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实施办法
深圳黄标车的新规定
深圳黄标车的新规定深圳黄标车的新规定珠三角地区将在2015年基本淘汰黄标车,2015年1月1日起,深圳将对黄标车全面限行。
目前深圳正实施第二阶段的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政策,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车型补贴3500-25200元,提前转出的补贴5000元。
深圳市已实施第20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禁行黄标车,其他区域实行黄标车单双号限行,违反规定的,交警部门将罚300元扣3分;同时,第二阶段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政策也将于2014年12月31日截止,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道路将禁行黄标车。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尽早淘汰黄标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2013年1月,由于空气污染问题,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案措施。
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车型型号和尾气排放环保检验合格情况,分为环保检验合格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
环保标志检验合格简称“环保标志”核发绿色或黄色环保标志的汽车简称“绿标车”或“黄标车”对尾气排放环保检验符合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黄标车的认定是以尾气排放作为标准的,在这里说说国I标准和国Ⅲ标准。
我国于2001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等效于欧Ⅰ标准。
2007年实施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等效于欧Ⅲ标准。
因此,国Ⅰ的排放标准是,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16克公里。
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1.13克公里,其中柴油车的颗粒物标准不得超过0.18克公里,耐久性要求为5万公里。
国Ⅲ的排放标准是,碳氢化合物不得超过0.66%。
一氧化碳不得超过2.1%微粒不得超过0.1%氮氧合物不得超过5%。
车主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可登陆“机动车环保网”的“‘黄标车’查询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即可得到查询结果。
2017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管理办法
2017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的部署和大连市2017年重点民生工程实施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本办法所称老旧车,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车(黄标车除外)。
第三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资金,是指市政府设立的,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对纳入补贴范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的专项补贴资金。
第四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发放工作由市环保局、市服务业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分工如下:(一)市环保局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应淘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审核非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报废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申领者的合法性,牵头组织设立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发放联合办公窗口,会同市财政局监督有资质的第三方做好补贴资金定期汇总审核和结算发放工作。
(二)市服务业委负责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协助市环保局设立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联合办公窗口,为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督促企业及时将报废车辆残值款发放到位。
(三)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市本级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会同市环保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审核车辆的相关手续,审核申请淘汰车辆是否属于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及机动车状态是否正常;负责办理报废黄标车及老旧车注销登记手续,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对符合报废补贴政策的黄标车及老旧车,使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车主(单位)有效证明等特殊情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五)市交通局负责依据市环保局的认定结果,对申请淘汰的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办理营运销车手续,出具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销车证明;负责审核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报废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申领者的合法性,对已实际退出营运并报废的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免于处罚。
国家对黄标车最新政策我国黄标车新规
国家对黄标车最新政策我国黄标车新规【国家对黄标车最新政策】1、北京: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区、市黄标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2、上海:2015年4月1日起,在实施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黄标车限行的同时,本市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I标准汽油车通行。
在本市行驶的外省市黄标车、国I标准汽油车,按同等原则实施限行措施。
3、天津: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时间从2014年9月30日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并适度提高营运大型客运和重型货运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报废注销全额补贴,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废注销按50%补贴。
并且所有黄标车在全市建成区内全时段限行,对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将根据规定处200元罚款。
4、合肥:2015年7月1日起二环路以内禁行。
到2016年7月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行。
5、长春:从2015年1月1日以后,每日6时至20时,四环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
6、东莞:从2015年1月1日起东莞将扩大环保限行范围到各镇街中心区,对违法进入环保限行区的黄标车驾驶人、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辆驾驶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7、山西:山西政府近日发布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在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8、杭州:根据杭州政策,明年1月1日起淘汰的黄标小客车将不再产生更新指标。
这意味着,如果不在年底前完成更新,黄标小客车的车主明年就得参加百里挑一的摇号或者竞价。
根据正在实施的《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提前报废或向省外转出黄标柴油车后,可获得最低2000元、最高2.8万元的资金补助。
9、宁波: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政策将调整,同一辆车补贴标准将比2014年下降约25%。
2015年12月31日之后申请淘汰的黄标车,政府将不再给予奖励补贴。
某特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某特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区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顺利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根据《XX省黄标车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XX省XX —XX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环函〔XX〕22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电〔XX〕86号)《XX特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XX特区XX—XX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大气联席会议〔XX〕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黄标车界定(一)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I、Ⅱ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二)黄标车属地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签注地址所属的现行行政区域。
(三)黄标车使用年限是指车辆注销日期和初次登记日期之间的使用时间。
(四)车辆提前报废年份是指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令XX年第12号)规定的车辆使用年限,减去车辆实际使用年限;无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如申请报废淘汰的都属于提前淘汰。
(五)黄标车淘汰是指黄标车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将黄标车交售给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注销相关车辆手续,视为淘汰完毕。
(六)营运客车是指持有特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客车营运证的车辆。
二、补贴范围(一)在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报废淘汰的黄标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补贴。
