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1

合集下载

劳动合同法真实案例

劳动合同法真实案例

劳动合同法真实案例案例一:试用期解除合同争议案情简介:李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试用期内,公司以李某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说明理由。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公司解除合同无效,因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李某的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且未说明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

案例二:加班费支付纠纷案情简介:张某在某制造企业工作,经常加班但未获得加班费。

张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判决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张某的请求,判决公司支付张某应得的加班费。

案例三: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情简介:王某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公司未与王某协商即解除了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王某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案例四: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案情简介:赵某在某公司工作半年,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判决结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决公司支付赵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案例五:竞业限制条款争议案情简介:孙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含有竞业限制条款,离职后孙某加入同行业公司工作,原公司要求孙某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明确约定期限和经济补偿。

判决结果:因原公司未支付竞业限制期间的经济补偿,法院判决孙某无需支付违约金。

请注意,以上案例均为虚构,旨在展示劳动合同法在实际应用中的一些典型情形。

实际案件处理需结合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

合同法案例深度解析(全程版)

合同法案例深度解析(全程版)

合同法案例深度解析(全程版)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

然而,在交付货物后,甲方发现货物的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并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乙方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产生了纠纷。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34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如果货物与约定不符,买方有权要求修理、更换、退货或者减少购买价款。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符,违反了合同约定。

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一间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

然而,在租赁期间,甲方未按时提供商铺的使用权给乙方,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履行义务。

如果甲方未按时提供商铺的使用权给乙方,属于违反合同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对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受损害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方未按时提供商铺的使用权给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

因此,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以上是两个合同法案例的深度解析,展示了合同法在实际纠纷中的应用情况。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的适用有助于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案例一:使用任用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在录用乙员工时,与其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双方如若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乙员工因工作不称职,多次违反公司纪律,使公司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公司决定解除与乙员工的劳动合同。

然而,公司只是口头告知乙员工并请其立即离职,未提前提供书面通知。

乙员工因此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在本案中,虽然公司有解除乙员工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未提供书面通知或支付赔偿金。

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仲裁机构可以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乙员工。

案例二:双倍工资赔偿违法解雇丙公司与丁员工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然而,丙公司在无故解雇丁员工时,只给了对方三天的书面通知。

丁员工因此要求丙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违法解雇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除非发生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在本案中,丙公司只提供了三天的书面通知,因此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丁员工有权要求丙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违法解雇的赔偿金。

案例三:劳动者违约赔偿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合同明确规定,如果乙员工在合同期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甲公司三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然而,乙员工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未支付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若未提前通知,劳动者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在本案中,乙员工只提前一个月通知了甲公司,未支付违约金。

由于乙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员工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表明,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合同法案例1

合同法案例1

1、淮海工学院在申报江苏海洋大学过程中,丢失申报材料一份,2011年3月22日晚电视上显示:拾到此份材料者,如在2011年3月28日前交到淮海工学院,将得到5万元的奖励,问上述内容是否构成要约?为什么?2、假如上述材料被尹继良拾到,尹在3月28日把此材料交到淮海工学院,要求得到5万元的奖励,问尹的行为是否构成承诺?为什么?3、假如尹拾到上述材料,看过后认为此份材料对淮海工学院申报江苏海洋大学非常重要,便在心里暗想:淮工要集资建房,自己有18万元存款,集资建房需30万元,集资房还差12万元,便在3月25日打电话到淮海工学院,要求把5万元的奖励增加到12万元,淮工不同意,3月28日尹看到12万元无望,便到淮工只要5万元的奖励,假如你是淮工领导应如何处理?4、海港旅游公司于6月1日向碱厂发出要约,限6月15日复到有效,6月4日碱厂电传表示承诺,但提出必须降价10%,旅游公司正研究如何答复时,由于旅游线路发生对碱厂有利的变化,碱厂又于6月10日来电表示,无条件承诺旅游公司6月1日的要约,问旅游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5、西格马汽车修理公司向连云港汽车美容中心发出要约一份,限5月5日复到有效,由于市场情况不稳定,对方延至5月7日才发电表示承诺,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6、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要约限10日复到有效。

9日意商用电报通知我方承诺该要约,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承诺通知,而我方在收到承诺通知已获悉市场价格已上涨。

