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火险期 森林防火区域禁止野外用火
林区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林区野外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林区,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以及林缘地带。
三、禁火期与禁火区域1. 禁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期间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 禁火区域:全市所有林区内及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域。
四、野外用火管理措施1. 野外用火审批:森林防火期内,需进行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林业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 野外用火规定:(1)严禁在禁火期内、禁火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烧秸秆、吸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
(2)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使用明火照明。
(3)祭祀活动应使用无烟香、无烟纸等替代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
(4)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在施工区域设置防火隔离带,配备消防器材。
3. 检查与巡逻:(1)林业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林区野外用火的巡逻检查。
(2)各乡镇(街道)要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登记检查。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在森林防火期内、禁火区域内违规用火,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 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宣传教育1.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 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3. 媒体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当地林业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第十二条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林区野外用火管制规定_规章制度_
林区野外用火管制规定为了严格控制火源,加强林区野外用火管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好我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区范围内的山上、林区野外用火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野外用火是指在本区范围内因生产或非生产需要用火。
包括禁火区用火、室外烧田埂草、烧垃圾、燃放鞭炮、烧纸钱、香烛等各类用火。
三、森林防火期是指每年。
四、全区所有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点均为禁火区。
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一个收缴”。
(一)严禁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田埂草、烧灰积肥、烧垃圾;(二)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乱丢烟蒂和火种;(三)严禁在禁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野外插点香烛、烧纸钱等;(四)严禁学生、游人上山野炊、玩火、烧火取暖;(五)严禁进入禁火区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在山上用火;(六)严禁在禁火区使用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机械设备(指未装备防火设备的机械);(七)严禁在禁火区持枪狩猎,烧山驱兽。
发现违章带入禁火区的火具、烟花爆竹、纸钱、香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予以收缴。
六、批准野外用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用火地点;(二)防火线宽度符合规定要求;(三)天气情况,用火时的风力和火险等级在规定等级以下;(四)防火人员、扑火工具到位、点火符合规定等;(五)用火必须是生产性用火,非生产性用火原则上不予审批。
七、经批准的用火单位或个人在用火时必须做到“七个不烧”,即:(一)防火线不符合标准的;(二)用火点与林区边缘距离不足500米的;(三)风力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四)防火人员未组织到位,扑火工具未准备落实的;(五)用火时单位领导不在场、无当地林业部门人员监督的;(六)火险等级在三级(含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的;(七)山上、林区内。
八、在森林防火期内连续干旱15-30天为三级防火戒严期,30-45天为二级防火戒严期,45天以上为一级防火戒严期。
(XX企业)林场20XX年半专业扑火的工作制度
XXXX林场半专业扑火队的工作制度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确保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场部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一)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明白带班领导。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及时传递相关信息。
(三)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有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按程序上报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脱岗、漏岗。
(五)因值班人员失职贻误扑火战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失职人员责任。
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制度(一)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必须确保信息畅通,随时了解值班情况,督促值班人员坚守值班岗位。
(二)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督办。
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突发性事件,如遇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三)随时了解和掌握火险天气情况和火情动态,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四)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五)因失职贻误扑火战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三、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扑火物资管理制度(一)各种防火设施、防灭火设备和机具都要登记造册建档,设专人专库保管,做好出入库登记,严防损坏和丢失。
(二)防灭火设施、设备要按要求定期做好维修和养护工作,使其达到良好状态,能保证扑火的正常使用,扑火使用后及时检修保养。
(三)灭火机具设备要专机专用,不得随意挪作它用,因借用或挪用造成贻误扑火的要追究责任。
(四)宣传设施(道路、林区主干线上设置的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牌、板等)是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重要工具之一,宣传设施因管理不善损坏或丢失,要及时修护或更新。
(五)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要视情节予以赔偿。
四、森林火灾处置制度(一)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了解清楚林火发生的位置、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面积、地形、植被及气象条件,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相关领导。
森林防火五边内容
森林防火五边内容1.森林防火“五不烧”(1)未经批准不烧。
(2)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3)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5)无人看守不烧。
