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细则【模板】
公路工程施工临时用地审批
公路工程施工临时用地审批一、项目概况为了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公路运输效率,我公司拟在XXX城市规划建设一条新的城市快速路,该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XX亿元,路线全长约XX公里,全线建设为双向四车道城市快速路。
二、审批申请的必要性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用地进行施工。
为了尽快实施工程建设,提前申请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地问题,确保工程计划顺利推进。
三、临时用地的位置与范围本项目临时用地位于新建城市快速路沿线,用地范围包括工程施工的施工场地、材料临时堆放场地、设备临时停放场地等,多为已有的道路边坡、人行道或绿化带。
使用期限为工程施工周期,预计为两年。
四、临时用地的流程1. 编制申请材料:我公司已经编制了关于临时用地的申请材料,包括临时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
2. 提交申请材料:我公司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市规划局,按照相关规定开始审批流程。
3. 听证会与评审:按照程序,市规划局将组织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
4. 审批结果:根据听证会和评审的结果,市规划局将择期对本项目的临时用地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并最终出具审批文件。
五、临时用地的社会影响及风险防控在临时用地过程中,可能会对周边居民、商户和交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防止产生不良影响,我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进行周边居民、商户的告知与沟通,解决因施工可能带来的噪音、粉尘等问题。
2. 将施工现场布局合理,防止材料堆放、工程设备占用道路等影响交通。
3. 安排专人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六、临时用地的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已委托专业机构对临时用地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结果显示,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临时用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会产生不可控的风险,临时用地的环境影响可控范围内。
七、临时用地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将为该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作出突出贡献,提高城市公路交通的通行效率,改善居民的出行条件。
临时占用林地批准操作规范
临时占用林地批准操作规范临时占用林地是指暂时性地对林地进行占用或利用,无需开展土地征收或变更土地用途手续的一种管理方式。
为了保护林地资源,合理规范临时占用林地的行为,确保临时占用林地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制定了以下《临时占用林地批准操作规范》。
一、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程序1.申请人应向林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上详细的临时占用林地计划和使用目的说明。
2.林地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申请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临时占用林地的可行性和影响。
3.林地管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出具临时占用林地批准文件。
二、临时占用林地的条件、要求和限制1.临时占用林地的目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不能违反国家和地方政策。
2.临时占用林地的时间限制一般不超过3年,对特殊情况可以进行适当延长,但需重新申请和审批。
3.临时占用林地的面积限制应根据占用目的和实际需求进行科学规划和评估,不能超过合理范围。
4.临时占用林地必须采取合理、可持续的利用方式,保证占用期结束后能够及时恢复原貌或进行合理利用。
5.临时占用林地必须缴纳相应的临时占用费用,用于林地的保护、恢复和管理。
三、临时占用林地的管理和监督1.林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临时占用林地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临时占用林地的情况和使用情况。
2.林地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临时占用林地进行检查,确保占用行为符合批准文件和规定要求。
3.对于临时占用林地存在违法使用、破坏环境或不按规划要求使用等行为,林地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追究责任。
4.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申请人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使用纠正和林地恢复工作,林地管理部门应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四、临时占用林地的监测和评估1.林地管理部门应建立林地监测和评估机制,对临时占用林地的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解决措施。
2.临时占用林地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应由专业的监测机构进行,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方案
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方案1. 背景故事咱们为啥要搞这个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方案呢?其实啊,随着咱们这儿各种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临时用地的情况也越来越复杂。
比如说有的工地临时占用一块地放建筑材料,或者搞个临时的办公场所啥的。
如果不管理好,就会乱套,可能影响周边环境,也可能会有一些安全隐患之类的。
所以啊,咱们得有个方案好好管管。
1.1 计划框架这个方案的核心逻辑就像是管理一个小社区。
临时用地就好比是社区里的一个个小房子,咱们得给每个“小房子”定好规矩,从它开始建(也就是临时用地的审批),到日常的维护(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再到最后拆掉(临时用地结束后的恢复),都得有章可循。
就像社区里每个住户都得遵守一些基本规则一样。
2. 实施步骤2.1 启动阶段(第1 - 2周)2.1.1 责任人安排这个阶段呢,由土地管理部门的小张负责牵头。
小张得是个对土地政策非常熟悉的人,他要和规划部门、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人员沟通协调。
就像一个活动的组织者,要把各路人马都聚齐了。
2.1.2 要做的事小张要先收集之前临时用地管理的一些资料,看看以前是怎么做的,有哪些问题。
然后组织一个小的讨论会,邀请各个部门的代表参加,大家一起商量这个方案的大致框架。
这就好比是大家一起商量社区的基本规则框架一样。
2.2 规划制定阶段(第3 - 4周)2.2.1 责任人安排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团队来做具体的规划了。
这个团队由土地管理部门的小王负责,小王要有很强的组织和文档编写能力。
团队里还要有规划部门的小李,他得对区域规划特别清楚,还有建设部门的小赵,他能提供很多建设方面的实际经验。
2.2.2 要做的事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实地考察一些现有的临时用地,看看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
然后根据国家相关的土地政策,结合咱们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临时用地的审批流程、使用规范和恢复标准等详细的规划内容。
这就像是给社区里的小房子制定具体的入住、使用和退房的详细规则。
2.3 宣传推广阶段(第5 - 6周)2.3.1 责任人安排宣传部门的小刘负责这个阶段。
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制度范本
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工作,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临时用地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
第三条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临时用地范围和条件第四条临时用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等需要的土地。
