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2)

合集下载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答题卷相应题号处。

1、下列哪项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

[A] 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B] 惩罚犯罪[C] 保护人民[D] 维护国家的统一2、批准逮捕的权力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行使( )。

[A] 人民检察院[B] 人民法院[C] 公安机关[D] 监察机关3、下列哪个机关没有侦查权( )。

[A] 检察机关[B] 审判机关[C] 国安部门[D] 公安机关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三者的关系不应该是( )。

[A] 分工负责[B] 互相配合[C] 互相制约[D] 互相干扰5、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由( )立案侦查。

[A] 国家纪律监察部门[B] 人民检察院[C] 人民代表大会[D] 公安部门6、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

[A] 凶杀案现场的血迹[B] 沾满被害人血迹的匕首[C] 路人甲的证言[D] 被告人承认犯罪的供述7、下列哪个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A] 张三盗窃1000元[B] 王五抢劫案[C] 李四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D] 某甲某乙互殴致一方轻伤8、下列哪项是审判人员赵某的法定回避理由( )。

[A] 赵某是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邻居[B] 赵某之妻和犯罪嫌疑人李某是同事[C] 赵某曾担任该案的侦查人员[D] 赵某五年前曾和犯罪嫌疑人李某一起吃饭9、下列哪项不属于辩护律师的权力( )。

[A] 同犯罪嫌疑人通信[B] 会见犯罪嫌疑人[C]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D] 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将犯罪嫌疑人保释10、形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包括哪个( )。

[A] 拘传[B] 取保候审[C] 监视居住[D] 行政拘留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7小题,每小题3分,共21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答题卷相应题号处。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一定范围内人身关系的法律,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篇1一、单项选择题1.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好友乙,已经交付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

1年后,甲因炒股急需现金,便将该套房出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由于甲不好意思找乙要回房屋,就怂恿丙自己找乙要回房屋。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因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B.丙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C.丙因继续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D.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之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丙承担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甲虽与乙签订了赠与合同,但其与丙的合同为有权处分丙也不为出租人,不受合同限制,可要求乙返还本题选项为C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

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

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B.显失公平,可变更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隐藏行为的效力问题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其真意为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通说认为,隐藏行为中虚假意思表示无效,但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效力如何,应依该真实意思的相关法律规定本题中,少交契税为真意表示,其虚假表示是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虚假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其真意表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3.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答案:C参考解析:C。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在作品上标记姓名。

以真实反映作品和作者之间的血缘联系,既是对作者创作行为的尊重,也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保障。

具体内容包括: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决定署名的顺序;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禁止他人假冒署名。

特别注意:不署姓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方式之一.不等于没有或放弃署名权。

由此可知,该诗人将自己创作的名字署名为漫动的音符完全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一种合法的行为,A选项说法错误。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具体包括决定作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

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

发表权的特点: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同一作品不存在再次甚至反复行使发表权;当该诗人将自己创作的诗作在甲网站以天堂向左为题发表的时候,其发表权已经行使完毕,故B选项说法错误。

《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由此可知,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所以C选项说法正确。

《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由此可知,丁网站可以不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该作品,不构成侵权行为,故D选项说法错误。

2 金铃公司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委托李某开发一种新型办公软件供本公司员工使用,合同中没有涉及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对于李某开发完成的软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软件著作权归金铃公司B. 软件著怍权由金铃公司和李某协商确定C. 如果金铃公司员工复制该软件进行使用无须向李某交付费用D. 如果金铃公司将该软件置于公司网站上供公众免费下载无须向李某交付费用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著作权法》第l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项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

A.公开审判B.检察监督C.两审终审D.回避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区别。

ACD属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只有B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甲是县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员,其职责是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进行检查监督,提起抗诉,其下列哪些行为违背民事诉讼法?( ) A.甲经常旁听同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错误不大的当庭指出,错误严重的提起抗诉B.甲只是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并对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C.甲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行为,也进行监督D.甲只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法律监督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只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如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活动进行监督,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不予监督。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检察监督的对象只包括法院和法官,不包括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A对,因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体现为事后监督,即法律文书生效后,检察院以提起抗诉的方式予以监督。

BC错,因检察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对审判人员在民事诉讼中是否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实施监督。

即监督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是否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2)对法院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审判、调解、执行。

D错,因本题中甲是某区检察院民行科的检察员,其中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法律监督。

如果是上级检察院,则不仅可对同级人民法院还可以对下级法院进行法律监督。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题(二)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模拟题(二)

第十四章普通程序一、单项选择题2、钢铁公司诉机械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机械公司被其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人民法院受理了机械公司的破产案件。

