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学校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的工作要求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各中心学校、局属各单位: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计算与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黄冈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近期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对象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市直有关单位人员。
二、登记时限1月1日——12月31日(跨年度培训项目按培训结束日期纳入当年度登记)。
三、登记程序1、宣传政策(3月上旬)。
各学校组织学时登记管理员学习有关政策,作好学时登记业务培训。
印制《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个人申报表》等相关表册资料,召开教职工大会布置学时登记工作。
2、个人申报(3月中旬)。
教师个人填写《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个人申报表》,并向所在学校提交培训单位发放的《学时登记卡》或《培训结业证书》、个人学习笔记、听课笔记、论文发表刊物、获奖证书等相关原始凭据。
3、学校登记(3月中旬)。
各学校学时登记管理员根据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核算学时,填写学时汇总表。
并将申报材料整理装入到教师继续教育档案。
4、公示上报(3月下旬)。
学校将学时汇总表在校内公示一周。
在此期间若发现错登情况应及时更正。
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将学时汇总表报送至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5、市局审定(4月上旬)。
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对各校报送的学时数据进行审核,并按申报人数的10%随机抽查学时登记情况(集中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审定后,统一打印并发放“学时登记年卡”,并在《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张贴学时登记卡,加盖学时登记专用章。
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校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校长要负总责,全程参与学时登记工作,确保学时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黄冈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和《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让广大教师明确开展继教学时登记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学校信息上报实施方案
学校信息上报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的信息数据,提高信息上报的准确性和效率,制定了学校信息上报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规范学校信息上报流程,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为学校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一、信息上报责任。
学校信息上报工作由学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部门的相关信息,并按时上报至信息管理部门。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学校的综合信息数据。
二、信息上报流程。
1.信息收集,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收集本部门的相关信息,包括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课程设置、教学设施等。
2.信息整理,各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汇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信息审核,信息管理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进行退回和整改。
4.信息汇总,信息管理部门将各部门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形成学校的综合信息报表。
5.信息上报,信息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学校的综合信息报表上报至相关部门或上级机构。
三、信息上报要求。
1.准确性,上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缩小事实情况。
2.及时性,各部门上报信息的时间节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能拖延或迟报。
3.完整性,上报的信息必须完整,不能遗漏重要数据或内容。
四、信息上报监督。
学校将建立信息上报的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上报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对于违反信息上报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确保信息上报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五、信息上报效果。
通过实施该方案,学校的信息上报工作将更加规范和高效,提高了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总结。
学校信息上报实施方案的制定,对提高学校信息上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确保信息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学校的发展和管理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支持。
××县教育局2013年教育宣传工作要点
××县教育局2013年教育宣传工作要点2013年,我县教育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创先争优,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教育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坚持正确的宣传基调和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果,为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为不断扩大××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教育宣传工作的责任感教育宣传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
要充分认识教育宣传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公开栏、宣传标语等载体,加大宣传的力度,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重点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教育事业的重大决策,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社会尊师重教的典型事迹等,重点引导好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
二、明确工作重点,努力提升教育宣传的影响力2013年,全县教育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传,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工作的宣传报道。
围绕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全方位报道我县“十大教育重点工程”的实施情况,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有效举措和经验成果。
加强对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和普及提高工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多元多样特色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素质教育的实施等方面的宣传。
加强对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
深入宣传“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县城区百名优秀教师赴农村学校支教”、“优质教学资源下乡”等工程的实施情况宣传。
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兰教发〔2009〕8号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局直各单位,各事业办学单位,各民办中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依法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1.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市教育局统筹全市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工作,制定和完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督促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办学单位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并负有规范市属学校办学行为的直接管理责任。