第五条申请临时用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确需临时使用土地,且无法在原地或其他土地上替代;(二)临时用地面积合理,使用期限适当;(三)已与被用地单位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事项;(四)制定土地复垦方案,并缴纳复垦保证金;(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临时用地审批程序第六条申请临时用地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临时用地申请书;(二)项目批准文件;(三)土地权属证明;(四)补偿协议;(五)土地复垦方案;(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临时用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以下情况作出决定:(一)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批准;(二)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三)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临时用地审批决定书应当载明临时用地的位置、面积、使用期限、补偿事项、复垦要求等内容。
四、临时用地使用和监管第九条临时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扩大面积。
第十条临时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确保在使用期限内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和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法律责任第十二条申请临时用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并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
临时占用林地审查细则
临时占用林地审查细则
一、办理条件
1、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审核;
2、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
3、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
4、临时占用林地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提出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申请,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3、被占用或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4、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现状调查报告)。
5、与被占用或被征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协议。
6、预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证明材料,即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7、用地单位为法人单位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用地单位为非法人单位或组织的,提供单位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异地恢复森林植被的措施。
三、办理程序
(1)申请。
申请人持申报所需材料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
(2)受理。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向申请人出具书面的受理通知书,并组织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验,提出查验意见。
(4)发证。
经现场核查无异议,4个工作日发放临时使用林地批文。
站场临时用地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站场临时用地管理,保障站场建设、运营和临时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站场范围内所有临时用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地、临时设施用地、临时仓储用地等。
第三条站场临时用地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二)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用地安全;(三)简化审批程序,提高管理效率;(四)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
二、临时用地申请与审批第四条临时用地申请单位应向站场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临时用地申请报告;(二)用地范围、用途、期限及使用方式;(三)土地权属证明;(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站场管理部门收到临时用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
第六条临时用地审批流程:(一)站场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三)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审批意见;(四)公示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临时用地使用与管理第七条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应按照批准的用地范围、用途、期限及使用方式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第八条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应加强土地管理,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不得浪费、闲置土地。
第九条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地污染、破坏,确保土地生态环境安全。
第十条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状。
四、临时用地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站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临时用地进行检查,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站场管理部门发现临时用地使用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站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临时用地档案,记录用地申请、审批、使用、复垦等情况。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站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建设临时用地管理制度范文
项目建设临时用地管理制度范文项目建设临时用地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项目建设临时用地管理行为,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临时用地的管理。
二、用地申请与审批1.项目建设临时用地需提前进行申请,在项目建设前三个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签发临时用地许可证。
2.用地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方案、土地利用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
3.审批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做出书面决定,不得拖延。
4.临时用地的审批时限不得超过项目建设周期的10%。
三、临时用地管理责任1.项目建设方、土地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均有责任监督临时用地的合理使用。
2.项目建设方应当按照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和用途进行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3.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临时用地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临时用地管理中的问题。
四、临时用地管理措施1.项目建设方在使用临时用地时,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环保要求进行操作,并采取措施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
2.若项目建设方需要对临时用地进行改变,或需要停用部分临时用地,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土地管理部门,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3.使用临时用地的项目建设方需按期缴纳土地使用费,不得拖欠。
4.项目建设完成后,临时用地应当及时归还给土地管理部门,恢复原有用途或进行合理安排。
五、监督与处罚1.土地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临时用地的管理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2.对于不按规定使用临时用地的项目建设方,土地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措施。
3.对于故意破坏土地资源和环境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修订。