此时,对钢铁公司与机械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在程序上可以作出以下哪种处理?()A、可以裁定中止诉讼B、可以裁定终结诉讼C、可以缺席判决D、可以通知钢铁公司撤诉4、陈风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儿子陈亮支付赡养费,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亮每月向陈风支付300元赡养费,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2年后,因经常生病,陈风认为300元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又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

对陈风的这一诉讼请求,甲区人民法院从程序上如何处理?()A、作为新案件,予以受理B、按申请再审处理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以受理D、不予以受理,并告知陈风应与陈亮协商解决二、多项选择题6、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A、原告申请撤诉未获得准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B、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告提出反诉的C、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的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第十五章简易程序一、单项选择题2、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审理和判决,哪些是正确的?()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以直接开庭进行调解,调解前不必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B、适用简易程序时,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可以加盖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也可以加盖人民法庭的印章C、如果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此时,审理期限仍应当从转化为普通审理之日起计算D、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二、多项选择题1、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下列()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A 张某诉新科开发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纠纷案件B 齐立诉蔡强借款纠纷案件发回重审时的案件C 李红诉陈辉因损害其自行车应当赔偿150元的侵权纠纷案件D 赵键诉下落不明的刘庆返还所借的1000元钱的案件第十四章普通程序答案:一、单项选择题2、参考答案:A本题考查一审程序中特殊情形的运用。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6—卷三—35,单)A.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一般不能制作判决书,而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制作裁决书B.从理论上说,诉讼当事人无权确定法院审理和判决的范围,仲裁当事人有权确定仲裁机构审理和裁决的范围C.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上诉或申请再审,对于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仲裁D.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都有权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与仲裁。

(1)关于调解中调解书是否能换成判决书或者裁决书的问题,《法院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而据《仲裁法》第51条的规定,仲裁调解中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据此,A项正确。

(2)关于审理和裁决的范围,民事诉讼与仲裁都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就民事诉讼而言其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处分原则。

据此,B项错误。

(3)关于救济途径,根据《仲裁法》第9条规定,可知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并不能申请重新仲裁。

因此C项错误。

但相关法条对于重新仲裁的规定确实存在:一是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78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即只有在此两种情形下,才可能重新仲裁。

2020司法考试卷三真题-不定项选择题

2020司法考试卷三真题-不定项选择题

2020司法考试卷三真题-不定项选择题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准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

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

《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后,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约定:“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购买A区房屋一套。

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丙公司将房款用于项目投资,全部亏损。

后王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

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A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

张某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

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

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张某又将债权转让给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

请回答第86—88题。

86.关于《委托书》和《承诺函》,下列说法准确的是:A.乙公司是委托人B.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C.甲公司、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D.《承诺函》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87.关于《房屋预订合同》,下列说法准确的是:A.无效B.对于甲公司来说,丙公司构成无权处分C.对于乙公司来说,丙公司构成有效代理D.对于张某来说,丙公司构成表见代理88.关于30万元预付房款,下列表述准确的是:A.由丙公司退给李某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李某C.由丙公司退给方某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退给方某(二)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

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

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三)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三)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三)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

1.D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平等原则D.诚信原则2.B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3.B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4.A.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B.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D.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5.D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6.B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B.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7.BA.未经登记不得处分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D.其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8.C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9.CA.构成第三人代为清偿B.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D.构成无因管理10.DA.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B.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C.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D.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售合同不能被撤销11.BA.美容服务协议无效B.“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条款无效C.甲单方放弃服务无须承担违约责任D.甲单方放弃服务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12.BA.未缔结合同,则德凯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需承担责任B.虽未缔结合同,但德凯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C.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真诚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D.德凯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如被对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13.DA.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承揽合同B.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附条件的买卖合同C.乙、丙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D.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14.BA.某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影的DVDB.某动漫公司根据该电影的情节和画面绘制一整套漫画,并在网络上传播C.某学生将该电影中的对话用方言配音,产生滑稽效果,并将配音后的电影上传网络D.某电视台在“电影经典对话”专题片中播放30分钟该部电影中带有经典对话的画面15.DA.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能缓解道路拥堵,可获得方法发明专利权B.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搏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该起搏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C.丙通过转基因方法合成一种新细菌,可过滤汽油的杂质,该细菌属动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D.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防止杯子滑落,该水杯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16.BA.韦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可以使用“韦老四”标识B.如肖某注册“韦老四”商标后立即起诉韦某侵权,韦某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肖某的商标注册恶意侵犯韦某的在先权利,韦某可随时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D.肖某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超出了肖某的经营范围,韦某可以此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17.DA.高甲与陈小美的婚姻属无效婚姻B.高甲与陈小美的婚姻属可撤销婚姻C.陈小美为高小甲改名的行为侵害了高小甲的合法权益D.陈小美为高小甲改名的行为未侵害高甲的合法权益18.C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B.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19.CA.徐某因有抚养能力不能将小强送其姐姐收养B.徐某的姐姐因有子女不能收养小强C.谭某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D.收养应征得小强同意20.CA.张某侵害了孙某的身份权B.张某侵害了孙某的名誉权C.张某侵害了孙某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D.某公司无须对孙某承担民事责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乙方应诉答辩。

