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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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一、收费标准:(一)按照车辆类型和停车时间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二)停车场应当公示收费标准,并且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应提前公告。

(三)对于停车场内的临时停车和长期停车应有明确的收费标准。

二、收费方式:(一)现金收费:车主在停车场内停车结束后,向停车场管理人员交纳相应的停车费用。

(三)月租车辆:对于长期在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可设立月租制度,车主按月缴纳停车费用。

三、收费时间:(一)停车场应确定收费时间段,一般为24小时连续收费。

(二)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延时停车,应按照额外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四、开具发票:(一)停车场应为车主提供收费发票。

(二)车主可凭收费发票要求退费,但需符合退费条件。

五、车位的分配和使用:(一)停车场应确保车位的合理使用,避免车位过度拥挤。

(二)车位应按照车辆类型和需求进行合理的划分,包括小型车位和大型车位。

(三)对于残疾人车位、孕妇车位等特殊车位,应在停车场内明显标注,优先保障相关人群的停车需求。

六、投诉处理:(一)对于车主对停车费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停车场管理方应设置投诉处理渠道,并及时回复和处理。

(二)对于投诉属实的情况,应及时给予车主合理的补偿。

七、安全责任:(一)停车场管理方应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停车场内车辆和财物的安全。

(二)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车辆被盗、损坏等事故。

(三)停车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监控设备,以确保车辆安全。

八、法律责任:对于违规停车、逃费等行为,停车场管理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以上是我对停车收费管理制度的详细说明。

通过建立健全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停车场的运营行为,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停车场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同时,也提醒停车场管理方要时刻关注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和财物的安全,为车主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的停车环境。

停车收费处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处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停车收费处的管理和运营工作,维护停车秩序,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提升停车收费处的服务质量。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停车收费处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并严格执行。

3. 停车收费处的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车辆停放秩序。

二、管理机构1. 指导单位:市交通管理局2. 主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3. 实施单位:停车收费处管理机构三、管理责任1. 停车收费处管理机构应加强停车场内部管理,合理划分停车位,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2. 停车收费处管理机构应对停车收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3. 停车收费处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4. 停车收费处管理机构应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合理管理处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

四、收费标准1. 停车收费处的收费标准应按照市交通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2. 停车收费处应在明显位置张贴收费标准,以便车主了解停车费用。

3. 停车收费处应定期公布收费标准的调整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收费方式1. 停车收费处应提供多种便捷的收费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卡支付、移动支付等,满足车主的不同需求。

2. 停车收费处应在收费点设置良好的排队引导标识,避免车辆排队拥堵。

3. 停车收费处应及时为车主提供相关收据,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监督管理1. 停车收费处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停车收费处的收费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 停车收费处管理机构应接受市交通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接受相关的执法检查。

3. 停车收费处管理机构应听取车主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秀的停车收费处管理机构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规行为和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停车收费处管理机构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文本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文本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维护停车秩序,保障公共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市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停车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从事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停车场应当向市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依法获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停车收费管理单位和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公平、合法性。

第二章停车收费管理机构第五条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停车管理处,负责市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区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经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停车收费管理人员,负责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第七条各区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停车收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停车收费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停车收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第九条停车场应当合理设置停车收费标准,公示在明显位置,便于停车用户查看。

第十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计费,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应当保持收费工作的秩序和效率,做到快捷、准确。

第十二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应当礼貌待人,不得对停车用户进行歧视和侮辱。

第十三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好停车收费机器和相关工具,防止发生损坏和丢失。

第十四条停车场应当加强对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停车收费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停车收费人员,确保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有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停车收费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停车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停车收费设施和设备,确保停车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停车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停车位,确保停车用户的需求。

第十九条对于恶意拖欠停车费用的停车用户,停车场有权拒绝其停车,并报警处理。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二、收费标准1.停车收费标准按照地区、时间段、停车场等级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2.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公示在停车场内显著位置,方便车主查询。

三、计费规则1.停车收费以时间为单位计算,精确到分钟。

2.计费规则分为日间计费和夜间计费,夜间计费时间自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

3.车辆停留在停车场内不足30分钟,免费停车。

4.车辆停留时间超过30分钟的,按照一小时为计费单位,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超过一小时的,按照每小时递增的方式计费。