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7、淮海工学院在7月5日向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发出要约,购买两辆黑色3000型桑塔纳轿车,单价为每辆20万元,限7月20日复到有效,7月18日上海公司把车送到淮工,淮工能否拒收?8、我某出口公司于2月1日向美商报出某农产品,在要约中除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Packkng in sound bags”。

在要约有效期内美商复电称:“Refer to your telex first accepted,packing in new bags”。

合同法概述与案例分析

合同法概述与案例分析

合同法概述与案例分析:案例一:张某与王某的花瓶买卖合同背景:张某和王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张某以5000元的价格从王某处购买了一个古董花瓶。

事后,张某发现该花瓶是一件珍稀的明代古董,市场价值至少30万。

张某认为王某利用自己对古董花瓶价值的无知,进行了不公平的交易,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原则适用:公平原则:合同法强调双方交易应当公平,任何一方利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包括提供交易中必要的信息,以确保双方在平等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合同因一方利用对方的困难、轻信、无经验等不公平手段签订,严重显失公平时,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法院处理建议:法院应考虑是否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

若王某明知花瓶的真正价值而未告知张某,利用了张某的无知,这可能构成了显失公平。

因此,法院可能依法撤销合同,并要求王某返还花瓶或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

案例二:广东华城公司的黄金项链广告背景:广东华城公司发布广告称,将以半价销售限量的100条黄金项链。

李某看到广告后,通过官方网站付款购买了一条项链。

付款后,华城公司以广告中的价格错误为由,拒绝发货并试图退款给李某。

合同的成立:要约与要约邀请:广告如果明确了数量、价格等关键交易条件,并表明愿意立即成交,则可视为要约。

接受要约:李某通过官方渠道完成付款,表明其接受了要约。

违约责任:李某已根据广告中的指示完成了付款,此时双方合同已成立。

华城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属于违约。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建议:法院应要求华城公司履行合同,即按照广告中的价格和条件向李某交付黄金项链。

如果实际不能履行,应支付李某相应的损失赔偿。

案例三:甲公司的汽车销售广告背景:甲公司发布了一则广告,宣称将以特别优惠价出售其新款汽车。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一,购房合同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
购买一处房产。

但在交付房款后,乙方却拒绝过户并要求提高房价。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根据该条款,购房合同是具
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解答,甲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乙方违约,并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或
者赔偿损失。

同时,甲方可以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劳动合同解除纠纷。

案情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在甲方
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但由于乙方工作不力,甲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可
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答,甲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乙方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对合同法案例的分析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法律条款,并在实际操作中避免合同纠纷。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合同法案例—1

合同法案例—1
些?
5.某公共运输企业拒绝长相特异的旅客搭 乘长途公共汽车,并称这符合合同自由原则。
问题: 公共运输企业是否有拒绝部分旅客搭乘汽 车的合同自由?
6.甲被乙开车撞伤,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乙赔甲5万元, 甲不可再就此事纠缠不休。后乙听医院的朋友说,这种伤治 疗起来顶多1万元就可以了,乙遂请教律师丙,问可不可以 反悔,丙说不可以,但告诉乙说:“你要是有甲伪造医疗凭 证,故意提高治疗费用的证据,可以撤销这个协议。”
问题: (1)丙的判断是否正确?依据何在? (2)如甲又起诉乙侵权,乙当如何应对?
经法
合同法案例1
1.银行付款由建筑公司给其盖办公 楼;建筑公司向水泥制品公司购买 水泥楼板;水泥制品公司出图样由 服装公司制作劳保用品;服装公司 向银行借了10万元钱;服装公司委 托工业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工业 公司向银行承诺保证服装公司按时 偿还借款…… 问题:当事人之间有那些合同?
案例分析 3.周某见本县中学校舍破旧,提
➢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 合同?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为 什么?
➢ (4)对合同如何进行分类?分类的意 义是什么?
4.新加坡公民黄女士欲在祖籍河北某县收养一婴儿。她与婴 儿的父母签订了收养协议书,并准备办理收养公证。
问题: (1)收养协议书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什么是有名合同?《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有哪
出捐献人民币20万元用于整修校舍 ,要求该中学将全部旧墙拆除。学 校校长表示接受。后该中学按照签 订的赠与合同翻建校舍,并要求周 某交付20万元。周某只愿意交10万 元,并说:“我是无偿赠与,交10 万元就不错了。”双方发生争议。
➢ 问题:
➢ (1)周某应交付10万元,还是应交 付20万元?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案例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案情摘要:2024年3月,A公司与B公司通过电子平台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一批电子设备。

