位,负责该乡的传染病和门诊医疗等服务。
保健院以县为单位,负责该县卫生教育、配置主治医生和病床,主要提供住院服务。
平教会的三级卫生保健制度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产生提供了制度经验。
“关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回顾性研究”课题组认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最早起始于20世纪30年代末,以1938年陕甘宁边区创立的“保健药社”和1939年创立的“卫生合作社”为标志。
在抗战时期,因伤寒等传染病流行,边区政府应群众要求,委托当时的商业销售机构——大众合作社办理“民办公助”性质的合作医疗[3]。
这段时期,农村合作医疗在组织形式上基本采用合作社制和社会集资制,还没有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医疗保障制度,只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萌芽。
2.成型阶段(1955-1964年)1955年,我国农业生产合作化达到高潮,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历程及发展方向◎李全利摘要:农村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健康的民生工程,也是实现农民“病有所医”的制度安排。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先后经历了萌芽、成型、发展、衰退、恢复和重建六个阶段,对于重建后的新农合在制度化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建议从法律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分配制度方面进行构建。
关键词:新农合;变迁历程;发展方向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 A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民创立的具有互助共济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在20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称其为“解决发展中国家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使得以合作社为基本组织单位的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依托,合作医疗的互助共济作用降低,农村医疗保障事业出现衰退。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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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推荐阅读)第一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1前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社会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用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低费的医疗保健服务的一种互助互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有其时代性和阶段性。
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1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兴起的理论基础 2.1.1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是社会保障的分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大,作为我国公民的主体,广大农民的健康问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因此,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是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2.1.2保障农民基本人权的需求从权利的角度看,尊重和保障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其法理的逻辑渊源和道德支撑。
享受医疗保障是广大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最重要的人格权,不能够变更、转让和放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
因此,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必须发展必要的惠及绝大多数人的医疗卫生事业,这也是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2]。
2.2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衰2.2.1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最早兴起于20世纪4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但当时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仍然极度落后,缺医少药的问题普遍存在。
要改善医疗条件,单靠国家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把农业合作社生产上的互助合作机制引入到医疗保健[1]上来。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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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变历程1、农村合作医疗的产生:1959年之前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最早产生时期许多学者都做过研究,有许多各不相同的结论。
不过,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
而正式提出合作医疗是在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时期。
当时山西、河南、河北等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力举办卫生保健站,农业生产合作社从公益金中拿出15%——20%,每个农民每年再交少量保健费,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农民可以凭此免费就医。
这种方法很快得到了一些农业生产大队的响应,当时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合医合防不合药”的医疗制度,卫生部以其“无病早放、有病早治、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优点肯定了农村医疗制度,并逐步在全国各地进行推广。
2、农村合作医疗的大发展:1960年——1980年1959年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之后,农村合作医疗迅速壮大,到1960年,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中,建立合作医疗的已达40%。
到1978年,我国有“赤脚医生”4777469人,卫生员1666107人,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而在同年的五届人大,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把合作医疗列了进去。
1979年12月15日,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医药总局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通知,发布《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对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规范。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到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生产大队)试行了合作医疗。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农村合作医疗在短短20年的时间里有了如此迅速的发展并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呢?我们小组组员在查阅相关资料后,认为合作医疗的大发展,来自以下几个原因:1)集体经济保证了农村合作医疗的经济来源;2)运行成本低;3)医疗需求基本一致。