5.特殊车辆(如残疾人车辆、礼宾车辆等)停车免费,需向管理员出示相关凭证。

6.长期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照每天固定费用计费。

四、收费方式1.停车场应提供多种收费方式,包括人工收费、自助收费设备、移动支付等。

2.人工收费应配备专业人员,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

3.自助收费设备应当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方便车主自行操作。

五、收费管理1.收费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期间不得吸烟、喧哗、吃东西等。

2.收费员应礼貌待人,不得对车主进行恶劣行为、语言或态度上的侮辱。

3.收费员应严格执行计费规则,不得私自免收或减免停车费。

4.收费员应妥善保管车主缴费,并及时并准确提供发票或收据。

六、管理措施1.停车场应设立显著的停车标志,标明收费标准、计费规则、收费方式等。

2.停车场应配备监控设备,保障停车场安全和车辆安全。

3.停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卫生,保持车道畅通,方便车主进出。

4.停车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5.对于违规停车的车辆,停车场应及时进行劝导和处罚。

七、争议解决1.对于收费争议,车主可以向停车场管理员进行投诉,停车场应及时给予解释和处理。

2.对于无法解决的争议,车主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停车场管理,保护车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规范文件。

各个停车场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停车费用的公平、合理、透明,并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给车主。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停车收费管理制度(精选5篇) 随着社会⼀步步向前发展,⼤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动的⼀种社会结构。

⼀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编帮⼤家整理的停车收费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1 为规范管理,保持⼩区内道路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有效地为业主及⽤户服务,保证车辆、⼈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有物业公司负责; ⼆、各类车辆在⼩区内的⾏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业主车辆公司统⼀发放业主通⾏证,进⼊⼩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

2、停放⼩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负。

3、禁⽌在⼈⾏道、车⾏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时,车主应⽴即处理。

5、禁⽌在⼩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区内车辆⾏驶停放要服从管理⼈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区必须减速慢⾏,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安全。

9、禁⽌在⼈⾏道长时间发动机车⼯作,以免造成尾⽓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和公共设施。

11、驾驶⼈员应听从保安⼈员的指挥,⼩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

12、业主的电动车、⾃⾏车、摩托车统⼀停放在负⼀层指定区域。

13、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2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

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停车费收取标准2017

停车费收取标准2017

停车费收取标准2017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停车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规范停车费的收取,保障车主的权益,各地纷纷出台了停车费收取标准。

下面将就2017年停车费收取标准做一详细介绍。

首先,针对不同地区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大城市的停车费要高于小城市,而且在市中心地区的停车费也会高于郊区。

这是因为城市中心地段的土地成本较高,停车场的租金也相应增加,因此停车费也会相对较高。

其次,停车费的收取标准还会根据停车场的设施和服务水平来进行调整。

比如,停车场是否配备了电子收费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人工管理等设施和服务,都会对停车费产生影响。

通常来说,设施和服务越完善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也会相对较高。

另外,停车费的收取标准还会受到停车时间的影响。

一般来说,停车时间越长,停车费也会相应增加。

这是因为长时间占用停车位会影响其他车主的停车需求,也会增加停车场的管理成本,因此停车费也会随之增加。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车辆,停车费收取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大型车辆、商务车辆通常需要支付更高的停车费,而小型车辆则相对较低。

这是因为大型车辆占用的停车位更多,也会增加停车场的管理难度,因此停车费也会相对较高。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停车费收取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停车费收取标准的监管,确保停车费的收取不会损害车主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2017年停车费收取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复杂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制定出合理合法的收费标准,保障车主的权益,促进城市交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停车费收取标准的监管,确保停车费的收取合理合法,为城市交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停车收费规章制度

停车收费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维护停车场经营秩序,保障车主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停车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停车场所有收费项目,包括停车费、服务费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确保收费透明,服务优质。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四条停车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场类型、地理位置、车位数量等因素确定,具体如下:1. 地上停车场:按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5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3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100元。

2. 地下停车场:按小时计费,首小时收费10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5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200元。

3. 特殊时段收费标准:节假日、双休日及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上浮20%。

第五条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减半,具体按下列规定执行:1. 地上停车场:首小时收费2.5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5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50元。

2. 地下停车场:首小时收费5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2.5元,24小时内最高收费100元。