合同签订后,A公司因市场行情变化,决定不履行合同。

B公司诉至法院,请求A公司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电子合同具有与书面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电子合同有效,A公司应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案例二:合同的解除案情摘要:2024年5月,C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D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时支付租金。

C公司要求解除合同,D公司不同意。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D公司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C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三:合同的变更案情摘要:2024年7月,E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E公司向F公司销售一批机械设备。

合同履行过程中,F公司因生产需要,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增加购买数量。

E公司同意变更,但要求提高价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77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E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合同变更有效,双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案例四:合同的无效案情摘要:2024年9月,G公司与H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G公司向H公司出售一批非法走私的货物。

合同签订后,H公司发现货物来源非法,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G公司与H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G公司应返还H公司已支付的货款。

案例五:合同的撤销案情摘要:2024年11月,I公司与J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后,I公司发现J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合同。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合同范本法案例分析题

合同范本法案例分析题

合同范本法案例分析题案例1、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

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参考答案:(1)合同未成立,因为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订立合同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案例2、某甲乘坐红星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去市内办事,司机乙驾车至一交叉路口时,因遇宏达客运公司的一辆货车超车,致使出租车撞上隔离栏,甲乙均受重伤。

经交通大队勘查认定货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出租车负次要责任。

甲为治伤花去费用8000余元。

问:(1)若甲以红星出租汽车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甲能否以宏达客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为什么?(3)乙对甲的损失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参考答案:(1)应判决由红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甲与红星公司之间已成立客运合同法律关系,现红星公司未能依约将甲安全运送至目的地,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可以,因宏达公司的行为是直接导致甲的损害的原因,已构成侵权,甲可以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请求宏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正是红星公司的工作人员,其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依照法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原理,乙对甲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应由红星公司承担。

案例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

合同法案例研习第一编案例一

合同法案例研习第一编案例一
1. 力新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所谓第三人利益合同,又称为利他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由一 方向合同关系外第三人为给付,该第三人即因之取得直接请求给付 权利的合同。
本案中,力新公司在往来账户结算合同上签字盖章,实际上承担了 合同义务。
一方面,三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专门为第三人增加了监督、协调的义 务,而力新公司在合同中的签字盖章,表明第三人力新公司自愿承 担该义务,即表明力新公司也成为合同一方并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 任。
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教科书 8
星蓝海学习网
三、案例评析
(二)如何理解监督还款的含义
问题在于,从合同的约定来看,力新公司的义务是“监督”还 款、协调还款事宜,何为“监督乙方还款”?监督人的角色究 竟是什么?
一种观点认为,监督还款只是起到一个督促、见证的作用,监督人 本身没有什么具体的义务和责任,如果还不了,还是由债务人承担 责任,不能要求监督人承担责任。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监督人的角色是保证人,至少是对债权人负有 一定义务的人,因为其负有责任监督债务人还款,这就是要保证债 务人还款,或者是必须督促债务人还款,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基于信 赖才选定力新公司担任还款的监督人,如果没有权利义务,则就没 有必要设置这样一个监督人的身份。在债务人没有按时还款的情 形下,监督人也要向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力新公司没有构成违约,因为合同附则只是确定力新公司 出面协调还款事宜,负有监督还款的义务,但是,其并不直接负有还款的义 务,也不是保证人。所以大成公司未能还款的责任,主要应当由该公司承担 ,力新公司并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虽然力新公司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其依据合同仍 然负有一定的义务,其没有履行监督还款的义务虽然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仍然应当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教学案例1

