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费属于职工薪酬范畴吗

劳动保护费属于职工薪酬范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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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费属于职工薪酬范畴吗

劳动保护费是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吗?账务处理中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处理吗?

解答:是,劳动保护费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实务中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从广义的角度,根据构成完整人工成本的各类薪酬,从人工成本的理念出发,将职工薪酬界定为“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也就是说,从性质上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都构成职工薪酬,都应当作为一种耗费,与这些服务产生的经济利益相匹配。据此,劳动保护支出应当属于职工薪酬范畴。

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对此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解释:从本质上看,人工成本是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主要由下列内容组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教育、劳动保护、住房和其他人工费用。

职工薪酬准则以明确界定的职工薪酬完整内涵为起点,着重解决了职工薪酬的范围、确认、计量和披露,规范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因此,实务中所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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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管理职责、内容及措施、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机关、分公司、直接经营单位、项目经理部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年 月 日实施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年 月 日施行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职责 机关卫生所负责女职工保健管理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 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待遇的管理工作。 各分公司、直接经营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机关工会负责对女职工保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接受女职工投诉,并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 级体力劳动度的企业; 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高处架线作业; 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 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公斤的作业。 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乙内酞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作业场所放射性特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妊娠 个月以上含(含 个月)一般不得上夜班。

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

步入7月,股市攀低、楼市降温、经济冷淡,唯有气温日趋攀高。近期,为了加强对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保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办法》一出台,马上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与热议。其中,防暑降温费用属于“劳动保护”还是“职工福利”?防暑降温费用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防暑降温支出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何进行税前扣除等也再度成为热议话题。有人说防暑降温费用属于企业的“劳动保护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人说防暑降温费用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只能在福利费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还有人说应并入职工工资总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究竟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费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还是“职工福利支出”?该费用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购入用于防暑降温费的物品其进项税额究竟能否抵扣?墨子接下来一一进行分析: 一、究竟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支出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还是“职工福利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那什么是“劳动保护支出”呢?劳动保护支出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企业职工健康安全而必须配备或者提供的安全物品(包括饮料)和药品。那防暑降温支出是否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劳动保护支出包括防暑降温用品的支出。虽然84号文件自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自动废止,但是关于劳动保护支出解释与范围的规定是不会变的。也就是说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的支出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讲到这里有人就要问了,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中的“职工防暑降温费”又怎么解释呢?按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工防暑降温费支出不是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吗?问得好,这就是把大家搞得一头雾水的“罪魁祸首”。这也是很多税务机关不分青红皂白把“防暑降温支出”一刀切,只要看到“防暑降温支出”就作为“职工福利支出”的文件依据。国税函[2009]3号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到目前为止唯一明确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文件。第三条是这样规定的,《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其中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这里的“职工防暑降温费”指的是企业为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中的“职工防暑降温费”,而非企业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费用。发放给职工的补贴与直接在企业使用的必需的费用是不同的,两者一定要分别对待。 综上所述,“职工防暑降温支出”要一分为二。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企业以“防暑降温”名义而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应属于“职工福利支出”在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 二、企业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发放给高温作业者的高温津贴应属于“工资薪金”还是“职工福利”?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此“高温津贴”是否属于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补贴”?墨子个人认为,企业发放给高温作业职工的高温津贴那是对高温作业人员特殊工种的一种工资津贴,不属于“福利”的范围。如果哪位税务官员要把这个都作为“福利”的话,那请先自问你们在办公室里吹着的空调、用着的电费是否已进“福利”了呢? 三、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费”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女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doc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单位: 姓名: 说明:答卷共设40个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由()颁布施行。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C、中华全国总工会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正式颁布施行。 A、2012年4月18日 B、2012年4月28日 C、2012年5月1日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条 A、16 B、19 C、20 4、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不适 B、妇科疾病 C、生理特点 5、国家对女职工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 A、劳动权益 B、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 C、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对女职工在“四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A、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B、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7、()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A、政府 B、用人单位 C、工会 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指(): A、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C、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9、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口头或书面

10、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A、女职工 B、经济社会发展 C、相关法律法规 1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A、福利待遇 B、奖金 C、工资 12.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项。 A、6 B、10 C、9 13、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A、医疗机构的证明 B、职工的申请 C、工会的证明 14、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A、5 B、6 C、7 15、女职工生育享受()天的产假。 A、56 B、90 C、98 16、《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个月,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个月。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A、2,1 B、3,1 C、1,1 17、女职工生育难产的,增加产假(B)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天。 A、10,10 B、15,15 C、30,30 18、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天产假。() A、10,15 B、10,20 C、15,42 19、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A、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女职工产假前工资 B、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女职工产假前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的余额。 2.第2行“其中:股权激励”:本行由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