3. 特殊时段收费标准:节假日、双休日及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上浮10%。

第六条免费停车时间:一类车免费停车时间为1小时,二类车免费停车时间为0.5小时。

第三章收费方式第七条本停车场收费方式包括现金、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

第八条收费人员应佩戴统一工作证,文明服务,耐心解答车主疑问。

第九条收费人员应使用正规发票,确保发票真实、有效。

第四章服务与管理第十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确保停车场设施完好,保持停车场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加强巡逻,维护停车场秩序,保障车主车辆安全。

第十二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车主违反本规章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停车场有权拒绝其停车或收取相应费用:1. 车主擅自将车辆停放在禁停区域或占用他人车位。

2. 车主未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2篇)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2篇)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一、总则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维护停车场秩序,保护车主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利益,确保停车场运营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收费标准1. 标准收费:以小时为单位计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场所在地区、车型和停留时间段确定,收费标准将在入口处设立收费牌进行公示,并定期调整。

2. 优惠政策:停车场将根据不同车主的需求和情况,制定不同的优惠政策,例如长期停车、VIP会员等,并在可行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优惠价格。

3. 超时费用:超过规定的停车时间后,车主将按照超时时间进行额外费用收取,具体超时费用将根据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4. 特殊车辆收费:对于特殊车辆(如危化品运输车辆等),停车场将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费方式1. 现金支付:车主可以通过小票或自动收费机进行现金支付。

2. 电子支付:车主可以通过移动支付方式(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进行电子支付。

3. 会员卡支付:停车场可以发行停车场专用会员卡,车主可以通过会员卡进行支付,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四、收费管理1. 收费点设置:停车场应合理设置收费点,确保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能够便利缴费。

2. 收费人员要求:停车场的收费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收费系统的操作,并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3. 收费凭证:停车场应给车主提供收费凭证,如小票或收费明细单,以方便车主核对和退费。

4. 收费记录:停车场应妥善保存收费记录,包括车辆进出时间、车牌号码、收费金额等信息,以备日后查阅和纠纷处理。

5. 故障处理:停车场收费系统如遇停电、网络故障等情况无法正常使用时,停车场应及时通知车主,并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收费或暂停收费。

五、投诉与处理1. 投诉渠道:停车场应设置投诉渠道,接收车主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处理。

2. 投诉处理:停车场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或岗位,负责处理投诉和纠纷,及时回复投诉人并积极解决问题。

3. 纠纷处理:对于停车场与车主之间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停车收费 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 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停车秩序,提高停车利用效率,规范停车收费行为,保障车主、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停车场的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三、停车收费标准1. 停车收费标准应当公示,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依据。

2. 停车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不得歧视车主。

3. 停车收费标准应当与停车场的设施、管理水平相匹配,不得设置过高的收费标准。

4. 停车收费标准的调整应提前公告,并得到车主和有关部门的认可。

四、停车收费方式1. 停车收费可以采用现金、电子支付等多种方式。

2. 停车收费的收款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熟悉各类收费方式的操作规程。

3. 停车收费应当提供发票或电子票据,保证收费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五、停车收费管理1. 停车场应当设置专门的收费岗亭,保证停车费用的及时收取。

2. 停车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收费设备,确保停车费用的准确计收。

3. 停车场应当配备足够的停车管理员,保证停车秩序的维护和管理。

4. 停车场应当定期对停车收费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确保停车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六、关于违规停车的处理1. 对于违规停车的车辆,停车场应当及时对其进行劝导和处罚。

2. 违规停车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罚款标准进行处罚,同时应当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行为。

3. 对于严重违规停车的车辆,停车场有权采取拖车等强制措施。

七、停车收费争议解决1. 对于停车费用的争议,车主可以向停车场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诉。

2. 停车场管理方应当及时受理投诉,并进行核实处理。

3. 如有必要,车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和求助。

总结: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是保障车主和停车场经营者双方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只有合理规范的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维护停车秩序,提高停车利用效率。

希望各停车场管理方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停车收费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营造良好停车环境,保障车主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的收费服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停车费收取、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等方面。

第三条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应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合法权益。

第四条停车场对外公布的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停车收费规定,不得违规乱收费或变相敛财。

第六条停车场 management负有保障公共利益、车主合法权益的责任,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收费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停车费收取第七条停车场对外公开收费标准,并通过醒目的形式告知停车费标准。