在庭审过程中,乙方主张起诉前双方曾在信件往来中就该合同纠纷约定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提出了相应的证据。

这种情况下,请问:人民法院应当怎么处理?( ) A.裁定终结诉讼,南当事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裁定信件不是仲裁协议的有效形式,继续审理C.由于甲方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乙方又应诉答辩。

视为该法院有管辖权,继续审理D.裁定驳回起诉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仲裁协议2.下列哪种仲裁协议有效?(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B.甲、乙双方约定,将争议挺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C.甲、乙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D.甲、乙双方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在发生纠纷后,也未补充协议正确答案:B解析:由于仲裁协议的缔结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A选项错误。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版)》(以下简称《贸仲规则》)第4条,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仲裁规则,但当事人约定违反仲裁法强行规定的除外。

B项正确。

仲裁协议必须承认仲裁的终局效力,不能够将起诉作为对仲裁的监督或救济途径,C选项错误。

没有约定仲裁委员会的。

仲裁协议无效。

D项错误。

知识模块:仲裁协议3.关于国内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若约定了仲裁机构,出该仲裁机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若约定了仲裁机构。

由该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C.若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可由仲裁协议签订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若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可由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卷三—35,单)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正确答案:A解析: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我国法院共分为四级,每一级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具体分为:(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这实际是将大多数民事案件划归基层法院管辖,因此A项正确。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①重大涉外案件;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的涉外案件,但并不能说明所有涉外案件都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大,全国影响大的涉外案件,也是有可能由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没有达到“重大”标准的涉外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B 项不正确。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C项错误在于认为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这一选项的判断曾在2005年卷三第36题出现过。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①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②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专项练习题级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专项练习题级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专项练习题级答案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证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C.被告刘某给代理律师吴某的委托书中写明"全权代理",吴某在诉讼中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直接导致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承认,视为刘某的承认D.被告黄某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

法官张某宣布该承认无效答案:B解题思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规则,故A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规定可知B项正确根据委托代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授权的事项须一一列明,仅在委托书上写"全权代理"属于一般委托,而吴某的承认又直接导致对原告诉讼请求的承认,代理人的承认不得视为当事人的承认,故C选项错误D选项缺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该自认仍属有效,故错误。

2.朱先生就职于星星财务软件公司,2009年5月因工作与公司老总发生争执,遂向公司提出辞职。

朱先生辞职后就职于另一家与原公司经营同样业务的公司。

2010年3月,星星财务软件公司以朱先生违反竞业禁止合同为由,将朱先生告上法庭。

星星财务软件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唯一证据就是一份双方签署的竞业禁止合同的传真件。

星星财务软件公司称该合同是朱先生签署后传真给他们的,原件在朱先生手里;而朱先生称自己从未签过这样的合同。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该对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交的竞业禁止合同予以认定B.法院不应对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交的竟业禁止合同予以认定C.法院应该将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交的这份合同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合同签名的真伪,根据鉴定结果决定对该合同是否予以采信D.朱先生应证明自己没签过这份合同,否则,因举证不能,应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答案:B解题思路:根据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有义务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而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提出的证据只是一份传真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对只有派生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认定,B项正确根据举证责任承担原则,本案中竟业禁止合同是否存在的证明责任应由星星财务软件公司承担,D项错误对于需要鉴定的事项,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人民法院不依职权提交鉴定,C项错误3.2006年3月24日,杨某的丈夫张某饮酒后突感上腹部疼痛,被急送当地医院就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相关诉讼理论,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48,单)A.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的B.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C.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D.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不一定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正确答案:D解析:本案考查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

这三个概念都是涉及主体资格的概念。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最广,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其中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其年龄、精神智力状况无关,对此,基础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48条;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相比较,民事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有所收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权利能力涵盖的主体有公民、法人、“两户一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不包括其他组织。

在其他组织问题上A项是说不通的。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状态,其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自然人成年并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年龄、智力状况无关,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也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就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问题,B项是说不通的。

据此,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并非完全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更不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因此A、B项错误。

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但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C项错误。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三)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三)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卷三)试卷三一、单项选择题。