武汉新版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武汉新版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劳动法(labour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 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 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 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 的权利及义务。 武汉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很多女职工在怀孕后因各种原因要求离岗保胎休息,但国家和省的规定中没有对怀孕不满28 周的女职工离岗休息待遇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强对怀孕女职工的保护,同时也尊重企业工资分配的自主权,新办法规定,怀孕女职工 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以离岗休息。怀孕不满28周 的女职工,其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其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不低于该职工离岗休息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75%发放,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按国家相关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与国家规定相比,武汉 市规定的女职工流产假期天数要多几天。 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怀孕满12周不满28周 流产的,给予45天产假。已婚女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并 给予其配偶10天的护理假。 新办法还提出,用人单位可以视具体情况为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安排工间休息。 近年来,职场性骚扰的问题不断受到关注。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要加强工作场所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受 到性骚扰的女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妇联等组织投诉和求助,有关 组织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职工个人隐私。

1987年,武汉市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随着时代发展,很多内容已不适应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实际需要,目前已经废止。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_例题习题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例题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 )。 A. 产品成本 B. 劳务成本 C. 固定资产成本 D.无形资产成本 2. 应由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 )。 A. 产品成本 B. 劳务成本 C. 固定资产成本 D.无形资产成本 3. 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 )。 A. 产品成本 B. 劳务成本 C. 固定资产成本 D.无形资产成本 4. 应由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 )。 A. 产品成本 B. 劳务成本 C. 固定资产成本 D.无形资产成本 5.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 ( )的一定比例计算。 A.销售收入 B.利润 C. 工资总额 D.基本工资 6. 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一般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 ( )。 A.应付工资 B.应付福利费 C.应付职工薪酬 D. 预计负债 7.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职工薪酬包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B. 职工薪酬包括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C. 职工薪酬包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D. 职工薪酬不包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 关于辞退福利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 B.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 C. 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D. 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 9.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 应由生产产品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 B.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C. 应由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劳务成本 D. 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10.非货币性福利,不包括 ( )。 A. 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B. 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C. 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D.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1.辞退福利全部计入当期 ( )。 A.生产成本 B.制造费用 C. 管理费用 D.营业外支出 12.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A.市场价格 B.重置价值 C.历史成本 D. 公允价值 13.下列关于职工的范围表述正确的是 (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0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0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实用表.docx

精品文档 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账载金额实际发生 额 行次项目 12 1一、工资薪金支出00 2其中:股权激励00 3二、职工福利费支出00 4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00 5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00 6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00 7四、工会经费支出00 8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00 9六、住房公积金00 10七、补充养老保险00 11八、补充医疗保险00 12九、其他00 13合计( 1+3+4+7+8+9+10+11+12 )税收规定 以前年度累 纳税调整 累计结转以 计结转扣除税收金额后年度扣除扣除率金额 额额3456( 1-5 )7( 1+4-5 )**00* **00* 14%*00* *0000 2.5%0000 100%*00* 2%*00* **400* **00* 5%*00* 5%*00* **00* * .

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65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 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 5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4 号)、《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 2015〕 63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职工薪 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 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 1 行“一、工资薪金支出” :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 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 1 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 2 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 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3)第 5 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 按照第 1 列和第 2 列分析填报。 (4)第 6 列“纳税调整金额” :填报第 1-5 列的余额。 2.第 2 行“其中:股权激励” :本行由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

2020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解读

2020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解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是针对女职工的生理特点而进行的特殊保护。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解读 《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规定》同时对违反该《规定》的后果确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修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1988年国务院9号令颁布的《规定》已经实施24年。24年来,我国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二是随着我国女职工队伍不断壮大,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女职