第八条不同类型车辆停放的收费标准不同,应当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第九条停车收费应当以停车时长为准,严禁逾时收取停车费用。

第十条车主在停车期间应按规定交纳停车费用,并妥善保管好发票、凭证等。

第三章收费方式第十一条停车场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手机支付、刷卡支付等,方便车主缴纳停车费用。

第十二条各类收费设备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确保车主便捷缴纳停车费用。

第十三条禁止停车场管理人员私自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用,一律通过正规收费通道收取。

第十四条停车场应设置专门的退费窗口,接收车主的合法申请,按规定及时退还车主超出的停车费用。

第四章收费时间第十五条停车场收费服务时间应根据不同需求合理设定,并向外界公布具体收费时间。

第十六条停车场在正式对外收费前,应提前通知车主,并以明显方式告知停车收费时间。

第十七条不得利用夜间等特殊时间段对车主进行收费,应当保证收费时间公开合理。

第五章服务质量第十八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意识,做好对车主的接待、引导、解惑工作。

第十九条停车场应加强巡视和安全管理,维护车主和车辆的安全。

第二十条有条件的停车场应设置良好的停车环境,为车主提供舒适的停车体验。

第二十一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如实执行收费管理制度,不得向车主隐瞒或变相收取费用。

停车位收费管理制度细则

停车位收费管理制度细则

停车位收费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停车位收费管理制度,增强停车位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城市停车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收费标准1.停车位收费标准应当由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停车位位置、停车时段、停车时长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城市停车位上明确标示。

2.停车位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交通情况和停车需求进行差异化调整。

3.停车位收费标准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城市交通发展和停车需求变化。

第三章收费方式1.停车位收费可以采用计时收费、分时段收费、月租收费等方式进行。

2.计时收费应当以每小时计费为基础,精确到分钟,并在停车位上设置收费计时器。

3.分时段收费应当根据停车位的使用时段进行收费,高峰时段收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4.月租收费适用于固定停车需求较大的停车位,月租费用应当按照停车位位置、大小和周边停车资源情况确定。

第四章收费管理1.停车位收费应当通过电子收费系统进行管理,实现停车位收费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2.停车位收费管理系统应当具有实时监控、预约停车、在线支付等功能,方便车主停车并支付停车费用。

3.停车位收费管理系统应当与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的停车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实现停车位资源的动态调配和统一管理。

第五章收费监督1.停车位收费应当接受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确保收费标准公平合理,收费管理系统稳定可靠。

2.车主对停车位收费标准和收费管理的意见和投诉应当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复,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3.停车位收费管理机构应当对停车位收费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公开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1.违反停车位收费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和警告。

2.停车位收费管理机构应当承担收费设备维护和运营的责任,确保停车位收费设备正常运行。

3.违反停车位收费管理制度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受到处罚,并被纳入信用管理系统。

第七章附则1.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细则由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2.居住小区停车位收费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管理,并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7篇)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7篇)

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7篇)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我们总要写作各种各样的文档,优美的文章总会让人眼前一亮,能写出一篇好的文档,不仅仅是个人能力的体现,还有可能会得到领导的赏识,甚至升职都有可能,可问题是很多人可能不那么擅长于写作或者表达,那怎么办?那我们就走捷径,通过学习、借鉴别人写得好的文笔,学以致用,我相信你自己自也可以写出优秀的文档,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7篇),一起来看看吧!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1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

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三篇)

停车收费管理规定(三篇)

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停车场的收费行为,维护停车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道路上的公共停车场和私人停车场的收费管理。

第三条公共停车场指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单位经营的停车场。

私人停车场指由个人或组织自行经营的停车场。

第四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按照规定标识停车场信息。

第五条停车场应当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停车位的数量与停车需求相适应。

第六条停车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入口和出口,并配备相应的收费设备和工作人员。

第七条停车场应当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第八条停车场应当保障残疾人、孕妇和老年人的停车权益,设置相应的残疾人、孕妇和老年人专用停车位。

第九条停车场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停车场应当合理保管停车场内的车辆,对于因停车场的原因导致车辆损害的,停车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十一条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应当由停车场经营者事先公布,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交通压力、停车场的设施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三条停车场的收费应当以计时收费为原则,可以设立不同的时段和时长进行收费。