2.对于临时用地的遗失、损坏等情况,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制度建设
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制度建设一、背景与意义临时用地是指在建设项目中,为满足施工需要,在规定范围内临时占用的土地。
临时用地审批工作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土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临时用地审批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审批流程不规范、审批效率低下、土地资源浪费等。
因此,加强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制度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 完善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 加强临时用地规范化管理,保障项目建设。
3. 保护土地资源,防止土地浪费。
4.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二)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2. 公开透明原则:审批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高效便民原则: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申请人。
4. 保护土地资源原则: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止土地浪费。
三、主要内容(一)临时用地审批流程1. 项目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批准文件、土地权属证明、临时用地申请表等。
2. 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
3. 审批部门出具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核发临时用地批准证书。
4. 项目单位按照临时用地批准证书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使用土地。
5. 项目结束后,项目单位按照约定复垦土地,报审批部门验收。
(二)审批部门职责1. 负责审查项目单位的申请材料,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踏勘,确保项目单位临时用地符合规定。
3. 负责出具审批意见,核发临时用地批准证书。
4. 负责对项目单位使用临时用地的行为进行监管,确保土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项目单位职责1. 如实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按照审批部门的要求,配合进行现场踏勘。
3. 按照临时用地批准证书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使用土地。
4. 项目结束后,按照约定复垦土地,报审批部门验收。
(四)保障措施1. 加强审批部门队伍建设,提高审批能力。
临时用场地作业审批制度
临时用场地作业审批制度1.背景在组织进行临时用场地作业时,为了保证作业安全和有效性,制定临时用场地作业审批制度是必要的。
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临时用场地作业的审批程序,确保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3.审批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临时场地进行作业的人员。
4.审批流程下面是临时用场地作业审批的流程:步骤一:申请1.申请人填写《临时用场地作业审批申请表》。
2.申请人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审批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
步骤二:部门主管审批1.部门主管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场地要求、作业计划、安全防护等内容。
2.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若批准申请,部门主管将填写并签署《临时用场地作业批准表》。
步骤三:安全部门审批1.安全部门对批准的申请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作业符合安全标准。
2.安全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最终审批。
步骤四:最终审批1.最终审批人根据安全部门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最终批准申请。
2.若审批通过,最终审批人将填写并签署《临时用场地作业最终批准表》。
5.申请人责任申请人在作业前必须履行以下责任:确保作业计划合理并符合实际要求。
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资质。
遵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6.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并可能受到法律责任追究。
7.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制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释。
对于由本制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以上为《临时用场地作业审批制度》的主要内容,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建设项目先行、临时用地审批
建设项目先行、临时用地审批第一篇:建设项目先行、临时用地审批建设项目先行、临时用地审批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7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50条。
二、申请条件(一)先行用地条件:1.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急需使用土地的;2.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控制性工程; 3.先行用地一般不超过6个月,6个月后必须依法完善建设用地手续。
(二)临时用地条件:1.建设项目施工确需在批准的项目用地范围外临时设置材料堆场、取土场、弃土(渣)场、临时生活区,抢险救灾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2.地质矿产资源勘查,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选址勘探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3.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建设其他地下设施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4.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临时使用土地时须提供城市规划部门的意见。
5.临时使用土地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三、申报材料1.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先行、临时用地请示;2.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3.先行、临时使用土地的现状图、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图件;4.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林业部门、规划部门、水利部门); 5.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协议。
四、办理程序1.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的先行、临时用地申请后,对先行、临时用地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与用地者共同组织报批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州政府政务中心州国土资源局窗口。
2.州国土资源局对报批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件。
符合要求的,属州国土资源局批准范围内的,在规定的时限内批复。
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在规定的时限内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3.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先行、临时用地批文后,监督先行用地的用途、面积。
待正式用地申请批准后,依法定程序进行批后实施。
临时线审批制度范本(2篇)
临时线审批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往往会面临一些临时需求和突发事件,需要迅速采取行动。
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和高效执行,公司特制定了临时线审批制度,以规范临时需求的提出、审批和执行过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岗位,对于提出临时需求及相关事项的审批和执行进行规范管理。
三、定义1. 临时需求:指在正常经营工作中出现的,具有时效性和特殊性的需求,无法在常规流程中满足的,需要临时采取行动的事项。
2. 临时线审批:指对提出的临时需求进行审核、决策和授权的过程。