3、农村合作医疗的衰退:1981年——1992年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合作医疗制度及整个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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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制度在中国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演进。
从最初的无保障状态,到现代全面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成就。
一、前20世纪40年代至80年代:基本医疗服务的建立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以国家提供医疗服务为主。
1950年代,国家实行了集体医疗保险制度,通过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障制度逐渐完善。
1969年,国家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在城市方面,建立了“工人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
然而,这一时期的医疗保障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不高等。
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和政策制度的短板,很多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医疗资源也相对有限。
二、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向市场化方向推进改革开放使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迈出了新的步伐。
80年代,中国开始探索市场化的医疗保障制度。
1985年,国家逐步实行了医疗价格市场化,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
1998年,中国政府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一项覆盖面更广泛的政策,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医疗保障。
此外,还出台了药品流通、医疗机构管理等一系列医疗改革政策,推动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
三、21世纪初至今:全民医保的建立与完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需求的提高,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迈入了全面覆盖的新阶段。
2003年,国家出台了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全民医疗保险的目标,打破了居民之间的户籍限制。
2009年,国家推出了新一轮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使医疗保险制度在城乡之间实现了均衡和统一。
同时,医疗保障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不断增加对医疗保障的投入,提高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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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益)积金,用于公益事业”
《合作社法》明文规定“合作社赢余除 依次弥补累计损失及付利息外应提存20 %以上为公积金,10%以上为公益金” 从合作事业中提取公积(益)金,用合 作的方式来举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创 意,随着合作运动的逐渐发展、广为传 播,而成为现实。
(2)用合作的方式来举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
1934年5月,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 合作社法》
华洋义赈会在华北推行农村合作运动所取得的 成绩与经验得到了南京国民政府的最先关注 合作运动逐步走上了立法规范及统一管理之途; 20世纪20~30年代,合作运动分别在民间社会 团体和国家政权共同作用下,由华北而江南, 而遍及全国。 到抗战前,当时我国农村合作社组织形式及合 作制度基本确立。可以说,这为我国农村合作 医疗的诞生,提供了必需的环境和土壤,或曰 “产房”。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Leabharlann 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种类
合作医疗制度 (cooperative medical plan) 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 计划免疫保偿制 农村健康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等
第一节 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一、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 1、合作医疗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 二十世纪前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 迁 -作者刘纪荣,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 士研究生;王先明,男,南开大学历史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20世纪30年代盛极一时的乡村建设运动中, 河北定县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简称“平教 会”),在河北定县建立了中国第一个以县为 单位的保健制度。 1929年,平教会进据河北定县,从事平民教育 促进活动。 1930年,平教会的社会调查部与公共卫生部合 作,对定县的医疗卫生状况进行调查 结果发现:定县缺医少药的现象十分严重。
浅谈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历程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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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历程与启示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沿革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起源于2O世纪40年代陕甘宁边区的医疗合作社,形式属于社区医疗保险的范畴,是采取群众集资的方法来使农民在医药的风险上共同负担。
自新中国成立后,可以把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D1965年,这一阶段称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初步形成时期。
在建国后,随着农村合作社不断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推广,初步形成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在低收入的农村初步实行了全民医疗保障的机制,使重病群众得到了有效救治。
第二个阶段是1965�D1979年,这一阶段称为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时期。
经过3年自然灾害以后,在以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制度为基础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强有力的干预,将城市的卫生资源转移给农村,全面的推进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
至1976年,全国85%的生产大队现在的行政村都办起了合作医疗。
当时的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由乡、村两级管理,国家给予指导;农村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建立,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而基金来源以集体公益金为主,农民个人也缴纳一少部分费用;如果有人得病就医后,其医疗费用可以从合作医疗保障基金中获得一定的补偿,补偿范围和比例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
