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工程技术人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59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精神,现将我委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安排

2011年度委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评委会和经济专业中级评委会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议安排在8月份(申报材料接受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有关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安排见附件1。

二、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各专业系列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工程技术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评审条件、破格条件、外语及计算机能力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

实行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单位集中报送的办法。各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提交身份证明、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资历和业绩、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所撰写的专业论文(论著)等材料。(二)对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各单位应认真进行核实。由人事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备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单位集中报送委人事处组织评审。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二)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对象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要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3(表格式样可登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栏目:“处室之窗”——“人事处”——“职称与专家管理”——“2011年职称相关表格”)。

五、申报纪律

(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在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1.伪造、编造证件、证明;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

3.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二)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含)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六、其他事项

评审费用由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按有关规定标准交纳。委人事处评审工作联系电话:87052707、87058265。

附件:1.2011年度有关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表

2.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材料要求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2011年度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表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评审范围

本省所属的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在浙中央部属企事业单位经中央有关部门委托,也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二、评审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专业条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

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能力和水平达到《试行条例》规定任职条件的,可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条件执行。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四)考核要求

任期或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五)破格晋升条件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值得提醒的是,浙江省大凡考试,晋升要求总是出于全国领先的水平,别的省最多发两篇省级论文就可以了,我们省虽然规定最低发表3篇文章,实际上的情况是,准备3篇以上才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