第十四条停车场在特殊时期或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收费标准,但应事先公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如现金支付、移动支付、刷卡支付等,方便用户支付停车费用。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当明示用户的付费、退费、发票等信息,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十七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制定明确的收费管理制度,指导工作人员履行收费任务。

第十八条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规收费,不得索要额外费用。

第十九条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提供文明、周到、热情的服务。

第二十条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将车辆停放位置和停车时间等信息准确记录,确保收费的准确性。

收费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收费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

收费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收费停车场的管理秩序,保障停车场内车辆和人员的安全,确保停车费用的合理收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收费停车场指对车辆停放进行费用收取的场所,包括室内停车场、室外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等。

第三条收费停车场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停车场正常秩序。

第四条车主驾驶车辆进入收费停车场前,应仔细阅读本规章制度,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第五条收费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违规停车的车辆进行处罚,并有权制止妨碍停车场正常运作的行为。

第二章停车费用的收取第六条收费停车场的停车费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公示在停车场入口处,并应符合当地政府的定价规定。

第七条不同类型的车辆停放在收费停车场,应按照不同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第八条收费停车场应当提供电子支付和现金支付两种支付方式,车主可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缴纳停车费用。

第九条车主应在停车场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停车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车辆将被视为违规停车,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第十条车主应保存好停车票据,以便在缴纳停车费用或出场时出示,否则停车费用可能会被重复收取。

第三章停车场的管理第十一条收费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应保证停车场内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定期检查停车场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停车场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收费停车场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方便车主进入停车场和查询停车信息。

第十三条停车场内的车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划分,车主停放车辆时应按照车位指示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四条停车场内禁止私自施工、烧烤、吸烟等行为,不得影响他人停车和休息。

第十五条管理人员有权对违规停车行为进行警告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可报警处理。

第十六条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管理人员应维护现场秩序,保障事故双方的安全,全力协助交警处理事故。

第四章违规和处罚第十七条车主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乱停车、未缴纳停车费用、阻碍他人停车等。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一、收费标准停车收费标准应根据地理位置、车辆类型和停留时间等因素制定,保证公平合理。

收费标准应在显眼位置公示并向车主充分宣传,以免引起不满和争议。

二、收费方式1.现金支付:车主可使用纸币、硬币等现金支付停车费用。

停车场应设有明确的现金收取窗口或自助缴费机,确保现金收取过程清晰透明。

2.电子支付:车主可使用手机支付、刷卡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缴纳停车费用。

停车场应配备先进的支付设备,并保证支付系统的快速、便捷和安全可靠。

三、计费方式1.时间计费:按车辆停留的时间计费,根据设定的收费标准每小时或每十分钟等计费一次。

须设置计费倒计时显示装置,方便车主掌握停车时长。

2.包时计费:提供车主购买小时卡、日卡、周卡或月卡等包时服务,适合长时间停车需求的车主。

价格应设定合理,能够吸引车主使用。

四、特殊车辆及优惠政策1.特殊车辆:对于无人驾驶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出租车等特殊车辆,可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特殊收费标准或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2.优惠政策:可设立多种优惠政策,如长期停车九折、会员积分兑换停车费用等,以提高车主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五、收费管理1.监督检查:停车场管理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和服务规范。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停车场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收费过程的公平公正。

2.管理机制:建立收费管理机制,确保停车场的日常运营顺畅。

包括车位分配、车辆流量监控、收费记录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以保证停车场的正常秩序。

六、投诉处理对于车主的投诉,停车场应设置投诉受理窗口,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投诉事项包括收费纠纷、服务不满意等,应及时解决并进行记录,以完善停车场管理工作。

七、信息公开总结: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是提高城市停车管理公平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上述所提及的收费标准、方式、计费方式等都需要根据当地情况和车主需求进行合理设计。

制定一个完善的停车收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停车场的运营,提高车主满意度,促进城市交通的有序发展。

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制度

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车场收费服务行为,保障停车场运营管理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停车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停车场所有收费服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收取、停车场设施使用、车辆进出管理等。

第三条停车场收费服务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停车场运营管理有序、高效。

第二章收费标准及方式第四条停车场收费标准根据车辆类型、停车时长、收费标准等因素制定,具体如下:1. 小型车辆(含小型客车、小型货车):首小时收费X元,每增加一小时收费Y 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

