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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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有关县(市)畜牧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为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省2014年畜
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
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实施指导
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4〕60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实施
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实施方
案
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
河南省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
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规模化、标准
化生产水平,确保我省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顺
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和风险
补助等方式,激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加快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健康养殖技术,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探索满足养殖场户在标准化规模养殖、采购饲料、种畜禽引进、架子畜购买等方面信贷需求的有
效模式,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较好、在增
加产品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畜禽养
殖基地,激发养殖场内生活力,进一步提高抗灾害能力,
增强畜禽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二、实施范围
2014年我省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包括以奖代补和
风险补助两种方式。
(一)以奖代补项目
重点支持畜产品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
较近的优势产区,鼓励集中连片,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项目资金可以用于改建、扩建和新建。
主要支持畜种包括肉牛、肉羊、蛋鸡、肉鸡和生猪。
其中支持肉牛、肉羊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的60%;肉牛、
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除郑州市外,其他市(县)不得申报安排生猪项目。
扶持建设的养殖场(合作社)需达到以下标准:肉牛
年出栏100—2000头,肉羊年出栏300—3000只,蛋鸡年存栏1—10万只,肉鸡年出栏5—100万只,生猪年出栏
0.5—5万头。
(二)风险补助项目
对全省范围内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的畜牧
(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给予风
险补助。申请补助的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
业合作社(协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在河南省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对畜禽
养殖场户进行银行贷款担保服务,2013年11月1日-2014
年10月31日期间实际贷款额度(半年期以上)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2、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在河南省境内经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互助基金达到
50万元以上,为成员进行银行贷款担保服务,2013年11
月1日-2014年10月31日期间实际贷款额度(半年期以上)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三、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以奖代补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
规模养殖场和畜牧业专业合作社(优先支持畜禽集中饲养
的农民合作社)。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不能作为补
助对象。不得重复安排2012年、2013年已承担过国家“菜
篮子”项目的场(户),2014年获得过省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安排。
肉牛年出栏100—300头的养殖场每个场补助25万元,年出栏301—2000头的养殖场每个场补助50万元;肉羊
年出栏300—1000只的养殖场每个场补助25万元,年出
栏1001—3000只的养殖场每个场补助50万元;蛋鸡、肉
鸡养殖场每个场补助25万元;生猪养殖场每个场补助50
万元。申请补助资金必须与养殖规模、建设内容相匹配,
并按补助标准进行详细预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风险补助项目
按照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发
生的贷款期限在半年以上的担保贷款额度(以担保合同、
贷款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计算补助资金。
1、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按畜禽养殖担保贷款总额1%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助,单个担保公司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下列情况不属于补助内容。一是非养殖用途的贷款,二是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三是非正式金融机构资金借贷。
2、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按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为成员担保贷款总额3%-5%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助,单个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四、补助资金用途
1、以奖代补资金优先安排改扩建,主要用于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应用、完善信息化管理、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等方面。原则上建设内容必须能够形成固定资产,在养殖过程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购进种畜禽不列入补助范围。
2、风险补助资金只能用于补充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的风险基金。
五、实施程序
(一)政策公开。省畜牧局于11月18日前将本实施方案在河南省畜牧业信息港上公布。各市(县)也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当形式对扶持政策进行宣传、公开。
(二)项目申报。同一个畜牧专业合作社不得同时申报以奖代补和风险补助项目。
1、以奖代补项目。省畜牧局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县畜禽养殖量、全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省辖市、省直管县(详见附表)。
申请补助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合作社),要按照标准化示范场验收标准等文件对现有条件进行评估,确定具体建设内容,提出项目资金申请,填报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并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合作社(养殖场)工商注册登记证书、土地使用证明、环评审批或登记表、场区平面图、改造部位标注图及局部照片等证明材料。申请补助的种畜禽场应当纳入疫病净化范围,制定疫病净化计划。
2、风险补助项目。符合条件的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均可向当地畜牧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并认真填写《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金融创新项目申报书》,提供登记注册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互助基金)证明、担保贷款手续、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据、付息单据等证明材料。省辖市、省直管县(包括省财政直管县)畜牧、财政部门对担保公司、合作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畜牧局,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
(三)项目确定