工劳动保护需求发生了变化,要求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更明确、更具体,标准要科学;三是由于《规定》出台时间早,其适用范围、保护标准、生育待遇、禁忌劳动范围的相关内容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需求;四是部分条款与国家相继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无法接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由于存在上述问题,自1998年以来,人大、政协每年都收到希望国家尽快修改完善《规定》的议案和提案,且议案和提案数逐年增加。许多专家、学者、职工、工会组织和妇联等社会团体也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进行呼吁,推动了《特别规定》的修订出台。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修改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特别规定》在保持原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完善。主要有: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女职工,包含女农民工;二是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纳入《特别规定》,在附录中加以列示,原劳动部1990年制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由部颁规章提高到行政法规层次,并从实际出发对相关内容作了适当调整,授权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三是完善了保护标准,延长了产假时间,明确了流产休假假期,增加了预防和制止在工作场所对女职工性骚扰的内容;四是实现与生育保险制度的衔接,对女职工产假工资和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支付单位作出了明确规定;五是调整了监督管理

小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小企业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的职工薪酬的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小企业应根据职工薪酬类别,设置“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职工薪酬的确认 小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3)其他职工薪酬(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3.职工薪酬的计量 (1)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 对于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计提。 ①“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②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财务规定,分别按 照职工工资总额2%和1.5%的比例计提;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 2.5%的比例计提。 【涉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 号)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是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对于国家(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企业应当根

(交通运输)铁路职工的劳动保护

铁路职工的劳动保护 保护铁路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是社会主义铁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一项重要任务。铁路劳动保护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和消除运输、生产和基建中的不安全和有害健康的因素,为职工安排良好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以及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任务的完成。 我国政府和铁道部对职工在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是一贯关心和重视的。除了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外,铁路各单位建立了劳动保护的专职机构或设有专职人员,铁路劳动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早在1963年,铁道部就制定了《铁路劳动保护工作的几项规定》。其中,对劳动保护的意义、重要性,安全生产责任制,劳保机构、职责与工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宣传,安全生产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季节性劳动保护及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这个《规定》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制定的,贯彻了预防为主的原则,体现了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铁路劳动保护工作的一个基本文件。 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将“管生产的管安全”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明确规定了铁道部内各业务局局长,部属各铁路局、工程局局长、各厂、段、站长,工程处长、勘测总队长直至工段长、领工员和生产组长在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规定了材料、财务、计划、卫生、教育、人事等各部门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工作;也规定了每个工人都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保证安全生产,为了发动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还规定了每个生产小组都应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协助生产小组长搞好安全工作。 在劳动保护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中,规定了各局、院、厂和基层单位每年都要编制劳保措施计划,作为劳动保护工作纲要。 在安全生产教育与宣传中,规定了各单位每年必须对全体职工定期进行一至二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考试;新工人必须经过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如从事锅炉、受压容器、起重机械、电气设备、焊接、爆破等作业)及与行车有关的某些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者才能上岗操作。 在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中,规定了不适于女工担当的特别笨重的体力劳动和严重危害女工生理机能的生产操作,如隧道开挖、高空架线等,不得分配女工担当;还规定了从事搬运、装卸女工的最高负重标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要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含答案) 一、单选题(共85题)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 A、4月28日 B、5月1日 C、5月28日 D、4月30日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D)。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1997年7月1日 B、1988年7月1日 C、1988年7月21日 D、1991年7月1日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B)条(不含附录)。 A、12 B、16 C、21 D、28 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A)的和谐与稳定。 A、劳动关系 B、劳资关系 C、企业关系 6、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B)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状况 B、生理特点 C、疾病与不适 D、性别弱势 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C)条件。 A、工作 B、休息休假 C、劳动安全卫生 D、收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相关

附件1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参考题目 (共54个单选题)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 B、均衡就业 C、政治平等 D、机会均等 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 B、身高 C、相貌 D、学历 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内容。 A、恋爱、结婚 B、休息、休假 C、结婚、生育 D、晋职、晋级 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 B、颁发荣誉证书 C、减免子女学费 D、发放计划生育津贴

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2010 B、2011 C、2012 D、2013 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 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9、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A、口头 B、书面 C、电话 D、微信 10、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A、减少晋职机会 B、增加劳动量 C、减少培训机会 D、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二)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我国养老保险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统筹与职工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属于职工个人的行为,与企业无关,不属于职工薪酬准则规范的范畴。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记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 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员工配备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包括临时用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三、职责 1 HSE部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制(修)订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编制公司主要防护用品计划;会签各单位增补的或临时性的防护用品计划;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配合采购部做好市场调查,参与落实供货单位。 2采购部为公司防护用品采购供应部门。负责执行公司防护用品计划,组织市场调查,落实供货单位。 3 各部门负责劳动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管理,同时要认真督促、检查职工严格按安全管理的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四、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1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购买国家定型的产品,具有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等资料。同时遵循安全实