合同法教学案例1

1.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长天电 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长天电 器股份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器股份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本公司 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本公司 下属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下属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3.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某电视机厂签订的 顺发实业公司代理光明商场与某电视机厂签订的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是否有效? 4.光明商场与长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应如何 光明商场与长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应如何 处理? 处理? 5.光明商场与顺发实业公司下属分公司的纠纷如何 光明商场与顺发实业公司下属分公司的纠纷如何 处理? 处理?
参考答案
1.可撤销合同。(1分 1.可撤销合同。(1分) 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的, 合同法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的, 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分 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分) 本案中,甲家具公司出卖的沙发名为橡木,实为橡胶木, 本案中,甲家具公司出卖的沙发名为橡木,实为橡胶木, 二者在品质上相差甚远,构成欺诈行为。(1分 二者在品质上相差甚远,构成欺诈行为。(1分) 可以。(1分 2.可以。(1分)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1分 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1分) 本案中,甲公司在与刘某订立合同后同乙公司合并。 本案中,甲公司在与刘某订立合同后同乙公司合并。公司 合并后,乙公司承受甲公司所有的权利、义务, 合并后,乙公司承受甲公司所有的权利、义务,故刘某可以要求其 履行原甲公司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1分 履行原甲公司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1分) 刘某无权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1分 3.刘某无权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1分) 合同法规定,撤销权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1分 合同法规定,撤销权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1分) 刘某在一年半后提出撤销该合同时,撤销权已消灭, 刘某在一年半后提出撤销该合同时,撤销权已消灭,因此 不能请求撤销合同。(1分 不能请求撤销合同。(1分)。 甲家具公司出卖的沙发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甲家具公司出卖的沙发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刘某可以 请求法院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1分 请求法院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1分)

合同法案例分析(1)

合同法案例分析(1)

合同法案例分析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提供10000米高档布料,分两次在3个月供货,服装厂收到全部货物后向纺织厂支付100万元价款。

纺织厂在提供了第一批布料后发现,服装厂资产状况严重恶化,涉及大量诉讼案件,且均系败诉方,已无能力履行100万元给付义务。

而且,还发现服装厂不断以低价向外转移财产。

纺织厂便决定停止向服装厂供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

服装厂则认为纺织厂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1)纺织厂是否违约?(2)纺织厂行使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应依照何种程序行使?答:1:纺织厂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服装厂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终止履行合同,其行为不构成违约2:纺织厂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及纺织厂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才能通知对方暂时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合同后可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如果对方还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

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

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

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买到2000多元。

15岁的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不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

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请问:(1)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2)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3)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答:1:是要约,因其具有缔约目的,具有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法律要求2: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撤销权,甲商场可以请求变更式撤销该买卖合同,由于甲商场有过错,如应撤销该合同而给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该合同超出了丙的行为能力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确定实施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丙的父母现有拒绝追认的权力,该合同因父母的拒绝而归于无效。

合同法合理预见原则的案例

合同法合理预见原则的案例

合同法合理预见原则的案例话说有这么一个事儿。

小镇上有一家小小的蛋糕店,店主叫老王。

老王的蛋糕店平日里就做些普通的小蛋糕卖给街坊邻居,生意还算过得去。

有一天,来了一个游客小李。

小李是个旅游博主,他看到老王的蛋糕店觉得很有特色,就和老王闲聊起来。

小李对老王说:“你知道吗?你这蛋糕要是稍微改进一下,再好好包装宣传一下,那肯定能火遍全网,到时候订单多得你都忙不过来。

”老王听了半信半疑,但是心里也有点痒痒。

小李接着说:“我可以帮你在网上宣传,不过你得按照我的创意来做一款超级蛋糕。

”老王心想,反正现在生意也就那样,不如试试,就答应了。

他们俩签了一个简单的合同,约定老王按照小李的创意制作一款特别的蛋糕,小李负责在自己的旅游博客和各大社交平台上大力推广。

小李承诺这个推广能让老王的蛋糕店至少在一个月内接到1000个订单。

老王听了可高兴了,按照小李的要求,专门去买了很多昂贵的食材,还请了助手来帮忙,投入了不少钱。

结果呢,小李确实在网上宣传了。

但是没想到,那个月小镇上突然发生了洪水,交通瘫痪,很多地方网络信号也不好。

最后老王只接到了100个订单。

老王就特别生气,觉得小李违约了,要小李赔偿他因为按照约定准备而多投入的成本。

小李觉得很冤枉啊,他说:“我哪能预见这洪水啊,天灾人祸的,这可不是我能控制的。

”这时候就涉及到合同法里的合理预见原则了。

小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他根据当时的正常情况,合理预见的是在正常的网络环境、交通状况下进行推广,蛋糕店会接到很多订单。

但是洪水这种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超出了他的合理预见范围。

所以呢,最后法院判定小李不需要赔偿老王因为洪水影响而未达到预期订单数量所造成的额外投入成本。

从这个案例就可以看出,合理预见原则就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当事人只能对自己合理预见范围内的事情负责,像这种不可抗的天灾等超出正常预见的情况,就不能要求人家承担责任啦。