1.在本区注册登记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或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的车辆;2.申请报废淘汰时间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含一年),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3.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检验的车辆;4.车辆办理提前报废手续时,应保持车辆的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5.申请黄标车补贴的,其车辆性质必须是经机动车尾气检测核准颁发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珠府〔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珠海市第十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30日珠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把握重大发展机遇,全力推动我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现就我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等三项原则,结合“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和绿美珠海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链条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消费潜力,有力促进珠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能源、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体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加25%以上;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翻一倍。
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进一步提升。
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为改善X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37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X政办明电〔X〕113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X-X)>的通知》(X政办发〔X〕33号)和《X省财政厅关于下达X年淘汰黄标车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X财建指〔X〕3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分类管理、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有关单位在机动车登记、使用、淘汰等过程中的职责,加快推进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补贴范围(一)补贴车辆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未达到国I 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且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年限的,于X年1月1日-X年12月31日提前淘汰时享受财政补贴。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不予补贴。
1、适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黄标车;2、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3、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4、各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黄标车;5、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或其他关于汽车专项补助的黄标车;6、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
三、补贴标准X年1月1日-X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补贴要求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下列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微型载货车1000元/辆;轻型载货车1800元/辆;中型载货车2600元/辆;重型载货车5000元/辆;微型载客车(微型轿车)1000元/辆;小型载客车(轿车)X元/辆;中型载客车4000元/辆;大型载客车6000元/辆。
广东省货车黄标车新规定
广东省货车黄标车新规定广东省货车黄标车新规定为了加速淘汰黄标车,省环保厅已出台初步方案,今年省财政或拿出12亿元补贴淘汰黄标车。
此外,还要求各市按1:1的比例配备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
以此提高补贴标准来调动车主更新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加快黄标车淘汰更新。
目前广东全省共有130多万辆黄标车,其中70%-80%是营运黄标车。
省环保厅已委托相关机构制定了一份全省黄标车淘汰的方案初稿,其中重点是营运黄标车,方案涉及到黄标车淘汰补贴等重要问题,将可能按照车辆使用年份给予补贴。
国务院李克强两会多次提及“黄标车”淘汰工作指导意见,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近几年来,“黄标车”汽车以旧换新和报废政策,加速进行淘汰。
在广东,据媒体报道,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为了加速淘汰黄标车,省环保厅已出台初步方案,今年省财政或拿出12亿元补贴淘汰黄标车。
此外,还要求各市按1:1的比例配备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
以此提高补贴标准来调动车主更新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加快黄标车淘汰更新。
据了解,目前广东全省共有130多万辆黄标车,其中70%-80%是营运黄标车。
省环保厅已委托相关机构制定了一份全省黄标车淘汰的方案初稿,其中重点是营运黄标车,方案涉及到黄标车淘汰补贴等重要问题,将可能按照车辆使用年份给予补贴。
广州黄标车报废补贴标准对老旧汽车、黄标车报废并换购新车的车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报废老旧汽车的补贴标准: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报废“黄标车”的补贴标准:1.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2.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3.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4.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5.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000元;6.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7.报废轿车、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020年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最新规定(2)
2020年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最新规定(2)粗略的区分就是,国产车基本在1996年以前出厂的车辆,进口车在1998年以前出厂的车辆属于黄标车,但是这些车辆有一部分可以改装,另外的则不能。
1999年起,北京开始执行机动车国I排放标准,在此之前购买的车辆基本都属于黄标车范畴,其平均车龄都在13年左右,以京A、京E号段的车辆居多。
从2003年起,北京禁止黄标车进入二环。
还有的消费者认为“化油器车”就是“黄标车”。
其实不然,绿标车主要是电喷型车辆、化油器加装三元催化器的车辆,所以化油器车也不是绝对的“不环保”。
主要看这些车辆是否加装三元催化器。
每车只享受一种补贴吉林限制措施吉林省环保厅计划于2015年年底前,淘汰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17.59万辆。
“黄标车”将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措施“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削减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3.02万吨的目标。
各地根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黄标车”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时间、路段或车型等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对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配合环境保护部门收回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限期治理。
2013年与2014年,吉林省将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严格落实机动车报废制度。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经检测不符合标准且无法修复的,按照国家机动车报废规定予以报废。
对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要严格监督其回收拆解,并逐台登记造册,防止报废车重新上路。
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新车注册可凭落籍证明到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免检领取环保合格标志。
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周期应当与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
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牌证、通过年审。
凡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或者环保合格标志失效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1月21日九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姚奕生2020年2月21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府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现决定:对《珠海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等3部市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市政府决定修改部分条款的规章附件市政府决定修改部分条款的规章一、《珠海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2011年9月27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公布)修改内容:1.删除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将第五款修改为:“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的相关工作。
