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人转科及转院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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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人转科及转院流程

一、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诊后同意, 经主治医师批准后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 并写好转出记录, 由护士通知转入科并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转出科室派人陪送病员到转入科, 向当班护士交班, 当班护士应及时通知接受科医师, 重危病人转科必须有医师陪送, 并向转入科负责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病员情况及有关事项,转入科写转入记录。

二、因本院专业限制,对不能诊治需转院的病员,要经科内讨论或科主任同意, 由医务处预先与转入医院联系, 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晚上、节假日,应向总值班汇报,由总值班负责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转院。

三、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有导致病情恶化以至死亡可能, 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重危病员转院时,科室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随带病史摘要。转院之前,经治医师要与患者或代理人谈话, 说明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 在取得患者或代理人同意及理解后,在医患沟通书上签字。

四、如病员病情危重,不允许立即转院,而病员或代理人坚决要求转院,则应向他们详细说明病情及途中可能出现的危险, 并将谈话内容详细记载病程录, 并由病员或代理人在自动出院医患沟通书上签字后,院方可准予病家将病人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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