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案例

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案例

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案例
案例背景。

小张是个摄影爱好者,他打算把自己的摄影器材升级一下,就打算把自己现在用的相机卖掉。

他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出售相机的信息,描述相机的情况是“九成新,无任何故障,使用次数较少”。

小李看到这个信息后,就联系了小张,表示想要购买这个相机。

交易过程。

小张和小李约定在一个咖啡店见面看相机。

见面后,小李发现相机外观确实比较新,但是当他打开相机试拍的时候,发现相机对焦有时候会不准确。

小李就问小张这是怎么回事,小张支支吾吾地说:“这个可能就是偶尔的小毛病,不影响整体使用的,而且我觉得它整体还是符合九成新这个标准的呀。

”小李就觉得不太舒服,他觉得小张没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来说,小张在网上描述相机“无任何故障”,这就应该是如实的表述。

现在相机存在对焦不准确的问题,哪怕这个问题可能在小张看来是小问题,但这也属于对相机实际状况的隐瞒或者不实描述。

结果。

小李就跟小张说:“你这相机跟你描述的不一样啊,你在网上说无故障,现在却有对焦问题,这可不行,我不能按照咱们之前商量的价格买了。

”小张也觉得有点理亏,毕竟自己没有完全诚实地说出相机的情况。

小李没有购买小张的相机,小张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修改了相机的出售信息,把相机对焦存在偶尔不准确的情况也写了上去。

这个案例就很好地体现了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之前,都应该如实、完整地告知对方有关交易物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不能有隐瞒或者欺骗的行为,这样才能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近三年合同法案例分析

近三年合同法案例分析

近三年合同法案例分析一、案例一:直播带货中的合同纠纷(2021年)1. 案例情况。

有个小网红和一家小化妆品公司签了直播带货合同。

合同里说网红要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比如11月1 10日,在她的直播间主推这个化妆品公司的新款面霜,而且每天至少要播30分钟关于这个面霜的内容。

化妆品公司呢,就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给了网红一笔预付款,相当于定金那种,有5000元。

结果到了11月1日,网红突然说她生病了,嗓子哑得说不出话来,不能按照合同进行直播了。

化妆品公司可就急眼了,这前期宣传都做了,产品都准备好了,就等着在网红直播间大卖呢。

2. 合同法分析。

这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有效的。

网红生病虽然是个意外情况,但在合同法里这属于履行不能。

不过呢,她不能就这么拍拍屁股不管了。

按照定金罚则,如果网红不能履行合同,化妆品公司可以要求网红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10000元。

但是网红觉得自己很冤啊,她是真生病,又不是故意违约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网红能证明她生病是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而且她在知道自己不能履行合同后及时通知了化妆品公司,那么她可能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但她得赔偿化妆品公司因为她不能直播而遭受的一些直接损失,像为这次直播准备的额外赠品的费用之类的。

3. 最终结果。

网红提供了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她确实是突发疾病。

经过协商,网红退还了化妆品公司的5000元预付款,并且赔偿了化妆品公司2000元的直接损失。

二、案例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22年)1. 案例情况。

小李在城市里租了一套房子,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

合同里明确写着房子只能用于居住,不能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租金是一个月3000元,押一付三。

住了几个月后,小李觉得自己上班挣得钱有点少,就想搞个副业。

他看现在做私房烘焙很流行,就在这个租的房子里开始做起了蛋糕,还通过网络接单。

结果邻居闻到蛋糕香味,发现他在居民楼里做烘焙,就向房东投诉了。

房东知道后,很生气,觉得小李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他立刻停止商业活动,否则就要解除合同,把小李赶出去。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在合同法领域,经典案例总是能够为我们提供深刻的启示,帮助我
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下面将就
几个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案例一:XX公司与XX供应商的合同纠纷
XX公司与XX供应商签订合同购买其提供的原材料,但XX供应
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导致XX公司无法按时生产完成。

根据合同法规定,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XX公司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并可依法要求解除
合同。

合同法案例二:XX租车公司与XX顾客的合同纠纷
XX租车公司与XX顾客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和租金
等事项。

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XX租车公司未按时提供车辆,造成顾
客计划受阻。

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按约定
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租赁物品,若未能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
XX租车公司应当赔偿顾客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为我们提供了在合同履行中应注
意的重要事项,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并规避风险。