2.森林火灾四个等级(1)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3.森林火灾危害(1)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
(2)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
(3)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4.森林防火“十不准”(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3)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带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5.森林起火报警方式拨打12119,报告的内容:起火的时间、地点、林种、面积、火势以及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防火期森林防火区内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防火期森林防火区内禁止野外用
火的通告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市政发[2012]23号
【发布部门】邵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06
【实施日期】2012.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防火期森林防火区内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市政发〔2012〕23号)
为确保森林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重点防火期森林防火区内禁止野外用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重点防火期。
所有林地和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
各县市区要在每年的重点防火期内依法发布命令,禁止野外用火。
二、凡重点防火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防火区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烧田埂、土圹;
(。
森林防火通知
森林防火通知森林防火通知1各村: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林区生产用火过于集中,加上气候转暖,各地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和进山踏青、旅游人员增多,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
清明节将至,上坟祭扫、烧香化纸、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活动将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森林防火将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平安,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森林防火与防汛抗旱同样重要的思想,把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特别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好。
各村支部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迅速组织村干部、护林人员集中学习《岳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方法》和《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确保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二、坚决管住野外火源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全镇进入森林高火险期。
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出现。
各村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
各村严禁农事烧荒、烧田坎等野外生产用火;各村、组要迅速组织小分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对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人群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三、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各村必须严格按照《汨罗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对照森林防火物资储藏的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购什么〞的原那么,迅速补充森林防火物资器材,保证扑火所需。
各村要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响,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把森林火灾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四、迅速组织专项督查近日,党委、政府将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
各村要坚决执行森林防火村负责人包组、护林员包山头的责任制,要深入重点地段和关键部位,严格检查催促森林防火措施,特别是火源管理和应急准备措施的落实。
禁火令文件解读
禁火令文件解读禁火令文件解读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火灾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应的禁火令文件。
中国也不例外,下面我们来解读一下中国的禁火令文件。
一、禁火令的适用范围禁火令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草原、农田等自然资源保护区域。
这些区域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林、野生动物保护区、草原保护区等。
二、禁火令的执行时间禁火令的执行时间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和火险等级而定。
一般来说,禁火令的执行时间从春季到秋季,也就是从3月1日到10月31日。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禁火令的执行时间也可能会有所调整。
三、禁止的行为禁火令文件明确规定了禁止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活动,包括野外露天烧烤、篝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2.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焚烧垃圾、秸秆、枯草等行为。
3.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烟草制品的吸食行为。
4.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烟火制品的生产、销售、储存等行为。
四、禁火令的执行机制禁火令的执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宣传禁火令的内容和执行时间,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巡查监管。
政府部门加强对禁火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3.联合执法。
政府部门与公安、林业、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禁火区域的管理和监督。
4.奖惩制度。
政府部门建立奖惩制度,对遵守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戒。
五、禁火令的意义禁火令的实施对于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预防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禁止野外用火等行为,可以有效地减少火灾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之,禁火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环保措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执行。
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够保护好我们的自然资源,维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预防火灾,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通告】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下列区域进行野外用火:
