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交易、投资和发行等重要职责。
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就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探讨,以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顺利。
二、会计核算制度1. 财务会计制度证券公司应依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立、会计凭证的记录和处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等流程。
2. 成本会计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成本会计制度,对公司的各项成本进行明确核算。
包括设立成本核算科目、成本分析和监控、成本与业绩挂钩等内容。
3. 税务会计制度证券公司应制定税务会计制度,确保公司按照相关税收法规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义务履行。
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1. 年度预算制度证券公司应制定年度预算,明确公司经营目标和财务指标。
预算的编制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利润预测等内容,以合理规划公司财务资源的利用。
2. 预算执行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应建立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的执行与实际操作相一致。
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方案。
3. 财务绩效评价制度证券公司应制定财务绩效评价制度,评估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以此为依据,对公司内部进行激励和奖励,促进公司财务健康发展。
四、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募集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募集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需求预测、融资计划、融资渠道选择和融资成本控制等内容。
确保公司资金需求与融资行为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2. 资金运营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运营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调拨、资金投资和资金风险控制等内容。
确保公司资金的有效运用和风险的可控。
3. 资金监督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包括现金流监测、资金安全预警和内部控制等内容。
确保公司资金流动的安全和合规性。
五、财务风险管理制度1. 资产负债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负债情况,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降低财务风险。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财务行为,维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公平竞争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注册登记,持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具有法人地位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第三条公司应当以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财务核算,提高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如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障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当设立以下职能岗位:(一)会计核算岗位: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二)资金管理岗位: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回收等工作;(三)预算管理岗位:负责公司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等工作;(四)成本管理岗位:负责公司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等工作;(五)风险控制岗位:负责公司财务风险识别、评估、监控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公司应当以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财务核算,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及时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披露。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等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二)真实性原则;(三)合理性原则;(四)可操作性原则。
证券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类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财务活动,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政策。
2. 全面预算原则: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3. 诚实信用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4.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5. 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2.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审计等工作。
3.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融资、投资等工作。
4. 负责公司成本控制、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5.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税务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六条公司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公司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条公司财务报告包括:1. 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2. 利润表:反映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3. 现金流量表:反映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4. 会计报表附注:对会计报表中的有关项目进行说明。
第九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金融政策。
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3.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
4. 透明度原则:加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接受监督。
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安全,保证公司的资金稳健运作和公司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所有环节。
第三条资金管理原则公司的资金管理应遵循稳健运作、安全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风险控制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应遵循防范为主、预防为主、主动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法律依据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二章账务管理第六条会计核算公司会计核算应符合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准则,并及时纠正审计意见。
第七条原始凭证管理公司原始凭证管理应做到凭证完整、正确、真实可靠,并保留有关凭证备查。
第八条财务资料管理公司财务资料管理应做到按照规定保存,不得随意丢弃或泄露。
第九条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应严格遵循相关制度,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并及时处理资产变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预算编制公司应制定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公司应按照预算严格执行,不得超预算或浪费资金。
第十二条预算监督公司应建立预算监督机制,控制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资金计划公司应制定资金计划,明确资金收支情况和资金流转规律,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资金需求。
第十四条资金调度公司应及时根据资金需求进行调度,确保资金流通畅通。
第十五条风险控制公司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避免公司资金投入过高风险的项目。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六条费用控制公司应对各项费用进行合理控制,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第十七条费用审批公司应从严把关审批流程,防止贪污腐败,确保费用开支合理合法。
第六章债务管理第十八条债务规划公司应制定债务规划,做到借款合理、使用合理,避免债务过高导致资金流动不畅。
第十九条债务支付公司应按时支付债务,确保公司信誉度。
第二十条债务监督公司应建立债务监督机制,监督债务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依据,适用于公司内各级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内部控制,预防和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财务管理规范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员工的财务管理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当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与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信息。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合理、透明、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全面、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财务信息。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保障公司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流程,明确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流程,保障公司会计凭证和账簿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流程,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效益和合规运作。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流程,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成本管理流程,提高公司的成本控制和运营效率。
券商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券商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我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行为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编制、审核、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四)保密性原则:加强财务信息保密,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我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二)组织实施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三)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五)负责税务筹划,确保公司税务合规。
