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重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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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土地重估合同书
合同编号:TDCG2014001
项目名称:XXXXXX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项目地点:XXXXXXXXX、
委托人:XXXXXXXXX、
受托人:XXXXXXXXX、
签订日期: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签订地点:XXXXXX
委托人(甲方):XXXXXX
受托人(乙方):XXXXXX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XX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实施后土地重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土地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XXXXXX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1.2项目面积:项目区总面积XXX公顷。
1.3地理位置:项目区位于XXX XXX、
第二条合同签订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土地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文件。
2.2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
第三条土地重估工作标准和依据
3.1双方约定乙方开展本次委托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
质量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
2)、《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规范(试行)》(农农发[2011]4号)
3)、《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技术规范(试行)》(农农发[2012]35号)
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1]114号)
5)、《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6)、《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 —— 2012)
3.2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主要基础资料:
1)、项目区所在地农用地分等资料
2)、项目勘测成果资料
3)、项目规划设计及变更资料
4)、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第四条重估成果要求
4.1 土地重估成果及电子文件主要包括:《土地重估工作报告》、《土地重估技术报告》及土地重估工作原始资料数据集。
4.2 提交成果格式和数量:纸质材料A4幅面,一式五份;图件A1幅面,一式五份;电子资料光盘两份,文档为office格式、图件为cad或arcgis格式。
第五条计费方法
5.1 取费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5.2 计费方式:按项目预算“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总额的80%计算。
5.3 土地重估费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xx元整(xxxxx元整)。
5.4 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总价款50%,人民币xxxx元(xxxx元整);全部成果交接完毕支付剩余价款,人民币xxxx元(xxxx元整)。
5.5 支付方式: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
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6.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6.2 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面的便利条件,并负责与项目地有关部门联络、协调。
6.3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作量增加,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
充协议,向乙方支付增加工作量相应的费用。
6.4 在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后5日内组织验收。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7.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组织重估工作组(工作组共包括6名成员)进场工作。
7.2 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重估工作,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乙方应于成果交付前5日通知甲方准备验收。
7.3 按甲方要求报告工作进度,配合验收工作,针对工作成果进行解释说明,并对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7.4 重估工作所需人员、设备及全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乙方给第三方或自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7.5 按土地整治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项目档案,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按甲方要求进行移交。
第八条保密
8.1 本委托服务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出借,不得投稿、发表或以任何方式为第三方知悉。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赔偿责任。
8.2 双方均应保护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技术信息、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用于本合同意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及赔偿责任。
8.3 资料、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合同签订后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9.2 乙方提交的成果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重新编制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技术要求,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9.3 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和要求进行重估或重估结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可不支付土地重估费用。
9.4 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导致重估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附则
10.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土地重估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10.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委托人:受托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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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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