这一制度在当时促进了我国农村卫生状况的显著改善和农村人口寿命的显著增加,被世界称为成功的“卫生革命”。
第三个阶段是1970�D1990年,这一阶段称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瓦解时期。
到了2O世纪8O年代,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施行,人民公社体制解体,农村集体经济迅速萎缩,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失去了集体经济的支撑,导致维持合作医疗正常运转的基金筹集越来越困难。
同时由于政府宏观指导思想上发生了偏差,加上合作医疗在兴办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以及人们对合作医疗的错误认识等多种原因,延续了几十年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开始走向解体。
由于全国大多数社队的合作医疗停止了办公,绝大部分村卫生室(合作医疗站)变成了乡村医生的私人诊所,合作医疗覆盖面大幅下降,由1980年68.8%降到1989年4.8%,这4.8%的地区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富裕的苏南、上海和浙江省部分农村,而90%左右的农民成为毫无保障的自费医疗群体。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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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发展。
这个制度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可以帮助他们在疾病发生时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本篇文章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
1. 制度建立阶段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农村地区医疗保障体系完全被摧毁,农民缺乏医疗保障,医疗资源匮乏。
1952年,中国共产党政府开始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旨在为农村地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在此阶段,政府主要通过农村合作医疗站设立、农村卫生队建设等措施建立起农村基层医疗保障体系,但由于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经费不足等原因,农村合作医疗站的覆盖面依然不足。
2. 制度完善阶段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农村集体经济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逐渐增加,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也变得更加迫切。
根据需求,政府于1983年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农村综合保险体系,提高了其对农村居民的保障水平,为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做出了贡献。
此外,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增加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的监管等,使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3. 制度发展阶段21世纪初,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又进一步发展。
2005年,政府开始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重点是从政策制度、保障范围、保障程度等方面进行完善和提升。
改革后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进行了统筹规划和管理,增加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保障内容,提高了保障范围和医疗保障水平。
这些措施都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
综上,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发展,从建制阶段到完善阶段再到发展阶段,政府通过投入资金、加强管理、改善保障等手段不断提升其保障水平和覆盖范围。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未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来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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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分析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
自2003年开始实施以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优化和完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目前的优化措施、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
当时,为了解决贫困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一些地方开始实行“队医制度”,即在农村建立卫生站,由诊所医生驻村进行诊治。
后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逐步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国家全面实施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目前的优化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市县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03年实施时,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逐年提高了补助标准,在2019年时,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
2. 参保范围逐步扩大最初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只面向农村居民,而现在已经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全覆盖。
此外,还将基本医保与社保、公积金等整合在一起,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
3. 政策文件持续出台为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府持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建立医保支付监管机制、推行跨省异地就医等政策,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目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已经逐步完善,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 资金来源不够多元化目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和参保人员缴费,缺乏其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这样一来,一旦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就难以有效地解决医保资金不足的问题。
2. 基层医疗水平亟待提升农村地区的医疗基础设施和医疗水平相对较为薄弱,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
最新-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演进历程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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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演进历程一、传统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演进历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萌芽于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医疗合作社,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持续探索发展并正式成为我国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满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可以从侧面反映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