”3.将第九条修改为:“新建、改建、扩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应当符合本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规划,经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评估手续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将第十二条中的“工商注册地”修改为“商事登记所在地”,“应当符合质量、环保等相关规定”修改为“应当符合质量、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定”。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办理流程图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办理流程图
受理单位
审验车辆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如车辆
唯一性、完整性等
退返车辆或按原车辆报废流程报废,并告知车主原因
受理单位受商务部门委托,审核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车主至受理窗口提交申
请材料,窗口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和
是否补贴范围
受理单位
查询报废车辆是否为提前半年以上
报废黄标车
退返车辆或按原车辆报废流程报废,并告知车主原因
否
报废车辆进入受理点
不符合
否
要求车主补齐材料或退返车辆或按原车辆报废流程报废,并告知车主原因
车主凭开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其它材料前往市车管所申领《机动车注销证明》
车主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其它材料返回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审核并出具《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
车主完成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等一系列手续后,受理单位加盖联合审核章,车主返回等待资金拨付入账。
受理单位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进行汇总上报联审
环保部门受委托进行联合审核并出具意见,加盖部门联合审核章
终审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单位通知车主并进行相关解释。
终审符合要求的,进行资金拨款
是
符合
是。
珠海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公交、出租车、水路客
珠海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公交、出租车、水路客运、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村农场财务管理【发布部门】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日期】2009.06.27【实施日期】2009.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珠海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公交、出租车、水路客运、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珠海市城市公交、出租车、水路客运、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方案》已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交通局珠海市财政局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七日珠海市城市公交、出租车、水路客运、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方案为落实国家因油价上涨对相关行业的补贴政策,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粤财工〔2009〕69号)、《关于下达2009年上半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09〕70号)和珠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上半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珠财〔2009〕18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公交、出租车、水路客运、农村道路客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城市公交油价补贴方案(一)补贴金额:221.39万元。
(二)补贴对象:市公共汽车公司、市信禾西部公汽公司、市岐关观光巴士公司。
(三)补贴时间: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四)补贴资金分配。
以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城市公交车辆的实际总耗油量为基数。
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城市公交总油耗量为6,158.40吨。
其中,市公共汽车公司4,377.97吨;市信禾西部公共汽车公司1,739.68吨;岐关观光巴士公司40.75吨;以上补贴标准均为0.0359万元/吨,补贴资金如下:市公共汽车公司157.17万元;市信禾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62.45万元;岐。
全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
全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为手段,通过适当的补贴政策,鼓励、倡导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提前报废淘汰。
X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
二、补贴范围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无强制报废期或强制报废期在X年1月1日以后的,提前办理报废手续的黄标车(不包括转出车辆和按期报废车辆)均可享受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
不具备强制报废条件的黄标车,根据车主的主观意愿,由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资金引导淘汰。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不享受补贴政策:(一)强制报废日期在X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二)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单位和机构)的黄标车;(三)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以及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或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和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达到强制报废的黄标车;(四)因自然原因、火灾、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三、补贴时间自本方案向社会公布之日起至X年12月31日,提前报废各类黄标车的车辆所有人可申领财政奖励补贴;X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
四、办理流程申请黄标车淘汰补贴的车辆所有人,应先到市环保局对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进行认定(已取得“环保黄标”的不必再次认定),经认定并取得市环保局免费核发的“环保黄标”后,即可办理车辆报废业务,在车辆报废后持“环保黄标”及车辆报废手续,到市商务局申领黄标车淘汰补贴。
五、任务分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黄标车淘汰工作。
环保、商务、交通运输、公安、财政部门在市政务大厅设置黄标车淘汰补贴审批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各相关单位设专岗专人负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声、屏、报、网等各类宣传载体,向广大市民宣传淘汰黄标车的重要意义,解读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和相关办理流程。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商务局,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4.07.08•【字号】珠农农〔2024〕99号•【施行日期】2024.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27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2024〕28号),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结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4〕2号)和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珠海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商务局2024年7月8日珠海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是珠海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落实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要求,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升珠海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结合我市实际,实施市级叠加补贴。
力争到2027年,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40台。
其中2024年,计划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12台。
二、实施范围在全市所有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区开展,对机主报废和更新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
三、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黄标车”的补贴新标准
“黄标车”的补贴新标准2017“黄标车”的补贴新标准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以下是店铺搜索整理的.关于2017“黄标车”的补贴新标准,供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黄标车”的补贴新标准按早淘汰多补贴的原则,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营运“黄标车”的补贴标准:1. 载货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12000元/辆,中型9000元/辆,轻型6000元/辆,微型4000元/辆。
2.载客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12000元/辆,中型8000元/辆,小型5000元/辆,微型4000元/辆。