在签订合
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义务,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愿我们在合同法的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合同法 案例资源库

合同法 案例资源库

合同法案例资源库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案例。

1. 案例详情。

小张把自己闲置的一套小公寓租给了小李,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每月租金1500元,小李需要提前半个月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可是到了第三个月,小李因为换工作经济紧张,没有按时支付租金,而且一拖就是半个月。

小张很生气,按照合同约定,小张有权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小李支付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

2. 法律分析。

首先呢,小李没有按时支付租金,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

在房屋租赁合同里,按时支付租金是租户最基本的义务。

小张根据合同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不过他也可以选择给小李一个宽限期,让小李尽快补上租金。

关于违约金,因为合同里明确写了是一个月的租金,所以如果小张要追究,小李就得按照这个标准支付。

但是呢,如果小李能够证明自己是因为不可抗力,比如说突然生病花了很多钱,或者公司倒闭工资没发这种特殊情况,他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违约金。

二、买卖合同中的质量纠纷案例。

1. 案例详情。

老王就找供应商理论,要求退货并且赔偿自己因为使用这批不合格原料造成的损失,包括已经生产出来的次品的损失和延误工期的损失。

2. 法律分析。

这供应商提供的原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这就是违约了。

老王要求退货是合理的,因为他购买的是特定质量的原料,现在原料不合格,就无法实现他购买原料用于生产合格产品的目的。

对于赔偿损失这一块呢,老王得拿出证据来证明次品是因为原料不合格造成的,还有延误工期造成了多少实际损失。

如果他能证明这些,供应商就得赔偿。

不过供应商也有权利检查老王的生产流程,看是否有其他因素可能影响产品质量,要是发现老王自己生产过程有问题,那赔偿的范围就得重新确定了。

三、服务合同中的变更案例。

1. 案例详情。

小赵和一家健身俱乐部签了一年的会员服务合同,每个月交300元会员费,可以享受俱乐部里的所有健身设施和每周三次的免费私教课程。

可是过了三个月,俱乐部说要装修升级,把私教课程减少到每周一次,但是会员费不变。

合同法案例分析资料

合同法案例分析资料

合同法案例分析资料张三与李四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案例分析资料合同法案例分析资料背景介绍:张三是一位房地产投资者,拥有一套位于城市中心的公寓。

由于张三热衷于投资,他决定将公寓出租给李四。

双方达成租赁协议,并签署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内容:根据合同的条款,该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为两年,并确定了每月租金金额、交租日期、违约金等具体条款。

合同明确规定,如果李四违反合同条款,将被要求支付违约金并有可能被终止合同。

案例分析:案例一:李四未按时交付租金在租赁期的第三个月,李四未按时支付租金。

张三联系李四催缴租金,但李四表示他已遇到经济困难,并请求延迟付款。

张三考虑到李四的困难,同意延期三天支付租金,但要求李四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李四接受这一建议并支付了滞纳金。

根据合同条款,李四的违约行为引发了额外费用(滞纳金)。

涉及到违约金的时候,张三与李四之间能够通过谈判重新确认支付方式,而不立即解除合同。

案例二:李四提前终止合同在第一年的租期结束后,李四突然表示他要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张三对此感到惊讶并不同意,因为合同规定了两年的有效期。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会违反合同条款。

李四的提前终止申请使合同无效,也构成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条款,张三有权要求李四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可以要求李四支付违约金,以补偿张三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合同争议的解决在租赁的最后一个月,李四与张三发生了争议,并且无法自行解决。

李四认为公寓存在严重的卫生和安全问题,并不再支付租金。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履行需要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条件,如果公寓存在严重问题,李四可以在租期内提出修理要求,而不是拒绝支付租金。

李四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些问题,并给予张三一个合理的解决期限。

如果双方无法解决争议,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和仲裁。

结论: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合同法在处理房屋租赁合同争议和纠纷方面的适用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案例
1、甲方给乙方寄送价目表,要卖给乙A牌电热水器,500元/台,乙回邮件称“如果400
元/台,则购买200台,卖方收到邮件后10日内送货”。