1968年之前,由于政治权利的介入,严重影响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率;1968年之后,国家采用政治运动的方式推进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村覆盖率直线上升,并在1976年达到顶峰;改革开放之后,随着集农村集体经济的迅速瓦解,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覆盖率再次下降。
1初创阶段20世纪50年代1956年,河南正阳县王庄乡团结社以村社集体资金为基础,办起了合作医疗,创立了一个真正具有保险性质的地方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同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社员要予以经济补偿,从而首次明确农村集体承担农村居民疾病医疗经济补偿的职责。
1959年11月,卫生部总结了前期各地各种形式的医疗保健模式,并确认人民公社社员集体保健医疗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此在全国农村掀起了合作医疗的第一波浪潮。
2大发展阶段20世纪60-70年代传统合作医疗的大规模普及是在文革期间。
1965年,毛主席提出了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
大量城市医务工作者被派到农村,在农村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培训农村赤脚医生,为合作医疗在全国农村的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也迅速掀起大办合作医疗的高潮。
1979年12月15日,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医药总局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发布《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
这是对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诞生以来二十多年运行经验的总结,也是第一次由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式法规性文件,标志着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化。
3萎缩阶段20世纪80年代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急剧萎缩。
建国60年来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历程、成就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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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60年来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历程、成就及经验建国60年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以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在经历了兴起、衰退、重建的曲折过程后,目前对广大农村地区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历程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为保证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顺利实施,我国实行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制度。
农民群众在集体经济的支持下,采取了自愿和互助共济的形式来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农村合作医疗由此兴起。
根据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情况,其发展可分为3个阶段。
1955年至20世纪70年代末,为传统合作医疗兴起阶段建国不久,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推动下,一些地方出现由群众自发集资创办的具有公益性质的保健站和医疗站;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合作社对于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社员负责医疗,并且酌量给以劳动日作为补助,首次赋予集体介入农村社会成员疾病医疗的责任。
1960年中共中央转发卫生部《关于人民公社卫生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的报告及其附件。
从此,合作医疗成为政府在农村实施的医疗卫生制度。
在“文革”期间合作医疗得以全面推行。
1968年毛泽东亲自批发了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办合作医疗的经验,并发表了“合作医疗好”的指示。
此后,农村绝大多数地区的县、公社和生产大队建立了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三级预防保健网。
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总之,在此期间,国家虽然没有把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延伸到农村,但积极从外部干预农村医疗制度的建立,对农村合作医疗采取了“国家农村医疗制度社区办”的形式,使中国成为世界发展中国家解决农村医疗保障较好的国家之一。
20世纪80年代到2000年,为传统合作医疗衰退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承包制的推行使农村集体经济迅速萎缩,导致维持合作医疗正常运转的基金筹集越来越困难。
同时,由于政府宏观指导思想上发生偏差,全国大多数社队的合作医疗快速走向解体,到1986年全国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下降到5%左右,至此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跌入最低谷。
合作医疗的前世今生
![合作医疗的前世今生](https://img.taocdn.com/s3/m/f28f2b91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00.png)
合作医疗的前世今生回答问题之前,需要先解释一下合作医疗的概念。
合作医疗,顾名思义,是指政府、医疗机构和个人共同参与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在合作医疗中,政府和医疗机构提供部分资金支持,而个人也需支付一定的保费。
这样的保障机制旨在提高人们的医疗服务水平,缓解医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合作医疗的历史背景合作医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
当时,我国的医疗条件相对薄弱,很多人因为缺乏医疗资源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各地相继试行了各种形式的医疗合作,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新四军合作医疗。
这一医疗模式在抗日战争期间被逐步推广,为我国合作医疗制度的萌芽打下基础。
二、合作医疗的发展变迁1.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
然而,由于医疗资源的不足和政府财政的紧张,合作医疗在这一时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2. 1978年,中国开始进行改革开放,医疗服务水平逐渐提高。
然而,医疗成本的增加也带来了更大的医疗负担。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开始重新推广合作医疗制度,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
3. 2003年,我国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将合作医疗纳入其中。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