1.森林、草原、荒山、荒地等易燃区域;
2.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区域;
3.农田、果园、养殖场等农业生产区域;
4.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周边安全距离内的野外区域。
二、严禁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1.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生活垃圾等;
2.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3. 使用明火取暖、野炊、烧烤等;
4.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野外区域;
5. 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本通告,并积极参与防火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要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敬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共同呵护我们的家园,共创美好生态环境。
祝大家生活愉快!。
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措施
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措施一、严格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火源管控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核心,要继续深化野外火源专项治理。
在各重要山体的进山入林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进山入林人员、游客进行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火源及易燃易爆品进入山林,坚决消除违规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在禁火区域要落实对从事野营、登山、旅游等活动的人员及林内居民、餐饮经营者的防火措施,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要加强森林火灾火险隐患排查,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治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对重点林区隐患治理情况持续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进行及时整改,全面落实安全措施。
二、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岁末年初阶段,人员流动频繁,火源复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处于重要阶段。
组织林场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围绕森林防火重点工作进行开展,不留死角,排查火灾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能够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整改时限,限期完成;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综合监测监控;做好对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肃查处;推进殡葬改革和山区墓地搬迁,倡导文明祭祀;要落实森林防灭火包保责任制,试行网格化管理。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式的稳定。
加强督导频次,派出督查组,深入督查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三、广泛宣传发动提升防火意识要在重点林区、进山口、重点村居张帖告示,在森林高火险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要用好广播、横幅标语、手机短信、明白纸等传统宣传形式,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小视频、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加强对返乡务工人员及学生的宣传和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四、严格值班做好应急值守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安排专门人员对集体林场、林区、山头、路口进行不间断防火巡逻;各国有林场不仅要白天巡护巡查,夜间也要加强林区巡护监测,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24小时不间断地巡查巡护,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规定
森林防火规定
森林防火规定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身财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以下森林防火规定:
一、禁止在旱季或干旱天气条件下在森林、山区等有林地点火。
二、在林区、园区、风景名胜区、乡村等人流密集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垃圾。
三、在火区或附近,禁止烟民吸烟。
吸烟者应找到指定区域进行吸烟并注意灭烟。
四、在山林、森林等有林地,禁止露天烧烤和野外用火,防止纵火行为造成火灾。
五、在森林区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止意外引发火灾。
六、在森林或山区远足或露营活动中,需要提前申请并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七、当火灾发生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及时报警,并尽力救护被困人员和野生动物。
八、森林防火应当以预防为主,做好火源治理、宣传教育和日
常巡查等工作。
九、携带明火进入森林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十、森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森林防火的监督检查,对防火隐患、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对于故意纵火、非法采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以上是森林防火的基本规定,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和森林资源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管理办法。
同时,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提高防火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林区用火管理制度
林区用火管理制度一、总则林区用火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森林资源,防止森林火灾,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林区用火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林区内的活动,包括野外旅游、生产经营、科研科学、清理林区等一切活动。
二、烧荒与防火1.烧荒管理:烧荒是指在适当的时机,通过有序的燃烧方法,清理和改良农田或者林地的行为。
烧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林业法》和《林地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需提前进行物资储备、火线建设和预案编制。
同时要注意风向变化和天气情况,避免火灾的发生。
2.防火管制:在林区内严禁随意野外用火,一切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都要受到严格控制。
如有特殊需要使用火源的,必须向林区管理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
三、火源管理1.禁火期:根据气象情况和林区内部的情况,规定禁火期。
在禁火期内,一律禁止野外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烧烤野餐等任何形式的火源行为。
2.火源登记:林区内进入野外活动的人员必须向林区管理部门登记,并报告火源使用计划。
管理部门要对申请人员的用火计划进行审批,并指定特定的地点供其使用。
3.火源管理人员:林区管理部门要设立专门的火源管理人员,负责对火源的管理、监控和安全保障工作。
火源管理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防火设施1.防火设备:林区内要配备足够的防火工具,包括水桶、灭火器、水泵等设备。
要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查,确保使用安全有效。
2.防火设施:林区内要设置防火排污带、防火隔离带、防火检测器等设施,以及规定用火地点、用火禁止区、警示标示等。