营运“黄标车”2016年淘汰的可享受规定标准补贴金额,2017年1月1日——5月31日淘汰的,享受标准补贴金额的50%,2017年6月1日后淘汰的不予补贴。
非营运“黄标车”淘汰,补贴标准参照营运“黄标车”淘汰补贴范围(机关事业单位不予以补贴)执行,具体如下:1.载货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18000元/辆,中型13000元/辆,轻型9000元/辆,微型6000元/辆。
2.载客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含营转非)18000元/辆,中型(含营转非)11000元/辆,小型7000元/辆,微型5000元/辆。
2015年淘汰的非营运“黄标车”可享受全额补贴,2016年淘汰的可享受标准补贴的80%,2017年6月1日前淘汰的可享受标准补贴金额的50%,2017年6月1日后淘汰的不予补贴。
怎么知道自己的车是不是黄标车?快速区分是不是黄标车的方法之一就是根据车辆的年限,我们可以粗略的这么区分:国产车在1996年以前的,进口车在1998年以前的,这两个时间段之前的都是黄标车。
此外,车主可登陆“机动车环保网”的“‘黄标车’查询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即可得到查询结果。
如查询系统中无法查到的车型车辆,须在报废拆解前到市环保部门对其查验确认。
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实施办法
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报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号)、珠海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主要任务与措施的通知》(珠府函[]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原则对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报废黄标车的车主,给予适当奖励补贴。
二、“黄标车”界定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规定,“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三、补贴范围和条件补贴范围:在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我市依法设立和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车主。
(一)年月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主(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机构)。
(二)属车辆提前报废,不是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 1 - / 9(三)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详见附件)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年以上,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使用年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注销日期。
(四)汽车办理提前报废手续时,应保持车辆完整,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四、补贴标准符合上述补贴范围且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一)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二)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三)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四)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五)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六)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八)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九)报废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十)报废升(不含)—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 2 - / 9(十一)报废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元。
珠海车辆报废补贴标准
珠海车辆报废补贴标准珠海市是中国广东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也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交通状况的不断优化,珠海的车辆保有量不断增加。
然而,过多的车辆也带来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了改善这些问题,珠海市政府实施了车辆报废补贴政策,以鼓励市民主动报废老旧车辆,购买新能源汽车或更省油、更环保的车辆。
珠海市的车辆报废补贴标准是根据车辆的排放标准和报废年限来确定的。
首先,根据国家车辆排放标准将车辆分为几个等级,标准越高,补贴金额越高。
例如,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能够获得更高的报废补贴金额。
其次,根据车辆的报废年限,补贴金额也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年限越长的车辆能够获得更高的报废补贴金额。
根据珠海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目前珠海市的车辆报废补贴标准如下:1.燃油车的报废补贴标准:符合国一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每辆可获得1000元的报废补贴;符合国二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每辆可获得1500元的报废补贴;符合国三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每辆可获得2000元的报废补贴;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每辆可获得2500元的报废补贴;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每辆可获得3000元的报废补贴。
同时,每增加一年的报废年限,将额外增加200元的报废补贴。
2.新能源汽车的报废补贴标准: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动汽车,每辆可获得5000元的报废补贴。
纯电动汽车是指使用纯电动系统驱动车辆的汽车,不需要使用传统燃油;插电式混动汽车是指既可以通过充电方式使用电动系统,又可以通过燃油发动机行驶的汽车。
珠海市政府还对低排放公交车和出租车给予额外的补贴,以鼓励交通运输行业更新车辆。
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公交车和出租车,每辆可获得5000元的补贴;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公交车和出租车,每辆可获得10000元的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珠海市的车辆报废补贴政策实行一次性补贴,市民在报废车辆后,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报废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到指定银行领取补贴款项。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营运船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营运船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10.03.29•【字号】•【施行日期】2010.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营运船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对《关于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船舶的请示》(珠字〔2009〕361号)的批复精神,为加快我市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营运船舶,确保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市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珠海市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营运船舶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珠海市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营运船舶工作方案为加强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技术水平,优化运力结构,节能减排,促进水路运输业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先后发布了《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2001年第8号令)和《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交水发〔2006〕56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实施管理,海事管理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并提出了“珠江干线:2006年1月起,禁止木质船进入西江航运干线及珠江三角洲航道;2008年12月31日前水泥船、木质船、挂桨机船基本退出市场,于2010年10月31日前全部退出运输市场”,同时提出了“地方政府对落后船型的淘汰和退出市场工作给予资金支持”的要求。
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船舶,是全面优化我市船舶运力结构,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提高社会效益和有效减少安全生产隐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快珠海交通发展步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把我市建成珠江西岸交通枢纽城市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船舶,确保我市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工作顺利完成,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与珠海海事局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09年9月就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营运船舶问题联合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强制淘汰水泥和木质船舶的请示》,市政府于2010年2月作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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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鼓励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报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38号)、珠海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主要任务与措施的通知》(珠府函[2012]2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原则