4.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人们的医疗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合作医疗也在不断创新和完善。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合作医疗保障网络,为人们提供了全方位、个性化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合作医疗的优势和问题1. 优势:a) 缓解医疗负担。
合作医疗通过政府和医疗机构的资金支持,减轻了个人的医疗负担。
b)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合作医疗的实施,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
c) 保障社会和谐发展。
合作医疗的推行,温暖了社会民生,增强了民众的满意度,从而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2. 问题:a) 医疗服务不平衡。
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不同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存在差异,合作医疗并不能完全解决这一问题。
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过程
![农村医疗保险的发展过程](https://img.taocdn.com/s3/m/b7aaa7afc77da26925c5b07b.png)
20世纪60年代中期,我国农村曾经广泛地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集预防、医疗、保健功能于一体的三级(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但在20世纪80年代后,合作医疗大面积滑坡,现在只有10%的农村地区有台作医疗机构.绝大多数农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是在1999年开始实施的,由于保障水平低,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因而很快解除了。
2003年,开始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个人多方筹资。
目前,正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0个县(市)进行试点,截止2004年6月,狙盖9504万农业人口,实际参加人数6899万人,共筹集资金30.2亿元。
此外,截至2004年11月底,全国已有26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省级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共有943个县(市)实施了农村医疗救助,受益人数491.6万人。
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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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变历程1、农村合作医疗的产生:1959年之前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最早产生时期许多学者都做过研究,有许多各不相同的结论。
不过,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
而正式提出合作医疗是在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时期。
当时山西、河南、河北等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力举办卫生保健站,农业生产合作社从公益金中拿出15%——20%,每个农民每年再交少量保健费,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农民可以凭此免费就医。
这种方法很快得到了一些农业生产大队的响应,当时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合医合防不合药”的医疗制度,卫生部以其“无病早放、有病早治、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优点肯定了农村医疗制度,并逐步在全国各地进行推广。
2、农村合作医疗的大发展:1960年——1980年1959年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之后,农村合作医疗迅速壮大,到1960年,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中,建立合作医疗的已达40%。
到1978年,我国有“赤脚医生”4777469人,卫生员1666107人,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而在同年的五届人大,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把合作医疗列了进去。
1979年12月15日,卫生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医药总局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通知,发布《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对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规范。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到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生产大队)试行了合作医疗。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农村合作医疗在短短20年的时间里有了如此迅速的发展并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呢?我们小组组员在查阅相关资料后,认为合作医疗的大发展,来自以下几个原因:1)集体经济保证了农村合作医疗的经济来源;2)运行成本低;3)医疗需求基本一致。
3、农村合作医疗的衰退:1981年——1992年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合作医疗制度及整个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3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历史变迁
![3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历史变迁](https://img.taocdn.com/s3/m/79f4e4ab71fe910ef12df8c3.png)
3.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历史变迁农村合作医疗是指以广大农村村民为对象,为解决农民群众看不上病,以及看不起病的问题,本着自愿、受益、适度的原则,由农村生产集体或行政组织以及个人共同出资来购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模仿保险业模式,实行健康人群和患病人群之间医药费用互补的一种互助共济组织形式。
这也正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政府没有投入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一种低水平、广覆盖的集资医疗保健制度。
自古至今,我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构成我国国民的主力军,农民的生老病死自古时候起就只能听天由命,直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民才迎来了解放,关乎农民民生的方针政策和体系才应运而生。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便是新中国成立后农民在自愿互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集体医疗保健制度, 是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的主要制度之一。
在1949-1958年之前,我国农民看病吃药多半都靠的是赤脚医生,乡野郎中,甚至是古时候流传下来的偏方,在这种医疗模式下,便诞生了看病求医难、伤病治愈率低、是死是活听天由命等结果。
直到新中国诞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才初步建立。
放眼世界,不难得出,只有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才能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
目前,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经建立了与农村医疗相关的保险制度。