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有规范所属学校办学行为的直接管理责任。
2.省属中小学、事业单位所办中小学由其主管部门负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直接管理责任。
3.民办学校由其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直接管理责任。
4.中小学校长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二、依法规范教育教学秩序5.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规定。
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兰州市招生工作“十不准”》(兰政办发〔2008〕59号)的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规定,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招生,公布招生条件,公开招生程序。
不得通过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的考试录取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外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对符合条件的片内生必须无条件接受,确保片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5月15日,教育部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8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20日,我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学校夏季安全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学生安全事故,并部署下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
全国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严峻,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亦不容乐观,且随着夏季的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控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生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对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落实;要严格贯彻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逐项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齐抓共管安全,对每项工作从源头设计上首先考虑安全。
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一)全面排查整治溺水、校车、电梯等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检查组,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别是对学生溺水、校车、电梯、消防、校舍、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教育局各项工作制度汇编(精)
教育局各项工作制度汇编(机关办公类)教育局服务承诺制度为推进全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切实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工作方针,教育局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理念,大力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自觉地为全区建设和发展的大局服好务、育好人。
现向社会公开承诺:1.规范办学行为。
坚持按照沈教发[2002]4号文件要求规范办学行为。
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纳入统一招生程序,依据“三公开、四统一”原则进行招生。
具备来我区招商引资条件其子女就学,享受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在学籍管理上,对办理休学、转学手续符合政策者,随来随办。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电话:89812693。
2.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认真执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按照省市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取任何费用。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科室:计财科,电话:89813382。
3.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考试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招生的政策、程序、范围、标准和结果,协调解决招生中的有关问题。
严肃各级各类考试纪律,加强考务管理,严禁招生考试工作中的违纪舞弊行为,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责任科室:招生办,电话:89815861。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财物、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等行为。
责任科室:人事科,电话:89815053。
5.简化审批手续。
依法对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幼儿园(所)开办许可证签发严格管理,严格把好审查关,发证关,评估关;对符合办学条件,依法办学者颁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幼儿园(所)开办许可证。
责任科室:教育局驻区行政审批大厅办公室,电话:29819962。
6.提高服务质量。
接待来访或接听电话,语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礼貌。
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鲁教办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我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我厅制定了《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属学校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2021年12月3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开的范围第三章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第四章监督和保障第五章附则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工作透明度,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是指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全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所属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应当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
学校发现涉及本校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时,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信息予以澄清,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中小学校落实教育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落实教育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背景教育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对于中小学校的良好运行和学生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为确保中小学校能够落实教育管理规定,制定本方案以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协助中小学校有效地落实教育管理规定,确保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实施步骤1. 了解教育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应详细了解国家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发布的教育管理规定,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了解教育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应详细了解国家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发布的教育管理规定,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 制定内部政策和程序:根据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中小学校应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包括教师管理、学生成绩评估、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