(六)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我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包括但不限于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等。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合规、节约、高效。
(二)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
(三)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按照预算要求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
第八条预算审批程序:(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编制预算,报财务管理部门审核。
(二)财务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经总经理审批后的预算,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我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合规、高效。
(二)合理配置资金,确保公司经营需求。
(三)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资金风险。
第十条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二)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和支付。
(三)定期分析资金状况,提出资金调整方案。
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财务部门的全体员工,包括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
第三条财务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二)客观公正: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地核算财务数据。
(三)严谨细致:对财务工作进行严谨细致的核算、分析和管理,提高财务工作的准确性。
(四)服务至上: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为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务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四)负责公司财务风险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五)负责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外部监管机构进行财务沟通和协调。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权限:(一)对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具有审核权。
(二)对财务报表、税务申报等财务工作具有审批权。
(三)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具有制止、纠正权。
(四)对公司资金使用具有监督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与执行:(一)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二)预算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三)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财务核算与报表编制:(一)财务部门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二)按照规定时间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八条资金管理:(一)财务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二)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的核算、监控和报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管理制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及时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公司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境内证券类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四条公司会计核算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七条会计计量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第八条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三)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五)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六)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七)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长江期货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长江期货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护股东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公司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组织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评价工作,依法筹集和运营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税费,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规范有效的净资本监控和补充机制,保证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第五条公司财务会计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分支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和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
公司应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及股东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六条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不设独立的财务部门,分支机构财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由财务部负责管理。
分支机构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审核本部门会计报销凭证,落实分支机构预算控制,办理报税等具体财务工作。
各部门、各岗位按照在财务管理体系的职责和权限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分别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公司按照法规规定设置财务负责人职位,由公司董事会聘请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
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以及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第九条公司设置财务部,配备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专业财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做好财务风险防控、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等项工作。
长江期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级分支机构、子公司、事业部等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坚持财务公开、透明,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5.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稳健。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负责财务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事业部应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子公司、事业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2.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3. 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严格控制对外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第八条公司资金使用实行审批制度,各级审批权限如下:1. 财务部经理审批:10万元以下;2. 财务部副经理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3. 财务总监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4. 董事会审批:100万元以上。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九条公司财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 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确保会计资料完整、规范;3. 加强财务核算,提高财务数据质量;4.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条公司财务核算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等;2. 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3. 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4. 收入核算: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5. 成本费用核算: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等。
证券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行业财务管理制度证券行业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行业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财务分析等多个方面探讨证券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其良好运作对行业的意义。
一、组织结构良好的组织结构是证券行业财务管理的基础。
首先,证券公司应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明确财务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
其次,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审批和决策程序,确保财务活动符合法规要求和公司内部规定。
同时,加强内外部沟通与合作,与审计机构、监管机构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获取相关政策法规和财务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证券行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证券公司应根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建立合理的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首先,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完善的资金流程和控制制度,包括日常的现金管理、资金调拨等,以规避资金风险。
其次,要加强投资管理,明确风险评估、估值和减值规定,加强对投资收益和风险的监控与评估。
另外,也应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系统,明确各项费用的来源和分摊,确保成本控制和业务利润的准确计算。
三、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保障证券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流程规定和内部审批程序。
首先,要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方法,加强对潜在风险的预警和防控。
其次,要加强信息披露和内部沟通,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及时反馈,避免信息滞后和不对称的风险。
另外,也要加强内部审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四、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是衡量证券行业财务管理效果的重要手段。
