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管理制度﹙含抢救车封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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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车管理制度﹙含抢救车封条管理﹚

抢救车管理制度,含抢救车封条管理,

一、抢救车需专人管理,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定期检查。

二、抢救车表面统一张贴“物品药品定位示意图”,各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抢救车内药品、物品情况并登记。

三、抢救车内的物品、药品要求在近失效期6个月设立警示标志,近失效期6个月内用绿色标识,近失效期3个月内用红色标识,

近失效期6个月及时进行周转更换,近失效期1个月的物品药品

不得在车内出现,已确保工作安全。抢救车内药品取用遵循左进

右出顺序取用。

四、对于抢救任务重、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多的病房,实行“非封条管理”,仍采用“班班交接清点”的办法进行。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抢救车管理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五、对于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少的病房,采用封条管理方法

1.使用统一制作的“封条”将抢救车的上盖、抽屉等位置进行统一粘贴,封条上注明封车时间,双人双核签字。

2.已进行封条管理的抢救车仍需执行“班班交接”,每班核对封条是否完整,并做好记录。若抢救车在使用中,未封车前应班班清点,做好交接记录。

3.抢救急、危患者时,撕下封条取用物品,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用物,做好补充。如白天使用,应在使用后4小时内补充到位;如夜

间使用,须做好交接和记录,次日12:00前补充到位,经双人双核后贴上封条,注明封车时间并签字,同时填写抢救车交接记录单。

4.每月28-30日为定期检查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护士长与负责护士对抢救车内的药品、物品进行检查、整理、调换,经双人核对后贴上封条,注明封车时间并签字,同时填写专人专管定期检查记

录单。

5.对于抢救任务时多时少的病房,护士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并做好管理交接记录。如科室有危重患者需随时进行抢救时,可暂不封车,实行班班交接、核对,做好交接记录。

6.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双核签名。

7.抢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抢救药品登记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

8.封条由医院统一印制,各病房领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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