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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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编制依据:

1.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1.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8.《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控制程序:

2.1分析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安全防护的重点是:2.1.1地下室防水、土方工程;

2.1.2外架工程;

2.1.3高空作业;

2.1.4大型机械(塔吊);

2.1.5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和立体交叉作业区的隔离;2.1.6施工用电;

2.1.7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2.1.8钢筋工程与模板工程的安装与拆除安全;

2.1.9消防安全;

2.1.10施工现场和周围人行道的防护隔离措施;

2.1.11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已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2针对以上安全防护重点,项目制订了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每

项措施均必须有计划、有落实、有验收。

2.3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网络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基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应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项目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执行。

2.4项目技术部门在本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

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项目工长根据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写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监督实施。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接受交底人必须全数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

2.5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由总承包企业

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均应纳入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管理体系中。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

2.6总承包企业在与分包企业在签定分包合同之前应确认该分包

企业确实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资质等级,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履行了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

2.7总包企业与分包企业在签定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定安全生产

的专项合同和在分包合同中设置独立的条款,以明确在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安全教育、特殊工种的管理、现场防护要求及事故处理等各方面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8如果分包企业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擅自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

隐患又不服从总包企业的管理进行整改的,总包企业应视情节对分包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分包合同,若由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分包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总包企业应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将其清退出场并应要求给予总包企业经济赔偿。

2.9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总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施工

单位,总包单位有责任在发现其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通报业主使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10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11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安全管

理资料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

3.0.2,3.0.3 表的要求。安全管理资料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负责,主要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机械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安全检查与

验收、工伤事故统计等方面的记录或台帐。对分包单位也必须按规定建交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应全面、及时、准确。

3.安全管理目标:

3.1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3.1.1.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与火灾事故;

3.1.2.安全管理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

3.2.目标责任分解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经项目领导研究决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分解如下:

3.2.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2.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种措施方案的制定,

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的部位制定正确的技术措施。

3.2.3生产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

织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参与每天的安全巡视,对不符合要求

的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3.2.4现场工长:负责栋号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消防及

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3.2.5机械设备部(电工班):负责现场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设备的安

全运行和管理。

3.2.6安全部:负责现场全面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填写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各种检查台帐,组织每半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情况。

3.2.7物资后勤部: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材料进出厂的全

面管理及办公生活区的管理。

3.2.8施工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落实工作,

施工作业层的“四口”及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4.组织结构: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在项目经理、主抓安全的生产经理的领导下开始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严禁无证上岗。

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薛新生

副组长:张永春

成员:赵天鸣、时国平、李保林、程小留、郑学义、

周绍辉、弓金平、李彦彬

5.职责权限

5.1项目经理:

5.1.1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

护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

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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