五、火灾预防1.宣传教育:林区管理部门要加强火灾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火意识。
要给予游客、村民等相关人员进行火灾预防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火监测能力。
2.举报机制:建立有效的火灾举报机制,对发现火险隐患的人员进行奖励,以激励公众积极参与火灾预防工作。
六、火灾应对1.火灾报警:一旦发现火灾隐患,要第一时间向林区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并全力配合扑救工作。
森林防火法规
森林防火法规森林是地球上珍贵的资源之一,它们为生态平衡和人类的生存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然而,由于人类的各种活动,森林面临着很大的危险,其中火灾是最为严重的威胁之一。
为了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各国都实行了相关的森林防火法规,以规范人们在森林地区的活动,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一、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各国都建立了专门的森林防火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法规和措施。
这些机构通常包括森林防火部门、森林警察、消防队等,他们会定期进行森林巡查、发布防火警报、组织进行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以确保森林的安全。
二、1. 禁止在森林地区使用明火。
在森林地区,除非获得特殊许可,否则禁止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烧烤等活动。
使用明火的场所必须设有专门的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防火要求。
2. 禁止乱扔烟蒂。
吸烟者在森林地区吸烟时,必须将烟蒂妥善处理,不得乱扔烟蒂,以免引发火灾。
3. 禁止焚烧垃圾。
在森林地区或其周边地区,禁止焚烧垃圾等易燃物质,以免火灾蔓延。
4. 禁止烟花爆竹。
在森林地区禁止使用烟花爆竹等易燃爆炸物品,避免引发火灾。
5. 禁止未经许可的野外烧烤。
在森林地区进行野外烧烤等活动时,必须获得相关许可,严格遵守防火要求。
6. 禁止非法放火。
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进行非法放火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森林防火措施1. 加强巡逻防控。
森林防火部门和相关机构要加大对森林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火险隐患。
2. 提高森林火灾预警能力。
建立完善的火灾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指导人们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3.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配备先进的消防设施。
在森林地区和易燃易爆地区,配备先进的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结语森林防火法规的实施,对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国能够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共同维护好珍贵的森林资源,让大自然的美丽永远存在。
森林防火条例
森林防火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8.01.16•【文号】•【施行日期】1988.03.15•【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第六条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一)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二)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协调解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四)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和设备;(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七)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通告-莱政字〔2020〕5号
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通告正文:---------------------------------------------------------------------------------------------------------------------------------------------------- 关于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通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森防指成员单位:为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森林防火区莱阳市行政区域非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全部林地。
二、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相关要求(一)从即日起至5月31日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
(二)森林防火区的各镇街应当督促辖区村民委员会推行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
要严格落实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广泛开展森林防火进林区、进村庄、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内或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1.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2.坟头烧纸或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3.投放空中移动火源;4.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5.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
(五)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凡阻挠、妨碍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六)在森林防火区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旅游等活动的,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并服从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管理。
普洱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火通告
普洱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火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5•【字号】•【施行日期】2022.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正文普洱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火通告当前,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不断攀升,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为有效应对高火险天气,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现决定从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实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防火责任单位要在重点林区、重点区域设立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及检查站(卡)、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
三、各级人民政府和防火责任单位要广泛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黑板报、宣传栏等平台及时发布信息,通过悬挂森林草原防火五彩旗和设置警示标语标牌等多种形式,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四、各级人民政府和防火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加大火情监测,发生火情后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并按要求及时报告。