2. 中型车辆(含中型客车、中型货车):首小时收费X元,每增加一小时收费Y 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

3. 大型车辆(含大型客车、大型货车):首小时收费X元,每增加一小时收费Y 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

4. 特种车辆(含军车、警车、消防车等):免费停车。

第五条停车场收费方式包括:1. 现金支付:用户将停车费现金交付给收费员。

2. 电子支付:用户通过停车场提供的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支付。

3. 月卡支付:用户购买停车场月卡,按月卡规定进行支付。

4. 免费停车券:用户凭免费停车券免费停车。

第六条收费员应主动向用户说明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并确保收费透明、公正。

第三章停车场管理第七条停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停车场秩序井然。

第八条停车场内车辆停放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人行道等,确保道路畅通。

2. 严禁在停车场内乱扔垃圾、乱贴广告、乱涂乱画等行为。

3.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4. 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危险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九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查,确保停车场设施完好、环境整洁。

第十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做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停车场内车辆及用户人身安全。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停车场的停车收费工作,保障企业内外停车资源的公正利用,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的停车场,包含员工停车场、访客停车场等。

二、管理标准2.1 停车场收费管理1.停车场收费管理由停车管理部门负责,负责订立停车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收费时间。

2.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当公示在停车场入口处,以便车主了解。

3.停车场的收费员应当依法进行停车收费,不得以个人利益为目的收取高额费用,对于违规收费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2.2 停车费收取方式1.停车收费可以采用单次收费、计时收费或者包月收费等方式。

2.临时停车依照计时收费,以每小时为单位计算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超出一小时不足30分钟的部分按30分钟计费,30分钟起计费。

3.包月停车依照月为周期收费,车主需在每月的固定日期之前交纳停车费用,逾期不交纳停车费用的车辆将无法正常进入停车场。

2.3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1.停车场收费员应当严格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不得随便更改收费标准。

2.收费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貌待人,帮助车主停放车辆,耐性回答车主的咨询问题。

3.收费员应当保持停车场的环境乾净,保障车主和车辆的安全。

2.4 收费记录与报表1.停车场收费员应当依照规定,对每辆车的收费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包含进场时间、离场时间、停放时长、收费金额等。

2.每日结束时,停车管理部门应当汇总统计当日的停车收费情况,并制作停车收费报表。

3.停车收费报表应当包含每日停车收入总额、停车次数、各类车辆的停放情况等有关数据。

三、考核标准3.1 考核内容1.停车场收费员的服务态度与工作效率。

2.停车场的收费准确性和收费记录是否规范。

3.停车场环境的乾净与安全。

3.2 考核方法1.职能部门将定期对停车场收费员进行考核评估。

2.考核评估可采用个人面谈、业绩考核、车主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

3.各种考核结果将综合评估员工个人绩效,评出优秀、良好、一般和待提升等级别。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9•【字号】百政办发〔2017〕66号•【施行日期】2017.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9日百色市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停车设施建设,优化本市城区停车资源配置,切实维护停车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2015〕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百色市城区范围内从事车辆停放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车辆停放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取得车辆停放服务经营资格的停车场经营者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场地和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市物价局、公安局、市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车型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其中,机动车根据车型大小进行分类;非机动车分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

摩托车(含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参照非机动车进行收费。

第六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停车场的性质和类别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3篇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3篇

停车收费管理制度3篇一一、目的: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五、停车场收费管理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

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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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停车收费管理制度2017年,本市出台新的停车收费管理制度规定,明年起,住宅小区的停车费全面放开,不再由政府统一定价,但是物业或停车企业调整居住区停车收费标准,应按规定得到多数业主同意。

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7年停车收费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停车收费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维护交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青岛市和各县级市城市规划区以及旅游区(点)的停车场管理。

第三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规划管理。

公安部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使用管理,并参与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建设、市政公用、工商、价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停车场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停车场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

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建设和开办公共停车场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公安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停车引导系统等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

鼓励和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等手段管理停车场。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所在区域现实和预期的机动车停放需求,划定停车场建设用地。

第八条市和各县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建设、发展和改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停车场专业规划时,应当征求各区人民政府的意见。

停车场专业规划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审批,但不得减少停车位的数量。

第九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机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的区域和公共交通线路比较集中、可以实现自用车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