而我国随着农村发展改革的推进,以农村合作社为依托的合作医疗制度却出现了滑坡的局面。
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落从上世纪70年代的90%降至80年代的不足5%。
尽管国家从1990年以来提出了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的任务,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和不足,一直没有达到当年水平。
相对于国外一些国家在农村医疗保障领域取得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还有相当多的路要走。
国际上成熟的农村医疗保险范式众多,从保障范围及程度上看,可分为福利型、风险型、福利风险型;而从筹资主体方面看,又可分为政府主导型、个体主导型和多方互助型;从资金的筹集上看,还可分为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国家医疗保险模式及商业医疗保险模式。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https://img.taocdn.com/s3/m/8c3db01d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8c.png)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邓燕云[ 摘要] 通过对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其初级、形成、发展、衰落、重建等各个阶段的不同表现形式及其原因的分析, 以明确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 缓解农民因病致贫, 提高我国农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确保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 关键词]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 R 19711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03—7470 (2007) —10—0083 (04) [ 作者] 邓燕云博士研究生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四川成都610041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基本形式, 是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医疗保障制度, 是我国农村卫生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 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 按照参加者共济的原则组织起来的, 通过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筹资, 为农村社区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制度, 它曾在政府财政投入很少的情况下, 依靠集体资助, 农民自己互助互济, 给农民提供了最初级的医疗卫生保健, 极大改善了农民的医疗条件, 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 缓解农民因病致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使中国农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医疗保障道路, 并被一些外国专家称之为“开创了发展中国家人口大国较好地解决农村卫生问题”的“中国模式”, 享有“卫生革命”之誉。
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国已有约60 余年的历史, 在中国农村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 既有过基本上得到普及的辉煌, 也有过纷纷解体的挫折。
回顾它的发展历史, 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初级阶段合作医疗的历史源头可以追溯到20 世纪早期平教会在河北定县创建的以县为单位的三级医疗保30 年代在陕甘宁根据地就有合作医疗试验基地, 属于社区医疗保险的性质, 其农村合作医疗模式为: 村民采取集资方式支付医疗费用, 共同承担疾病风险, 为缺医少药的农村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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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前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变迁2013年04月07日09:29 来源:《浙江社会科学》(杭州)2005年02期作者:刘纪荣王先明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作者简介】刘纪荣,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王先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天津300071)【内容提要】20世纪前期,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历了一个酝酿—萌芽—发生—发展的实验过程。
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应该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源头;河北定县的三级医疗保健制度的创立,是传统乡村社会制度创新极为精彩的一环,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江苏无锡惠北实验区进行的农村合作医疗保健村实验,在汲取了定县医疗保健制度的有效经验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创新。
虽然战争迫使各种医疗卫生事业的制度创新过早夭折了,但留给人们的历史记忆却无法泯灭。
【关键词】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迁20世纪,合作医疗为我国广大农村的医疗健康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享有“卫生革命”之誉。
(注:世界银行:《中国:卫生模式转变中的长远问题与对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5页。
)学术界尤其是医药卫生界对此给予了极大的热情和关注,取得了丰硕成果。
然而,在关于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史的认识上,存在一些明显的“误区”。
检阅有关合作医疗研究文献,笔者发现,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有的甚至认为直到“文革”开始的1966年,才出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注:胡振栋:《“中国合作医疗之父”覃祥官的风雨人生》,《湖北档案》2000年第7期。
)即使是国务院卫生部“关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回顾性研究”课题组,其结论也只是以“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医药合作社”为起点。
(注:张自宽等:《关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回顾性研究》,《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994年第6期。
)然而,揆诸史料,20世纪20~30年代,既有合作医疗的创意和实验,又有乡村保健制度的广为推行,可以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20世纪前期,经历了一个酝酿—萌芽—发生—发展的实验过程。
对此,已有学者曾在相关研究中作过片断揭示,(注:郑大华:《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512、233、518~523页。
)但至今还缺乏完整的考察。
故此,笔者根据现有史料,略为叙述,权作勘误。
一按照通常的提法,“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以合作社为组织形式的集体医疗保健制度,其主要特点是(1)社员每年缴纳一定的保健费,(2)看病时只交药费或挂号费,(3)运用公积(益)金。
实施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目标有三,即(1)开展卫生预防,(2)确保社员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3)巩固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组织,最终解决农村缺医少药的社会难题。