证券公司应加强财务分析工作,及时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稳定性,为制定战略决策和风险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首先,要加强财务指标分析,包括财务比率分析、财务模型预测等,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准则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准则为保障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证券公司建立了如下的财务管理制度准则:一、财务管理目标1.1 提高证券公司的财务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1.2 加强对证券公司的全面监督,提高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1.3 保证证券公司账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1.4 加强开支管理,实现经济、有效的运营。
二、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2.1 公司总经理是财务管理的最高责任人,具有最终决策权和推动权。
2.2 财务部门是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公司全面的财务管理活动。
2.3 公司的其他部门需结合实际工作,参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决策,并配合财务部门完成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3.1 财务预算管理(1)证券公司应根据前一年度经营情况、市场变化等因素,制定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2)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要定期对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和分析,及时调整和完善预算。
3.2 费用管理(1)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费用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各类费用;(2)公司负责人要时刻关注公司的费用情况,保证公司的每项支出都是经过合理考虑和批准的。
3.3 资产管理(1)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工作;(2)公司应采取合理的投资方案,合理配置资产,积极管理资产。
3.4 财务会计管理(1)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按照国家财税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编制各项财务报表;(2)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审核和报送各类财务报表。
3.5 税务管理(1)证券公司应遵循国家税收法规,合理避税,但不得通过逃税手段;(2)财务部门应认真管理公司税务,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工作,并做好税务审计相关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4.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4.2 公司应定期邀请专业机构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级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证券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及时性: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等应及时编制、报送。
(四)保密性:加强财务管理信息保密,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负责公司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报送。
(四)负责公司财务分析、考核,提出改进措施。
(五)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流程的制定、实施、监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筹集资金: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合理确定资金筹集方式、规模。
(二)有效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降低资金成本。
(三)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司资金筹集方式包括:(一)自有资金:公司通过内部积累、股东投入等方式筹集资金。
(二)借款: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款。
(三)发行债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公司财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以收入实现和费用发生为依据,确定收入和费用。
(二)持续经营:假设公司持续经营,不进行清算。
(三)历史成本: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第九条公司财务报告包括:(一)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二)利润表:反映公司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证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等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者虚构。
(三)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四)谨慎性原则:合理估计风险,确保财务报告的谨慎性。
(五)一致性原则:财务政策、方法和程序保持一致,便于财务信息的比较和分析。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以下部门:(一)会计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二)资金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融资、支付结算等工作。
(三)预算部:负责公司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工作。
(四)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合规检查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六条财务部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融资、支付结算等工作。
(四)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为经营决策提供财务支持。
(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一)会计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二)资金部:负责资金管理、融资、支付结算等工作。
(三)预算部:负责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工作。
(四)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合规检查等工作。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会计政策、方法和程序保持一致。
(三)会计估计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证券股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制度 PDF格式
度,分配业来务自部门经营资金额度,审议公司资金使用方案。
第二十一条 财务总部是公司自有资金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
责是:
(一)拟订公司有关自有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公司自有资金计划、筹集、调度与运用的日常管理;
(三)审批公司各部门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的开立、注销和变更,
第九条 除营业部、子公司外,公司各部门不配备财务人员,其
相关财务事项由公司财务总部指派专人负责;各营业部财务人员、子
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总部委派,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总部的统
一管理。
第十条 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
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载 。
2 2
第三十九条 公司财务总7 部负责制定本制度的有关实施细则。
3
.
w
w
w
自 来
6
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投资者报送。
第三十五条 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对营业部、
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
决措施。
第三十六条 公司在财务系统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财务信息流
程,推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逐步实现财务、业务信息的实
时共享。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
范公司财务风险,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各营业部以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真假会计报告的申报和使用、财务资金的管理与控制,保护企业、个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公司财务稳健运营,提升企业价值,满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高层应当制定财务战略和财务目标,将其传达给全体员工,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和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会计报告申报和使用第八条公司应当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和公司规定的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告。
第九条会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发展和财务状况。
第十条会计报告的编制应当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确保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对于涉及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高层报备,并及时制定相关会计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会计报告的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账簿、财务报表附注等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高层不得擅自篡改、隐瞒、销毁核算凭证和会计账簿。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向国家税务机关、证券监管机构、执法机关等提交会计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人员不得利用会计报告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财务资金管理与控制第十六条公司应制定明确的财务预算和各项费用预算,并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运作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资金收支记账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条公司内部人员不得私自挪用、侵占或转移公司资金。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对资金投资进行科学、合理、风险可控的评估和决策。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司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募集资金投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提高股东回报、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目的。
第四条公司必须按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第五条公司授权的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放第六条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应按以下规定执行:(一)专用账户的设立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公司申请公开募集资金时,将该账户的设立情况及相关协议与申报材料一并报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财务总部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