制定内部政策和程序:根据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中小学校应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包括教师管理、学生成绩评估、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
3. 组织培训和宣传:中小学校应组织教师培训和宣传活动,确保教师了解并能够有效执行教育管理规定。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知识、教育管理理念和操作技能等。
组织培训和宣传:中小学校应组织教师培训和宣传活动,确保教师了解并能够有效执行教育管理规定。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知识、教育管理理念和操作技能等。
4. 制定监督和评估机制:中小学校应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监控教育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监督和评估可以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学生和家长反馈等方式进行。
制定监督和评估机制:中小学校应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监控教育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监督和评估可以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学生和家长反馈等方式进行。
5. 加强沟通和合作:中小学校应与教育管理部门、家长委员会和社会机构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加强沟通和合作:中小学校应与教育管理部门、家长委员会和社会机构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学籍管理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学籍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学籍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河北省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以及《邯郸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规范学籍注册认真做好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一生一号,不漏一人”。
要按照要求规范填报学籍信息,做到应填必填,加强信息核对,防范虚假、错误信息录入学籍档案。
严格审核非小学一年级学生注册建籍。
二、规范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转学、升学、休学、复学和信息更新等相关业务,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引发问题学籍。
要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违规接收转学学生,确保“人籍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委托培养、学籍造假、出具虚假就读证明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对于累积的问题学籍,各级学籍管理部门要尽快处理,严禁将问题学籍拖延到毕业年级。
三、规范招生行为学校不得超出办学轨制、超班容量招生或接收转学学生。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在校生人数要控制在审批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不得跨区域(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区域)招生。
坚决杜绝因违规招生和违规转学引发的后期学籍建立方面的问题。
四、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运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控辍保学平台与学籍信息的数据核实,落实动态管理机制。
对在校生要及时注册学籍。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16•【字号】市教发〔2020〕90号•【施行日期】2020.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19〕88号)和《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市办字〔2019〕185号),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西安教育。
(二)工作原则1.坚持区县、开发区为主。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区县、开发区(含西咸新区,下同)主体责任。
省属、市属、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体育学校、艺术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县、开发区统一管理。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
学校教育信息报送工作方案
学校教育信息报送工作方案:促进信息化教育建设随着信息化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全面应用,学校教育的传统教学模式也在发生改变。
信息化教育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趋势成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经之路。
同时,学校对信息化教育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因此,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系统,对于促进教学改革和提升教育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为了实现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学校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方案,规范信息的接收、传输和储存,落实信息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工作建议。
一、明确责任划分学校应对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信息报送办法。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明确责任划分,明确不同层级的教育信息报送单位,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教育信息的采集和传输,需要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教育信息安全管理学校的教育信息报送工作涉及大量的敏感信息,必须保护好学校的保密工作。
加强教育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和保密管理规范,确保学校的信息不被非法泄露。
同时,加强信息存储与备份,提高学校数据恢复的能力。
三、完善教育信息报送平台教育信息平台的建设是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类信息报送单位应该通过教育信息平台进行数据传输和共享。
学校应加强对教育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提供良好的平台使用体验,保障信息的及时传输和共享。
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分享机制和协作机制,创新信息交互方式,提高教育信息利用效率,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
四、加强教育信息使用与管理学校应加强教育信息使用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对数据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应用,进行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
加强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教育信息技术人才,提高教育信息化铺设和应用的水平。
五、开展教育信息宣传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学校教育宣传计划中,开展科学、客观的教育信息宣传,倡导教育信息化教育理念和实践。
广泛推广先进的信息技术应用和教育信息化经验,增加教育信息化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2024年学校信息化工作计划样本(五篇)
2024年学校信息化工作计划样本指导思想:以学校整体办学方针为引领,紧密围绕教育局信息中心的工作要求,秉持务实求真之精神,持续深化现代教育技术的普及与应用。
在过往经验的基础上,致力于将信息教学普及化、管理规范化,强化管理机制构建,提升教师对新技术、新理念应用的接受度与认同度。
同时,深刻反思并总结学校教育技术工作中的短板与不足,以示范校标准严格评估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化在校园中的科学、合理应用。
加强学校信息员队伍管理,打造一支专业素养高、协作能力强的信息化师资队伍,为信息化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深化科研探索,注重经验积累与总结,积极尝试并提炼出适合本校特点的信息化建设方案。
定期开展全体教师信息化自培活动,提升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信息化教学与应用氛围。
我们将以发展的眼光审视信息化趋势,紧跟时代步伐,借鉴兄弟学校信息化建设经验,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弥补存在的短板与不足。
