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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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分复审及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结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2.各班级(专业)组成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综合评分的计算及初审工作。小组成员由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和3—5名班级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组成,班长任组长。

3.各学科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依据中地大研字[2009]32号文件确定。

类别学科等级享受人数比

例(%)

额度

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

法学

地理学

一等4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土地资源

管理

一等6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专业学位

一等4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

二、评定程序

1.新生参照初复试成绩和入学前所在单位或学校的综合表现评定。来自“985”、“211”院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奖。

2.二、三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每位研究生填写“年度学业综合评定表”,并根据“综合评分”要求的事项进行申报;

(2)各班级(专业)的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计算“综合评分”;

(3)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奖学金结果。

3.评定时间:新生定于入学考试的复试中进行,高年级研究生定于每年9月份进行,一年一次。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5.身心健康。

6.学业奖学金申请者须为我院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人事档案、工作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学年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

(2)上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未经导师同意擅自在校外兼职的;

(5)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的;

(6)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7)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转回硕士研究生的;

(8)参评学年“助教”、“助管”、“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

四、综合评分计算办法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学术科研、社会活动参与等四项,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占总分的10%,课业成绩占总分的40%,学术科研占总分的40%,社会活动占总分的10%,由这四项加权后的总分来确定奖学金等级。所有被考察的项目必须是在研究生阶段开展并完成的,时间应为上年度9月1日始至本年度8月31日止。

综合评分=思想品德(10%)+课业成绩(40%)+学术科研(40%)+社会活动(10%)。

说明:研三学生评定奖学金时不计算研二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将学术科研分值调高到80%;如有学生在研二期间上课且所修课程有不及格者,取消该学年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思想品德(满分100分)

由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每位研究生进行考核与评分。

(1)思想政治: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道德修养,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25分)

(2)精神文明: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乐于助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作风正派,举止文明。(25分)

(3)学习态度:热爱所学专业,拓展知识视野,构建合理知识结构,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求真务实,学风优良,不弄虚作假。(25分)

(4)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自觉抵制违纪违法现象,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无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25分)

2.课业成绩(满分100分)

课业成绩测评包括参评学年所修的全部课程,根据学生实际考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出课程学习成绩,其计算公式如下:

)

()*(本学期课程学分该课程学分本学期课程成绩学习成绩∑∑=

备注:

(1)考查课成绩换算成百分制计入平均成绩:

优 良 中 通过 不通过 95

85

75

65

55

免修且免考课程不计入、考察课程如都为通过则不计入,如为优、良、中、通过、不通过则按上面表格进行换算加分。

(2)获得一等奖奖学金的学生,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英语六级通过,或雅思6.0或托福550(新托福80)以上直接在课业成绩总分加4分。

3.学术科研(满分100分)

学生参加导师科研项目或者自己申请学校科研立项成功不直接加分,以从事该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论文、学术报告获奖、科技学术竞赛获奖等)列入学术科研类加分。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专利情况(满分40分)评分细则见附表1; (2)科技学术竞赛活动(满分40分)评分细则见附表2; (3)学术科研活动参与情况(满分20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学校要求学院参加的学术科研活动;学院公开组织的各类集体学术活动(包括科技论文报告会、专家讲座、新濠畔学术论坛、光谷论坛等),以院研究生团学联、各党团支部及各班级统计情况为准。每参加一次集体学术活动加1分,加满为止;每在学术论坛正式作报告一次加2分,加满为止。

4.社会活动(满分100分)

(1)担任社会工作情况(满分25分)评分细则见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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