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8年全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评实施办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下发《2018年全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

现将《2018年全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评实施办法》下发你们,省、市、区将在今年12月底和明年1月初进行检查验收,请对照检查考评实施办法,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中共潍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8 年12月5日

2018年全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

检查考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部署要求情况,根据市委政法委《2018年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检查考评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综治工作推进情况(55分)

(一)综治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10分)

1、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综治中心悬挂门牌,设置监控研判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心理咨询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群众接待大厅(可一室多用)和综治信息平台(待市统一开发后推广)“四室一厅一平台”,相关制度规定上墙,实行一体化运行。(共4分,每缺一项扣0.5分)

2、村居综治中心悬挂门牌,设置视频监控室、网格员工作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可一室多用)和综治信息平台等“三室一平台”建设,相关制度规定上墙,实行一体化运行。(共4分,每缺一项扣0.5分)

3、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综治中心视联网(视频会议终端)与上级实现互联联互通,逐步开通村居视频联网。(共2分,未完成不得分)

(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10分)

1、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悬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门牌,与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制度规

定上墙,配齐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可兼职)及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例会、事项办理、督导检查、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以及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管理、奖惩等制度,完善工作台账资料。(共5分,每缺一项扣1分)

2、全面推广手机APP的对接应用,目前用好村警通网格工作平台,待市里统一开发后,全面实现网格员手机APP安装使用100%的要求。(共5分,市里平台运行后,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三)雪亮工程(10分)

1、村居建立视频监控室,接入辖区内视频监控资源,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与辖区派出所实现视频监控互联互通。(共5分,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没完成联通的扣2分,每少联通一个村居扣0.2分,扣完为止)

2、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公共视频图像与同级公安部门视频图像资源联通率。(共5分,村居联通率90%以上的得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四)平安指数运行机制(5分)

1、按照《潍城区“平安指数”运行机制》要求,严格落实推送、分析研判、预警挂牌等工作措施。(共2分,每缺一项扣0.2分)。

2、及时报送相关台账(共1分,每缺一次扣0.2分)。

3、平安指数等级情况(共2分,按城区和郊区分别按平安指数高低排名,每递减1个名次扣0.1分)。

(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4分)

1、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机制,发展创新“枫桥经验”。按照《全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方案、有台账、有情况汇报。(共2分,每缺一项扣0.2分)

3、继续按照《关于在全区推行“警民联调”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配强工作人员,创新调解方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共2分,每缺一项扣0.2分)。

(六)治安保险工作(3分)

根据2018年度治安保险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完成率达到100%的得3分;每递减2个百分点扣0.1分。

(八)扫黑除恶工作(15分)

1、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办事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共4分,每缺一项扣0.2分)

2、建立第一责任人履职台账,本人签名并及时报送。(共2分,每缺一项扣0.2分)

3、采取横幅、标语、宣传车、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共3分)

4、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共3分,不按时报送线索摸排情况每次扣0.2分)

5、工作台帐完备,数据准确,能如实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共3分,每缺一项扣0.2分,提供虚假

材料不得分)

二、维稳工作情况(40分)

(一)社会稳定工作(15分)

平常时期,重点人员发生进京非访问题,在外围被查控的,每人次扣0.5分;被收容的,每人次扣1分;被上级通报、登记、督办的,每人次扣1.5分;人员被带回后发生回流的,每人次扣2分。(共7分,扣完为止)

重点时期,重点人员发生进京非访问题,在外围被查控的,每人次扣1分;被收容的,每人次扣1.5分;被上级通报、督办的,每人次扣2分;人员被带回后发生回流的,每人次扣3分。(共8分,扣完为止)

(二)军队退役人员工作(15分)

1、平常时期,军队退役人员进省到京参与全国性聚集活动或到外省、市、区参与声援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军队退役人员进京上访在外围被查控的,每人次扣1分;被收容的,每人次扣1.5分;被通报、督办的,每人次扣2分;人员被带回后发生回流的,每人次扣3分。(共7分,扣完为止)

2、重点时期,军队退役人员进省到京参与全国性聚集活动或到外省、市、区参与声援活动的每人次扣2分;军队退役人员进京上访在外围被查控的,每人次扣1分;被收容的,每人次扣1.5分;被通报、督办的,每人次扣3分;人员被带回后发生回流的,每人次扣4分。(共8分,扣完为止)

(三)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分)

1、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和必备条件,纳入单位全年工作要点,落实备案制度。(共2分,每缺一项扣0.2分)

2、是否因决策问题引发的大规模到省进京聚集或个人极端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共3分,发生一次不得分)

(四)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5分)

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演练。(共5分,每缺一项扣0.2分))

三、公共安全工作(3分)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长效机制,制定年度“打非”方案,“打非”工作宣传全覆盖,每年至少组织2次“打非”行动。

四、加分、减分项目(各10分)

(一)加分项目(最高加至10分)

1、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经验得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肯定的,每条分别加2分、1分、0.5分、0.2分,最高加至3分。

2、为省、市、区会议提供现场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最高加至5分。

3、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经验在省、市、区政法、综治、维稳、法学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书面交流的,每篇分别加2分、1分、0.5分;最高加至2分。

4、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经验在被中央、省、市、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