五、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经费,按标准储备物资,提前做好防大火抗大灾的各项准备,保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顺利开展。
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重兵投入、小火大打”的扑救原则,及时、科学、安全、高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各类扑火队伍要高度戒备,就近驻防,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能迅速开展扑救工作。
什么是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国家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什么是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国家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森林防火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划定的森林防火区域。
森林防火期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发生规律而规定的防火时间段。
在森林防火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②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③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④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可以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参考法律与政策:《森林防火条例》第23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
生活知识_关于森林火灾的常识
关于森林火灾的常识森林火灾的产生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
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
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间瓦脱落引起火灾。
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
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森林火灾的预防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大兴安岭一场大火震惊了全中华人民,烈火持续了整整1个月,不但使得中国境内的1800万英亩的面积受到不同程度的火灾损害,还波及了苏联境内的1200万英亩森林。
翌年,美国黄石国家公园也遭到火焰无情的吞噬。
这场长达数个月的大火灾对美国造成严重损失,总计3,213平方公里受火灾影响,灾害区域大约占黄石公园总面积的36%。
由此可见,森林火灾带来的灾害是极大的。
什么是森林火灾呢?从广义上讲,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都称为森林火灾。
从狭义上讲: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森林防火工作是中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简单的说,森林防火就是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即对森林火灾进行预防和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就是要了解森林火灾燃烧的规律,建立严密的应急机制和强有力的指挥系统,运用有效、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扑火设备及时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发布森林防火禁火命令相关法律法规和策规定摘要
发布森林防火禁火命令相关法律法规和策规定摘要一、《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
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二、《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人民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及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府可以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
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县级以上人民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府发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由机关依照《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三、《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四、《中山市人民府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和规定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高火险期的通告》(一)“八、在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区内,市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十、凡在上述划定的森林防火区内实施森林防火违法行为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市府森林防火命令的,由机关依照《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高火险期专项方案
一、背景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普及防火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火氛围。
2. 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降低火灾发生风险。
3. 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
三、工作内容1. 宣传教育(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火灾危害和防火知识。
(2)组织防火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 火源管理(1)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
(2)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火源管理,设立临时卡口,加强巡逻检查。
(3)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森林草原,禁止野外吸烟、野炊、烧荒等违规用火行为。
3. 应急处置(1)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扑救职责,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扑火队伍的素质和扑火能力。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实战能力。
4. 监督检查(1)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3)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1.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 各级防火指挥部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协调指挥,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3. 全民参与,共同维护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五、实施时间本专项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六、附则本专项方案由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本专项方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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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种情况就是在遇到高温、伏旱、大风等高 火险气候时,依据《 条例》 第三十二条,各地就可根 据防火需要,发布‘ 禁火令’ 。 ” 胡纯武说,在我市,
一般是连续数日达 37℃高温,并还将持续高温的情 况下,一些地方政府会发布“ 禁火令” 。 进入森林高 火险期,森林防火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任 何形式的生产用火和工程用火,并对居住在林区的 居民生活用火进行严格监督。