工作重点:1. 强化信息员管理,提升其岗位责任感与意识。
2. 完善多媒体设备记录制度,实施定期检查与维护。
3. 部署防毒软件,确保网络安全与稳定。
4. 提升网络实际应用效能,如工民办网络视频会议与网络教研活动的顺畅进行。
5. 协助财产管理部门做好财产管理工作,特别是笔记本等设备的有效管理。
6. 持续做好教育信息的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7. 定期更新学校网站内容,保持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每周____次)。
时间安排:____月份:1. 完成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计算机的调试工作。
2. 开展校园网络调试,安装杀毒软件。
3. 召开信息员首次例会,明确工作任务与要求。
4. 收集、整理并上传学校网站各部门信息。
5. 发放新一批笔记本(联想品牌)。
6. 对笔记本存储柜进行登记与调整。
____月份:1. 收集资料,撰写并完成市级课题总结初稿。
2. 召开信息员第二次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并部署下阶段任务。
3. 进行本部门财产清点工作,确保细致、严谨、无遗漏。
4. 调试并试运行视频会议设备。
教育信息报送要求
教育宣传信息报送要求一、格式要求1.报送信息采用Word文档,标题宋体四号加粗居中,正文默认宋体五号,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为1.5倍。
2.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要简洁明了(如“**学校举行**活动”),正文500-800字(重要专题报道字数不受此限),要适当分段。
3.文章统一采用第三人称方式。
一定不要出现“我校”等字眼。
4. 文尾附上撰稿人及联系方式。
二、内容要求一要新,即新情况、新内容、新角度、新思路。
二要精,即文字简洁精炼,篇幅适当。
着眼要高,选题要深,取材要精,以事件报送为主,具备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等“六要素”。
三要快,即采集、上报信息要及时;重要领导的活动信息,24小时内必须报送到位。
四要实,即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实际,实事求是。
坚持原创,严禁抄袭。
三、图片要求1. 全部JPG格式,单张大小1M以内,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
2.数量不少于三张,每张图片都要带上序号重新命名,能体现照片内容。
3.拍照采用远、中、近景相结合、多角度拍摄,适当加入特写镜头,让画面尽可能产生美感。
4.拍照时要注意人物的表情和姿势,规避一些不雅行为(如闭眼、玩手机、抽烟、领导背向等)。
建议多拍一些,然后筛选。
5.必要时要做后期,如调节明暗、对比度,同时要注意构图,可适当裁切。
四、报送要求:1.报送邮箱。
2.图片和文档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不要将图片插入到WORD文档内)。
3.一条信息一封信。
4.信息主题要写明单位名称和标题(和信息标题一致)。
5.在精不在多。
各直管校每周上报一篇,各小学中心校每周两篇(由中心校汇总报送)。
有重大新闻可多报。
五、注意事项报送信息,主要反映重点工作的进展状况、开展活动的先进经验、教育教学重大成果、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领导视察指导等情况。
要注意以下事项:1. 突出主要领导。
同一会议或活动有多位领导发表讲话,一般只详写1~2位主要领导的讲话。
拍照时也要注意突出主要领导。
辽宁省教育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相关文件的通知-辽教办电[2018]108号
辽宁省教育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相关文件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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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相关文件的通知
辽教办电[2018]108号
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教育部出台推进教育信息化重要举措,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6号)、《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教技[2018]5号)、《教育部关于发布<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的通知》(教技[2018]4号)等系列文件,请登录教育厅网站()教育信息化栏目通知公告中下载,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结束——。
市教育局来校检查的通知
市教育局来校检查的通知
亲爱的老师们:
我们收到了市教育局即将来校进行检查的通知,这无疑是一件振奋人心的事情。
我们必须全力以赴,做好充分准备,以确保顺利通过此次重要的检查。
我谨代表学校管理层,就此次市教育局的检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全员参与,精心组织
这次检查涉及面广、内容全面,需要全体教职员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请各部门主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我们要充分发动广大师生,齐心协力,为迎接检查而努力。
重点突出,抓好关键
在众多检查内容中,我们要特别关注教学质量、学生发展、校园环境等重点领域,确保在这些关键环节上表现出色。
我希望各位负责人能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经得起严格检查。
细节入微,注重形象
检查过程中,细节决定成败。
我们要从师生着装、校园卫生、会议纪律等方方面面入手,展现学校的专业形象。
在接待、陪同等环节,也要精心安排,让检查专家感受到我们的热情周到。
注意沟通,营造氛围
此次检查不仅是对学校工作的考核,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
我们要主动沟通,虚心听取专家意见,努力营造良好的沟通氛围,切实增强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这次市教育局的来校检查,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的新挑战。
让我们携手共进,以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作风,为学校赢得一个圆满的结果!
我相信,只要我们众志成城、群策群力,一定能够通过这次重要检查,为学校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教育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教育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一、概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今年全面推进教育创强,加大教育投入,夯实教育基础,提升教育质量,着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的规模和内涵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了规范化、持续化发展。
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要求各科室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负责市教育局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网络问政、网上信访、网上服务大厅等工作。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科室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
我局努力克服人手少、任务重、要求高等困难,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公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广东省违反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条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教育局进一步贯彻《XX市教育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健全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及时编制《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XX版)》、《XX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XX版)》,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保证社会公众能完整、真实、及时、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
(三)规范公开流程,做好信息管理。
把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坚持依法公开、依规公开。
实行信息公开审查责任制度,对于产生的政府信息,哪些属于应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不予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依申请公开,依照有关公开、保密法律法规,严格界定公开或保密属性,做到事前检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
关于规范信息报送的几点要求
关于标准信息报送的几点要求一、信息报送的根本要求1. 及时。
要求重大事件. 重要动态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2. 准确。
就是要求报送的信息要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来相貌,不夸张成绩,不隐瞒问题,事例. 数据等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3. 全面。