对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报废黄标车的车主,给予适当奖励补贴。
二、“黄标车”界定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规定,“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三、补贴范围和条件
补贴范围:在2013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将符合下列条件的汽车交售给我市依法设立和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车主。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车主(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机构)。
(二)属车辆提前报废,不是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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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详见附件1)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
使用年计算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分别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和注销日期。
(四)汽车办理提前报废手续时,应保持车辆完整,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四、补贴标准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且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
(一)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二)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三)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四)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五)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六)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八)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九)报废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十)报废1升(不含)—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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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五、车辆报废申报程序
(一)申报“黄标车”报废的车主应将车辆交售给我市依法设立、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珠海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前山南沙湾路328号)。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车辆报废回收有关信息,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车辆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车主到上述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填报《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和有关机动车注销证明申请表,盖章或个人签名,并提交相关资料(含环保部门出具的黄色环保标志),咨询电话:。
(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应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报废车辆信息,并将副联定期报送市科工贸信局备案。
六、申报补贴办理程序
符合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的车主应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到各区(含经济功能区,以下同)联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补贴资金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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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
(二)单位(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申请补贴的,要提供证明材料。
证明内容需列明申请补贴资金的报废车辆、经办人及开户银行及帐号具体情况并加盖公章;
(三)《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四)《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黄色环保标志原件;
(六)报废车行驶证及登记证书复印件;
(七)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
七、补贴资金来源
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的资金,按“黄标车”拥有者的户口(或单位注册地)归属地由所在区财政安排解决,并由各区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请对象。
其中,香洲区按现行财政体制77:23的比例由市、区共同分担,市承担部分通过转移支付下拨给香洲区。
八、部门职责分工
科工贸信部门负责对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督管理,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有效性,以及车主提交的《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表》(附2)等有关材料,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废车辆回收有关信息,汇总有关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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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安排落实。
根据科工贸信部门的审核意见复核后,拨付补贴资金。
环保部门负责查验报废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九、保障措施
各区科工贸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财政、环保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尽快设立联合服务窗口,并将设立的情况及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
各区财政部门应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提前报废“黄标车”联合服务窗口设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相关单据印制以及必要的设备购置等。
十、监督管理
(一)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指导各区相关部门对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各区科工贸信、区财政和区环保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政策实施、资金发放、信息统计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用好补贴政策。
(三)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有关部门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进行处理。
(四)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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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由市科工贸信局、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2.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表
(市科工贸信局联系人:张平电话:)
(市财政局联系人:黄永传电话:)
(市环保局联系人:温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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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汽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
车辆类型和用途使用年限
载客车营运
出租
小、微型(含轿车)8年
中型8年
大型
19座及以下8年
19座以上8年,可延4年
旅游10年,可延4年
其他10年,可延5年非营运
小、微型(含轿车)15年,可延
大、中型10年,可延10年
载货车
微型8年重、中、轻型10年,可延5年
专项作业车矿山企业专用车8年,可延其他专门作业车10年,可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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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珠海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表
车主信息
车主名称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车主开户银行
车主银行帐号
报废车辆信息
车辆牌照号车辆类型
车辆使用性质车辆型号
回收证明号燃油种类
初次登记日期
交售
日期
注销
日期
补贴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
¥元
车主或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环保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该报废车辆是否为黄标车:是( ) 否( )
经办人:年月日
科工贸信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该报废车辆是否符合补贴范围:符合( ) 不符合( )
经办人:年月日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该报废车辆是否同意补贴资金:同意( ) 不同意( )
经办人:年月日
明(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本表一式四份:科工贸信部门、环保部门、财政部门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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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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