比如《 条例》 第四十 六 条 规 定 ,森 林 防 火 期 内 , 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由区 县( 自 治 县 ) 政 府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没 收 携 带 的 火 种 或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拒 不 改 正 的 ,处 100 元 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时,各地要根据防火需要,规定森林高火险 期,发布“禁火令”。 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 火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监督居民生 活用火。
权威解读
任何单位个人 不得违反野外用火规定
防火期限制性禁火
“ 禁止野外用火,大体上分为两种情况。 ” 市森 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胡纯武介绍,一种是在 森林防火期内,但还没有达到高火险期,森林火险 等级还未达到三级。 在这期间,根据《 条例》 第二十 九条,首先是禁止各类生产用火和工程用火,以及 野外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烤火、 野炊、吸烟、火把照明、烧灰积肥、烧山驱兽、使用枪 械狩猎等其他用火。
04 2012 年 8 月 21 日 星 期 二
责编 张晓彬 美编 周 宇
解读 农村版
巡山民兵及时制止村民在林区吸烟。 通讯员 包洪 摄
高火险期 森林防火区域禁止野外用火
记者 王 翔
政策精神
各地根据需要发布“禁火令”
去年底,我市正式颁布《重庆市森林防 火条例》。 如今,我市迎来了《条例》颁布后的 首个高温伏旱天气。 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措 施,《条例》对预防森林火灾作出了明确的规 定,其中,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域禁 止野外用火是其核心内容。
第四十五条规定,对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随意 审 批“ 不 符 合 森 林 防 火 要 求 ” 的 野 外 用 火 , 将 视 情节,给予责令改正、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 处罚。
第 四 十 七 条 规 定 ,对 违 反《 条 例 》 造 成 财 产 损 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包括损坏防火隔离带、各类防 火设施等,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包 括引发森林大火,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况,将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其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禁止携带 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车辆要配备灭火器材,车辆 司乘人员要对搭载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搭 载人员丢弃火种。 经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 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管理机构,将设立临时性的森 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 行森林防火检查。
但在这一阶段,对因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用火或 工程用火的,比如部队训练、重点工程建设等,可向 当地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防火办进行申请,报市 防火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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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长寿 发布“ 禁火令”
随着气温的日渐升高,我市全面进入了夏季高温伏旱期。 全市的森林火险等级急剧攀升,森林防火进入高火险期。 为了 减少和避免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巴南区和长寿区率先发 布了“ 禁火令”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根据最新气象预测, 巴南区 8 月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降 水 偏 少 ,有 阶 段 性 高 温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7℃— ——39℃,部 分 镇 街达 40℃。
通讯员 何金磊
对违反戒严令的,将由区林业局或委托授权的镇政府、街 道 办 事 处 按《 条 例 》 规 定 从 重 处 罚 ;情 节 严 重 的 ,由 区 森 林 警 察支队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按《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法 》 ,处 以 行 政 罚 款或拘留;引发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垫 江 消防知识进乡村
时下正值高温酷暑时节,气温不断攀升,农村火灾形势日 趋严峻。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农村 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垫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深入农村大力开展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消防大队宣传人员充分利用各个乡镇赶集时间, 在集市 中心点设立消防知识宣传点、设立消防知识展板、发放消防安 全知识传单、 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讲。 大队宣传人员还挑选 《 农村防火常识》 、《 森林防火》 等 消 防 宣 传 影 片 ,利 用 消 防 宣 传车深入到村社,在晚饭后组织农民群众观看坝坝电影。 由于 电影把防火常识、逃生技能演绎得生动有趣、栩栩如生,其中 再穿插一些近年来的典型火灾案例, 农民朋友不仅看得津津 有味,还不断Hale Waihona Puke 出“ 以后硬是要注意到起” 的感慨。
根 据《 条 例 》 第 三 十 二 条 ,巴 南 区 达 到 了 发 布“ 禁 火 令 ” 的 标 准 ,为 此 ,该 区 在 7 月 30 日 正 式 发 布 了《 巴 南 区 夏 季 及 高 温 伏 旱 期 森 林 防 火 戒 严 令 》 , 规 定 , 从 当 日 起 至 10 月 10 日 ,为 森 林 防 火 戒 严 期 。 全 区 所 有 林 地( 包 括 森 林 、退 耕 还 林 地、荒山荒 地 和 弃 耕 地 ) 及 距 林 缘 100 米 内 ,均 为 森 林 防 火 戒 严区。
进 入 林 区 的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应 当 经 区 县( 自 治县) 人民政府批准,必须按规定在进入林区前进 行实名登记,交出随身携带的各种火源,并严格按 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接受市、区县( 自治 县) 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违反禁火规定将遭处罚
“ 对 于 不 按 照《 条 例 》 规 定 ,私 自 进 入 林 区 、携 带火种、或造成森林火灾等情况,都会遭受相应的 处罚。 ” 胡纯武说,我市出台《 森林防火条例》 后,我 市森林防火实现了“ 有 法 可 依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 都必须遵从《 条例》 相关规定 ,如 有 违 反 ,将 按 有 关 条款给予罚款和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类获得批准的用火单位, 也有诸多的限 制。 比如其作业时,当地林区必须是在三级以下风 力、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下方可。 同时,必须采取一 些 防 火 措 施 ,包 括 开 设 平 均 树 高 1.5 倍 以 上 宽 度 的 防火隔离带、确定用火负责人、预备好应急扑火及 扑火工具、有专人看守用火现场、用火后指派专人 熄灭余火、清理现场等。
《条例》规定,每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10 日 、7 月 10 日 至 10 月 10 日 为 全 市 森 林防火期, 各地可根据实际划分森林防 火区域。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野外 用火,因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用火或工程用火
的,按照《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 在遇到高温、伏旱、大风等高火险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