甲方回邮件称“同意降价,但本公司现货只有100台,另100台1个月后送到”,乙方未回复。

甲方派业务员李某将100台货品送到乙处,乙方验货后按400元/台付款。

李某告诉乙方,另100台20天内送到,乙方拒绝。

甲方认为乙方违约,遂派人20天时将另100台送到乙方,乙方拒收。

甲方代表只好将热水器存放在丙方仓库(仓储公司),入夜大暴雨,机器全部毁损,甲诉至法院。

(1)寄价目表——要约邀请(2)乙方发电邮——要约(3)甲回电邮——新要约
(4)乙未答复——合同不成立(5)甲送100台乙接受——以行为承诺,合同成立
(6)甲另送100台乙拒,合同不成立(7)甲丙仓储合同成立,丙应承担赔偿责任。

大暴雨不构成不可抗力。

2、(后履行抗辩权案例)某医院与东方建筑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建一大型综合性
门诊楼工程。

双方合同中约定,工程于2009年5月4日开工,医院负责工程现场三通一平,但此项工作迟迟没有完成,致使工期拖延一个月。

医院请求法院认定建筑公司违约,要求赔偿,问法院应否支持医院的主张?
答:东方建筑公司不违约。

并且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窝工、停工损失。

3、(不安抗辩权案例)甲乙双方1月1日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方卖给乙方1批设备,总价620万元,约定1月15日交货,1月20日付款。

甲方交货后,乙方认为质量较好,又于1月18日与甲签订另一笔购货合同,设备价值500万元,约定2月10日交货,2月30日付款。

后至2月10日,甲方拒绝交货,因为乙方一直未付第一笔货款,乙方欠缺信用。

甲方主张是否成立?如乙方支付第一笔货款,并对第二笔货款提供担保,甲方应否付货?
答:成立(举证责任);应该付货。

4、抗辩举例:甲卖给乙价值10万元的电器,乙收货后发现该批货无安全认证标志,即以
甲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为由拒付货款,并准备退货,如果此时甲债权已转让给丙,则乙对甲的抗辩以可向丙行使吗?
抵销举例:甲乙双方根据承包合同,甲欠乙100万元工程款,乙与丙协商,将债权转让给丙。

后丙向甲主张100万元债权,但甲向丙发出书面抵销通知指出,乙公司尚欠甲公司60万元误期损害赔偿费,在债权转让之前已到期,因此只能向丙支付40万元。

丙反对,称此乃另一法律关系,与己无关,丙的反对是否有效?
5、(后履行抗辩权)甲方2005年1月将办公楼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甲方负责“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三通一平”于2005年6月完成。

乙方2006年8月交工。

但甲方“三通一平”工作至2005年9月才完成,乙方公司此时得以进入工地。

至2006年8月,乙方不能按期交工。

请问,乙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答“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行使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顺延工程日期,是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一种方式。

行使履行抗辩权不影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6、(不安抗辩权案例)甲方、乙方在1月20日签订了合同,由甲方卖给乙方一台价款为620万元的机器,交货时间为1月25日,付款时间为2月25日。

1月25日甲方交货后,乙方认为机器质量很好,又于25日与乙方签订合同,再购买一台机器。

发货日期为3月25日。

乙方2月25日未付款。

至3月25日,甲方公司可以乙方公司未支付第一份合同的货款为由拒绝第二份合同的发货,因为乙方欠缺信用。

应注意的问题: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如对方提供担保,应当履行。

7、(代位权案例)甲方为工程的发包人,乙方为承包人,乙方经甲方同意,将土方工程分包给工头张某,张某雇佣了97个农民完成了土方工程。

邻近春节,该97个农民找工头索要工钱,张某找乙方索要,乙方以甲方不给为由拒绝。

张某无法支付工钱,又怕农民打他,就躲了起来。

请问,农民还可以向谁索要?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代张某之位向乙方索要
8、(撤销权案例)甲公司需要装修办公大楼,乙公司与之洽商,提出预算:装修工程需要100万元的人工报酬,另需要材料费100万。

甲公司认可了乙公司的预算。

乙公司又提出:只要100万元的报酬,自己仓库里有价值100万元的材料无偿奉送。

甲公司欣然允诺,与乙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

装修完工,验收合格,但甲公司分文不付。

乙公司曾通过黑社会势力索要未果。

在甲、乙订立合同之前,乙公司欠丙方公司货款200万元已到期,现乙公司无力偿还。

请问,丙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甲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

其中100万元报酬,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另外100万元材料费,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