1.D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平等原则D.诚信原则2.B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3.B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4.A.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B.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D.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5.D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6.BA.乙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B.乙应承担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C.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D.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7.BA.未经登记不得处分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D.其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8.C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9.CA.构成第三人代为清偿B.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D.构成无因管理10.DA.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B.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C.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D.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售合同不能被撤销11.BA.美容服务协议无效B.“如甲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条款无效C.甲单方放弃服务无须承担违约责任D.甲单方放弃服务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12.BA.未缔结合同,则德凯公司就磋商事宜无需承担责任B.虽未缔结合同,但德凯公司构成恶意磋商,应赔偿损失C.未缔结合同,则商业秘密属于真诚公司自愿披露,不应禁止外泄D.德凯公司也付出了大量的工作成本,如被对方主张赔偿,则据此可主张抵销13.DA.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承揽合同B.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附条件的买卖合同C.乙、丙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D.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14.BA.某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影的DVDB.某动漫公司根据该电影的情节和画面绘制一整套漫画,并在网络上传播C.某学生将该电影中的对话用方言配音,产生滑稽效果,并将配音后的电影上传网络D.某电视台在“电影经典对话”专题片中播放30分钟该部电影中带有经典对话的画面15.DA.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能缓解道路拥堵,可获得方法发明专利权B.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搏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该起搏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C.丙通过转基因方法合成一种新细菌,可过滤汽油的杂质,该细菌属动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D.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防止杯子滑落,该水杯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16.BA.韦某在外地开设新店时,可以使用“韦老四”标识B.如肖某注册“韦老四”商标后立即起诉韦某侵权,韦某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肖某的商标注册恶意侵犯韦某的在先权利,韦某可随时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D.肖某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超出了肖某的经营范围,韦某可以此为由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17.DA.高甲与陈小美的婚姻属无效婚姻B.高甲与陈小美的婚姻属可撤销婚姻C.陈小美为高小甲改名的行为侵害了高小甲的合法权益D.陈小美为高小甲改名的行为未侵害高甲的合法权益18.C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B.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19.CA.徐某因有抚养能力不能将小强送其姐姐收养B.徐某的姐姐因有子女不能收养小强C.谭某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D.收养应征得小强同意20.CA.张某侵害了孙某的身份权B.张某侵害了孙某的名誉权C.张某侵害了孙某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D.某公司无须对孙某承担民事责任广东省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模拟题附答案2017年广东省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模拟题(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

2020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 2020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2)1.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答案:ABCD解析:民事权利根据作用划分,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所谓的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权利客体,而具有的排他性的权利,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知识产权、人格权也是支配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A中要求还款的权利就是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说法正确,当选;B中丁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地役权,是物权的一种,具有支配性,说法正确,当选;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抗辩权分为永久性抗辩权和延期性抗辩权,C中一般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行使的就是先诉抗辩权,C正确,当选;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D中撤销权即是形成权,对于形成权,适用的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所以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2.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B.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C.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答案:AB解析:《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A选项正确,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2)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2)
1.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

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
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
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
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
答案:B
解析:诉由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理由构成。

诉讼标的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

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

本题中,甲、乙因租赁合同发生争议,甲放弃要求乙支付房租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这个过程中,诉讼标的一直是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理由、原因、事实一直是乙拖欠房租,故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都没有变更,而仅变更了诉讼请求,因此选B是正确的。

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

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
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所以本题选A是正确的。

3.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

这些股东应当如何提
起诉讼?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答案: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
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因此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不具有诉讼主体
资格,因此股东起诉时应该以公司为被告。

因此本题选D是正确的。

4.张某起诉周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告答辩提出原告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驳回起诉
C.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受理后通过审理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
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本条可知,C项为正确选项。

5.某法院对齐某诉黄某借款一案作出判决,黄某提起上诉。

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前,齐某发现黄某转移财产。

下列
关于本案财产保全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B.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二审法院可以指令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C.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将申请报送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D.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3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拆
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
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
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

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
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因此D选项“本题
中齐某应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是正确的。

6.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发现调解书的内容与双方达成的调解
协议不一致,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B.将原调解书收回,按调解协议内容作出判决
C.应当适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
D.将原调解书收回,重新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
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
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法院尽管发现调解书的内容与双
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不一致,但由于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发
生效力,而且这种情况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因此法院
应参照第16条的规定,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因此选A是正确的。

7.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A.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B.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C.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D.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答案:C
解析: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的最大特点是证明力的或
然性,它一般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事实。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
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
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
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
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物证和证人证言是可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所以不属于间接证据。

而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只能以其他事实推论,对这些事实证明的证据即属间接证据,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项。

8.下列哪种民事诉讼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当事人协议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B.起诉时被告被监禁的案件
C.发回重审的案件
D.共同诉讼案件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因此本题选C是正确的。

9.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张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

在这种情况下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B.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
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C.应当直接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发回二审法院重审
D.只能直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1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
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根据本条可知,选B是正确选项。

10.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
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B.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
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所以选A是正确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