四、制度内容1. 提出临时需求:a. 提出部门/人员应明确临时需求的背景、目的、范围、时限、可能带来的影响等相关信息,并填写《临时需求申请表》。
b. 提出部门/人员应将《临时需求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提交给上级审批人员,并抄送相关利益相关方。
c. 上级审批人员应在接到临时需求申请后24小时内进行初步评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审批决策。
2. 审批流程:a. 临时需求的审批流程应体现上下级审核、多岗位评估、利益平衡等原则。
b. 上级审批人员在审核临时需求时,应综合考虑需求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成本效益等因素,作出决策。
c. 审批人员在审核时,应及时反馈审批意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部门/人员。
d. 临时需求若涉及公司领导层批准,应及时协调相关领导参与审批过程,确保决策的科学与合理。
3. 执行和监督:a. 审批通过的临时需求应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并确保落地执行。
b. 相关部门/人员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临时需求的实施,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c. 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临时需求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执行结果符合预期目标。
五、责任与义务1. 提出部门/人员:a. 提出明确、准确的临时需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b. 配合上级审批人员的评估和决策过程。
c. 及时落实和执行审批通过的临时需求。
2. 上级审批人员:a. 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并及时、准确地完成对临时需求的审核和决策。
临时线审批制度模版(三篇)
临时线审批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的为了提高企业内部临时线审批的效率和准确度,明确相关职责,加强内部协作,特制定本临时线审批制度,以规范临时线审批的流程、权限和责任。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临时线审批业务的处理。
三、主要内容1. 审批流程a. 申请人填写临时线审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b. 申请人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c. 主管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才能继续审批;d. 主管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e. 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审批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主管;f. 主管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综合考虑决定是否给予临时线审批;g. 主管将最终决定的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 审批权限a. 申请人:申请人有权填写临时线审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b. 主管:主管有权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决定是否继续审批;c. 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有权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提出审批意见;d. 主管:主管有权综合考虑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决定是否给予临时线审批,并通知申请人。
3. 责任要求a. 申请人:申请人应真实填写临时线审批申请表,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b. 主管:主管应认真审核申请,并及时作出初步审核的决定;c. 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按时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提出明确的审批意见;d. 主管:主管应综合考虑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做出准确的决策,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执行与监督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企业内部临时线审批业务的处理;2. 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任务;3. 主管应对申请进行准确、及时的审核,并做出决策;4. 监督部门应对临时线审批的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2. 本制度如有修改或废止,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批后方能生效;3. 临时线审批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企业相关部门制定。
六、联系方式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企业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名称:XXX部门-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以上为临时线审批制度模版,目的在于规范临时线审批的流程、权限和责任,提高审批效率和准确度。
十临时用地审批操作规范
十四、临时用地审批操作规范一、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临时用地审批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第1款: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8条第2款:企业采矿、取土占用土地不超过三年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参照临时使用土地的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2001年9月1日起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8条临时用地的审批权限为:县(县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需要临时使用除依法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地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土地。
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临时用地审批的行政审批条件为:1、所申请使用的土地确属法定临时用地范畴;2、申请用地位置及数量合理(应尽可能少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3、已与被用地单位签订了补偿协议;4、明确了复垦的办法及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5、申请使用的土地时限不超过两年(使用期届满需继续使用的,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6、采矿、取土占用土地不超过三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参照临时使用土地的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1、因地质勘查、建设项目施工及其他临时设施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人个;2、采矿、取土占用土地不超过三年的企业。
深圳市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工作规程【模板】
附件2**市**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工作规程第一章申请第一条为构建事权清晰、责任明确、高效透明的审批流程和监管机制,根据《**市**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程,**区有关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具体审批流程按本规程进行办理。
