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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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切实维护和保障学校举办者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政法 [2003]3号精神, 结合我市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 创设良好的法制环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工作措施
依法治校是指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学生和其他有关公民, 依照教育法规,其他有关法规及学校依法制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从事学校管理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与学校有关的活动, 使学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转变管理职能,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 ,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
序, 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要依法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 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案件。建立面向社会的举报制度, 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 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的违法行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要依法保障经费投入, 改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健全学校制度,完善管理体制
学校要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宗旨、主要任务、管理体制、组织机构、举办者权利义务及章程的修改程序和其它事项。高校要依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校长、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 做到相互配合, 权责统一, 依法办事; 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要依法健全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 并发挥学校党组织的保障监督作用。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细则, 建立健全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 规范决策程序。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 完善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规定, 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规范招生行为,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资料, 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
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形式,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内容包括:面向社会公开收费、招生及学生有关入学、毕业、评先及奖惩等事项;面向教职工公开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实施方案;学校财务情况;工
程建设项目、大宗物资、材料、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情况;干部人事工作有关事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涉及教职工有关切身利益等事项。坚持开门办学和开放办学, 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
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学校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尊重教师权利, 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 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 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 学校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六保障学生权益,完善保护机制
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并结合贯彻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 安全第一” 的意识,健全学籍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 尊重学生人格及其它人身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
全面贯彻教育系统“ 四五” 普法规划。要突出普法重点,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宪法》 ,学习《行政许可法》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要将普法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 法制教育与师德建设结合起来,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结合起来,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 抓好社会诚信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干部教师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综治办、团市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以课堂为主渠道,广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 四落实” 。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完善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网络,形成工作合力。(八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目标管理
学校党政领导必须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精心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定期研究解决依法治校工作中的问题。要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认真落实依法治校工作责任制, 明确校长是依法治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落实依法治校工作, 做到依法治校工作有计划、有评估、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