就是要坚持全方位. 多领域. 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妄加取舍,以偏概全,确保信息的完好性。
4.精炼。
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富有条理,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开展趋势。
二、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1.学校对教育政策.规划.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2. 学校阶段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3. 学校在教育管理.教学教研. 家校沟通. 师生评价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 获得的新成果. 形成的新经历;4. 学校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5.其他有借鉴价值的工作信息。
三、信息报送详细格式要求1. 采用word 软件处理,文件标题名为《****镇****校〔信息题目〕》,落款为〔 *学校〕,文末注明撰稿人及联络。
请勿粘贴在邮件内容中,以附件形式发送。
2. 文字格式: 题目采用小二号宋体,加粗,居中。
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段落首行缩进 2 字符。
行距设置为 30磅。
3.图片格式:图片要明晰反映事件内容,图片命名为《信息题目 +序号》,采用 jpg 格式,像素大小格式为800*600,以附件形式发送。
4. 每次只能报送一条信息,不要多条信息一起报送,字数要求原那么上图片信息 200字以上,文字信息要求在300字以上。
如有特殊情况,图片信息文字介绍局部可以缩至不少于 100字。
5. 邮件主题栏内填写内容与所报信息题目一样,即《***镇***校〔信息题目〕》,不要写桓台县*****。
例如桓台县实验中学正确表达应为县实验中学,桓台县田庄镇宗王小学正确表达应为田庄镇宗王小学。
此处不包括桓台一中、桓台二中、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如是修改后稿件请在主题栏内注明,例如《***镇***校*********(改后〕》。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号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号)各市州教育局: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就落实事宜提出如下要求:1、提高认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市级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抓紧抓好。
2、制定实施细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依据本规定,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
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相应的课程管理制度、校历制度、学生作息时间管理制度、课外作业管理制度、考试管理制度、学生均衡编班和教师均衡配置制度、寄宿生管理制度等。
教师要在学期初依据课程计划和教学内容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各地各校要建立以面向全体学生、以合格率为核心的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和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
3、建立责任追究制。
省里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县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考核内容,作为教育强市、教育强县、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规范办学行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4、建立督导检查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专项督查制度,成立督查队伍,采取定期常规性检查与随机性的工作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和监管。
5、狠抓落实。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公布日期】2015.05.20•【字号】•【施行日期】2015.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我省教育工作的新成就、新亮点,充分展现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拼搏精神和良好形象,迫切需要建立一支覆盖面广、责任心强的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并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以优化信息质量,畅通信息渠道,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
为此,将建立全省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员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校为单位,各明确一名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和一名新闻宣传工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报送工作。
分管领导要加强对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的管理和领导,信息员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宣传信息收集,提炼加工,按要求及时报送。
二、选定信息员应把握以下条件,挑选表现优秀的同志担任。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共党员,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观念,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3.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观察和分析问题能力。
4.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历,熟悉一般新闻稿件和信息的采写方法。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宣传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建立相应机制,要切实做好信息员的挑选和培养,既要给他们交任务,又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给他们的工作提供条件,教育新闻信息报送工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请各单位于5月29日前填写好《江西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信息员推选表》,并发电子信箱:****************,同时将纸质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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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校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的工作要求
根据市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各学校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
主要发布各校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所采取的创新举措、取得的重要进展、举办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信息。
2.市教育局教育简报。
主要刊登各县区、各校报送的各类动态信息,包括工作动态、经验交流、问题研讨、专题报道等。
市教育局将定期将简报邮寄到被录用信息的学校。
3.市教育局教育信息。
主要刊登各县区、各学校围绕全省、全市教育中心工作,做好本地本校重点工作的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对上级机关作出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调研情况,实际工作中出现值得引起上级领导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信息报送要求
1.市教育局不采用各校自行报送的信息,各校上报市局信息必须由县教育局办公室审核并统一报送。
2.各校要针对相关栏目的要求,组织稿件。
标题要鲜明简洁,内容要严谨规范,所用数字要准确。
3.各校上报信息要及时,并要对所报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要在稿件后注明学校(全称:××县xx学校)、作者、职务(是否信息员)、联系电话、学校审稿人、教育局审核人、备注。
具体格式:
标题:××××学校:开展(举行…)××××
作者:×××(信息员)
联系电话:××××
学校审核人:×××
县教育局审核人:××××
(备注:说明本信息已投哪些媒体)
4.县教育局办公室信息报送专用邮箱gyxjyj@,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为:(××xx学校)信息题目。
有图片的信息一律要打包发送,图片务必不超3张,并按要求编辑,图片宽度为650像素。
联系电话:86268622,联系人:××××。
5.局每季度将统计各校信息、宣传稿件的数量,按标准核算得分并下发简报。
同时,各校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的情况(录用情况)将作为县教育局对各学校教育宣传单项目标考核以及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