(注:张自宽等:《关于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回顾性研究》,《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1994年第6期。
)从本质上看,“合作医疗”的核心就是“合作+医疗”,以“合作”的形式,来实施“医疗保健”。
那么,合作医疗制度的成长轨迹,严格来说,就不可能是一蹴而就,而至少应该包括:合作+医疗保健=合作医疗三个过程,尤其是在“制度供给”严重不足的传统中国乡村社会,更是缺一不可。
卫生部课题组在探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源头时,已经追溯到抗战时期的“医药合作社”,其思路是对的。
如果继续上溯到抗战前的1936年,江苏无锡惠北实验区的小园里村就已经正式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保健村实验;再上溯到1932年,河北定县已逐步建立一种县单位三级卫生保健制度;再上溯到1923年,邻近定县的河北香河,出现了中国乡村史上第一个“雷发森式”信用合作社。
(注:关于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合作社”的出现时间,有“民国元年前后说”、“1923年说”及“1924年说”三种提法。
笔者认为,民元前后,“合作思想”还没传入,不可能出现现代意义的“合作社”,1923年是第一个合作社的成立年,1924年是华洋义赈会承认第一个合作社的年份,其组织合作社的原则是一致的,故以“1923年说”为妥。
)至此,可以说真正探到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史发展源头。
事实上,在1923~1936年间,我国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轨道上,正显示着由合作=医疗保健=合作医疗的成长路径,经历了三个时间不等的实验过程。
如果不是战争的影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该较早就发展成熟了。
“历史的发展总是把各种假设打得粉碎”,历史是不容假设的,但弄清历史事实是应该的,而且是史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指责。
为进一步弄清历史事实,笔者拟对最初的华北农村合作运动、定县平教会的乡村卫生保健实验以及江苏无锡惠北实验区的合作医疗实验再作一番详细具体的历史考察,以求教方家。
二20世纪20年代,由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开创的华北农村合作运动悄然兴起,迅速发展,成为20世纪中国农村合作运动的领头羊,并为中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萌芽、诞生储备了深厚的历史土壤。
可以说,华北农村合作运动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历史源头。
1920年,华北五省遭受罕见灾害,广袤的华北乡村,赤地千里,颗粒无收,老百姓的生活陷入绝境。
为救济灾民,中外人士纷纷组织义赈团体,筹款赈灾。
灾后各省赈团代表汇集北京,组成一永久的救灾机关,定名为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
救灾之道在于防灾。
华洋义赈会以“防灾重于救灾”为理念,把救灾的工作重点放在“合作防灾”上。
合作防灾工作,即以提倡农村合作社为下手办法,并以农民经济之改进,有待于农业金融供给之便利。
于是,从信用合作社入手,以河北省为实验区,于1923年4月,厘定《农村信用合作社空白章程》,动员农民组织合作社。
1923年6月,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北京附近的香河县基督教福音堂诞生了;8月,义赈会决定组织合作委办会,专门负责合作事业的设计事项;聘请专家于树德为合作指导员,划拨专款,专司协助合作社之用。
(注:于永兹:《中国初期合作运动在河北》,《合作评论》第3卷第2号。
)从此,拉开了华北农村合作运动的序幕。
华洋义赈会在河北办理农村信用合作社,采取德国雷发森式(Raiffeisen),其主要特点有五:(1)社员对社中事业负无限责任,以巩固社员信用;(2)社员入社须认购社股,缴纳股金,使社员与社发生密切关系;(3)接受存款,以吸收过剩资金,扩大放款能力;(4)义赈会供给合作社资金,以贷放与社员;(5)划拨社中部分赢余为公积金,用于公益事业。
(注:巫宝山:《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办理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放款之考察》,《社会科学杂志》第5卷第1期。
在华洋义赈会的影响和推动下,以河北省为核心的华北农村合作事业得以迅速发展,“历久不衰,成绩复佳”。
从1923年至1934年,河北省合作组织普及69县,共有合作社961个,共计社员23875人,联合社计28社。
(注:李文伯:《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与中国合作运动》,《南大半月刊——经济专号》;于永兹:《中国初期合作运动在河北》,《合作评论》第3卷第2号。
)随着合作事业的发展,合作社的经济实力也逐步增强,其股款、存款、储金、公积金都有相当增长。
从1923年到1931年,股款由286元增至45858元,增长了159倍;自1925年至1931年,存款额由169.9元增至8777.3元,增长了近50倍;储金由121.1元增至11455.7元,增长了93倍;公积金由333.8元增至22191.4元,增长了近65倍。
(注:李文伯:《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与中国合作运动》,《南大半月刊——经济专号》;于永兹:《中国初期合作运动在河北》,《合作评论》第3卷第2号。
)华洋义赈会在华北推行农村合作运动所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得到了南京国民政府的最先关注。
1928年2月,国民党中央二届四次执监委会议,通过了《组织合作运动委员会建议案》,开始了合作运动的宣传和指导工作;10月,国民党中执委第179次常务会议确认合作运动为“七项运动”之一;1934年5月,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合作社法》,1935年11月,实业部设立合作司,(注:林养志:《抗战前合作运动大事记》,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87辑,台湾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编,1980年9月版,第503~599页。
)由此,合作运动逐步走上了立法规范及统一管理之途;20世纪20~30年代,合作运动分别在民间社会团体和国家政权共同作用下,由华北而江南,而遍及全国。
因而,到抗战前,我国农村合作社组织形式及合作制度基本确立,可以说,这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诞生,提供了必需的环境和土壤,或曰“产房”。
不仅如此,华北农村合作运动还饱涵了蕴育农村合作医疗所需的多种“营养素”。
如合作金融可助使农村经济活跃,解除农民经济生活上的贫困;合作社组织可开拓出农民群众的自助、互助的精神,促成农村社会的组织并维持秩序;合作社赋予社员“一人一票”的表决权,通过这种政治训练,激发起农民的民主、权力意识;合作教育可启发农民的智能,增长农民知识;尤其是雷发森式信用合作社明确了“提取公(益)积金,用于公益事业”的精神,以及《合作社法》中有“合作社赢余除依次弥补累计损失及付利息外应提存20%以上为公积金,10%以上为公益金”之明文规定,(注:郑厚博:《中国合作运动之研究》,《农村经济》月刊社1936年版,第331页。
)这在一定意义上说,更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生长开启了方便之门,因为公积(益)金是农村合作医疗赖以存在的要素之一。
如何处置公积(益)金?早在20年代末,就有学者指出:“小额公益金的利益最大化的办法,就卫生事业来说,自然无力兴办大规模的卫生设备,但可请教医生,购置几种常用药品储存备用。
乡间医生极少,……往往一个很小很平常的病征,倒引起了很大的麻烦。
其实只要投之以药剂,无不立愈的。
譬如在南方容易患疟疾,备有金鸡霜纳及疟疾丸等,服用下去,当可治疗。
又如霍乱、感冒、受热受寒以及外伤等这些病又都是用现成药品可以治疗的,所以预备这些药品是极当的需要。
”(注:林梓:《公积金的处分问题》,《合作与农民》半月刊,第2期。
)这种从合作事业中提取公积(益)金,用合作的方式来举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创意,在历史的脚步声中,随着合作运动的逐渐发展而广为传播,正如大气层中的积云化雨一样,只要加以适当的“催化”,就会像雨水一样降落地面,成为现实。
在20世纪30年代盛极一时的乡村建设运动中,河北定县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简称“平教会”)及江苏省立教育学院的先生们,就成为这种创意的“催生婆”。
三1929年,平教会进据河北定县,从事平民教育促进活动。
1930年,平教会的社会调查部与公共卫生部合作,对定县的医疗卫生状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定县缺医少药的现象十分严重。
据统计,定县病死人数的30%没有经过任何医药治疗;在总数472个村庄中,有220个村没有医生和任何医疗设备,其他252个村,每村也只有一个没有经过任何正规培训的自封的中医;全县每人每年用于治病的费用,仅3角钱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