(三)公司认为募集资金数额较大,并且结合投资项目的信贷安排,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的,在坚持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原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账户。
第三章募集资金的使用第八条公司应按董事会承诺的投向和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开披露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
第九条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公司财务风险,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各营业部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财务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规范有效的净资本补充机制,保证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六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分别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各子公司发生财务事项如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后方可通过。
第九条除营业部、子公司外,公司各部门不配备财务人员,其相关财务事项由公司财务总部指派专人负责;各营业部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总部委派,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总部的统一管理。
第十条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财务总部、人力资源总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长江证券股份XX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公司财务风险,维护股东、债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关联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各营业部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工作的基本制度,于公司范围内统壹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关联法规、财务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如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规范有效的净资本补充机制,保证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统壹核算、统壹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于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统壹管理、统壹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分别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各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其章
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关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制度的规定。
各子公司发生财务事项如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权限的,除需按其所于单位的规定履行签批程序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后方可通过。
第九条除营业部、子公司外,公司各部门不配备财务人员,其关联财务事项由公司财务总部指派专人负责;各营业部财务人员、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财务总部委派,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总部的统壹管理。
第十条各级财务部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壹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财务总部、人力资源总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运营资料。
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
第三章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应结合业务的风险情况,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十四条公司应保持业务规模和净资本规模相适应,保证风险控制指标符合关联监管要求。
当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达到监管部门确定的预警标准时,公司应采用压缩风险性较高的投资品种或投资规模、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有形或无形资产、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减少或暂停利润分配、发行次级债或债转股、募集资本金等方式充实净资本。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壹节客户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客户资金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联规定,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节自有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资金实行统壹管理,融资权集中于公司。
未经公司授权,任何部门、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开展自有资金的融资业务,也不得开展以公司财产或信用作抵押、担保等变相融资业务。
第十八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长期债及增资扩股等项目,应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能办理。
第十九条公司对各营业部的自有资金存放实行集中管理原则。
第二十条公司办公会是公司自有资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于董事会
授权范围内行使资金管理的决策权。
主要职责是审批资金管理制度,分配业务部门运营资金额度,审议公司资金使用方案。
第二十壹条财务总部是公司自有资金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壹)拟订公司有关自有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公司自有资金计划、筹集、调度和运用的日常管理;
(三)审批公司各部门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的开立、注销和变更,对其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四)制订公司自有资金报表制度,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和发布自有资金信息及国家的关联政策,适时提供资金管理建议;
(五)负责公司员工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后的资金划付;
(六)规划和建设公司资金管理的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壹体化的自有资金管理和监控体系。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为预算控制、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预算控制是指公司对固定资产购置规模实行预算控制;
归口管理是指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各自归口管理范围,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责;
分级负责是指各部门负责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实物管理;责任到人是指各部门对固定资产建立部门和人员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十三条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公司集中采购关联规定执行。
非集中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购置,各部门于预算范围内,由其部门负责人和关联职能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调拨,需经双方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相应调拨审批手续。
第二十五条公司固定资产须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壹次全面彻底的盘点清查。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由各部门综合管理(或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员负责,财务部门予以协助。
盘点结果和财务部门固定资产账核对后,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清查盘点中要准确核实固定资产的数量及质量,做到账和账、账和实(物)相符。
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核实情况,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方案。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后,应进行报废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六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成本费用的发生需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以预算为前提进行严格控制,注重费用支出和经济效益的配比。
第二十九条成本费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额度控制、审批流程控制和审批权限控制。
第三十条费用报销需遵循合理发生、有凭有据的原则,费用报销
凭据必须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各部门费用发生且经审批后,由财务人员进行报销审核且及时入账。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壹条利润是指企业于壹定会计期间的运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二条公司实现利润,于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依法交纳所得税后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章会计报表、财务方案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三条财务会计方案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说明。
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和上市公司要求报送的其他报表和资料;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组成部分,会计报表说明主要指财务情况说明书。
年度会计方案需经由从事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编制中期财务会计方案和年度财务会计方案,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投资者报送。
第三十五条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对营业部、子公司财务情况、运营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对存于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第三十六条公司于财务系统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财务信息流程,推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逐步实现财务、业务信息的实时共享。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及关联管理制度修改,出现本制度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抵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同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改调整。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对本制度做出修订及解释。
第三十九条公司财务总部负责制定本制度的有关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