第二条国有未出让土地、国有已出让土地上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建设申请,申请主体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国有未出让土地不需提交);(二)**市**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建设申报表;(三)身份证明材料;(四)具有勘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五)拟申报用地现场照片;(六)土地利用总平面图;(七)《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建设规模对应的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建筑与结构设计方案图(功能分区及使用人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等信息);(八)申请主体填写的使用期限届满自行拆除临时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及不影响相关用地项目开发建设的承诺书;(九)根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要求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十)申请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须提供所服务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取得建设工程基础提前开工证明文件;(十一)申请地质勘查项目的,须提供主管部门认定需要开展地质勘查的相关文件;(十二)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等于一万立方米或征占面积大于等于一公顷的,须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生产建设项目征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二十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须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向市水务局申报);(十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按《名录》要求分别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属于登记表类别的进行备案;(十四)临时用地涉及占用林地、城市绿地、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的,须提交城市管理局审批通过的相关文件;(十五)其他有关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说明材料。
第三条未完善征转手续土地、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地以及其他合法权属用地上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建设申请,申请主体除须提交本规程第二条第(二)至(十五)项规定的材料,还须提交以下材料:(一)辖区范围内的股份合作公司(含分公司)对土地权属的书面说明;(二)辖区范围内的股份合作公司(含分公司)出具的股东代表大会决议证明材料;(三)社区综合党委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四)辖区范围内的股份合作公司(含分公司)出具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建设的资金来源证明;(五)辖区街道办事处对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出的意见。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一、事项名称: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二、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3、《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年1月4日)4、《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国家林业局文件林资发[2003]139号)5、《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1999年第19号)三、实施主体:大兴区林业局四、收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林业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农[2002]2673号)五、实施程序:(一)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1)临时用地单位占用林地的请示或函(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4)用地单位填写的《北京市使用林地申请表》(5)拟临时占用林地的林权证或其它权属证明材料(6)工程建设业主单位与被占用林地单位(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书(7)具有林业调查设计资质单位所做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现状调查报告(8)占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9)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2、5项规定的材料(二)受理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填写"临时占用林地受理审核登记表"一式二份,签名后一份交申办人作为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凭证,一份随申办材料交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及时限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审查1、审定标准:申办占用林地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符合森林法规及市政府关于"工程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工程建设业主单位与被占用林地单位(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书合法有效申办占用林地的地点、面积准确,"四至"范围清楚2、工作标准:审批人员按照审查标准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必须实施现场审核,切实查清所申报的占用林地是否符合工程建设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是否确需占用,以及地点、"四至"范围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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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细则
一、审查环节及时限
(一)审查环节
受理(窗口经办,2个工作日)→审查(土地股经办审核,2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决定(局长审核,1个工作日;窗口经办办结,1个工作日)。
(二)审查时限:7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
(一)临时用地申请书、申请报告
(二)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批准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三)临时用地合同或与被用地单位协议书
(四)土地利用现状图(1:1000)
(五)临时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的,应附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书
(六)临时用地对周边环境有明显影响(如易产生排水、躁音、灰尘的项目等)应附具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意见书
(七)土地复垦方案
(八)临时土地复垦缴费证明
(上述材料除标注外各一份,可提供复印件,但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核对。
)
三、具体环节审查内容及责任人员
(受理初审:1.审查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2.
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与办事指南所要求提供材料一致;3.审查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书面规范(如复印件是否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申请表填写有无缺项等);4.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收件受理;5. 对项目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属地类等情况进行初审,并代市政府草拟《用地批复》(初稿)。
岗位责任人:XXX作人员
(二)审查:对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审核。
岗位责任人:XXX经办
复核:对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复核。
岗位责任人:XXX导
(三)决定:对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核。
岗位责任人:XXX
窗口经办办结:行政审批网办结后,由窗口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用地批复》。
岗位责任人:XXX作人员
四、审查过程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员在收件时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材料和内容;
(二)初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审批办件有问题需做补、退件处理的,应在该审批事项承诺时限的前半段时间内做出补、退件操作,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批过程应依法依规,并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