第十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适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停车位配建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位;没有配建、增建停车位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配套建设的停车位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行政事业性单位的办公场所、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区(点)、车站、码头、航空港、商业街区、贸易市场等公共建筑或者场所以及建筑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仓库、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建停车位。

在本条例实施前未配建停车位或者配建停车位达不到标准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补建停车位。

按照本条规定配套建设停车位时,应当为残疾人停放车辆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三条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建设下列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就停车场设计方案征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一)配建的停车位超过二百个的;(二)建设工程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三)在城市主干道两侧的。

在其他区(市),停车场设计方案应当征求所在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的建设工程的范围,由所在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停车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停车场设计进行施工。

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动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相应图纸,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改动,但停车位的数量不得低于配建标准。

第十五条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停车场验收合格证明。

停车场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停车场,应当投入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七条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应当按照改变使用性质后的规定标准配建停车位。

配建停车位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八条停车场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或者管理者应当在三十日内向所在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其中,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备案后领取《青岛市经营性停车场登记证》。

停车场泊位数量发生变化的,其管理者应当在十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应当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配备相应的停车场管理人员,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明示停车场标志、服务内容和监督电话;(二)维护场内车辆停放、行驶秩序,协助疏导停车场出入口的交通;(三)对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五)场内发生火警、盗窃、抢劫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六)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部门报告;(七)执行停车场管理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条停车场收费应当执行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管理规定,明码标价,按照规定使用票据。

第二十一条行政事业性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应当允许在工作时间前来办理事务的人员免费停放车辆。

第二十二条待建土地、单位自用场地可以用于设立临时停车场。

设立临时停车场的,应当按照规定经公安部门批准,申领《青岛市临时停车场许可证》。

其中,利用待建土地的应当征求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临时停车场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举办大型活动需要设立临时停车场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程序办理。

大型活动结束后,举办者应当及时将临时停车场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申领《青岛市临时停车场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场地证明;(二)停车场设施清单和停车场相关图则;(三)停车场内部管理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设立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应当提交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二十四条专用停车场按照以下规定管理:(一)停车场属建设单位的,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二)停车场属业主共有的,由业主共同决定管理方式和管理人;(三)停车场属业主个人所有的,业主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道路及其他场地,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停车泊位不得占用绿化用地、消防通道和按照规划配建的专用设施用地,不得阻碍交通,不得妨碍居民正常生活。

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停车场,应当遵守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在停车场内停放,车辆停放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二)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和设备;(三)做好车辆防盗的安全措施;(四)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费用。

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停放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停车场的使用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或者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对不符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的予以指出并指导纠正。

第四章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第二十八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状况和区域停车场设置情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停车泊位。

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

第二十九条在道路上施划的停车泊位不得影响行人、车辆通行,不得影响其他公用设施使用。

下列路段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一)占用消防通道的;(二)设有燃气管道、光缆线路等地下设施的;(三)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三百米内的;(四)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以及距上述地点三十米内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施划道路停车泊位时,应当规定使用时间;城市道路车行道宽度小于八米的,不得在道路两侧同时施划道路停车泊位。

第三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停车泊位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调整道路停车泊位。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撤除道路停车泊位:(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

第三十二条道路停车泊位拟收取费用的,应当报价格部门批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停车需求在非繁忙路段施划适当的免费道路停车泊位。

第三十三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定的道路停车泊位施划方案、是否收费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道路停车泊位使用、变更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该路段设置明显标志。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为特殊情况需要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临时调整的,应当将调整情况以明显标志予以告知。

第三十四条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部门根据使用时间和所在区域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收取道路停车泊位使用费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的,应当明示标志。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投入使用或者停止使用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停车场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闲置泊位的数量,每个泊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千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的经营者未履行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职责,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罚款;造成停车场内的车辆毁损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公安部门审批设立临时停车场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设置、撤除泊位的数量,每个泊位处以五百元罚款。

擅自设置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障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影响使用泊位的数量,每个泊位处以二百元罚款。

第四十条对违反规划、建设、工商、价格、交通秩序等有关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关处罚按照规定应当相对集中行使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三条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法律和其他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7年停车收费管理制度篇2停车收费员证实,目前小区地上停车场确实改成按月和按小时收费,每小时为0.5元,每个月为400元。

由于车位供不应求,即便住户按月缴费,也不能保证每天有车位可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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