用,兼顾美观大方的原则: 具体种类品种范围主要包括: a.头部防护类:包括用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b.呼吸器官防护类:包括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 c.眼、面部防护类:包括电焊面罩、焊接镜片及护目镜、防冲击护具、防化学眼镜、防酸碱面罩等。 d.听觉器官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耳塞和耳罩)。 e.防护服装类:包括防静电工作服(纯棉或防静电织品)、阻燃防护服。 f.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碱鞋,胶鞋,安全鞋(靴)等。 g.防坠落类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带(含差速式自控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安全绳。 h.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2易耗品(小劳保)由各部门按照具体需求在保证满足各类岗位劳动防护的需要的前提下制订计划报HSE部经公司批准后统一采购。 3防护用品发放须建立档案,职工个人凭《安全作业证》领取防护用品,并在《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卡》上登记。 4公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绝缘手套等)须建立《防护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试题及答案 一、必答题和抢答题(共55题)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何时开始实施 答:2012年4月28日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 答: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 3、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由谁缴纳 答:用人单位 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多少条(不含附录)。 答:16 5、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何种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答:劳动关系 6、工会是否能够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答:可以 7、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哪方面的工作条件。

答:劳动安全卫生 8、用人单位以什么形式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答:书面 9、哺乳期属于女职工“四期”保护的阶段吗 答:是 10、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能否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答:不可以 11、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什么,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答:女职工身体状况 12、对怀孕几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答:7个月 1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吗 答:计入 14、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C、98

15、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多少天。 答:15 16、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多少天产假。 答:42 17、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谁支付。 答:用人单位 18、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哪项规定,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答: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19、对哺乳婴儿未满几岁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答:1周岁 20、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多久的哺乳时间。 答:1小时 21、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几小时哺乳时间。 答:1小时 22、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

应付职工薪酬审计案例(附答案)

应付职工薪酬审计案例及答案 案例资料: 华兴公司是一家电脑生产企业,2010年12月有关业务发生如下, 1.本月应付工资总额231000元,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中列示的车间产品生产人员工资为16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35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30200元,销售人员工资为5800元。 2.本月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共计32340元,其中,应计基本生产成本的金额为22400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49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5040元。 3.该公司共有职工400名,其中30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60名为车间管理人员,40名为企业管理人员,该公司决定将其生产的每台成本为18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该型号的电脑市场售价为每台20000元,该公司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4.该公司为总部各部门经理级别以上职工提供汽车免费使用,同时为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每人租赁一套住房。假定公司总部共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工10名,为每人提供一辆捷达汽车免费使用。假定每辆捷达汽车每月计提折旧1500元;该公司共有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3名,公司为其每人租赁一套面积为200平方米带有家具和电器的公寓,月租金为每套15000元。 5.该公司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结算本月应付职工工资总额231000元,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20500元,企业代垫职工家属医药费1500元,实发工资209000元。 6.该公司以现金支付职工生活困难补助1600元。 7.该公司以银行存款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200000元。 8.该公司向职工发放笔记本电脑作为福利,同时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9.该公司支付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住房租金。 10.该公司管理层于2010元6月1日决定缩减管理人员,提出了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拟辞退5人,并于2010元12月1日起执行,被辞退人员已经接到公司通知,该公司董事会批准,辞退补偿每人12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华兴公司进行了一下有关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1)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160000 制造费用35000 管理费用30200 销售费用5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31000 (2)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22400 制造费用4900 管理费用504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32340 (3)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库存现金209000 贷:银行存款209000 发放工资,支付现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09000 贷:库存现金209000 结转代扣款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0500 其他应收款——代垫医药费1500 (4)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1600 贷:库存现金1600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 目的 为了维护那边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特制订本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女性职工。 2 编制依据 ——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3 管理要求或规范 4.1 女职工包括单位固定女职工、合同制女职工、临时女职工。 4.2 凡适合妇女从事的劳动岗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4.3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期降低其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 同。 4.4 女职工在例假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危险作业。 4.5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 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动 时间,对不能胜任的原劳动,应当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减轻 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劳动。 4.6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 班工作,在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一定的休息时间,在劳动时间内 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4.7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流 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的产假。 4.8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 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其劳 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 4.9 女职工违反有关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有 关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4.10 宣传更年期生理卫生知识,使进入更年期的女职工得到更多的 关怀。 4.11 进入更年期的女职工应每2年进行一次妇科疾病的查治。 4.12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 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严重,给予 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的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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